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知府面上露出忧虑:“都不是……原本我妻子身体不好,应该一直在江南养病,但此次,我也只能不顾旅途劳累,带着她一同前来,都是为了……朝廷的事情。”
“难道是为了太子重病的事?”
“正是,皇上醉心于炼丹,太子又病重,虽然我们都知道皇上必定是属意皇长孙继承皇位,但皇长孙毕竟年纪尚轻,羽翼未丰,而二皇子、四皇子一直对帝位虎视眈眈……我看太子这一次若是熬不过去,皇长孙恐怕有难。”
夜福桓也是忧虑地点点头,然后宽慰他说:“不过,毕竟皇长孙即位才是名正言顺,朝廷中人多是站在皇长孙这边的,我看二皇子与四皇子也应该不会闹出什么大事来。”
“很难说……我这几日携妻拜访了楚家、我岳丈家,又与礼部的几个同年见过面,看来山雨欲来,我还是及早回扬州去,亲家你也一定要善择栖身之处,切勿卷入风波。”
“多谢亲家提点。”
这两个男人开始聊朝廷大事,虽然亲家亲家的叫,周围的女人们却一点兴趣都没有,于是于夫人和夜夫人带着夜莺先离席了,到后院散步去了。
在走到走廊时,于夫人笑吟吟地将手腕上的那一对龙凤镯脱下来,拿在手中,说:“夜姑娘,这对于家祖传的镯子,这回可一定要戴在你的手腕上了吧?”
夜莺恍惚地“啊”了一声,下意识地转头,看着坐在屋内陪同两个长辈的于至善。
他正留恋地看着她的背影,与她的目光一对上,立即耳根都红了,忙不迭地低下头掩饰自己。
夜莺站在廊上,在小院细细的风中,看着这个令她的心无波无澜的男人。
她听到自己的呼吸,轻轻缓缓,一点喜悦兴奋也没有。
但,她还是弯起嘴角,将自己的手腕抬起,低头说:“多谢伯母。”
“哎呀,还叫伯母呢?”常英娥眉开眼笑,将手镯给她戴上。
她低着头,轻声说:“多谢……娘。”
楚聿修的心情,很不好。
楚父一拍他的肩膀,喝令他马上给自己滚出门去:“别这么垂头丧气的,今天可是绥阳王亲自遣人来请你去他家赏梅,而且醉翁之意肯定不在酒,因为,绥阳郡主为了你而逃婚,是京城人尽皆知的。”
“什么为了我逃婚啊……明明是皇长孙先逃婚的,她抹不开面子才会也收拾东西逃出去,意思意思而已。”
“你当别人都是你啊?为了面子你什么都不顾!”父亲对于他所做的事情极其不满,“再说了,虽然夜家的千金逃你的婚,但你是个男人,被逃一下又怎么样?现在搞得这么难看,我和夜大人总有见面的时候,到时候我拿什么脸去见同僚?”
“是他女儿逃婚在先,这半年他拿什么脸来见你,你就拿什么脸来见他嘛,有什么大不了。”楚聿修漫不经心地说。
“哼……你这个逆子……”老爹一甩袖子,无奈转头看妻子,“都是你,把他宠成什么样了!”
“哎呀呀,就这么一个独生子,从小被长辈惯得跟什么似的,我有什么办法?虽然我是公主,可我没英娥那么厉害,你们楚家又没有怕老婆的传统,我怎么管教儿子啊?”六公主年过四旬,依然爱美,爱理不理地靠在榻上让丫环修整指甲,“再说了,我儿子有什么不好?在江南是江南第一美少年,在京城是最出类拔萃的美男子,文采飞扬,还精通外语啊,哪次外国来使,礼部不把咱家儿子借过去接待?他这张脸就是本朝的面子!”
