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日子是四月二十六日。书里交代是芒种节,而且“尚古风俗,凡交芒种节的这日,都要设摆各色礼物,祭饯花神”。周汝昌先生指出,其实这个日子就是贾宝玉的生日。第二十七回里探春说到做鞋送给宝玉,那个时代那种家庭,妹妹给哥哥的最常见的寿礼就是自己亲手做的鞋;第二十八回冯紫英请宝玉赴宴,跟随宝玉的小厮里忽然出现双瑞、双寿,这两个小厮在前面和后面都再不出现,可见是暗示宝玉去赴寿宴。当然这两回里没有大写宝玉过生日,到六十三回才大写特写,但六十三回也没有明确写出他的生日是四月二十六日。统观八十回书,许多人物的生日都是写明日期的,不明确日期,像第十六回写贾政的生日,那可能是有所避忌(恰是宣布雍正突然薨逝、弘历匆忙继位的日子),但是,宝玉的这个生日,有什么好避忌的呢?

按周汝昌先生的观点,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而经他考证,曹雪芹的生日就在雍正二年(公历1724年)闰四月的二十六日,那一天刚好是芒种节。曹雪芹从小就习惯把芒种节当作自己的生日。但是,并不是每年的芒种节都碰上四月二十六日。曹雪芹十三岁的时候,正逢乾隆元年(公历1736年),那一年的四月二十六日,碰巧又是一个芒种节,他当然非常高兴。他写的《红楼梦》里,第二十七回的年代背景,就是乾隆元年。书里的贾宝玉,他也设计成那时十三岁(第二十五回癞头和尚说通灵宝玉下凡十三载可证)。但是,如果细究,他是生在闰四月,乾隆元年并没有闰四月,乾隆二年也没有,因此,他就没有在书里明写宝玉的生日。第二十七、二十八回没写,到第六十三回大写“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也没点出日子,这既是使用烟云模糊法的艺术技巧,也可能是他觉得坐实来写(交代闰月)太费唇舌。

第二个日子,是五月初三。早在第二十六回,就点明薛蟠的生日是五月初三。第二十六回的故事在四月二十六日之前。薛蟠用谎话把宝玉骗出大观园,告诉他得到非常出色的四样东西:藕、瓜、鱼、猪,请他去品尝。宝玉就去了薛蟠书房。其实那天离薛蟠的生日还早。就在那个场合,忽然风风火火地来了冯紫英,提到跟他父亲神武将军去了潢海铁网山。这个地点跟“义忠亲王老千岁”有关系,我在前面讲座告诉过大家,这实际是写忠于“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冯紫英父子及其“月”派政治势力,去预先踏勘针对“当今”的“举事”地点,有深意存焉。冯紫英说他很忙,坐都坐不住,站着喝的酒。那他为什么非来一趟?藕、瓜、鱼、猪,其实都是祭品,祭完了当然也可以吃掉一部分,那么,他们是在暗地里祭奠谁?第二十八回末尾,袭人向宝玉报告:“昨儿贵妃差了夏太监出来,送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叫在清虚观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端午节前的初一到初三,当然是五月的初一到初三。元妃为什么命令家人替她在这个日子里打醮?绝不是为了薛蟠的生日来做这件事的吧?我在前面讲的关于贾元春之谜的部分,详细讨论了这个问题。说过的尽量不重复,简言之,我认为贾元春原型一度在康熙朝废太子身边,康熙的几十个儿子里,只有废太子一个人是五月初三落生的,废太子是“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原型,元春命令在五月初一到初三到清虚观打三天“平安醮”,实际就是为了为“义忠亲王老千岁”的亡魂祈求在阴间能够“平安”,当然更是为了让她自己能够跨过心里的一个坎儿――毕竟是她告发了秦可卿,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也让自己能够不受报复,安享太平。那么,第二十六回里薛蟠提前以上好的藕、瓜、鱼、猪所祭奠的,也应该是跟他生于同一天的“义忠亲王老千岁”。为什么要提前?他总不能在自己生日的正日子那天做这件事吧?而忠于“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冯紫英百忙中赶来,并说了那些话,也就一点儿不奇怪了。第二十九回写清虚观打醮的情况,有一笔特意写到:“冯紫英家听见贾母在庙里打醮,连忙预备了猪羊香供茶食之类的东西送礼来。”为什么偏偏是冯紫英家带头来“凑热闹”?难道又是随便那么一写的废文赘笔吗?

