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1 / 1)

他要真活不过来,况遗怜不觉得她还能抱着他的骨灰继续上路。她没有那么多的孤勇,也不想成为外人口里了不起的巾帼英雄,在她看来,幸福才是生活的第一要义,她要是追求只身擎苍穹,还用得着跟人私奔?

怀着这些幽暗心思,遗怜又坐起来,一点点挪到元暮江身边。他病中憔悴,面上一丝血色也没有,双唇乌青,没有以前英俊了。

遗怜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大方地把自己身上的厚绵毯子分给元暮江一半儿。这是他们身上最好的能御寒的衣物。

老树根特别粗壮,他们两个人并肩靠着也绰绰有余。长久地守着一个活死人,况遗怜也会寂寞,趁着万物幽蓝,她泄愤般喊了两声。元暮江也不知听见了没有,他连头也支不起,歪歪斜斜靠在况遗怜肩上,气息微弱。

遗怜抬手摩挲他的侧脸,又快乐又痛苦,一半张脸含喜微笑,另一半张,无助啜泣。

转机直到很多天以后才出现。

遗怜重新花钱雇了辆简陋的牛车,连个避雨的盖子也没有,两块光溜溜的木板,元暮江就躺在那上面。白天遗怜在前头赶车,夜里累了,就跟他并头躺下。

这天也是一样,一觉醒来,他们又要走了。遗怜照常用树叶盛来河水,先替元暮江洗脸梳头,然后再拿出水壶喂他喝续命药。那两天,流食元暮江也能吃一点了,不过他们找不到正经流食,遗怜只能一口口把干粮嚼了,再嘴对嘴喂他。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醒,也不指望他还会醒了,况遗怜想的就是,两个人相依相伴到各自的生命尽头,先不变卦吧。千山万水都行过了,还差这一两天么。

不一会儿,朝霞也升起来了,还挺漂亮的。霞光映在元暮江黄不拉叽的脸上,出人意料地好看,遗怜苦中作乐般吻了他。

朝霞破暝,随后便是一阵疾厉的白雨。深冬已过,初春雷声更大,连树下躲雨也成了麻烦。没办法了,遗怜只能把自己的蓑衣脱下来盖到元暮江身上。

好不容易等到雨小一点,风又呼呼刮起来,遗怜头上的帷帽都叫吹跑了。她不得不停下车去拣,帽子却存了心捉弄人似的,扑空几下过后,遗怜一个不慎崴了脚,重重跌进了泥地里。

泥地旁边是一小块庄稼地,农户们不辞辛劳,下雨天也在地里劳作。遗怜跌倒时不小心绊折了几株春苗,气势汹汹的,他们一定要她赔。寡不敌众,那就赔吧,晚间那一顿饭钱,就叫人夺去了。

等况遗怜心力交瘁走回牛车旁,雨也停了,元暮江依旧一无所知躺在木板上。遗怜这回真气急了,不由得发狠捶了他两拳。

也不知道是这两拳的作用,还是晨间那一场雨的渡化,奇迹般的,元暮江醒过来了。人醒了,脑子也还没坏,还知道叫况遗怜的名字。

遗怜起初并不觉得他是好了,只当他在说梦话,她依旧靠在车板上生闷气,直到元暮江伸手拉她,还抱怨说:“你哪儿弄的?这一身的泥?”

况遗怜这才不可置信回头。元暮江同样目光灼灼看向她。

四目相对间,情意袅袅流转,所有怨恨不平,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况遗怜放声大哭,元暮江拥她入怀,同样泪如雨下。

劫后余生的喜悦,死而复生的欢乐,相濡以沫的甜蜜,此时此刻,都让他们好好享受吧。

元暮江病好一些了,他们才真正计划目的地。之前遗怜都是信步而行,近一年来,她都没有从那种疲于奔命的状态中缓过来。

进入三湘地界以后,他们先在靠近官道的小镇上住了一个多月。在这里,元暮江彻底养好了伤,遗怜也终于能短暂休息,放松精神,缓和心绪。

也是在这里,他们第一次互相交付。不过感受不是特别好,跟想象中的欲火焚身差距很大。事后他们总结经验,觉得元暮江应该承担大部分的责任,说出来不怕大伙儿笑话,他初夜那晚都没进去……

不是中途疲软,就是不太找得准位置,找准了也因为那地方太过紧窄而不得其法。遗怜因为紧张,也无法为他提供有效的帮助。稀里糊涂的,两个人还是只有紧紧抱在一起,艰难撑过那一整晚的情欲高涨。

