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抗婚的故事,从另一个角度说,也就是贾赦的欲望故事。这是一个欲壑难填的贵族老爷。他不仅有强烈的“皮肤滥淫”的欲望,还有霸占贵重艺术品的欲望。第四十八回穿插进平儿到宝钗处讨棒疮药丸的情节,通过平儿的嘴,讲述了贾赦通过贾雨村枉法迫害石子,掠取石子珍藏的古扇的恶行。后面还有一些关于贾赦的描写,像他那样的贵族老爷,属于总想“庄家通吃”的一类,是贵族家庭的自我掘墓者,八十回后贾家败落,他的恶行将率先被究,成为导火索。
鸳鸯后来的命运究竟如何?高鹗续书写得似是而非。在高鹗笔下,殉主意识充溢鸳鸯的灵魂,“鸳鸯女殉主归太虚”,她成了封建礼教的一个“忠仆楷模”,这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
第四十七回写了薛蟠的欲望。可他这回真是看错了人,这回遇上的不是金荣,不是香怜、玉爱,而是一个外美而内刚的侠客柳湘莲。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把柳湘莲和已经夭亡的秦钟勾连起来,使读者意识到,贾宝玉和若干这类的社会边缘人,组成了一个社交圈。表面上,宝玉和薛蟠似乎有同一癖好,专爱跟这样一些不伦不类的人士交往,但细一考察,就会发现他们的目的完全不同。薛蟠是“龙阳之兴”,追逐的仍是“皮肤滥淫”,而宝玉则是欣赏他们、体贴他们,从精神上沟通,在反主流的自觉的边缘意识中,获得共鸣与快感。第四十八回则写了一个身世不幸的女子的精神欲望。香菱终于进了大观园。她向往诗,她要进入诗境,成为诗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黛玉和其他人的指引下,她的咏月诗一首比一首好。我认为她的三首咏月诗和第四十回里的牙牌令一样,也有深意存焉,详见前面讲座,这里不再重复。周汇本在这一回的有关文字上,有一处与以往所有通行本有重大区别,值得提醒大家注意。那就是当香菱写出第二首诗后,有个人评价说:“不像吟月了,月字底下添上一个色字,到还使得,你看句句是月色,这也罢了。原是诗从胡说上起,再迟几天就好了。”说这话的是谁呢?多数古本上都写着是“宝钗看了笑道”,以往的通行本也就都照此印行,但是周汇本却依从俄藏本上的写法,确定为是“宝玉看了笑道”。因为“原是诗从胡说上起”这样的话,从全书所设定的人物思想、性格和语言习惯来衡量,宝钗是说不出来的,而出自宝玉口中就很自然。“宝玉看了笑道”才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芦雪广不是芦雪庵?薛小妹灯谜诗大揭秘
《红楼梦》写了许多美人美事,但最后将美的毁灭展示给读者,是典型的悲剧。第四十九回,大观园的美人美事不但有了量的增加,更有了质的提升。曹雪芹在这三回里,浓墨重彩刻画了一位美女薛宝琴,她的美是从外至里,从里至外的,是没有瑕疵的美。
薛宝琴的出现是个异数。她之所以没有被排入金陵十二钗正册,主要是因为还有一个比她更重要的人物――妙玉,以及曹雪芹对其他一些因素的综合考虑。第五十回出现了全书中最美丽的一个画面――雪后粉银砌的大观园里,薛宝琴披着凫靥裘站在山坡上,背后一个丫鬟抱着一瓶红梅――贾母为之赞叹后,向薛姨妈细问她年庚八字并家内的景况,薛姨妈度其意思,大约是要与宝玉求配,于是只好告诉贾母,宝琴已经许了梅翰林的儿子。薛姨妈猜中贾母的意思了吗?书里接着写,凤姐不等薛姨妈说完,便声不止说:“偏不巧,我正在要作个媒呢,又已经许了人家。”贾母笑道:“你给谁说媒?”凤姐笑道:“老祖宗别管,我心里看准了,他们两个却是一对,如今已许了人家,说也无益,不如不说罢了。”贾母已知凤姐之意,听见已有了人家,也就不提了。
这样的叙述更让读者觉得,贾母、凤姐都是打算让宝琴嫁给宝玉的。我以前也一直这样判断。因为八十回后曹雪芹写成的文稿已经迷失,所以我们实在很难判断他后面究竟如何来写关于薛宝琴的故事。
在第二十九回,贾母给宝玉、黛玉定了性:“不是冤家不聚头。”又公开流泪宣布她将为他们护航到咽气为止。那是这一年端午节前夕的事。故事从那个地方如溪水般汩汩流淌到第五十回,时间到了这一年的冬天,在这大约半年的时间里,没有任何情节让我们感觉到贾母对二玉的关系定位有任何改变的迹象,一个富有社会人生经验,凡事以“老顽童”表象掩饰老谋深算本性的贾母,会一时冲动,放弃抵制元妃指婚所赢来的家族政治的成果吗?曹雪芹何必这样来写呢?现在我的思路是,贾母和凤姐都可能是想为甄宝玉做媒。
从第四十九回起,史湘云四进荣国府,而且一直延续到八十回都没有再离开。她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二十回,第二十二回离去;第二次出现是在第三十一回,第三十六回末尾离去;但第三十七回她很快又来了,参与诗社的活动。那么,她又是什么时候离去的呢?书里没有明文交代,从第四十三回到第四十八回的故事看,没有了她的踪影,她应该是在第四十二回那些故事发生后离去,到第四十九回四度出现。她在第四十九回说“是真名士自风流”,到第六十三回又说“惟大英雄能本色”,构成一副很好的对子,如果加个横批,那么第五回关于她的判词里的“霁月光风”颇为贴切。