四月二十六日是遮天大王圣诞

第二十七回里强调了四月二十六日是个特殊的日子,第二十九回里,这个日子又被提了出来。贾母带着一大家子人去往清虚观打醮,清虚观的张道士见到贾母以后,有这样的话:“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我这里做遮天大王圣诞,人也来的少,东西也狠干净,我说请哥儿来逛逛,怎么说不在家?”贾母替宝玉解释:“果真不在家。”遮天大王?佛、道里都没有这么一个神仙,这个名目耐人寻味。这个遮天大王也是四月二十六日的生辰。这一笔我认为也不是随便那么一写,也是“真事隐去”“假语中存”,实际上再次暗示宝玉的生辰正是四月二十六日。那天大观园里好热闹,他上午一直在姊妹群里,下午去了冯紫英家,实在分身乏术,不可能再往清虚观去。“遮天大王”应该是影射宝玉。第三回的两首《西江月》概括宝玉是“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哪管世人诽谤”“于国于家无望”“古今不肖无双”。就是说他是一个不能“撑天”更不能“补天”的古怪存在。王夫人向黛玉介绍宝玉时则说宝玉是“孽根祸胎”、“混世魔王”,后面第七十三回,写宝玉听到贾政可能问他功课的消息,“便如孙大圣听了紧箍咒一般,登时四肢五内一齐皆不自在起来”,更直接把宝玉比喻为“美猴王”。这些文字,都在说明宝玉实际上是个“遮天”的角色。

第二十九回极为重要。这一回可能成文较早,展现的是贾府的清虚观打醮活动,是八十回书中的几次大场面之一。贾母率领荣国府女眷,浩浩荡荡,往清虚观而去。书里开列出了太太小姐以及跟随的丫头们的名字,这是一次我们熟悉荣国府丫头群的机会,请按书中的交代填空(最好先掩卷口述,如果是两人以上在一起议论,可互相补充纠正):

贾母的丫头:( )( )( )( )

林黛玉的丫头:( )( )( )

宝钗的丫头:( )( )

迎春的丫头:( )( )

探春的丫头:( )( )

惜春的丫头:( )( )

薛姨妈的丫头:( )( )

香菱的丫头:( )

李氏的丫头:( )( )

凤姐的丫头:( )( )( )

王夫人的丫头:( )( )

有的读者可能会觉得,你让我们填这些空,意义何在呢?我的想法是:过去一般人对《红楼梦》的了解,多半就是个“宝黛悲剧”,不大注意曹雪芹对丫头族群的特别关注,就是谈及丫头,也无非是几个戏份最多的,如晴雯、袭人、紫鹃、莺儿等。其实,凡上面提到的丫头,都是值得读者记忆的,她们都是弱小的生命,都有自己的生死歌哭,我们的想象力,可以从作者写出的往未及写出的艺术空间里延伸,达到“情不情”的大关爱、大悲悯的人文境界。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样一桩“贵妃作好事,贾母亲去拈香”的大型宗教活动,王夫人竟然不去。她为什么不去?我在“林黛玉家产之谜”一讲中有详细的分析,这里不再多讲。简单来说,《红楼梦》里不但有大政治的投影,更有“家族政治”的内容在焉。贾母打击王夫人和薛姨妈,正是为了防止王氏姐妹二人夺取家族的大权。

