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1)

我听着他们一口一个贱籍,一口一个娼妓,忽得拍桌大笑,对凌墨说道:“阿涉,我娘下葬那日天降大雨,官员不敢撑伞,戴孝哭丧,我坐在轿中,却见有人跌到泥地里,摔得好不凄惨,你可知那人是谁?”阿涉是心腹的名字。

他应道:“属下不知。”

我笑道:“那个废物,二十岁靠他爹入仕,上阵不敢打仗,空报军饷,为官多年,上朝仍不能进正殿。

我若是他爹,早在他出生时便将他丢进马桶里淹死了!奇怪,难道燕王府没有马桶吗?“赵兴听到我的话,腾得起身,额角有青筋跳动,恶狠狠盯着我,怒喝道:”江现,我们家事轮不到你管,若非你有意打压,欺瞒幼主,我怎会降至从五品!“其他将领也连连道:丞相削减军费,变革科举,轻视武将,谁来上阵打仗?连京城小儿都知丞相颁新政误国,能得好时便收手吧。

我轻蔑笑道:“诸位可是忘了?贺州是我守住的,前线抵挡夏人的也是我的将领,与你们这群酒囊饭袋何干?若不是看在令尊的面子,我早将你们一个个撤职查办,还敢站在这儿与我大声说话?至于打压,就是欺负你,怎么样?回家告状去啊。

啧,说半天都没人敢动手,我看朝廷养你们这帮废物,都嫌费钱!“他被如此羞辱,满面涨红,胸口剧烈起伏,眼里理智全无,手攥成拳,朝我脸便招呼。

这人生得虎背熊腰,魁梧粗壮,胳膊比我大腿还粗,耳旁旦听拳风呼啸,想来若结结实实挨了这下,怎么也要躺上半个月。

但不等那拳落下,凌墨已如一道黑鹰般挡在我身前,截住这击,动作快得没惊起半点风声。

他全身黑袍,帽子将脸遮住,衬得那只仅露出的手越发瓷白好看。

他五指弯曲,将那拳稳稳攥住,指端骤然发力,便听骨骼断裂声,竟是将赵兴的手生生握断。

其余人见状忙上前帮忙。

我乐了。

动手才好,不动手我哪来的理由揍他们?今日我外甥在,能让我受一点伤我便跟他姓,便对凌墨叫道:“是他们先动手的,不是我!”他无奈地看了我一眼,将我往身后推了推,确保不会伤到我后,一句废话没有,直接开打,拳脚利落,专朝脸打,又狠又快,看着就疼。

我便悠悠在桌边坐下,嗑着瓜子看他揍人,见他无暇管我,更美滋滋地给自己倒了第三杯酒。

受:我喝酒宿娼,我贪生怕死,但我是个好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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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火枪

第八章:火枪那酒凌墨到底没让我喝成。

我刚执起酒壶,没等倒出,便听破风声袭来,只见一根箸子穿过酒壶底端,深深钉入对面石墙中,留下两个整齐对称的破洞。

我动作僵住,呆呆地看着酒水沿+芭溜妻灵笆儿漆入群两侧哗哗流出,淌了满桌,酒香散开,惊吓地缓缓扭头,正见他目光凌厉扫来,满含威胁意味,立即慌乱地将酒壶扔出去,埋头老实啃花生米。

就为了不让我喝酒,至于吗?至于吗!我又不是阶级敌人。

直到他将这些人打趴在地,爬都爬不起来时,我才恢复先前那股嚣张劲,走到赵兴面前抬起脚来,边踹边得意地笑:“你不是很拽吗?接着拽啊,回去告诉你爹我为何打你,看他是来找我算账,还是先给你一巴掌。”

他自知在外乱说那桩丑事理亏在前,扭头啐出一口血沫,瞪着我,眼里涌出滔天恨意,目若喷火,毫无疑问,若非凌墨在此,他定能将我剥皮拆骨。

我见今日差不多了,燕王的面子也不能不给,便不屑地嘲讽几句,离开酒楼,行到楼梯处时,只听赵兴的仆人上前搀他起身,唤道少爷没事吧,却被他随手一掌掴在脸上,喝道滚开。

我余光瞥到那人唇齿流血,半张脸高高肿起,心底冷笑,忽得温柔执起凌墨的手吹了吹,眼里满是柔情蜜意,问道:“手累吗?你看你,下次这种粗活让我来便好。”

他无动于衷地将手抽出,脸冷得跟冰块似的,别开视线,没搭这腔。

我知道他只是害羞,出门后便对他解释说我只是想表现一下自己对属下的重视,体现自己重义轻色,这样天下英雄才会对我趋之若鹜,死心塌地。

他听后突然就不理我了,哄了一路才哄好,冷着脸将送我到相府便回军中去了。

刚送走凌墨,心腹便来报说潘老板求见,我忙道快请,令人在杏花园内温酒,这时才发现园中只剩被雨水打落的遍地残花,杏花已凋零大半。

花匠见到我,解释道昨夜刮了整夜的风,将杏花吹落,又落了场雨,今年花期已经过了。

花期过了?我摊开手心,雪片般的花瓣混着飘至掌心,出神看着那洁白素雅的花瓣,心中怅然。

美好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再珍惜也会离开。

花匠劝道:相爷,花谢了明年会再开。

小的又栽了山茶,红碧桃,绿萼梅,好些新品种,明年百花园会更加艳丽,四季皆是花期。

我没作声。

许久,才笑道:那太好了,真想现在就看看。

正说着,潘凤已经到了,腰间别着烟杆,身姿袅袅,亭亭玉立,屈身拱手道:“相爷,您让奴家请工匠提纯火药,改进的火枪已制成,请过目。”

说着奉上约有两尺长的檀木锦盒。

盒中盛放的是一把精铁打制的火枪。

这时已有火枪火炮了,但因技术落后,威力反不及冷兵器,加之成本太高,朝代末政府面临财政危机,便未在战争中普及。

见到它,我眼睛都亮了,轻柔地拂过那森寒锃亮的枪身,如抚摸宝贝般爱不释手,嘿嘿笑道:“这才是我想要的东西啊!”樊州之战是成败关键,若樊州有它助战,说不定真能翻身。

我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把玩半天才想起问这火枪射程有多远?答曰:有六十丈远。

我嘿然不语,填充弹药,举枪瞄六十丈外设下的箭靶,小巧的子弹冲出枪膛,堪堪打在靶上,再远则无法击中,不由眉头紧蹙,放下火枪,凝重道:“老潘,若想打赢夏国骑兵至少需超过九十丈的射程,如此也仅有五成胜算。

你且令工匠继续改进,咱们时间不多了。”

夏军铁骑分轻骑兵与重骑兵,重骑兵穿铁片甲,用于近战突击。

轻骑兵则不穿重甲,只戴头盔,持反曲复合弩放箭包抄,射程达九十丈,箭头能轻易穿透铠甲,是制胜关键。

这个时代,热兵器刚刚诞生,冷兵器已发展至巅峰,野蛮残杀文明再正常不过。

夏人生在马背上,四五岁开始便学习骑马射箭,又生得高壮威猛,本就是为战争而生的民族。

许是天意使然,又出了管喱坝陆期零吧貳期个夏帝吉尔格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