芦雪广,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作“芦雪庭”,《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版作“芦雪庵”,都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这里的“广”不是一个简化字。我们现在使用的简化字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才在中国大陆推行的。简化字的推行对于扫除文盲,以及儿童、少年学习汉语都有一定好处。简化字方案里有的繁体字的简化是成功的。比如身体、体育的“体”,繁体字写作“体”,有二十二笔之多,写起来费力费时,而简化的“体”只需七笔,字形上又含“人之本”的寓意,并且也不会引起歧义。但是有的简化字也派生出了问题。像“里”、“里”(又可以写成“”),本来是简化前都有的、表达不同意思的字,“里”是“一里路二里路”的“里”,“里()”则是“里( )外”的“里( )”,把“里( )”全合并到“里”以后,就形成了混乱――有的大陆人士印名片,地址是三里河,这个三里河的“里”就应该是“里”,但却将其繁印为“叁里河”,令接到名片的人士啼笑皆非。而将繁体字的“广”简化为“广”,应该说完全是个败笔。一位台湾同胞在黄河之滨跟我说:“广”这个字很传神,下面的“黄”字提醒我们黄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黄河黄土养活了我们黄皮肤的中国人,而我们中国地大物博,所以有“广”字,现在你去掉了“黄”字,岂不是弃掉了我们中华民族的“黄魂”?!他的意见十分尖锐,我却觉得值得参考。那么,《红楼梦》第五十回回目里写到的“广”字,大家应该知道,绝非简化的“广”字,曹雪芹那个时代哪有这样的简化字呢?在原有的汉字系统里,本来就有“广”这个字,读音为“掩”,意思是傍山建造的房屋。实际上曹雪芹在第四十九回里交代得很清楚:“原来这芦雪广盖在傍山临水河滩之上,一带几间茅檐土壁,槿篱竹牖,推窗便可垂钓的。”这样一个建筑,怎么能叫做“庭”或“庵”呢?
关于简化字,在这里再多说两句。贾“兰”的“兰”,简化为“兰”以后,就看不出他的辈分来了。曹雪芹对贾家排行的设计是,贾代善那辈是代字辈,贾敬那辈是文字辈,贾珍那辈是玉字辈,贾兰则与贾蓉、贾蔷、贾芸等都是草字头的一辈。将“兰”简化为“兰”,却又不把蓝色的“蓝”和“篮球”的“篮”包括进去,以致现在中学生所面临的语文考试里,常出现以“兰”、“蓝”、“篮”的区别为答案的题目,为难学生,动辄就扣应考者的分数。试问,把“兰”、“蓝”、“篮”区分开有多大的意义?为什么不可以将这三个字划一为“兰”?你搞简化字就简化到底嘛,留下这么个“三区别”的尾巴,岂不是让人们更麻烦?芦雪广争联即景诗,那首联成的诗,我以为是曹雪芹借机用来影射曹家的家史的,那七十句联诗,把曹家从沦为清兵俘虏、成为包衣奴隶、得到清皇赏识,到卷进皇室权力斗争、希望与危机并存、终于盛极而衰的全过程,几乎都涵括进去了。相关详细论证,请参见我《红楼望月》一书中的相关篇章。第二十二回有灯谜诗,到第五十回、五十一回又有灯谜诗,但第二十二回作者是把谜底在故事里交代出来的,而第五十回和第五十一回的灯谜诗,除了史湘云以小令形式写出的那首,都不向读者提供谜底。这样变化写法使文章不板,但历来的读者对这些诗的谜底所猜不一,难有共识,引发出巨大的兴致,也引出了不小的困惑。我在此前没有专门探讨这个问题,现在把自己最新的思考奉献出来,以期和“红迷”朋友们开展讨论。
第二十二回的灯谜诗,除了贾环那首令人喷饭的以外,我们都知道它们不但有谜底,也暗示着写诗人的命运。那么,第五十回最后的三首和第五十一回里的十首,应该也是这样,既有其谜底,也应该具有象征人物命运的寓意。
第五十回最后三首,第一首是宝钗写的,谜底应该是松果,或者叫松球,就是松树上结出的东西,它应该是宝钗自己“装愚”“守拙”性格的象征。第二首是宝玉写的,谜底应该是风筝上的响哨。现在北京还有放风筝的人会把一种带响的哨子从风筝线上滑射到风筝底下,在夜晚,还会让这种玩意儿发光,叫做“风筝点灯”。第七十回最后写大观园众女儿和宝玉放风筝,提到的“送饭”,就是同类的事物,它应该是宝玉自己“情不情”人格的象征。第三首是黛玉写的,谜底应该是走马灯,这东西现在也还可以看到,它应该是象征黛玉自己永远围绕着一个中心消耗自己的生命,也就是“情情”的人格特征。究竟这样理解对不对,愿意得到“红迷”朋友们的指正。
第五十一回,前半回就叫“薛小妹新编怀古诗”,这是很重要的一段情节。但是,宝琴所写的这十首灯谜诗,两百多年来难坏了无数读者和研究者。解读它的难点是:
――这些诗的谜底究竟是什么?曹雪芹为什么故意不交代?总不能说他是瞎写,本无谜底可言吧?
――为什么要安排薛宝琴一口气写下这十首诗?如果说这就是单纯的灯谜,并没有影射书中人物命运的内涵,那曹雪芹铺排它们干什么?前面我已经分析得很多了,曹雪芹行文中连很小的地方都是在使用伏笔。有的伏笔很快有所接应。如第三十七回开头探春给宝玉的花笺上有感谢宝玉送她鲜荔枝的句子,这一回后面写怡红院的丫头们闲聊,就有由拿缠丝白玛瑙碟子给探春送鲜荔枝被留下而引发出的一些故事。有的伏笔,呼应却在“千里之外”。如第十三回在秦可卿丧事的来客名单里有卫若兰的名字,在第三十一回写湘云丫头翠缕发现地上有个金麒麟,捡到后还给了失主宝玉,然后前八十回里再没写卫若兰和金麒麟的故事,但脂砚斋却看到过曹雪芹在八十回后写好的文稿,那金麒麟在“射圃”那段故事里,正由卫若兰佩戴。那么,第五十回以那么大篇幅写出宝琴的十首怀古诗,难道仅仅是“内隐十物”而没有任何其它的寓意吗?