我在前面讲座分析说,这两回里写宝钗烦躁、失态,还不仅是因为元妃的指婚意向落空,实际上是暗写宝钗参加选秀受挫。那本书里说过的这里不重复。

前面提到过,贾母跟张道士说的那番话,我们千万不能误解,林黛玉和贾宝玉就误解了这句话,就在这一回末尾,写到二玉因误会又闹起来(他们二人谁也没听懂贾母的那段话),而且这一次闹得最厉害。(曹雪芹也就在他们闹气这一部分文字里,开中国白话小说心理描写之先河,把几个角色的内心活动极其贴切、细腻地刻画出来。横向地去跟外民族同时期的小说相比,就细腻的心理刻画这一点上来说,《红楼梦》应该是处于遥遥领先的位置。)曹雪芹特别写到贾母对二玉闹气的强烈反应:“我这老冤家是那世里的业障,偏生遇见了这么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没有一天不叫我操心,真是俗话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几时我闭了眼,断了这口气,凭你两个闹上天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也就罢了,偏生不咽这口气。”贾母说这番话时,“自己抱怨着也哭了”。面对这样明确的描写,我们还能相信高鹗续书里贾母赞同、支持凤姐搞“调包计”,冷酷抛弃林黛玉的那些情节吗?很显然,通过这回的情节发展,已经伏脉千里,就是贾母在生前一直为二玉的婚事保驾护航,后来她生命之烛熄灭,咽了气,王夫人、薛姨妈面前再无障碍,黛玉又亡故,二宝才得以成婚。

有一位年轻的读者来问我:你说贾母不同意二宝的婚事,又说贾母与王氏姐妹有矛盾,可是书里写了那么多贾母喜欢赞扬宝钗的细节,又有那么多贾母与王夫人薛姨妈说说笑笑的温馨场景,这又怎么解释呢?人因为年轻,往往不谙人情世故。莫说古代那披上“礼”字温柔面纱的社会家庭里,人们之间会明是一把火、暗是一盆冰,嘴上抹蜜,脚下使绊,时时开展着“微笑战斗”;就是已经昌明许多的今天,各个利益集团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个人之间,有时也会呈现出这样一种大面上过得去甚至相当友好,而骨子里却妒忌排拒、进行隐性竞争的复杂情状。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鉴于人性的复杂,以及利益相左各方会在某些时段暂无冲突,因此互相所表现出的亲和,又往往确实是真诚的。《红楼梦》除了审美功能,还有认知功能,可以帮助我们去体味、理解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深邃的人性。

第二十九回里关于贾珍的描写,也常被一般读者所忽略。因为在关于秦可卿的故事里,特别是焦大醉骂喊出“爬灰的爬灰”,贾珍形象的负面效应相当强烈,以致一些读者总是简单化地给贾珍贴上“色狼”“坏蛋”的标签。其实曹雪芹对贾珍的描写是立体化的,这不是一个扁的形象而是一个圆的形象。在这一回里,贾珍展现出作为族长在子侄辈前的威严,在张道士前的应变能力,以及在老祖宗面前的乖巧。他为清虚观打醮活动提供的后勤保障工作,是周密的,优质的,这说明他有组织能力和号令魄力。书里有段情节写到他在道观前庭以贾蓉作筏子,严明“军令”,吓得其他子侄纷纷到位效力,谁也不敢乘凉懈怠。那么,被他族长威严所震慑的都有哪些人呢?1957年版的通行本里说有贾琏,《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红楼梦》这一回里也说有贾琏,都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的。贾珍和贾琏之间关系是平等的,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且在这次打醮活动里,贾琏是不必出现的,贾珍所号令的,只是一些子侄和平辈的穷亲戚。周汇本根据可信的古本,在贾珍喝令仆人教训贾蓉后,将文字选择为:“那贾芸、贾芹、贾萍等听见了,不但他们慌了,亦且连贾碥、贾璜、贾琼等也都忙带了帽子,一个个从墙根下慢慢的溜上来。”前三个是草字头辈的,芸、芹前面已经有所描写,贾萍名字也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估计他后面还会有戏;后三位是与贾珍平辈的穷亲戚,值得注意的是贾璜。第十回写到他的媳妇“璜大奶奶”跑到宁国府去,本想“理论”最后偃旗息鼓的故事。这个贾璜,以及他的媳妇,包括他媳妇的寡嫂金氏、金氏的儿子金荣,都可能会纠葛到八十回后的故事里。

