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淋漓狼狈的回到车上,逃婚未遂,于十一点半赶回酒店,权当过去的一个多小时是忙里偷闲。再下车时,夫妻二人不得不再次开启营业模式,跟各路打完招呼就会下意识地心生疑惑“谁啊”的宾客们点头问好,握手拥抱,笑容已然焊在脸上,纹丝不动。直到他们从花团锦簇的人群中出离,进了那间被成颂用作化妆间和准备室的套房,才又得以喘息。
夫妻俩要更换待会儿典礼上穿的婚纱和礼服,一帮人便分成两拨,屋里屋外各自重整形容。蒲欢得闲去了趟卫生间,把酒精代谢掉,顺便梳梳头发,喷了点口腔喷雾,打开门出去时,只见那位不知道名字的伴娘坐在床边,一只脚悬空,单单把鞋留在地上,被各色气球所包围,岑翊宁站在她对面,微微俯下身递给她碘酒棉签和创可贴,简短地和她交谈了几句,面色如常,而她握着自己被沾了水的鞋磨出血泡来的脚后跟,和他对视一眼便立即埋下头,红着脸颊颔首应答。
岑翊宁退后半步,适时地走开了。
女孩松了口气,小心翼翼地提起裙摆,用棉签清理磨破的伤处,贴好创可贴,把脚重新穿进鞋里踩实时身体倾斜了一下,蒲欢赶快过去扶了她一把,她的手在情急之中抓住了他的胳膊,发出低低的惊叫,“啊……对不起,谢谢……”
离近了看,他发现她长得挺可爱,皮肤雪白,涂肉桂色唇蜜。他有那么一秒钟想问她的名字,想知道这个名字未来会带给他什么,但这冲动马上松懈,平息,像在风里点火,一闪而逝。
也许他该学着专心一点。
所以接下来他就专心做见证者,和岑翊宁一起站在台下看成颂捧着花,像个幸福的傻子一样等待着身披婚纱的师琼洁出现,然后不负众望的哭了,跟他姐说的一模一样。蒲欢尝试去代入他,想象那种百感交集,他为什么哭?因为爱?感动?情绪满载,心理暗示?还是因为这天等得太久,尽管他们的昨天和明天实质上都与今天并无不同,可他们的确步入了下一段人生,成颂将会成为丈夫,父亲,他的朋友们都将成为谁的伴侣,谁的父母,谁的同事,谁的上司,拥有全新的社会身份和更为复杂的人际关系,只剩他还手握自由,原地徘徊,目送他们渐行渐远。
随后新人们交换戒指,喝交杯酒,等不及司仪念完那些长篇大论的誓词就喊了“我愿意”,好像晚一秒就多浪费一秒,师琼洁便将捧花信手往席位中一扔,拉下成颂的领带,亲吻了这个全世界她最喜欢的笨蛋。
到此为止,伴郎和伴娘们的任务算是正式完成,可以回到席间用餐,蒲欢循着几个昨晚刚认识的新面孔找到了他们这些“同学朋友”所在的一桌,扭头一看,岑翊宁竟然不见了。
大厅里都是人,欢声笑语,觥筹交错,每个角落都是祝贺和碰杯声,蒲欢四处张望一圈,方才越过大厅朝阳的窗户、发现了独自去到室外的岑翊宁,身形和背影还是挺惹人注目的,他当时也不知怎地,头脑一热,单手撑住窗台,纵身跳进了酒店□□紧邻着花园的门廊。
潮湿的空气扑面而来,外面雨还没停,只是势头渐微,吹到脸上是蒙蒙一层水雾,象牙色的廊柱和几丛蓝紫相间的绣球花中间,横着一条木质长椅,岑翊宁正坐在那里,听到有脚步声,回头和他打了个照面。
“怎么在这儿?”
“我不太饿。”
岑翊宁让出一半座位给他,看他作势要坐,又忽然想起什么,掉头回了大厅,几分钟后,他端着一个装满食物的白色瓷盘,嘴里叼一双筷子,故技重施,单手撑着窗台又翻出来,坐到了长椅的另一端。
“我饿,但里面太吵了,想出来透透气。”
蒲欢口齿不清地说,将盘子摆到自己膝盖上,盘中盛着一块奶油蛋糕,几块三杯鸡,咖喱蟹,虾仁玉米,蛤蜊煎蛋,杂七杂八拼了一盘,卖相十分混沌,又有些诡异的诱人。他夹起煎蛋喂进嘴里,问岑翊宁:“你不吃吗?”