――为什么是十首?如果说是分别影射金陵十二钗的,那应该有十二首呀?现在,我就把自己最新的研究心得告诉大家。
这些诗的谜底虽然难猜,特别是其中有的东西在现代社会里已经非常罕见甚至绝迹了,但也不是根本无法破解。这些诗当然也都有谜底以外的寓意,应该是用来影射书中十个角色的命运的。那么,所影射的十个人物是谁呢?如果是影射金陵十二钗,那为什么只有十首呢?我的看法是这样的:第四十九回里明确交代了,“此时大观园中比先更热闹了多少,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岫烟,再添上凤姐和宝玉,一共十二三个”,准确地计算是十三个,宝琴是跟这里面提到的除她以外的十二个人在一起活动的,因此,她的怀古灯谜诗,应该只与这个范围内的人物有关。我以前认为有的诗是影射秦可卿和贾元春的,现在我愿意放弃那样的思路。因为秦可卿已经死去,元春宝琴见不到,也跟她无甚关系,大观园里虽然有妙玉,宝琴也到庵里问她讨了红梅,但妙玉不合群,不算在上面开列的名单里(第六十三回宝玉说“他原不在这些人中算”),所以都应排除。宝玉是个少年,也可不必跟女儿们混在一起去影射。不过上面的名单里,去掉了宝玉也还有十二位呀,十首诗怎么涵括十二个人的命运呢?我的思路是,黛、钗合为一首,在第五回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册页里,就是这样安排的;纹、绮合为一首,她们的身份和处境,乃至以后的命运,相同处多,合为一首是得宜的。那么这样一算,正好是十首诗,既切了“怀古”的题,又构成“隐物”的灯谜,还具有影射十二个女子命运的寓意。
现在一首一首来分析。先来看《赤壁怀古》:“赤壁尘埋水不流,徒留名姓载空舟。喧阗一炬悲风冷,无限英魂在内游。”这首诗的谜底,应该是祠堂或寺庙等处的带顶子的长方形香炉,又称“法船”。这种器物不仅用来烧香,也用来烧纸钱、锡纸锭子等迷信物品。它影射的是凤姐的命运。曹雪芹虽然刻画出了凤姐人格中的阴鸷面,但对她的总体评价却是“脂粉英雄”,对她的惨死无限惋怜。可参照第五回关于她的那首《聪明累》曲。
再来看《交趾怀古》:“铜铸金镛振纪纲,声传海外播戎羌。马援自是功劳大,铁笛无须说子房。”这首诗的谜底应该是古代军队中催战的喇叭(或者说是唢呐)。影射的应该是探春的命运。第五十五回起写探春理家“振纪纲”,八十回后将写她远嫁“戎羌”。
接下来看《钟山怀古》:“名利何曾伴汝身,无端被诏出凡尘。牵连大抵难休绝,莫怨他人嘲笑频。”这首诗的谜底跟第五十回里湘云的那个《点绛唇》一样:被卖艺者耍的猴儿。影射的是李纨的结局。我在《揭秘〈红楼梦〉》里批驳了所谓“李纨完美”的观点,分析出八十回后家族败落后她和贾兰得以幸免,却又不愿向落难者伸出援手的表现。第五回关于她的判词也明确指出她“枉与他人作笑谈”,正与此诗末句相合。
看《淮阴怀古》:“壮士须防恶犬欺,三齐位定盖棺时。寄言世俗休轻鄙,一饭之恩死也知。”这首诗的谜底应该是打狗棍。“恶犬”与“中山狼”意思相通,后两句反讽孙绍祖不懂得知恩必报。应该是影射迎春遇人不淑的悲惨命运。
看《广陵怀古》:“蝉噪鸦栖转眼过,隋堤风景近如何。只缘占得风流号,惹出纷纷口舌多。”这首诗的谜底是随风飘舞的杨花的白絮。我觉得可能是影射李纹、李绮两姐妹。她们曾暂住大观园,那段时光很快流逝过去,等大观园成了“隋堤”(意味着亡败),她们受到牵连,惹出许多难以辩白的麻烦。第五十回李纹作过一首《赋得红梅花得梅字》,最后一句是“寄言蜂蝶谩疑猜”,正与“惹出纷纷口舌多”相合。
看《桃叶渡怀古》:“衰草闲花映浅池,桃枝桃叶总分离。六朝梁栋多如许,小照空悬壁上题。”这首诗的谜底是灯前手影戏。上两句影射黛玉沉湖与宝玉生离;后两句影射宝钗后来虽然嫁给了宝玉但宝玉出走当了和尚,她只能空怀思念。
看《青冢怀古》:“黑水茫茫咽不流,冰弦拨尽曲中愁。汉家制度谁堪噪,樗栎应惭万古羞。”这首诗的谜底是过去木匠划线用的墨斗。应该是影射惜春身为侯门绣户女,后来却当了尼姑缁衣乞食的悲惨命运。
看《马嵬怀古》:“寂寞脂痕渍汗光,温柔一旦付东洋。只因遗得风流迹,此时衣衾尚有香。”这首诗的谜底是过去装上香料熏衣服的熏盒,一般是扁圆形,用锡或银等制作,表面上有许多小孔。这首诗应该是说湘云的。请注意出现了“脂痕”字样。后两句可以理解为脂砚斋批书。
看《蒲东寺怀古》:“小红骨贱最身轻,私掖偷携强撮成。虽被夫人常吊起,已经勾引彼同行。”这首诗的谜底是长柄的鞋拔子。“小红”和“春香”、“梅香”等词语一样,是那个时代对丫头的泛称,不要往林红玉身上去想。这首诗可能隐藏着一段与邢岫烟有关的故事。邢岫烟本身是个端庄贤淑的女子,她嫁给了薛蟠的堂弟、宝琴的亲兄薛蝌(周汝昌先生指出,曹雪芹原笔应是薛,因为“蟠”和“”都从“龙”来,是配套的,而“蝌蚪”是极卑小的动物,拿来命名不合理;错成“蝌”可能是前一位抄书人先把“”错成虫字边一个“斗”,再去过录的人觉得没那么一个字,就附会为“蝌”)。岫烟自己行得正,但是从书里描写可以看出,她很懦弱,对丫头没有管束能力。书里交代她自己带来个丫头叫篆儿,音与“拽儿”接近,而鞋拔正是拽动鞋后部位的用物,用来影射篆儿是说得通的。这个篆儿“骨贱身轻”――第五十二回平儿就说,曾怀疑是篆儿偷了虾须镯,“跟邢姑娘的人本来又穷,只怕小孩子家没见过,拿了起来也是有的”。这篆儿后来被某小厮勾引私奔,岫烟也莫可奈何,这件事成为她人生中的一大困扰。当然,我得承认,对这十首诗的诠释,其中八首我都颇为自信是猜了个八九不离十,但《桃叶渡怀古》和这首《蒲东寺怀古》,实在太难猜了,我对自己猜出的答案不是很自信,提出来只为抛砖引玉。有人在《红楼梦》研究中一提到猜谜,就嗤之以鼻,不能容忍。研究《红楼梦》当然不能全搞成猜谜,但这十首诗明明是灯谜,你也不让猜,就很奇怪了,难道是认为曹雪芹挥笔写下了这么一大片废话吗?