第三十回,我在前面辟专讲分析,认为是通过五场连贯的戏,将贾宝玉人格的五个层面凸现了出来,最集中最充分地显示出了曹雪芹的写作天赋。这里不再重复,只是要提醒读者两点:一、“宝钗借扇机带双敲”那段情节里出现的丫头,以前的通行本全作靛儿,周汇本却判断“以靛取名,无此理义”,从而遵从杨藏本的写法,作靓儿。靛是蓝紫混合而成的深蓝色,靓是漂亮好看的意思。我个人的想法是,这个地方给这样一个无辜“垫背”的丫头取名,特意悖理用了靛字,以谐“垫”的音,也是可能的。在第二十七回里,宝钗使用“金蝉脱壳”的方法,使得小红误以为黛玉听去了她的私密,八十回后,估计会有小红因此与黛玉不和谐的情节;而这个被宝钗发怒指斥的靓儿,也很可能在八十回后不利于宝钗。曹雪芹写人,写人际关系,写人情、人性,用的都不是平面、单质的写法,他写出了人生的诡谲、人性的复杂,这是我们特别需要去仔细体味的。

二、王夫人歇中觉听见宝玉、金钏二人的调笑,突然翻身起来大怒,这段情节在洞悉了前面所述的那些王夫人和贾母之间的矛盾后,再来细读细思,就越发显得真实。金钏的轻佻,其实是一贯的,早在第二十三回,写贾政、王夫人召见宝玉及其他子女时,就有一笔描写。王夫人对她的轻佻,以往应该就有所察觉,但还能够容忍,但到了这一回所写的时段,就不行了。金钏在第三十回里胆敢那样跟宝玉轻佻,前提应该是她有服侍王夫人的经验,知道以往这个时候王夫人是会睡塌实的。她哪里知道,围绕着清虚观打醮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使老太太和太太之间发生了几乎接近表面化的矛盾,元妃给二宝指婚未成,薛姨妈从清虚观回来,把贾母那段话告诉了王夫人,王夫人能不心浮气躁吗?那几天里,她能睡得塌实吗?她翻身起来,打了金钏一个嘴巴子还骂道:“下作小娼妇们,好好的爷们,都叫你们教坏了。”骂的固然是眼前的金钏,潜意识里未必不浮现出黛玉的影子。贾母针对二玉所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谶语”,传遍了贾府,她心里能不窝火吗?第三十二回写到,金钏被她撵逐后含耻投井,她为表示慈善,打算把为黛玉过生日做的新衣服拿去给金钏当装裹,这是什么样的心理?那个社会那种家庭,如果真心要赏赐丫头新衣,拿出银子连夜就能赶制出来,怎么会非往黛玉的生日衣服上去打主意?再联系到更后面所写,她撵逐晴雯,理由之一就是晴雯眉眼儿像黛玉――贾母那句“只要模样儿配得上”的话对她来说显然如刺扎心――而且“轻狂”,想到二宝婚姻受阻,而轻狂女子却有贾母保护,会成为宝玉的正室,她肯定是连日寝食不安。王夫人一怒逐金钏的人际矛盾背景和人物心理背景,经过这样的细读细品,我们应该更加地洞若观火了。

金麒麟的奥秘

第三十一回前半回把晴雯这个艺术形象塑造得更加丰满生动,古本里这一回前面留下了一条重要的脂砚斋批语,其中前半句是针对头半回故事的:“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娇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关于“情不情”我已经诠释过多次,不再赘言。这前半回是好懂的。

第三十一回后半回,表面文字也不难懂,关键是诸多古本后半回的回目都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就难懂了。回前的那条批语针对后半回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脂砚斋写这些批语时已经看到了八十回后的内容,她在另一处批语里告诉我们,全书最后有《情榜》,而且榜上的角色还都各有考语,“情不情”是宝玉的考语,黛玉的考语则是“情情”。这后半句批语的意思展开来细说就是:从总体情节设计上,金玉姻缘,就是宝玉和宝钗的婚姻,是已经安排好了的(就是说尽管宝玉、黛玉互爱,贾母是坚强后盾,但到头来,贾母咽气后,王夫人还是终于包办了二宝的婚姻),这本来已经是很出色的情节设计了,可是作者不畏难,像运用绘画上的“间色法”一样,偏又设计出了一个金麒麟来,让黛玉更加忧愁哀怨。宝钗的一个金锁已经令她耿耿于怀,忽然又出现了史湘云的金麒麟,而且宝玉偏又得到一个,成为一对金麒麟,难怪黛玉被“金”迷惑得失神落魄。黛玉的感情,只用在宝玉一个人身上,也就是说,她的感情只赋予相应的感情,因此在《情榜》上,黛玉的考语是“情情”。

