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等深涧堡领主夫人的回信,可能再有三四日吧,嗷……”萨里昂正说着话,被不知从哪里冲出来的“羞怯”撞了一下腿,整个人趔趄着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发出了声音调奇怪的叫喊。_哽薪萨里昂皱起眉头,瞪了“羞怯”一眼,发现猎犬已经立起身子,挤进人和桌子之间,硕大的体型几乎能与坐下的但宁公爵头顶齐平,手掌大的前爪踩在男人腿上,咧开嘴巴,湿漉漉的舌头沉沉地垂下来,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动作一耸一耸,有些微妙。
架着猎犬的前肢一推,萨里昂往它胯下看去,果然是发情了。
一旦发情,“羞怯”会变得非常兴奋,试图骑跨目之所及的所有人或物,其中尤其喜欢萨里昂的大腿。他叫来维玛,艰难地把“羞怯”扯出去,让它自己想法子解决。
目送猎犬离开,一旁的埃兰眼中带着笑意,转头静静盯了萨里昂片刻,忽然道:“狗真是忠诚的动物。”
萨里昂一时没明白埃兰是怎么从“羞怯”对自己发情进而想到忠诚的。
埃兰又道:“只要认定了自己的效忠对象,会不惜一切追随到底。我们这些臣子也是一样,既然立下誓言,便会永远效忠国王宝座上的那位统治者。您觉得呢?”
“毫无疑问。”萨里昂正色,回答没有丝毫犹豫。
自扫荡之战后,各地大小领主已向王座效忠了五百余年,虽然期间偶有战争,硝烟四起,血流成河,但胜利始终是倒向忠诚和正义的一方,所有人坚信这是上天庇佑和偏爱的结果。
埃兰的笑容十分复杂:“我相信,您的忠心会永远投向正统继承人身上。”
对此,萨里昂感到莫名,既然已经面向王座立下誓言,他就会追随着自己的大领主、国王直到自己咽气的一天,毫无疑问。
三天后,深涧堡领主夫人终于寄来回信,跟随传讯官到来的,还有一个神情畏缩的少年。
信中,菲妮尔语气很平淡,不热络也不过分疏远。她对萨里昂的成就表示认可,说自己孩子不多,孙子倒是不少,于是挑了一个年纪尚小、头脑灵光的,决定将其过继给萨里昂。
被选中的年轻人叫路宾查诺斯,十五岁上下的模样,翠绿的双眸,栗色卷发,身板单薄,虽然有萨里昂肩膀高,但整个人看上去比萨里昂十岁那年离开野狗群时还要瘦弱,当年的他一根手指就能把这个孩子撂倒。
很难说菲妮尔会不会因为萨里昂的私生子身份看不起他。只是这个孩子和萨里昂预想中的实在相去甚远,一是年龄、二是体格。
眼下战火已经从北疆向南蔓延,如果战况十分紧急,辛铎公爵需要小领主继续增援前线的话,单凭这个孩子估计很难在军中快速积累威望,号令军马,而他马上就要南下了,根本没有多少时间进行教导。
收起信,萨里昂无声叹了口气,一抬眼,视线中的孩子忽然消失了。他左右寻找,看见路宾抬头正望着正厅上方最高处的雕像出神。
“在看什么?”萨里昂问。
路宾没有看他,而是抬手往雕像上一指,说:“有一窝老鼠正沿着雕像边缘攀爬。”
萨里昂往他指的方向看去,雕像在阴暗处,此时连外轮廓也分辨不清,更何况是老鼠。
“它们爬的地方有石块松动,这样下去会掉下来的。”
话落,果然几颗碎石簌簌落下,两只拳头大小的灰老鼠拖着长尾巴,“啪”地摔在坚硬的石地板上,脑浆迸溅,内脏流出,当场咽气了。
见路宾视力如此敏锐,萨里昂惊讶不已:“令人印象深刻。”
路宾似乎是没想到萨里昂会这么说,转头看向男人,翠绿色的眼睛仿佛果树上刚结出的青涩果实,犹带清晨露水。他问:“我是不是该叫阁下父亲?”