看《梅花观怀古》:“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婵娟。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这首诗的谜底是团扇。说的是宝琴自己的命运。她虽然许配给了梅翰林,但最后的归宿却是嫁给了柳湘莲。而如此奇诡的遭际,与一位丫头有关,时间呢,是在一年以后。
第五十一回下半回把笔触移到怡红院,引入第五十二回的故事,再次浓墨重彩写晴雯。
不要忽略过场戏
全书一百零八回,那么,五十四回恰好是一半。写到这里,贾氏的盛时光景达于顶点。第十三回秦可卿给凤姐托梦时说:“万不可忘了那盛宴必散的俗语。”最后又念了一句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这都体现着曹雪芹的总体构思,高鹗的续书恰恰是在这最关键的地方,违背了曹雪芹的原意。我在前面用了不少篇幅,分析出书里故事的时间背景:从第十八回以后一直到第五十四回,都是写的乾隆元年的事情,“一春已去”;从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九回,则是乾隆二年的事情;“二春去后”,从第七十回往后进入“三春”;估计在八十五回左右,就会写到“三春去后”群芳流散的大悲剧。
五十一回后半部分到五十二回,又重点写晴雯。如果说前面第三十一回“晴雯撕扇”主要是突出晴雯“由着自己性子生活”的人格特点,那么,五十二回里“晴雯补裘”,则展示了她人格中的另一面,那就是在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的前提下,又有急人所难、勇于承担的高贵品质。她为宝玉病补雀金裘,并不是一个女奴在效忠自己的奴隶主,她和宝玉之间有一种淳朴自然、平等互赏的友情关系,这在第八回第一次描写到她时,已经定下了基调:宝玉从梨香院醉酒而归,她埋怨宝玉哄她研了那么些墨却等了一日,又爬高上梯贴斗方弄得两手冰凉,宝玉听了忙给她渥手。第五十二回她挣扎着为宝玉补裘,是为知心互赏的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侠行。
有意思的是,曹雪芹写晴雯,又是把她人格中的光辉面和混沌面糅合在一起来写的,这是最难的写法,而他竟写得那样的自然,那样的天衣无缝。听到坠儿有小窃的行为,她如一块爆炭,立刻发作,大施酷刑,不等袭人归来,甚至也不待征求宝玉意见,便自作主张将坠儿立马撵逐。晴雯嘴里时常喊出撵这个出去撵那个出去的话头,可她竟全然没有自我保护的忧患意识,懵懂地以为自己既然是贾母喜欢的,到宝玉身边又甚得宝玉欣赏,是绝无被撵逐的可能的。她不但常常以撵逐别人为口头禅,自己赌起气来,也常毫无所谓地让宝玉撵她。命运就是那么诡谲,到第七十四回以后,被盛怒的王夫人率先撵逐的,反而是她,宝玉也无法挽救。
坠儿这个角色,值得读者关注。不要简单地把她当做一个小偷看待。曹雪芹把这个角色设计成小红的密友。小红是大观园里难得的清醒者。坠儿应该深受小红影响,朦胧地意识到像她们那样的丫头,前途非常暗淡,一般来说,无非是三五年后,“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第二十回李嬷嬷语),因此,应该为自己早作打算。小红的办法是先攀高枝,然后再安全撤离,自主选择了贾芸为夫。坠儿呢,大家想想,她偷平儿那虾须镯自己戴?可能吗?立刻拿去变卖?她那样的小丫头的月钱数目上下都是清楚的,在园子里钱财都是由大丫头给她们保管的,她马上变卖了岂不等于自我暴露?何况也未必有通往外界变卖的渠道。那么可想而知,坠儿偷下虾须镯,显然是打算密藏到该被“拉出去配小子”的关口,那时候她有这样一件值钱的珠宝,也就有了选择“小子”的本钱,总不至于被胡乱地配给丑陋酗酒的糟糕小厮。坠儿这个角色的塑造,我认为曹雪芹是有深意存焉。
在平儿悄悄向麝月透露坠儿的偷窃行为时,还提到宝玉身边还曾有个小丫头叫良儿,良儿偷玉败露被撵逐。我认为曹雪芹写出这个良儿,也并非是以废话赘文抻长篇幅,这又是一个伏笔,跟八十回后凤姐“扫雪拾玉”的情节相关联。