绘画上的“间色法”,简单来说,就是在一种颜色里,除了使用“正色”,还能并行地使用跟它同属一个范畴的“偏色”。比如已经有了黄金色,却还使用亮金色,这样运色,当然需要非常高的技巧才能让人不感到乱,而只觉得精妙。书里从第八回就告诉读者,有“金玉姻缘”之说,围绕着这个说法,已经展开了很多矛盾,到这第三十一回那矛盾并未得到解决,可是曹雪芹却又写出了另一个潜在的“金玉姻缘”,这就是文章上的“间色法”。

那么,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写呢?两个“金玉姻缘”之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呢?周汝昌先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金玉姻缘有真假二局,湘为真,钗为假。此金玉实指金麒麟与通灵宝玉,已与宝钗之金锁无涉。金麒麟乃湘云自幼所佩,今复出一清虚观所得麒麟,故云‘又写一金麒麟’,是指追加一麟,为金玉生新彩,是为间色之法。”按周先生的探佚,全书接近最后的部分,会写到宝、湘的遇合,那才是真正的“金玉姻缘”。八十回后不久二宝的婚姻,是强捏而成,双方都不能幸福,结果是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宝钗等于守活寡,抑郁而逝。那个“金玉姻缘”是个假的,宝、湘的离乱后的遇合,才是真的。但是,在第三十一回最后,又有一条批语说:“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这一回最后,写到湘云和丫头翠缕论阴阳,忽然发现地上有个金麒麟,拾起来一看,文彩辉煌,比湘云自己佩的那个还大,原来那就是清虚观张道士给宝玉的金麒麟,个子大,应该是个雄麒麟,而湘云那个小的,应该是个雌麒麟。第三十二回开头写湘云把那雄麒麟还给了宝玉。那么第三十一回回后的批语,就告诉我们这只雄麒麟在后数十回里,属于卫若兰,有一段情节写的是“射圃”,卫若兰射圃的时候所佩的,就是这只雄麒麟。显然,一定有段文字会写到宝玉手里的雄麒麟怎么会到了卫若兰那里。可惜这些已经写好的篇章都迷失了。前面我已经引了不少脂砚斋等人的批语,根据那些批语,能够获得不少八十回后的情节信息。但是,在现在所能看到的这些古本里,从第二十九回到第三十一回,正文里面都没有批语,这使得我们的探佚少了很多线索。幸亏在第三十一回前后还能找到这样的两条批语,总算给了我们宝贵的启示。启示终归只是启示,还不能算作答案。究竟第三十一回后半个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什么意思,研究者也好,读者也好,至今众说纷纭。从这一回回末的批语推测,最简易的答案是:既然史湘云佩戴雌的金麒麟,卫若兰佩戴雄的金麒麟,那么,就可以说他们俩“因麒麟”而埋伏下了一段姻缘,他们最后白头偕老。但这样的推测实际上又很难有更多的依据支撑。批语只说在“射圃”那个场面里,卫若兰佩戴了那只雄麒麟,没有透露更多,也许,他只是一度佩戴了一下,就像尤三姐只是一度拥有鸳鸯剑,并不一定埋伏着一个“白首双星”的结局。

周汝昌先生的观点,强调的是假金玉与真金玉的关系,就是说贾宝玉佩戴的通灵宝玉和史湘云佩戴的金麒麟相对应,是一个真实的“金玉姻缘”。全书结束前,宝湘一度在离乱后遇合,这是很有道理的。但如果把这一真金玉姻缘解释为“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则又派生出一个问题:如果宝、湘遇合后白头偕老,那么,小说岂不成了个喜剧的结局?八十回里正文中的暗示也好,脂砚斋许多批语的透露也好,都告诉我们最后宝玉要“悬崖撒手”,也就是说神瑛侍者会重回天界的赤瑕宫,而通灵宝玉要“石归山下”,人间则是个“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大悲剧。既然如此,真金玉姻缘也只能是一时的互相慰藉,不可能构成“白首双星”。这些逻辑上的矛盾,如何捋得平?于是就有人浮想连翩,说张道士跟贾母的关系不一般。你看那些交代描写,张道士是贾母丈夫荣国公的替身,两个人见了面一对话,贾母就泪流满面,张道士捧出的献物里有金麒麟,这个金麒麟“伏白首双星”:贾母、张道士都是白发老人自不消说,他们年轻时暗恋过,说不定张道士之所以去清虚观当道士,就是因为不能娶上贾母而造成的。从书里对贾母的整个形象塑造来看,她年轻时浪漫,老了也还敢于“破陈腐旧套”。第四十四回写凤姐生日贾琏乱搞,事情闹大,一直闹到她跟前,她当着一屋子人是怎么说的?读者们都不会忘记她的话:“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似的,那里保的住不这么着。自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有人这样去理解第三十一回回目后半句,我们也不必厉声阻止,因为似乎也有一定道理。但是问题在于,如果“白首双星”指的是张道士和贾母(不是指他们“白头偕老”,只是说两位白发人都成了“寿星”,一个金麒麟的出现暗伏了他们过去的一段恋情),那这个回目就应该挪到第二十九回去,第三十一回里已经完全没有张道士的事儿了呀?