“你可以不叫我父亲,但是从今往后,你就要改姓但宁了。”萨里昂说道。
路宾应了一声,低下头,在口中反复咀嚼着自己的新名字。
萨里昂无法再拖延行程,他吩咐副官维玛好好教导路宾,平日可以试着让孩子跟着神射队练一练骑马和射箭,次日便带着一小波人马和埃兰一齐南下了。
临行前,萨里昂拍了拍路宾的肩膀,说:“我相信你,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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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想f的:】
改了一下第一章建国的时长
第24章 路宾翠绿的双眼在萨里昂脸上停留了片刻,沉默半晌后望向男人身后的埃兰,随即黏在他身上似的,视线在埃兰的面庞和肩颈处反复打量。
察觉到投向自己的不善目光,埃兰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回望那双眼睛,毫不避讳,微微垂下的眼睑显得他神情分外轻蔑。
可那视线如刀一般刺向埃兰,几乎要直接看穿他虚假的伪装,但很快的,路宾对他丧失了兴趣,又收敛锋芒,用一种无害的姿态望向萨里昂。
“我想叫您父亲,可以吗?”他仰着头问。
“随便你怎么叫都可以。”萨里昂正给马儿调整辔头,“记得每个月按时给我写信汇报。”
“是。”
说到这,萨里昂一顿,扭头打量着只到自己肩膀高的路宾,拧着眉毛嘱咐道:“把身板给我练起来,你这个样子实在太瘦了。”
“好的,父亲。”
头回听别人叫自己父亲,萨里昂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又奇特又诡异,还有点高兴。
再一次拍拍路宾的肩膀,萨里昂不再废话,翻身上马,准备启程。此次去王城,他的身份和从前截然不同,为了请尽快到达目的地,他们决定不再坐马车了。
萨里昂这一趟带着的侍从和护卫非常有限,连副官维玛都被他留在了堡中。队伍害怕走大路太过张扬,遇到劫匪强盗拦路,万一又折损人员就太不幸了,最终他们决定抛弃弯弯绕绕的大道,走人烟稀少的小路,虽然路会难走些,但仔细算来脚程甚至还短一点。
他们从但宁堡所在的林海出发,穿过深林,一路向南,几乎没有绕弯路,用五天时间到达了一座小镇。
这座小镇是雇佣兵、杀手、小偷等法外之人的聚集地,镇内除了酒馆旅店,就是妓院和赌场,还有一个只在晚间开放的集市。
为了不引人注意,萨里昂特意穿了副破旧盔甲,和其他侍从伪装成凶殘且不入流的流浪骑士,以吓退潜在的窃贼和劫匪。
只是埃兰一身精致的荆棘银甲不能脱下,又太过夺目,加上少见的金发和过目难忘的俊秀面容,但凡长眼睛的人都能瞧出他身份不俗,甚至看模样还有些纯真可欺。自他一亮相,周围明处暗处的无数道视线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萨里昂只好假装自己是埃兰雇来护送回伍德堡的雇佣骑士,向眼中满是探究的酒馆老板恶狠狠瞪去一眼,手中酒杯在桌子上一敲,吓得不少人收回视线,假装无事发生地喝酒吃饭。
埃兰意识到自己似乎带来了麻烦,贴近正在撕面包的萨里昂低声问:“要不我把脸抹脏一些?”
手里的面包又干又硬,割得嗓子生疼,难吃至极,萨里昂拧着脸艰难咽下嘴里的食物,说:“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就抹吧。”
听罢,埃兰往脚下张望了几眼,在桌子下发现了一块黑乎乎的不知是炭还是老鼠尸体的东西。他露出嫌弃的表情,摸了摸自己脸颊,一时找不到适合把脸涂脏的东西,最后只好把自己挡雨的兜帽披风翻过来披在身上,将黑色内衬露在外面,把脸和银盔遮得严严实实。
酒馆内嘈杂声不断,此时,一个同样用兜帽长披风将自己身体遮挡得严严实实的人踏入酒馆,径直走向老板所在的柜台。他弯曲的手指敲敲木质台面,压低声音道:“和以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