老爹完全不是老娘的对手,除了嘟囔几句“慈母多败儿”之外,完全无计可施。眼睁睁看着自己儿子晃晃悠悠地出了门,跳上车马绝尘而去,不由得长叹:“我们楚家的家训,历来讲究平和端庄、稳重淡定,怎么就出了这么个轻佻跳脱的不肖子?”
“别挑剔了,咱儿子潇洒又倜傥,俊美又风流,你听听看守在家门口的那些女孩子的叫声就知道了。”
楚中维听一听外面那些女孩子抑制不住的尖叫,想想自己儿子魅力无穷,虽然喃喃地念叨着“世风日下”,但毕竟还是面露喜色。
六公主斜了他一眼,然后问:“对了,绥阳王的女儿,你觉得怎么样?”
“楚家如今在朝廷中势力太大,再和王府结亲,恐怕锋芒太露,当初选择京兆尹的女儿也是这个原因,夜大人洁身自爱,在朝廷中并无派系,将来楚家淡出政坛,也有好处。”他说。
“虽然如此,但绥阳郡主为了咱家儿子都逃婚了,要是不娶了她,恐怕和绥阳王面子上过不去。”
“别想了,管他呢,让儿子自己挑好了,反正京城里最近面子上过不去的事情多了,别说绥阳郡主,皇长孙也逃婚了,这一群皇子皇孙,简直就是开辟本朝新潮流!”
六公主叹了口气,说:“我大哥病重,我二哥四哥又蠢蠢欲动,最近京城可能会不太平,不如我们趁现在赶紧帮聿修找一个人选,楚家历来规矩,都是要在老宅成亲的,咱们借故去外地避个一年半载的,等京城局势水落石出了再回来吧。”
“夫人说的是,我也和聿修提过,让他尽快找好妻子,立即成亲,只是不知他心里怎么想,会不会尽快决定。”
“他找妻子倒是很容易,可是找一个他喜欢的人却很难吧。”
“别在意喜不喜欢的问题了,现在这个局势,他只需要抓个女人在手里,离开京城成亲了再说!”
楚聿修的心情很不好。
马车经过繁华热闹的朱雀大街,织锦的车帘虽然用两个金坠子挂住垂下了,但依然随着马车的颠簸在晃动。外面的景色,有一搭没一搭地透过车帘的缝隙透了进来。
他坐在车内,想着父母对他的嘱咐。
早点找个人成亲,找一个借口,离开京城这个是非之地。
“不过,关键时刻,抛下自己的朋友跑掉,这样好吗?”他自言自语,“更何况,尽快找个女人成亲这种事……”
只是,他的决定会波及父母家人,却不由得他不慎重考虑一下。
成亲,京城那么多的女孩子,浓艳的,清雅的,温柔的,开朗的,大家闺秀和小家碧玉,哪一个,能和他在一起一辈子呢?
脑海里蓦地跳出一张脸,她笑吟吟地说:王发财,我亲手为你做的长寿面,你要不吃完,我跟你没完。
她亲手做的那碗长寿面,让他整整闹了三天肚子,这辈子他恐怕是再也不会忘记了。
“说起吃来,理论一套一套的人,实际动起手来,简直比恶魔还可怕啊……”他自言自语,脸上不自觉地露出微笑,“娶了她的人肯定很不幸吧,好吃又根本不会做,除了好吃懒做之外,居然一无是处……”
可是,这个一无是处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在此时,忽然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是因为……她差点就成了自己的妻子吧。
他挥挥手,似乎想要将她从自己的脑中挥开。但她却不是一碰即淡的袅袅青烟,她在他的脑海中水波一般地晃动起来,让他觉得晕眩。
“夜莺……金多多……”他喃喃地念着她的名字。
马车在街市间穿行,风吹起车帘,在车帘的缝隙中,就像是命运的安排,他不偏不倚地,看见了夜莺。
落下的车帘遮住了她的身影,仿佛刚刚他看见的只是幻觉。
他怔了一下,猛地掀起车帘,愕然看着面前的茶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