第三十二回,是关于宝、黛爱情的描写的一个最高潮,从这回以后,黛玉对宝玉的猜疑,即“不放心”,基本上消除了,当然,对宝钗的防备,那弦儿绷得还是紧的,直到第四十五回以后,这根弦儿才松弛下来。

第三十一回,史湘云也是忽然一下就来了。这是她第二次到荣国府,当然这个第二次是按小说故事的叙述流程来算的。在第三十二回里,湘云见到袭人,袭人旧话重提,说十年前她们就在一起住过。那时候袭人是贾母身边的丫头,湘云来了,住在西暖阁里,袭人比她大,她就姐姐长姐姐短地哄着袭人给她梳头洗脸。而且,虽然那时候那么小(袭人大约七岁,湘云大约才三四岁),晚上她们俩说悄悄话,湘云还是跟袭人说过想起来应该害臊的话。大家想想,那该是怎样的话?显然,是还不懂事的小姑娘,看见大人有结婚的,就说想当新娘子那类天真稚气的玩笑话。

跟第二十回一样,关于湘云,还是没有一段文字来明确交代她父母双亡,以及她究竟由谁抚养。只是在第三十二回里,通过宝钗和袭人关于针线活的一段话,才让读者知道,湘云虽然生活在有侯爵封号的叔叔家里,但婶婶对她很苛刻,每天要做许多的针线活,活得很累,对于自己的命运,她一点儿做不得主。但这些坎坷都没有磨灭这个少女天真潇洒乐观旷达的天性,即便不使用集中交代的方式,通过点滴透露,读者最终也还是能够弄清这个可爱的姑娘的前史今况。而这种写法本身,更说明湘云是有原型的,对她的刻画,则近于按照真实存在进行白描,否则很难解释怎么会呈现为这样的一种文本。

谁是告密者?如何看袭人?贾母巧夸钗

周汝昌先生对《红楼梦》一书的大结构的研究,最后形成了一个总的看法,就是全书的情节发展以九为单位,每九回形成一个大环节,九九推进,共十二个环节,因此全书应该是12×9=108回。这样的文本结构,跟以九组金陵十二钗构成总计108钗的《情榜》的设计,是配套的。

周先生指出:“自二十八回至此回,为全书之第四‘九’,回回各有奇境,文思意致,精彩缤纷,使人应接不暇。是为《石头记》前半部中精华之凝聚。”第三十三回异峰突起,宝玉被贾政痛笞,仿佛巨石落水,溅起水柱,再形成激荡的波环,第三十四回至第三十六回,则波环渐渐平缓,化为圈圈涟漪,最后以宝玉“情悟梨香院”,在情节的“他者化”中,复归暂时的平静。我始终主张文本细读。有人一直批评我是在搞“红外学”,似乎我的研究,是离开了《红楼梦》的文本,光去讲些《红楼梦》以外的事情。其实我自始至终坚持从细读文本出发,正因细读,才能从“假语存”中,揭秘出“真事隐”,这种揭秘是文本的必要的诠释与延伸。当然这只是无数种解读、研究《红楼梦》的方法中的一种,我从来不以为只有自己的这种研究方法才“正确”。“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有天赋的思考权、研究权和话语权,都可以从自己独特的角度来讲述自己欣赏《红楼梦》的心得,怎么能将研究方法定为一尊,动辄斥责别人“是对社会文化的混乱”、“扰乱了文学艺术的研究方向”(此二顶吓人的帽子见于《红楼梦学刊》2005年第6辑中)呢?