第五十三回和第五十四回里,又有关于贾珍的不少描写。贾珍接受庄头乌敬孝的田租银子和大量物品,那一情节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后被无数论家引用评述,以说明《红楼梦》里写到了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残酷剥削,特别是贾珍对乌敬孝说:“不和你们要,找谁去!”充分暴露出了剥削者凶恶的嘴脸。这样的分析评述我是认同的,以阶级斗争的视角解读《红楼梦》,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研究方法,但曹雪芹在那个时代写这样一部书,他自己还不具备以阶级斗争的思维来写作的可能。他生活在十八世纪中期对外封闭的中国,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阶级斗争的学说是在十九世纪的欧洲。因此,我们可以说,因为曹雪芹的《红楼梦》基本上是写实的,作者忠于生活,他如实写出了这样一些那个社会的阶级对立的情况,无形中为我们提供了用阶级斗争视角分析作品的可能。这是他写实主义的胜利,但终究还不能说曹雪芹就是刻意要写阶级斗争。
我的看法是,曹雪芹写贾珍,他是全方位地来刻画一个贵族家族族长的形象。贾珍这个人物他没有像写赵姨娘那样来写。赵姨娘被写得一坏到底,比较平面化;贾珍他希望读者作面面观,写得相当圆活。第五十三回写接受乌庄头缴租时,针对乌庄头对皇家和贾府关系的幼稚想象,贾珍说了句歇后语:“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这是那个时代周旋在各派政治力量和家族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一个族长的发自内心的喟叹。接下去,写贾珍“负暄发放”――负暄就是晒太阳。“贾珍看着收拾完备供器,趿着鞋,披着猞猁狲大裘,命人在厅柱下石矶上太阳中铺了一个大狼皮褥子负暄,闲看各子弟们来领取年物。”这种年终发放年物的活动,对于大家族中的贫窘者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福利,也是身为族长必须履行的一项凝聚宗族的重要工作。曹雪芹写得非常细致,也很生动。贾芹也跑来领取这项福利,被贾珍斥退。因为按宗族的“游戏规则”,这些东西是发放给那些大家族里没有谋到差事、无进益的小叔叔小兄弟们的,贾芹已经获得管理家庙的肥差,在家庙里作威作福,贾珍掌握情况,因此将他骂一顿撵走。在第五十三回后半部分和第五十四回里,有关贾珍的笔墨也不算少。他在荣国府宴席上的表现,可圈可点:一方面他具备为那样一个家族披上温情脉脉面纱的能力,敬完了长辈的酒,他还故意来一句:“妹妹们怎么样呢?”另一方面他也是耐着性子敷衍,所以当贾母终于让他和贾琏“忙去罢”以后,大松一口气,哥俩一起去追欢买笑,不在话下。贾氏祭宗祠的场面,曹雪芹偏通过薛宝琴的眼光写出。这一笔历代都有评家质疑:宝琴是外姓人,怎么那个骨节眼上跑到贾氏宗祠里去了?难以解释。我觉得这跟前面写她一人独作十首灯谜诗一样,曹雪芹是刻意把她作为一个贾氏家族盛极而衰的旁观者来设计的,当然,最后她自己也被牵连,但在这之前,她有足够的时间来冷眼掂掇。
第五十四回里贾母破陈腐旧套,提到曹寅编写的一出戏《续琵琶》,意义重大,更无可置疑地表明《红楼梦》具有家族史的因素,而且贾母的原型就是苏州织造李煦的那个嫁给了曹寅的妹妹。我在前面讲座有所分析,这里从略。这几回里关于凤姐的描写,周汝昌先生指出,是接续上几回写她为了照顾宝玉和众小姐等,不怕麻烦,在大观园里单设厨房,以及体恤邢岫烟的贫窘,主动关怀救济,一路写到她对袭人回家探母的细致安排,都是在刻画她人格的另一面,就是她具有为他人提供方便、营造幸福的热心肠。曹雪芹写凤姐和写贾珍一样,都着力刻画出复杂的生命现象,把人性写得非常诡谲,完全跳出了写“好人”或“坏人”的窠臼。
读这几回,和读别的回一样,千万不要忽略一些“过场戏”。什么是“过场戏”?一般来说,在回目所强调的主要情节以外的那些场面,都可以算是“过场戏”。在第三十七回里,有一段“过场戏”,写怡红院的丫头们在一起闲聊,话头是从给小姐、太太、老太太们送东西引起的,其中话最多的是秋纹。秋纹这个角色常被一些读者忽略不计,其实曹雪芹对秋纹的刻画也是很值得玩味的。为过去通行本《增评补图石头记》作评的大某山民感叹道:“一人有一人身份。秋纹诸事,每觉器小。”“器小”还不能等同于“小器”。第三十七回写到秋纹因为得到贾母、王夫人的一点赏赐沾沾自喜,晴雯等告诉她王夫人赏她的衣裳其实是赏别人剩下的,她随口说,“哪怕给这屋里的狗剩下的,我只领太太的恩典”,结果逗得众人都笑道“可不是给了那西洋花点子哈巴儿了”。袭人生了气,她才明白真相,却又主动去跟袭人道歉,这就是她“器小”的具体表现。“器小”就是眼光短浅,卑微庸俗,苟且偷安。到了第五十四回,曹雪芹真是忙中偷闲,在两个火暴的热闹场面之间,忽然嵌入一段宝玉回园没进屋又出园,中途忽然撩衣小解的“过场戏”。在这个段落里,又集中刻画了秋纹的形象,把她那仗着是宝玉房里的丫头,而宝玉又是贾母的宠孙,就在杂使婆子和小丫头们面前威风凛凛的嘴脸,凸现出来。但她其实是根本不入贾母眼的。这一回开头就写到,贾母不见袭人,嗔怪说:“他如今也有些拿大,单支使小女孩们出来。”贾母哪里知道她秋纹是何许人?只把她视为不中用的“小女孩儿”。秋纹自己也知道她在正经主子跟前微不足道,第三十七回她自己说过:“你们知道,老太太素日不大同我说话的,有些不入他老人家的眼。”这是个十足的欺软怕硬、仗势摆谱的角色,当然,她亦无大恶,并且总是知难息事、抱惭而退。在第五十五回里,曹雪芹将继续通过细节完成对这样一个生命的刻画。