岑翊宁笑了笑:“我想抽根烟。”
“巧了,我也想。”
岑翊宁便递了支烟给他,他摸出打火机替两人点火,然后抽一口烟,吃一口蛋糕,绵密的奶油沾在过滤嘴上,他咂了咂滋味,说:“挺清爽。你瘾不大吧,没见你怎么抽。”
“是,偶尔用来提神。”
“那跟我差不多。不抽也不会想。”
岑翊宁把便携式烟灰缸摆在两人之间,往里掸了下烟灰。
“看出来了。”
蒲欢不由得暂停了咀嚼,“从哪儿?”
“牙齿。”
岑翊宁换了只手夹烟,朝他侧过脸来,坐姿似乎比刚才松弛了些,黑发斜斜扫过眉峰。“你的牙齿很白。”
蒲欢没响,嘴里咬破一颗葡萄,果皮崩裂、汁水迸溅出来的刹那,仿佛戳穿谁的秘密。推着餐车的服务生路过,向他们投来好奇的一瞥,他立刻举手道:“麻烦给我一杯香槟。”又问岑翊宁,“你要喝点什么?”
“水,谢谢。”
服务生笑中带着困惑,不明白这两个西装革履的英俊小伙为什么置舒适干爽的室内于不顾,非跑到室外来吃野餐,喝香槟的还跟喝白水的碰杯,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我会打扰你么?”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你原本在独处,怡然自得地抽烟,我却要来分你的心,强迫你和我相处,而你出于礼貌不得不跟我聊天,即使这对你来说不会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损失,却依然不算让人愉快,毕竟我们不熟。”
蒲欢咽下两块鸡肉,接着抽指间烧到一半的烟,“我一直认为,不熟的人聊天比熟人更需要默契,在双方的边界和尺度都不明确的前提下,我不想冒犯到你。我还想和你变熟一点。”
“你好像非常擅长观察和分析别人。”
静默了片刻,岑翊宁放下圈着玻璃杯的那只手,将熄灭的烟蒂倒插进烟灰缸里。
“既然不会造成任何损失,你我投入的时间和情感交互又是均等的,我很乐意为你分一会儿心。”
“那再好不过了。”
蒲欢的烟也恰好抽完,盘子里还剩下少许玉米粒和螃蟹腿,他一口气喝了半杯香槟,“我讨厌一个人吃饭,尤其是在外面。没人陪我或者没电视电影可看,我会胃口全无。你不会吗?”
“坦白的说,没想过。”
岑翊宁慢慢眨眼,盯着杯中一小片反光的水面,“我是独居,多数时候都一个人,已经习惯了。”
“习惯一件事之后就会不再继续思考,比如生活,婚姻,家庭,每一段看似稳固的关系。”
大厅里忽地一阵喧哗,是新婚夫妇敬酒敬到了窗边这一桌,成颂端着酒杯四下环顾,寻不见两位伴郎的人影。这时蒲欢便转过身,手臂横搭在椅背上,和岑翊宁一齐举起杯子向他示意,他半天才看见,拉着师琼洁隔空和他俩干了一杯。
“有时会忘记自己遵循的究竟是秩序还是惯性,所以反省是必要的。”岑翊宁说。
两只空杯被摆在了盘子和烟灰缸旁边。
“感觉话题变沉重了。”蒲欢摸了摸后脑勺,“我们明明应该聊那些不熟的人爱聊的,工作,政治,股市,社会热点,两性关系。”
“可你不想那样,对吗。”
岑翊宁交叠起双腿,脚边躺着一片被雨水打落的梧桐树叶,“否则你远离人群躲在这里,就失去意义了。”
蒲欢一愣,眼睛都亮起来。“你真的好有趣。”
“我想再喝一杯,想和你继续聊,又想回房间睡一觉,我困了。唉,人为什么不可以同时做三件事呢?”
雨停了,宴席也已临近尾声,陆续有客人从大厅里出来,相携着走入雨后薄雾弥漫的花园。蒲欢看到了成颂的表妹,小姑娘也看到了他,踮起脚尖和他挥手再见。
“以后还有机会。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