他们就这样懵懵懂懂,差不多弄到第三回,就逐渐能感受到些乐趣了。

夜里,他们抱过也亲过,元暮江晕晕乎乎去拉遗怜的亵裤,时近初夏,他们两个都穿得很薄,还没怎么用力呢,裤腿儿就被扯破了。

急成这样,遗怜也是没话说了,索性自己撑坐起来,从上往下,脱了个一丝不挂。

她原来是那种过分惹眼的白皙,在路上奔波久了,反而添了几分中庸的花黄,显得更加深邃、妩媚。

元暮江单手将人抱起来,放到他大腿上,他的衣裳,还是他们一起脱比较好。

宽衣解带的同时,还不忘敛眉含笑,戏蝶吮花。有时候,他含得疼了,遗怜就会睁眼儿蹬他,咬着唇,欲说还休的模样,经常惹得元暮江更加痴迷。

进去以前,少不了要反复试探。这个过程,对他们两个人来说都是一种折磨,遗怜时常被身子里的半截儿东西吊得不上不下,元暮江则会因为长久的凝滞不前而憋得满面通红。

偶尔,遗怜急了,就稍稍抬高腿儿,这样会更方便一点。

元暮江会意,才会不顾一切顺着滑腻往里推。

汗光点点,发乱松松,彼此嵌合那一刻,他们不约而同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行尽江南数千里,画屏深照洞房深,相爱的人,不管怎样都会一直相爱。

这就是况遗怜和元暮江,惊心动魄又无比平凡的一生。

【正文完】

作者的话

鹅儿水

作者

5 小时前

正文就写到这里吧,感恩所有相伴。番外还是看朋友们有没有想看的吧,没有我就再补充一段女主和男主的婚后,再加上一个裴湘、霍引渔,其他就不多赘述了。

??番|海棠开未开

又是一年春日,他们已经在泉州安了家。 从牙人手里买的旧宅院,没有很大,不过修缮得很精巧。房上一砖一瓦,庭中一草一木,完全遵照况遗怜的喜好。 她毕竟在汴京修了那么多年的破房子,元暮江这个外行,干瞪眼的呆子,委实不好跟她争。因此,不管是加盖亭台,还是遍洒花种,都是况遗怜说了算。 她甚至还有权指挥元暮江。盖新家那段日子,基本都是她潇潇洒洒躺在树荫下,一边啃瓜皮,一边对元暮江呼来喝去。 “元嘉问!你怎么连这个也弄不好!” “笨死了!笨死了!” “秋千架搭那么矮干嘛?你诚心气我是不是?” 诸如此类的话,天天说,从早说到晚,元暮江也不生气。偶尔觉得委屈了,就想想他自己这条命都是况遗怜救回来的,她还拖着他走了那么远的路,不离不弃的,多不容易。 现在难得日子好过些了,守得云开见月明,未来几十年光景,他们更应该相亲相爱才是。于是,胸中那一点小委屈也荡然无存了,元暮江越发闷头苦干,为了这一方小小的,独属于他们的家园。 新屋落成那天,他们在家里开乔迁宴。 两个亡命之徒是没有本地朋友的,再有好酒好菜,也只有他们两个对坐畅饮。 一开始说好只喝半杯,因为况遗怜酒量很一般,喝多一点就上脸,肚儿里也热辣辣的,不舒服。 元暮江就没有这种困扰,他是海量,千杯不醉,以前跟冯琦那群公子哥儿鬼混学会的。人一旦忆起往昔,就难免有几分伤怀,哪怕过往并不体面或光耀。 “嗳,真是好酒。”元暮江扬脖尽饮,还不忘啧啧称奇。 这酒也是去年遗怜自己酿的,取材于天地,林间野桃山泉水,自力更生的产物,喝起来别提多美了。 遗怜亦忍不住一饮而尽,又将空杯底露给元暮江看,口齿不清道:“满上!瓦还要!” 她这个“瓦”是跟当地人学的,意思是“我”,口音很不伦不类,元暮江听了就笑:“假仙。一会儿喝多了吐床上,我可不跟你睡。” “假仙”同样是一句南音,用来说人装模作样的。遗怜听懂了,就嗤嗤笑:“你吓唬谁呀?弄得好像我很想跟你睡一样……” 嘟嘟囔囔…

又是一年春日,他们已经在泉州安了家。

从牙人手里买的旧宅院,没有很大,不过修缮得很精巧。房上一砖一瓦,庭中一草一木,完全遵照况遗怜的喜好。

她毕竟在汴京修了那么多年的破房子,元暮江这个外行,干瞪眼的呆子,委实不好跟她争。因此,不管是加盖亭台,还是遍洒花种,都是况遗怜说了算。

她甚至还有权指挥元暮江。盖新家那段日子,基本都是她潇潇洒洒躺在树荫下,一边啃瓜皮,一边对元暮江呼来喝去。

“元嘉问!你怎么连这个也弄不好!”

“笨死了!笨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