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 / 1)

“笑什么呢?”他突然问。

我摇摇头,撇掉刚才那些不切实际的错觉,转头笑着看着他,反过来握着他的手,顿时轻松许多。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一旦卸下心事负担,就会立刻没心没肺起来,我想我骨子里或许是个容易快乐的人。

我就握着他的手,大咧咧说:“你知道吗,我前不久在颂北做了手术。”

他似乎对我的话有些意外,手上力气松了些,我刚想撤回手,他又敏捷地抓了回去,同时紧紧皱眉,像是又在忍耐一波疼痛:“做了什么手术?”

“记忆清除。”

他停顿片刻,用很认真的语气问:“效果怎么样?”

我认真思考了一下,按道理面对人家公司高层这种堪称体贴的售后询问,我应该假惺惺地表达赞美和感激才对,那些话也不难讲,可我支支吾吾的就是说不出来。像是突然被什么东西闷头打了一棍,让我疼了一下,又清醒许多。

意识到他在等我的回复,我小声嘟囔:“我不知道。”

“不知道?”

“就是……”轻轻吸一口气,我遵循了内心最真实的声音,“我好像后悔了。”

他声音抖了抖:“后悔?”

我赶紧笑着补充,“放心,我可不是要投诉你们的意思。“

“为什么后悔?”他盯着我,紧追不放。

“因为……”不知是不是被他眼神吓到了,我不自觉说出自己都没面对过的答案,“我好像弄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又不知道去哪里找。”

他凝视着我,极有压迫感,我没有惧怕,反而在这种压力下更勇敢了,我继续说道。

“因为这种失落感,我不敢离开这个城市,我怕错过什么。”

他突然把眼睛垂下去,沉默着,躺回枕头上,用力揪着眉,闭上眼睛,我能在昏暗光线下看到他眼皮在跳。然后他松开了我的手,转而去遮挡着脸,拇指捏着眼角,指尖泛白。我想或许他头疼更严重了,看上去极为焦灼,像个带伤独自鏖战的战士。

我以为我说错话了,我不该在他面前说这些,于是想转移话题聊些轻松的,可我的人生七零八落,乏善可陈,能聊什么呢,我收藏刮肚,拐弯抹角的聊起了我的那些鸟。聊着我对它们的观察,聊它们有趣的习性,瑰丽的族群,聊它们对我的意义,聊我对它们的感情,甚至聊起了差一点去南方湿地工作的事情。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天已经黑了,当我提到那个动物保护组织至今还给我寄很多珍稀鸟类的明信片时,一转头,发现他脸色平静地闭着眼,呼吸均匀顺畅,像是睡着了。不知道他听了多久,听到了哪里,我想我啰啰嗦嗦的琐事能帮他入睡也好。

几乎立刻,我起身离开了那栋豪宅。在走回家的路上,顶着冬日寒风,我有一瞬失落,然后转而笑笑,告诉自己忘掉今天这不寻常的偶遇。可就在我决定忘掉时,忽然想起什么时候见过他了。

是在我手术醒来的第一刻,躺在颂北休息室内的软榻上,一睁眼,第一眼就看到了他。

那是一则全息电视上滚动播放的广告,颂北当红炸子鸡业务中心总经理面对镜头沉稳地讲话,电视音量小,看字幕似乎在宣传颂北企业理念,无聊得很,而我当时脑子一片混沌,五脏六腑悬空般无助,我很想哭,又想吐,我是靠着凝视他那双好看的眼睛,才渐渐适应了亲自割舍一段回忆的不安。

然后我低头,闻到那股香皂烟草混合的味道,来自于我身上披着的西装外套。我至今不知道那是谁的衣服,但记住了那个味道。

那张脸,那双眼睛,那个味道,陪着我抵挡了失去一部分人生的恐惧。

为此,我觉得这一次短暂的偶遇很有意义。

但也到此为止了,我以为我们不会再有交集,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再见面,我以为他那样的人,应该很忌讳把病殃殃的一面暴露给陌生人,所以当第二天,他突然走进我们的便利店,微笑着朝我走过来时,我是有一瞬失神的。

仅仅过了一夜,他看起来精神了许多,一身麻灰色长款大衣,头发精心修剪过,笑着站在我面前,没有寒暄,没有点关东煮,开口问我,你今天是晚班吗?

我看了眼旁边一脸吃瓜相的欢欢,回神说,不是。他说,那我能请你吃个饭吗?

