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今晚好死不死,让本来就不太对劲的沈均听到这个声音。
扬手把手上的皮带扔得远远的,明焕向沈均走去,伸出手,语气是少见的温柔:“别怕,不打你。来坐一会儿,好吗?”
沈均没有躲,眼睛似乎已经恢复清明,只是身体不受控制地不停颤抖,好半晌,才探出没有血色的手,放在了主人的掌心。
明焕揉了揉,全是汗,呼吸声稍微沉重了些,又引得沈均缩了缩脖子。
挽着人在沙发上坐下,安置好,明焕倒了杯热水放在他面前,轻声对他说:“好好静一静。”
泡在浴缸中时,明焕自己也好好地静上了一静。但其实,也没有想得很深,他一向避免寻找自己的错处,更拒绝陷入自责的境地,那是无意义的痛苦与负担。
他习惯了有人为他揽过于身,并承担他倒打一耙的怒火,这个人时常就是沈均。乍看之下,沈均的容量就像无边无际的海洋,在容纳许多垃圾后依然保持平静无波,然而实际上内里早已腐朽不堪、危在旦夕,终有一天会悉数回馈在世人眼前。
想到这里,戛然而止。明焕感到有什么,撕裂了开口的声音,滴出了酸涩的东西。他擦干身子,披上浴袍回到浴室。
沈均跪在地上,手掌交叠,以额触掌,一副标准的奴才思过的姿势。
还不等明焕回过神,听见响动的沈均惶惶地膝行到主人脚下,仰着头,喉间带了哭腔地解释:“主人,奴才不是怕您,奴才真的不是担心您打奴,只是、只是……”似乎怕得很了,笨嘴拙舌,又急切地想让主人相信他,狠狠地磕了下头,才敢眼巴巴地仰望主人,“您给奴才一点时间,好吗?奴才一定会调整好,一定会控制住这具本该只听命于主人的身体的。主人,您相信奴,好不好……”
那酸涩的感觉再度染上心口。明焕轻轻地拍着他的脊背,自然而然地哄:“好,好,都好。你先起来。”扶着惊魂未定的沈均站起身,又温声问道,“听不听主人的话?”
沈均点头如捣蒜:“听!”
“那好,现在,你先去好好的睡一觉,什么都不要想。明早八点,在花园里等我。”
“是,主人。”沈均躬身告退。
明焕叫住他,笑道:“不说‘晚安’了?”
沈均忙又弯下身:“晚安,主人。”
“晚安,小狗。”明焕回应。
次日是周六的清晨,沈均准时在花园等候,约摸过了十来分钟,他的主人才姗姗来迟。
明焕站在台阶上,一手拿了一条带有狗链的项圈,一手伸出,手指向下点了点。
沈均立刻会意,面朝主人驯服地跪下,手掌撑在地上,头颅低垂,臣服意味由内而外。
主人来到他身前蹲下,将项圈扣在他的脖子上。沈均不清楚主人要玩什么,但是又可以作为小狗的认知让他极度兴奋,只要被当做小狗,主人就会对他非常温柔,很少有生气的时候。
大概是因为不能养真狗,主人又真的太喜欢狗,忍不住了就会给他套上狗链子,牵在院子里遛,会抚摸他的脑袋,会用额头蹭他的额头,开心地叫他“乖狗狗”。
每一个早晨、下午、夜晚,陪主人走过的路,沈均都一一铭记在心。
在沈均的心目中,和主人在一起的时光,永远是快乐事,多过伤心事。
明焕站起身,牵着沈均在草坪上散了步,最终停在花园的白色桌椅前,桌上是用人准备的早餐。
他坐下,撕开一盒酸奶,递到沈均嘴边。
沈均眼睛一亮,伸出软嫩的粉舌探进白色的酸奶,在舌尖卷起一点,纳入口中品味,然后才伸长了狗舌头,在酸奶盒里舔舐,发出快活的声响。
“别急,慢慢舔。”
明焕微笑地说着,一再想起了那条毛色光滑的伯恩山犬,从昨晚到现在,不知是第几次。
那时他刚到国外,脾气仍然非常暴躁,下手没轻没重,不分场合。
有个m家里养了一条伯恩山犬,性情温顺,乖巧黏人,和邻居家的猫猫狗狗相处也非常好,是他见过最讨人和动物喜欢的狗。每次明焕一来,尾巴就摇个不停,往他怀里蹭,白色的爪子直扑腾,一定要他抱一下才罢休。
后来那个m没听清他的要求,他便一巴掌扇了上去,又响又见了血,他还没解气,一脚把人踹飞数米。
然后,他这才看见角落里的那只伯恩山犬,它夹着尾巴在发抖,并且,吓尿了,生殖器毫无意识地流出尿水。黑曜石般的大眼睛满是不可思议的恐惧,他动一下,那条胆小的狗便退一步。
在一人一狗的对峙中,眼前的畏惧他的漂亮小狗忽然与某个远隔山海的身影重叠……
那个人,哦不,那条狗也是这么温顺黏人、与人为善,后来也这么畏惧他,会被他玩得吓到失禁……
那一刻,明焕就确定沈均是他钟爱的伯恩山犬。在昨晚看着颤抖的沈均,这段记忆无比清晰地回放。
“小狗,你真可爱。”俯视舔完最后一口酸奶的小狗,明焕将喜爱脱口而出。
晨曦洒落在主人的脸侧,为这张笑起来也十足骄矜的俊朗面容,增添了过量的朝气,产生一种莫名的亲和力。沈均望得脑子一热,心口如一:“那……主人,您可以摸摸小狗吗?”
那眼神实在太过炽热,仿佛将撕裂的小开口烫了个洞,令明焕有片刻失神。
见主人不说话,小狗就以为自己太放肆了,立马垂下头,只敢看着主人莹润的脚趾,嘴里却迎难而上地找补:“一下就好,就一下。”
“就一下?”上方传来主人的疑问。
小狗一个劲儿点头,想告诉主人自己并不贪心:“嗯嗯,求您……”
“不好。”还没来得及垂头丧气、叩头请罪,一只温暖的手就放在了沈均的头顶,他听见主人笑得和煦,“这么乖的小狗,要摸很多很多下。”
从柔顺的头顶,到水嫩的面庞,明焕抚摸了好几个来回,小狗在他的掌下舒服得眯起了眼睛。
摸够了,以挠了挠狗下巴为结束。沈均依然恋恋不舍,用头发和脸颊去蹭主人的膝头。
明焕着手将燕麦片与热牛奶倒进玻璃碗,拿着勺子粗略地搅拌了几下,放在对面的位置上,对沈均说:“起来。你在这里吃,主人先离开一会儿。”
沈均服从地站了起来,听到主人要走,便犹疑地没有坐下,大着胆子询问:“您去哪里?”
“去小解。”
一听这话,沈均又跪下了,爬过去咬住主人的裤腿,可怜巴巴地求赏:“主人……您赏给小狗好不好?小狗想喝。”
得承认,他自己都觉得自己今天要求提得太多了,但不管即将来临的是怎样的怒火,怎样的凌辱,只要能尽快尝到圣水,他就甘之如饴,心愿得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