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6章(1 / 1)

葛侍郎下了命令,上元节之前,各地要完成摊派的数字,比如河南一千人,江苏三千人。

转眼便是大年三十,这件事也随着各地衙门陆续收到公文,而变得白热化起来。

就连远在陕西的展怀也收到了公文,勒令陕西各级衙门搜捕太平会党羽,上元节产,陕西要抓捕太平会党羽五百人。

展怀不高兴了,对霍柔风抱怨:“为何别处都是上千人,而给陕西的却只有区区五百人?这是看不起我吗?以为我抓不到上千人?”

霍柔风被他逗乐了,伸手抚着他的胸口:“小的给您顺顺气,五爷您别气着,气大伤肝,若是您给气出病来,老婆就要带着孩子跟野男人跑了。”

也不知这是哄他还是气他。

展怀一把揪过霍柔风,在那张气死人不偿命的小脸上连亲了三口。

每一口就是恶狠狠的,像是要吃人。

其实仔细一想,葛侍郎只给陕西五百名额,倒也说得过去。如今陕西被展怀完全掌控,当地衙门还不如展怀有用,葛侍郎可不敢招惹展怀,那可是每隔几天都要找皇帝要帐的主儿,如果摊派多了,这位派人杀到京城,像当年对付郭咏一样,再给他一刀可如何是好。

所以,并非是葛侍郎看不起展怀,而是他惹不起。

各地抱怨声起,一浪高过一浪,老百姓们寝食难安,生怕下一步他们就会被当成太平会党羽抓走。

各地衙门的大牢里都被塞得满满当当,这些人都是被抓来的太平会党羽,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也没有男女之分,全部被关在一起。

而那些因为招出同党名字,而没被抓走的人,也是吓得魂不复体,生怕太平会的人会来报复,有的人举家逃亡,有的人吓得惶惶不可终日。

上元节刚过,各地的抓捕情况还没有送到京城,京城里便出了事。

一个开饭馆的小老板,被人供出其太平会党羽的身份,他被抓走的时候,妻子竟然正在生产!

公差来抓人时,当着妻子的面便给丈夫上了枷锁,那妻子正痛得死去活来,心里一急,一口气没上来,便没了动静。

说来也怪,她刚刚咽气,孩子便给生出来了,是个足月的男婴,可惜母亲已死,这孩子出生不到半炷香的时间便也跟着母亲去了。

家里人去牢里看望丈夫时,把这件事告诉了他。

他听说以后,当场便发起狂来。因为关押的人太多了,牢房早就不够用了,现在关人的是个临时搭就的棚子,那人一把抱住正在探头进来斥责的狱卒,一口咬在那人脖子上,鲜血淋漓。

就这样一口一口,他竟然把那名狱卒活活咬死了。

这件事闹出来之后,便有听说此事的读书人去衙门前请命,要求朝廷收回承命。

而正在杭州自怨自艾的霍轻舟,自是不会放过这个天赐良机。

还没出正月,金陵君子议再次重开,读书人上书谏言,太平会虽然可恨,但是很多人入会都是迫不得已,不能一概论之。

而就在这个时候,各地又有太平会众抵抗抓捕,聚众闹事的消息传来。

朝会之上,十几名御史又是撞柱子又是捶胸顿足,请求皇帝收回圣命,不要再以举国之势抓捕区区太平会了,再这样下去,国将不国,朝将不朝。

有几名御史更将矛头指向葛侍郎,指责他假公济私,借着抓捕太平会终饱私囊,葛侍郎在朝中当然并非单打独斗,他的人立刻站出来,与御史们争吵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八百里加急的战报传来,张宝辰大军再下一城,官军一万余人或缴械或战死,七零八落。

明和帝龙颜大怒,指着那些正闹得不可开交的御史道:“听到了吗?太平会又攻一城,朕的江山正在被太平会逆匪蚕食,尔等居然还不让搜捕太平会,尔等是何居心!从今以后,若是再有人胆敢提起此事,斩立决!”

阳春二月,便在明和帝的这番话里到来了。

天下大乱!

第七一二章 西出长安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好去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阳春三月,是西安最令人遐思的季节。城里的花,城外的柳,半山腰上染了春光的点点淡粉,这座古老的都城,在水墨缱绻中,被古城墙上嘹亮的号角蓦然惊醒。

昔年陕西谢氏有好女,起兵长安城,挥戈东去矣,报我父兄仇,铁马金戈十数载,一朝为天子,凤歌帝业震九州。

百年光阴弹指过,天下无人敢再提起女帝,然而在西北大地,在她曾经浴血过的大秦川,在她自幼长大的长安城,她的传说依然存在。

春风得意马蹄疾,阳春三月的古城,这些传说终于不再是传说,这是历史,这是曾经真实存在的。

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谢氏还有后人,这一代的谢氏女儿飞进了展家,做了展家的小儿媳。

她就是展怀的夫人。

三月十五,宜出师。

霍柔风一身戎装,与展怀并排站在城楼之上,钟夫人和谢红琳亦是一身铠甲立于二人身后,谢红琳将一柄长剑郑重地交给他们,道:“当年我成亲时,这是我的嫁妆,你们的外祖父对我说,若寻到能接下此剑的人,便将此剑托付于他,如果不能,便将此剑留于谢氏后人代代传承。这剑随我辗转多年,幸不辱命,不但寻到能接此剑之人,还将此剑传给了谢氏后人。现在,我就把这柄剑交给你们了,有生之年,我要看到你们用这把剑直捣黄龙,用这把剑饮沈家狼子之血,以报谢家和高家血海深仇。”

霍柔风和展怀一起接过了这柄剑,霍柔风用另一只手轻轻抚过剑鞘上镶嵌的翡翠玛瑙,她认识这柄剑,这并非前世母亲的天子剑,这是她的剑,是她十二岁生辰时,母亲赏赐给她的。

这柄剑从未饮血,镶金嵌玉,极尽奢华,这是十二岁的九容公主将它悬在腰间做装饰,可惜她身量尚未长成,系上这柄剑并不好看,一两次后也就成了摆设,放在百宝阁里,和会冒热气的玉荷叶、口吐珍珠的小青蛙一样,偶尔取下把玩一番,在宫女们大呼小叫着“别割破手指”的惊呼声里,重又被束之高阁。

也不知道当年她死后,这柄剑是怎样落到谢家手里的。现在的谢家人都是表哥的后人,表哥没有见过这柄剑,想来是错当成是天子之剑了。

冥冥中似有天意,两世的母亲都将这柄剑赐于了她,百年沧桑,辗转红尘,这柄剑还是回到了她的手中。

霍柔风刷的一声抽出长剑,剑光如水,寒气森人。

她怔住,这还是当年的剑鞘,然而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剑了。

或许,剑也与人是一样的,人有魂,剑亦有魄。

这柄前世未曾饮血的剑,这些年来跟随一代代的谢家人,绝处中求生存,碧血剑心,腥风血雨中,这柄剑依然在,昔时空有剑身,如今剑魄已成。

霍柔风站在高高的城楼上,放眼望去,在她面前是整装待发的千军万马,是她挚爱的秦川大地,在她身边伫立着的是她的夫君,她的兄姐都在远方等待着她,他们等着她重新书写历史,他们等着她堂堂正正回到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