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弗雷德直接在她面前倒了下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麦克默多掏出手套,重新套在手指上,一脸厌倦。
“不然我的搭档就会被迫使用暴力了,而且我向你保证,他在这方面相当专业。”
美国侦探看着年轻女人一脸无奈地对着不省人事的小偷把话说完,充满讽刺。
“上流社会词汇。整个和我们的绅士侦探一样。”
这世界居然会有一个人能够让安杰拉南丁格尔在三年后平静地听别人开这个玩笑。这个美国式硬汉一开始能够云淡风轻地说些细节往事,比如福尔摩斯站起窗前拿起烟斗的样子,坐在炉火前回头向大家微笑的样子。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没有表情,就是带一丝怀念般的笑容。不管爱瑞斯还在沙发边安慰痛哭流涕的哈德森太太(虽然女房东一度有一种恨不得赶快有人把侦探干掉好让她解脱的态度),医生的眼睛还湿润着。这些话那么平实甚至粗糙,因为没受过多少教育的麦克默多不会言辞藻饰,他说这些是无心的。他只会在看见南丁格尔的时候突然想起保持沉默。南丁格尔,一滴眼泪在没有在人前流过的南丁格尔,站在窗前一言不发。后来在曼彻斯特他们决定重整旗鼓,绝口不提旧事。一年后的某一天,南丁格尔在犯罪现场待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从在场人中揪出了凶手,工整地把整个推理过程复述了一遍,本来负责人身保护的麦克默多在观众当中轻笑了一声:
“我伦敦的同行真不应该那么早退休的。他应该亲眼看见这个。”
这个莽撞,几乎可以算是无礼的公开玩笑一开始让夜莺吃了一惊,甚至忘了难过,但是麦克默多像是忘了自己说过什么一样依旧自如,于是她明白他根本不是故意的。杰克麦克默多可以拿自己死去的兄弟开玩笑当然也只有他自己可以,别人这么做会被打断鼻梁骨。夜莺强行习惯了她原来认为粗鲁不堪的轻松气氛。也许是因为职业原因。她现在亲身体会到福尔摩斯所说的“精密仪器里的沙粒”是什么意思。当你需要聚精会神理清思路的时候,一直以来涌动着的感情和突然闯进脑海的回忆是毁灭性的打击,就像一个试图入睡的失眠者无法放空头脑。克服每次拿起放大镜或者蹲下来刮取烟灰时汹涌起来的情绪耗费了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如果不然,她就只能干脆放弃这项职业回头去当教师或嫁人了事。这两种选择都不能算坏,按说比她现在这种朝不保夕的处境好得多,可是某些东西让她不愿意放弃,和当初硬着头皮钻进这项本和她无缘的职业源于同一种原因。而且她现在还有全英国最神奇的搭档和朋友。她第一次走进贝克街的时候孤身一人。
“我建议你学习学习‘上流社会的辞藻’。”南丁格尔说,蹲下身抓起曼弗雷德的脚帮麦克默多把他抬到一边,“说女王英语的人音色都很好。”
“谢谢你好意的讽刺,夜莺小姐。”
“不,我是严肃的。这两天我发觉自己说话都有点不对了。”
“如果你是说我们的行话,那是件好事。如果是说我的口音,再次感谢你善意的讽刺。你去报警的时候要我把他绑起来吗?”
“你随意,杰克。”
直接叫名字而不是“麦克默多先生”这一习惯也是和这两个自由散漫的人待久了的结果。南丁格尔也很清楚,麦克默多口中的“Nightingale”依旧不是她的姓氏,而是“夜莺”。
警员们把一脸晦气的曼弗雷德押上马车的时候,南丁格尔和麦克默多显得十分低调,没有混入警方,但是还是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已婚的麦克默多和单身女子南丁格尔,这一对古怪的搭档难免招来各种窃窃私语,南丁格尔起先也顾虑过这一点。后来她发现麦克默多更古怪地对这些事情漠不关心,即便有人当面用暧昧不明的措辞问起他和南丁格尔的关系,只有南丁格尔火冒三丈地严厉否决,他只当玩笑一笑了之。对于这一点麦克默多的解释是:
“在芝加哥不择手段想和我扯上关系的姑娘成千上万,根本没时间一个一个澄清。好在我是个规矩人,夜莺小姐。”
而如果你不规矩,麦克默多夫人会上六发子/弹坐在客厅里等你回家。南丁格尔想。
破除谣言最有效的办法当然是爱瑞斯现在是爱瑞斯麦克默多。见过麦克默多夫人的人都绝口不再提有关南丁格尔和搭档的任何传言,因为他们自己都觉得这样愚蠢。这件事本身看上去就很愚蠢当一身劣质香烟,茶包和江湖气的芝加哥侦探站在干净整洁,言谈考究的伦敦女侦探身旁的时候,任何一个讲究和谐美感的人都不会想到要把他们在超出工作范围的方面联系起来。
“唯美主义的观点,奇怪的名词。”麦克默多哼了一声,“说实话我根本不能理解这种东西。”
“那么以后我们可以用你听不懂的词随便开你的玩笑了。”
“我说不能理解,意思是说这东西没什么用。”
“你们两个又在争论什么?”爱瑞斯端着下午茶盘子走进来,看见坐在桌子上的麦克默多和蹲在沙发靠背上的南丁格尔,直想笑出来。“你们知道俚语和女王英语吵起来对听觉是场多大的灾难吗?”