“零碎杂角”、“无意随手”皆见功力
“探春理家”的故事是《红楼梦》读者所熟悉的。曹雪芹采取了一种客观的、多视角的冷静写法。凤姐病休,李纨、探春奉王夫人之命理家,后来又特请宝钗协助。“他三人如此一理,更觉比凤姐当权时更谨慎了些,因此里外下人都暗中抱怨说:‘刚刚的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越性连夜里偷着吃酒顽的工夫都没了。’”这样的叙述句子是难能可贵的。上一段我分析第五十四回时,特别讲到秋纹。这一回又有秋纹出现。她大摇大摆来到议事厅前,外面的执事媳妇们告诉她里面摆饭,等撤下饭桌子来再去回话(那时候北方贵族家庭也往往是在炕上或矮板榻上放个小炕桌吃饭,吃完要把那小炕桌撤下)。秋纹满不在乎,笑道:“我比不得你们,我那里等得。”说着就往里闯。平儿站起来及时叫住她,她还意态悠然,问平儿:“你又在这里充什么外围的防护?”还一回身坐到平儿的坐褥上,完全是一副恃宠无畏的姿态(可惜所恃的只是主人宝玉的宠,本身是毫无仗恃的)。及至平儿把情况向她说明,得知即使是宝玉,探春现在也敢驳回,而且越是宝玉这样被老太太、太太宠着的,越要拿来驳两件,以镇压住众人的口声,便伸舌笑道:“幸而平姐姐在这里,没的燥一鼻子灰,我趁早知会他们去。”说着便起身走了。曹雪芹真是细针密缝,精刺巧绣,在展示探春理家的故事,刻画探春、李纨、宝钗、赵姨娘、吴新登家的、平儿等构成“大戏”的主角时,还不忘得便就入地再描补一下“每觉器小”的秋纹这样一个“零碎杂角”。这是了不起的艺术功力。
在第五十三回里写到贾母在花厅上(这个花厅在黛玉初进荣国府的时候还没有,是在第四十四回凤姐生日宴之前才新盖起的)大摆家宴,极尽奢华之能事,对所使用的物件有细致的描写,根据程乙本印行的通行本,全删去了其中关于“慧纹”的一段文字,这是很不应该的。这段文字其实是很重要的。它介绍在各种物件里,有一种缨珞最名贵,是姑苏女子慧娘的作品,她刺绣出的作品“皆从雅本来,非一味浓艳匠工可比”,而且全然出自兴趣,并非为市卖而作;因为她的绣品实在太好了,所以已不能叫做“慧绣”而要称为“慧纹”。这段文字可以看做是曹雪芹的美学宣言,他的文字也真有“慧纹”的韵致。第五十六回回目后半部分对宝钗的形容,1957年人文社通行本作“贤宝钗”,1982年红学所校注本作“时宝钗”,我过去觉得应该是“时宝钗”,周汇本根据三种古本作“识宝钗”,现在我认识到周汇本所择是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的。戚序本在这一回回后保留着一条脂批,说得很清楚:“探春看得远,拿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是有才干者,故赠以‘敏’字。宝钗认的真,用的当,责的专,待的厚,是善知人者,故赠以‘识’字。‘敏’与‘识’合,何事不济?”第五十五回最后写凤姐、平儿密议家事,值得读者特别注意。凤姐听了平儿对探春理家情况的汇报,先是赞“好好,好个三姑娘”,然后说到她庶出的弱点,最后说“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呢!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得了去”,暗示探春后来的婚事与庶正无关。平儿提起:“将来还有三四位姑娘,两三个小爷,一位老祖宗,这几件大事未完呢。”三四位姑娘,按说指的应该都是贾姓的:迎春、探春、惜春、巧姐;两三个小爷指的是宝玉、贾环、贾兰。凤姐就说:“宝玉和林姑娘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她这样说,是把二玉的婚事当做同一桩事,可见贾母在二玉婚事上的态度,并没有因询问宝琴年庚和家庭景况而动摇,凤姐心里是清楚的。说到迎春,凤姐的话很怪:“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后来又说:“二姑娘更不中用,亦且不是这屋里的人。”似乎迎春的婚事,荣国府根本用不着花钱。可是她又接着说:“四姑娘小呢,兰小子更小,环儿更是个燎毛的小冻猫子,只等有热灶火坑让他钻去吧!”四姑娘是宁国府的,按说不应该算进来,也更应该说“亦且不是这屋里的人”。可是凤姐说到惜春时毫不见外,在计算花费时把她算进“剩下两三个”里头,说“满破着每人得花上一万银子”,“环哥娶亲有限,花上三千银子,不拘那里省一抿子也就够了”。这真让人纳闷,书里不是设定荣国府贾母的大儿子是贾赦吗?贾赦的女儿迎春,是大房的女儿,计算荣国府嫁女的花费,头一个就应该算到她呀,怎么竟将她排除在外呢?惜春的出嫁,按说应该由宁国府出钱呀,她哥嫂应该管呀,怎么会由荣国府来为她花一万银子呢?这个地方,就逗漏出来,《红楼梦》在将“真事”隐到“假语”中保存时,对真实生活中的人物关系,有所忌讳,有所规避,因此有所挪移,有所合并。