“他本该在三天前就回到我身边,但是他没有。”麦克斯的表情从慈爱变为严肃。

“我不知道。”潘卉回答。

下一秒,她的脸被打至一侧,火辣的痛感随即席卷而上,她没有捂住脸,而是轻咬住下唇,低头不语。

“Lily,我了解你。”麦克斯说:“你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你从不像他那么傻,总是干损己利人的事情,一遍遍地吃亏都不改。”

“我真的不知道。”潘卉的话带着浓重的鼻音。

麦克斯从床头柜抽屉里拿出两张照片,甩在了潘卉脸上。

潘卉默默拾起照片,看到自己和迟朔被拍到在茶餐厅里交谈的画面,她惨淡一笑,摇头:“爸爸,我真的不知道迟朔在哪里。”她语气一顿,继续道:“他背叛了您,我会替您找到他,把他带回来。”

“你假传我的话,调开了监视朔的人,还教会他如何将手机设置成不可监听的状态,同时让我这里察觉不到异样。”麦克斯语调冷然:“Lily,你自以为聪明,为自己找到两条退路,你就没有想过,离开我,只有死路。”

“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你是背叛者,潘卉,你永远都脱不开这个身份,一次背叛和一万次背叛没有区别。”麦克斯说:“迟朔在哪里?”

她的手指在身侧蜷起,仰脸笑了,“麦克斯先生,我不知道迟朔在哪里。”

麦克斯露出失望的表情,他抚摸着潘卉的小巧脸蛋:“我给过你机会,Lily,接下来,别怪爸爸心狠。”

***

“船快开啦!”西南边境,一个穿着马甲的年轻人跳下甲板,快步跑到遮阳伞下坐着的白衬衫青年面前,“咱们上船吧。”

迟朔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宽松牛仔裤,手里的船票被攥了很久,浸湿了手心的汗,他的额角也微微出汗,陆存野敞开着马甲不觉得热,他把迟朔的热看在眼里,便跑去旁边小卖部买了两根雪糕。

“其实你不用和我一块儿出境的。”迟朔接过陆存野手里的雪糕,太阳很旺,他看陆存野时只能眯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打出阴影。

陆存野作为农专博士,一天到晚下地做种苗研究,养成了小麦肤色,迟朔则白净又漂亮,是西南边境很少见的模样,即便戴了墨镜和宽沿帽子,一路上也惹眼得厉害,此时摘下墨镜帽子,更是招惹了不少经过的船工水手对着他吹口哨。

“我必须和你一块儿出去。”陆存野说:“你长成这样,我可不放心你一个人走那些东南亚小国。”

“我会带头罩。”

“去抢劫?”陆存野开玩笑道。

“……”迟朔低下头认真地舔手里的雪糕。

“你学校里的事情怎么办?”过了一会儿,迟朔问。

“延毕呗。”陆存野说:“反正不管怎么样,我都是要延毕的,我请了休学假,只要我出了国,我那老头子导师腿脚不利索,也追不过来。”

“我又害你延毕了。”迟朔说。

“是啊,难为你还记得以前把我毕设给炖了的事情。”陆存野说:“还好我的博士毕设在实验室里,你炖不掉。”

“什么毕设,种了菜还是养了鸡?”

“嗯,以后你就知道了。”陆存野卖关子没卖多久,很快就忍不住自己透露出来:“好吧,偷偷告诉你,我培育出了一个新品种的花,特别漂亮。”

他拉长了最后两个字的音调,露出少年人特有的得意样子说:“和你很像。”

看到迟朔不信任的脸,陆存野坐到迟朔旁边,握住迟朔的手:“它的颜色是金黄色的,花瓣是丝状,它能适应各种极端天气,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①彡;9私9私;6;31QQ群

“它还是极少数能在潮湿沼泽地里生长的花。”陆存野说这句时,一直看着迟朔的侧脸。

“别人朝你扔烂泥巴,你用它种金莲花。”迟朔沉默了一会儿,才说:“这是很多年前,在伊甸岛之前,你跟我说的一句话。”

“是啊,你那时候不相信我,把我当成纨绔富二代,甚至本能地害怕我。”陆存野笑得很灿烂:“你看,你现在还不是被我拐跑了。”

“是我把你拐跑了才对。”迟朔也笑了,虽然弧度不易察觉:“陆景要是知道我拐跑了他的儿子,可不会放过我。”

“养子,养子!”陆存野每次都要跳脚强调这一点,可偏生迟朔就是不说养子两个字,像是在故意逗他。

“你别把他们想得太手眼通天,又不是CIA或者海豹突击队,等我们过了境,全世界任凭我们去哪里,麦克斯那混蛋找不到,陆景更找不到。”陆存野不由分说地拉起迟朔,背起比人高的行李包,朝船的方向一指:“出发!”

***

阴暗的房间里,潘卉被吊在横梁下,只有脚尖能勉强着地,她的头垂下去,本来完好的衣服破损不堪,身上印着斑斑血迹。

三号把鞭子重新浸入盐水里,鲜血在盐水缸里晕染开,一瞬间仿若大团大团锦簇的血红牡丹,将盐水染成暗红。

“放她下来吧。”麦克斯走进房间,手杖点在地上。

“可她还是不说迟朔那贱东西在哪里!”三号压抑着怒火对麦克斯说,他对自己的刑讯手段一向自信,撬不开迟朔的嘴也就罢了,反正那是个傻的,如今竟连一个弱不禁风的小丫头他都审讯不出来有用的信息,简直是对他的嘲讽。

“都到了这份上,你打死她,她也不会说的。”麦克斯深沉地望向被吊着的女孩,这一次他的眼神和以往任何一次看向潘卉的眼神都不同,他甚至怀疑自己从未看清过这个女孩,他一直认为,这是个眼里只有自己的精致利己者,这世上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成不了大事,也极少吃亏,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强,往往能活得很好。也就是迟朔的反面。

这一次,他却在潘卉的身上看出了迟朔的影子,为什么,这明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他们不可能结盟,只会永远地背叛和被背叛。

“为什么?”他走近被吊者的身前,问了出来:“你明明可以告诉我,你不会吃亏,还能继续从中获利,你对迟朔没有感情,不是吗?”

闻言潘卉缓慢地抬头,吐出一口血沫,扯起嘴角嘲讽的弧度,“……是,我对迟朔没有感情,他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

“那么,你为什么宁愿受刑都要保他?”麦克斯说:“别跟我说什么冠冕堂皇的话,什么一起把诅咒的世界烧成灰,太可笑了,迟朔可能会信,我不会信,你是不择手段也要自己活下去的人。”

潘卉笑了起来,她笑着流下了泪,泪水混进嘴角的血里,同时品尝到咸味和铁锈味道:“迟朔的命是桃姐给的,你没有权利拿走桃姐给他的命。”

麦克斯握在手杖上的手指捏紧了,半晌后道:“原来如此。”

“桃,原来是这么多人的lover。”麦克斯说,他的神态竟然悠闲了很多:“那事情就好办了。”

麦克斯转身对三号道:“放她下来,还要我说多少遍?”

三号只好面服心不服地过去解开潘卉的绳子,潘卉跌倒在地,自己撑住地面慢悠悠地爬了起来,始终直视着麦克斯的眼睛,她起码要表现得毫不畏惧。

麦克斯说:“我带你去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