吃饭?

就当感谢你了。他说。

他准时在我下班时间出现,开车直接带我去了清士家,我也不知道从哪听来的,虽然没吃过,但对清士家牛排的昂贵和美味早有耳闻,只是很奇怪我们去的时候店里人很少。我是坐下来,服务员过来点菜时才意识到他包了场,店里当晚只招待我们这一桌。

我们坐在大厅左边唯一一张小方桌上,桌上放着蜡烛和红酒,上菜后,右边有一个黑人乐手弹起了钢琴。气氛一下子变了味,我坐立难安,脑子里盘旋着一堆说不出口的问号,拿着刀在牛排上划几次都切不准。

钢琴曲舒缓优美,我却心事重重,脸也莫名发烫,我听说过那些有钱人任性的套路,但总觉得他不是那样俗气的人。就这样七上八下时,他低头吃着东西,突然说道。

“你别多想,我本来想请另一个人来的。“

“哦,这样啊。“

“她放我鸽子了。正好也要感谢你,就约你了。”

话虽然不好听,却让我稍微安下心来,为刚才的胡思乱想懊恼。我切下一小块牛排送到嘴里,味道跟我想象中的分毫不差,仿佛之前吃过一样。我觉得有必要缓和下气氛,顺着他的话问,那我们不会被人误会了吧?他说,这里又没有其他人。

我想想也是,又说,如果真的被你想请的那个人误会了,我可以去解释。他似乎顿了一下,说,她不会在乎的。我不置可否,只好埋头吃肉喝酒。

我们俩就在这堪称暧昧的环境下安静地各自吃着东西,已经演奏了三首钢琴曲了,我们都没有交谈。这中间我探头看向他,发现他只吃牛排中间的位置,将四周的边角料都留下。我觉得奇怪,他难道不知道秋筱牛排的边角料是最好吃的吗?他似乎发现了我在看他,像是被抓包的淘气孩子,又把那些边角料一个个吃掉了。

那顿饭吃了一个小时,吃得很饱,结束后我感谢他的款待,与他一起走出餐厅,站在门口,突然迎面看到天边火红灿烂的晚霞,一簇簇火把一般高耸悬挂在天上,堪称瑰丽。我们俩齐齐定下那,脸沉浸在那片火红里,过了半晌,才有人说话。

他说,要不要去走一走?我问去哪里。他说,附近有一片海。我本想吃完饭就回去的,本想礼貌拒绝的,可或许是那片晚霞太难以抗拒,我说好。

海边很冷,尽管有霞光万里,红云遮目,也冻得人瑟瑟发抖。他把围巾给了我,自己将大衣领子立起来,有几伙年轻人在撒欢尖叫,远处有篝火,也有悠扬歌声,那片海滩很大,海天高远而奇伟,我忽然一阵心动,也想撒个野。

我说要不要跑一跑?他点点头说好,我们就像那些无忧无虑的年轻人一般在海滩奔跑起来,寒风迎面劈来,身体却一团火热。但不一会,他停下来,笑着摆摆手,说他跑不动了,让我别管他,自己玩。

去吧,去吧,别管我,他说。

我将围巾展开,兜在头上,迎着风大步奔跑,风将围巾吹得猎猎作响,如一面旗帜,张扬,自由。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象自己变成一只鸟,张着双有力翅膀,专门挑酷寒之地而去,勇往直前,生死无惧,扑向前方未知的一切。

很久以来第一次,我感受到了强大的能自控的生命力。

然后一转头,看到已经被我甩在身后的那抹影子,他单薄瘦削,安静沉寂,他如一块被遗忘的石碑那样立在那里,周身被即将褪去的红霞染成紫金色,显得庄严肃穆,让人凛然一震,又莫名伤感。

我跑回去,他就那样微笑着看着我,眼神随着我的脚步流动,好像也跟着放肆闹了一遭,眼底尽是满足。我大口喘气,问他,冷吗?他摇摇头。我又问,要回去吗?他说,再等一会。

我们来到海滩顶一家室外咖啡厅,旁边有电子暖炉,手里捧着热茶,并肩而坐,静静看着霞光缕缕消失,看着半弦月明亮高悬,看着点点繁星灼灼闪闪。

我们像是认识很久的朋友一般,默契地沉默着,各自纠缠在自己的人生课题里,彼此互不打扰,又心有灵犀。直到他将那种默契打破,很奇妙地,戳中我的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