贾政的原型,应该是曹?\。曹?\是成年后才过继给曹寅遗孀李氏的,书里所写的荣国府,中轴线主建筑群由贾政王夫人居住,是按生活中曹?\过继后担任江宁织造的那种状况写的(不过地点移到了北京)。书里的贾赦的原型是曹?\的亲哥哥,他并没有一起过继到李氏跟前,小说只是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就把他设定为贾母的大儿子,但在铺排故事时,又按照生活里各自真实的生活空间来安排人物居所,于是才形成了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文本现象。迎春的原型既然是曹?\哥哥的女儿,那当然属于另门别屋的一位姑娘,她的婚事,曹?\家当然用不着花钱。第五十六回,正面写到江南甄家。甄家那时还很兴旺,奉旨进京,甄夫人带了三姑娘随行。贾母自己说出,甄家的大姑娘和二姑娘都在京城,应该是嫁了贵婿,二姑娘跟贾府来往更加密切,因此,贾母应该是知道这几姐妹是有个宝贝弟弟的。在见到薛宝琴后,想起宝琴来自南京,又联想到南京有“老亲”甄家,并且粗知甄家也有位公子,起了为甄家公子做媒,让宝琴成为甄、贾两家世代情谊的新纽带的念头,也是合情合理的。而最能揣摩贾母心理的凤姐,也就动了这个心眼。薛姨妈以为贾母是要把宝琴配给宝玉――第五十七回她还这么说――她也只能是那样的见识,并且“心中固也遂意”。倘若宝琴没有跟梅翰林之子定亲,那么,宝钗虽然不能嫁宝玉,宝琴嫁宝玉也不错。因为宝琴父亲已辞世,母亲又病危,她等于就是薛蝌、宝琴两兄妹的监护人,宝琴嫁宝玉的好处,她能安享。但贾母偏没明说用意,这也是曹雪芹使用的“烟云模糊法”。这是我现在对第五十回里那段情节的诠释,提出来请“红迷”朋友们一起讨论。第五十七回的内容很丰富,其中还有邢岫烟许配薛蝌,以及湘、黛不识当票等情节,但它着力来写的,应该是紫鹃这个角色。这一回无妨叫做“紫鹃正传”,最生动的一笔是当薛姨妈顺嘴说到不如把黛玉说给宝玉时,本不在近处的紫鹃听到后跑过去对薛姨妈说:“姨太太既有这个主意,为什么不和老太太说去?”把紫鹃作为黛玉的知心朋友,满心希望黛玉幸福的那一份急切,表现得力透纸背。不过,这个地方我有一点跟周先生不同的看法。古本里,有六本对紫鹃那句话的后半句的写法是“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只有两本是“为什么不和老太太说去”,周先生取“老太太”的写法而不取“太太”的写法,固然有一定道理,因为薛姨妈是从贾母的话茬儿说及这话的。但是,我觉得紫鹃对贾母和王夫人对黛玉的不同态度(前者明朗后者暧昧)还是心中有数的。而且,根据那种家庭的“游戏规则”,宝玉的婚事,应该是贾政王夫人来决定,再请示贾母。贾母当然有否决权,但王夫人不主动提出,贾母也难越俎代庖。薛姨妈作为一个外姓亲戚,没有到贾母面前议论宝玉亲事的资格(这和薛蝌的婚事不一样,薛蝌没了父亲,母亲已不省人事,她就是薛蝌的监护人,而所想娶的是邢夫人的侄女儿,当然就可以通过凤姐去向贾母求得帮助),所以,紫鹃才跑过去跟薛姨妈说:“为什么不和太太说去?”因为只有薛姨妈跟王夫人说,王夫人再跟贾母说,才合乎程序。紫鹃是将了薛姨妈一军,在她想来,似乎这也未必不是一个能让宝玉和黛玉“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办法。
曹雪芹那“忙中偷闲”、无意随手地在“大戏”中穿插“小戏”的手法,在这几回里运用得格外娴熟。第五十七回,他非常自然地穿插进一段关于雪雁的故事:赵姨娘兄弟赵国基死了,和王夫人告了假,出去给她兄弟伴宿去坐夜,见雪雁去王夫人处取人参,就招手叫她。雪雁事后跟紫鹃说,原来第二天要送殡,跟赵姨娘的小丫头小吉祥儿没衣裳,要借她的月白缎子袄儿。“我想他们一般也有两件子的,往脏地方去,恐怕弄脏了,自己的舍不得穿,故此借别人的。借我的弄脏了也是小事,只是我想,他素日有什么好处到咱们跟前?所以我说了,我的衣裳、簪环都是姑娘叫紫鹃姐姐收着呢,如今先得去告诉他,还得回姑娘呢!姑娘又病着,竟废了大事,误了你老出门,不如再转借罢。”这就又把一个前面只出现个名字的模糊人物,一下子对焦特写,在读者面前鲜活起来。
刺绣复杂的人生图像
这四回书把笔触引向荣国府的底层。所谓《红楼梦》就是一部爱情悲剧的说法,之所以不正确,就是把曹雪芹如此苦心经营的篇章笔墨全给忽略不计了。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从第四十二回以后,宝、黛的爱情随着黛、钗的和解,已经不再有心理上的冲突,后来的矛盾冲突,比如紫鹃试忙玉,全是误会,并不是“金玉姻缘”阴影造成的“三角冲撞”。曹雪芹从五十四回以后,更摆脱了宝、黛、钗纠葛为情节主线的写法,放开手把更多层次的生命存在呈现在读者眼前,显示出他刺绣复杂人生图像、揭示人性深处奥秘的超常才能。第五十八回写到因朝廷里薨了老太妃,贾母、王夫人等全得去参与朝廷里的丧事,因皇家规定贵族家庭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元春当然也无法再省亲,就把贾蔷主管的梨香院的小女孩们组成的戏班子解散了,宣布愿意由其父母领回的可以离开,愿意留下的则分配到各处当使唤丫头。那么,请回忆一下下面这些女孩子们演戏时的行当以及她们分派给谁使唤:文官、芳官、蕊官、藕官、葵官、艾官、茄官。