“我建议过杰克矫正一下口音,但是他拒绝。”
“谁承认只有你说的英语才是英语啦?”
“那请解释一下它为什么叫‘英’语?”
“因为它不是爱尔兰语,也不是苏格兰语。”
爱瑞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把茶盘放下。
“知道我嫁给你最大的顾虑是什么吗,杰克?”
“是什么,宝贝?”
“是要照顾一个年龄比我还大的婴幼儿,杰克!”
还是先把这些家长里短放一放吧。
曼彻斯特警方要南丁格尔和麦克默多一同回警局办手续,下午两个人才从警局出来。作为正流行的传奇人物,两人的照片没少见报,每次出现在公共场合都会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刚走出警局大门,就有一个小男孩拽着自己的妈妈停下来看他们,一位倚靠在灯杆上的老先生从自己刚买的口袋书里抬起头来扶了扶眼镜。路边的两位绅士在这个时候停止了攀谈。淑女们掩饰得更多些,用手套挡住小半边脸互相窃窃私语,但从她们的表情和咯咯的轻笑中往往可以推断出她们正在对南丁格尔没什么阴性美的装扮品头论足,这也不是第一次有人终于得以亲眼目睹伦敦的夜莺之后对她的容貌表示失望了。作为维护正义的正面人物上报纸时,你的照片往往会比本人好看许多的。对于这些临时观众,夜莺一般会装没看见,麦克默多没心情的时候会装没看见,疯劲上来的时候还会向盯他盯得比较紧的人招手。比如今天。
“没想到抓一个翻别人压箱底的东西的小偷可以这么出风头。”
“那里是没有半点虚假的古董,杰克。”
“要我说除了金条没什么值得这么冒险。”
“想点正经的,”南丁格尔说,“为什么我们没有在第一次见到这些人的时候就看出来这个家伙。他是个新手,按说看见我们的时候应该吓坏了。”
“你应该记得他一直躲在一边不起眼的角落里。只不过大家都够紧张的,不能凭这个推断什么。”
“不,我觉得还是漏了什么或者发现不及时。戴了手套没留下指纹,没留下脚印,哪怕有一条有力的线索,我们也不需要这样诈他出来了。”南丁格尔皱了皱纤细的眉头。她这个沉思的表情曾被曼彻斯特某家报纸誉为“灵感的诞生”,配图是摄影师抢拍的一张光影效果惊人的特写,大概她低垂的细目和光洁的额头吸引了大部分目光,这样一来偏瘦的问题就显示不出来了。
“这就不是我的专长了。”麦克默多从口袋里掏出雪茄,在袖子上擦亮火柴,还习惯性地问旁边的人要不要来一支南丁格尔当然拒绝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年老的声音从他们身后响起,开始因为不太响亮没有引起南丁格尔的注意,但是说话的人坚持说完:
“容我冒昧地提醒一下,小姐,因为打开那口古老的箱子有点费劲,曼弗雷德先生在上面留下了鞋印,不是很明显。如果当时你碰巧没戴眼镜,就很容易错过了。”
南丁格尔猛地回过头去,没有看见谁在和她说话。她向四周张望了一下,看见刚刚那位看书的老先生拄着手杖沿街走远的背影,驼背,腿脚不太灵便,但走得匆忙。
“刚刚那是谁?”麦克默多咬着雪茄从牙缝里问。
“一个陌生人。刚刚在门口见到的那位老先生。你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呃……长得不怎么好看,头发全白了,戴一副大眼镜,看脸色也许有什么慢性病,就记得这些。为什么问?”
“因为我只认识一个会这么说话的人。”南丁格尔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对我来说归来包括两个人的。夜莺和福尔摩斯。这一章主要指的是夜莺。
☆、第九十七章 侦探归来(二)
也许是由于两年来在教授那里不能留下任何诚实的白纸黑字,南丁格尔返回的时候几乎抛弃了写日记的习惯。在曼彻斯特工作期间,她的全部文字记录都属于工作笔记,频率远远低于从前。后来也有证据显示她从不特意把案子整理成文。麦克默多和爱瑞斯都没有往笔记本上写东西的爱好。除了她本人,以及华生手稿里的只言片语,大概没有人再写过关于她的东西了。但是她的文学功底没有那么容易被消灭。如果福尔摩斯看见这些笔记,一定会说她把私人工作笔记写得比华生出版的小说还像小说。
(南丁格尔的笔记)
麦克默多把我送到事务所就告辞回家了。我拒绝了爱瑞斯提出的搬进他们家的邀请,两个麦克默多的家庭无疑是场灾难,我还没打算用亲自衡量它的严重程度。我一人没必要再另寻住处,直接住在办公室里。今天我们两个都外出办案,爱瑞斯早早就回家了。门口小隔间是秘书的办公桌,每天早上爱瑞斯来开门或者我给她开门。麦克默多往往要一个钟头之后才露面,他俩从来就没法同时行动。
把门从背后关上,又只有我一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