这是八个愿意留下的。这十二个女孩子可以统称为“红楼十二官”,我在试拟的《情榜》中把她们列为一组,构成“金陵十二钗四副册”。那么,除了这八个,那四个离去的是谁呢?这一回里没有明确交代,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前面所写的来推测。一个当然是龄官。龄官与贾蔷互恋,可想而知,她最后一定是到贾蔷身边了,八十回后他们会再出场。还有两个应该是唱小生的宝官和唱正旦的玉官。第三十回,写到她们两个在怡红院里,跟丫头们堵上水沟,把一些水禽放在积水里玩耍;第三十六回宝玉去梨香院,龄官不愿理他,接待他的就是宝官和玉官。第四个是谁呢?看到下面,就会知道是官,不过她的离去是离开人世,不幸夭亡,藕官思念她,清明为她烧纸,惹出一场风波。第五十八回曹雪芹着意刻画的是芳官。他在前面已经刻画了那么多的青春女性,按说各种不同的性格都已写到,再写新的角色,使其从那些女儿中活跳而出,真是难矣哉,但他偏能知难而进,再添新角。芳官的任性,跟晴雯很相近,要把对她的性格刻画跟晴雯区别开来,真是难上加难。但曹雪芹以一系列细节,写出芳官任性中又透着幼稚,跟晴雯任性中透着泼辣,别有异趣,加以对其肖像和肢体衣着特点的勾画,马上让读者感到这是两个并不雷同的艺术形象。
这回书里一些似乎是随便那么一写的文字,比如交代贾母等参与朝中大祭的“下处”(休息场所),实际上传递着非常重要的信息,可以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红楼梦》一书的家族史内涵。而且连朝廷薨逝的老太妃也是有原型的,并且与北静王的原型又有关联。
第五十九回,我觉得读者无妨站在赵姨娘和众婆子的立场,替她们想一想。那是贵族府第中压抑已久的“蠢妇”阶层的一次大发泄。这些“蠢妇”年轻时,最好的前途也无非是像赵姨娘那样,被男主子纳为姨娘。但赵姨娘即使为贾政生下一对儿女,也依然无法摆脱身为奴才的阶层性质,探春根本不认她为母。她对探春说了句赵国基是“你舅舅”,探春竟气得脸白气噎,哭问道:“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都点检,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了?”她是只认王夫人为母,以王夫人为坐标,认王夫人的兄弟王子腾为亲舅舅。我们替赵姨娘想想,这是多么窝心的话!贾环虽然被赵姨娘把在手里,大体上跟她想法相通,但一点儿“战斗力”也没有,丝毫不能为其生母挣脸争气,赵姨娘只好自己出马。曹雪芹写得非常真实,也很有趣。院子里的众婆子,都把赵姨娘视为自己这个阶层里“上了层楼”的角色,寄希望于她,只盼她趁贾母、王夫人不在家,凤姐又病休,找到似乎是丫头群里“软肋”的芳官做突破口,撕破脸大闹一场,起码能获得些阿Q式的“精神胜利”。谁曾想,赵姨娘出师不利,丑态可掬,铩羽而返,大观园仍是“二主子”、“副小姐”(即众体面丫头们)的欢乐世界!
读《红楼梦》,要弄懂一点,就是青春女性一旦成为头层主子屋里的一、二、三等丫头,那么生活质量就相当不错,吃的、住的、用的都远比府里一般仆佣好许多,每月还有月钱。因此府里有女儿的仆佣都盼着把自己的女儿设法送到那样的位置上,而那些女孩一旦得了那样的地位,也很少有愿意离开的,特别是害怕被撵出去。因为一旦被撵,不仅所有既得利益悉数丧失,还等于在脸上刻了耻辱印,可能就被草率地发卖掉,前途无比暗淡。但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当丫头是吃青春饭,一旦大了些,就要由府里进行再分配,特别是家生家养的奴仆的女儿,她们面临的就是“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那哪里是什么正常的婚配,说得残酷点,就是奴隶主让奴隶配种,为他们再繁殖些小奴隶。比如府里女儿出嫁,就会拨出几窝这样的家养奴隶,跟到婆家去作为陪嫁,像周瑞夫妇,就是王夫人嫁到贾家来的陪房。因此,像小红那样的丫头,有了清醒的头脑,就会早作打算,以免临时被动。因此,宝玉就跟他屋里的丫头说,一旦她们大了,他就把她们“放出去”。这“放出去”跟“撵出去”可是完全相反的待遇――“放出去”是让她们“自便”,就是不再由府里主管部门实行强制性的“配小子”,而允许其父母将其领回,像良家女子一样,自行择偶,虽然仍免不了父母包办,总比连父母也做不得主,“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强太多了。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又有了第五十九回和第六十回的故事,而且又出现了一个被重笔描绘的角色:柳五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