那么,对这四回细读,我就有三个问题,提出来与诸位“红迷”朋友讨论。第一个问题:究竟是谁,向忠顺王府密告了宝玉与蒋玉菡的亲密接触?第三十三回贾政痛打宝玉,从表面文章上看,是因为宝玉“在外游荡优娼,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淫辱母婢”,当然,贾环适时的火上浇油,使得贾政的怒火更呈几何级数暴涨。上世纪后半叶至今,不少论家对这一情节的诠释,大体而言,是把贾政定性为封建正统的代表人物,宝玉则是反封建的社会新人,贾政痛打宝玉,是封建反封建两种力量的必然冲突,贾政打宝玉的实质是封建正统对反封建新人的一次镇压。这种诠释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未必完全符合曹雪芹的原意。我在前面讲了,这场大风波的真正背景,是两位王爷在争夺一个戏子,一方是素与荣宁二府没有来往的忠顺王,另一方则是与荣宁二府世代密切交往的北静王。而他们所争夺的这个戏子,曹雪芹故意命名为蒋玉菡,艺名呢,古本里“琪官”、“棋官”两见。周汇本将两种写法都保留了,但通过注解,比较倾向于“棋官”是曹雪芹的原笔。因为古代的玉制围棋子,有雕成菡萏(莲花)形的,这就与“玉菡”的命名配套。这棋官本来是忠顺王豢养的戏子,却私下里去亲近北静王,北静王喜欢他,把一条茜香国女王的血点子似的大红汗巾赐给了他。他在冯紫英家里遇见了宝玉,两人一见如故,宝玉给了他扇坠,他就将那条汗巾换给了宝玉。关于这条汗巾,在第二十八回里,各古本上有两种写法,一种说是茜香国女国王进贡来的,一种只说是茜香国女国王之物,周汇本取后一种,认为更接近曹雪芹原笔原意。也是,一个女国王给中国皇帝的贡品,怎么会是系在内裤上的腰带呢?即使她真用那腰带当贡品,中国皇家也会认为是大不敬,拒绝接受的呀?很可能是中国皇帝征服了那个茜香国,其女王一度被俘,她的汗巾子成为战利品,皇帝把它跟别的一些东西分赐给众王爷,北静王得到了,又赐给棋官,这就比较说得通了。

棋官不仅离开忠顺王府,去跟北静王亲近,还到“义忠亲王老千岁”那一派的铁杆人物冯紫英家里聚会,后来更干脆躲到东郊他购置的庄院,让忠顺王根本找不到他。那个地方是个什么地名呢?曹雪芹给取名为紫檀堡。我讲过的,这又是使用谐音法和寓意法,来暗示两个博弈王爷所争夺的“棋子”,从象征意义上说,实际就是“装在紫檀木匣子里的玉石刻章”,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权力之印”,双方所争夺的,就是最高一级的政治权力。我通过文本细读得出感悟,书里实际上隐约存在着“日”派和“月”派两股政治力量,它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形成“双悬日月照乾坤”的诡谲局面,权力斗争的利剑高悬在荣宁二府头上。别看两府里的日常生活似乎仍如一条富贵河在温柔地流淌,那利剑可是随时可能坠落下来,致他们于死命。两府里政治上比较清醒的实际上仅贾政一人。秦可卿丧事里贾珍执意要用“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预订过的,出自潢海铁网山的樯木来制作棺材,只有贾政一人劝阻:“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捡上一等杉木也就是了。”贾政当时深知皇帝尽管允许宁国府收养“义忠亲王老千岁”女儿一事体面了结,这皇恩无比浩荡,但你宁国府又何必如此招摇?但贾珍哪里听得进这样的话?到头来还是非让秦可卿睡进那樯木制作的棺材里。正因为贾政有比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当忠顺王府派来长史官与他交涉时,他才会那样惊诧,那样震怒,才会说出宝玉“明日”会“弑父弑君”的话来。

宝玉对结交棋官一事,开始是抵赖,但忠顺王府的长史官说出了这样的话:“现有据有证,何必还赖……既说此人不知为何如人,那红汗巾子怎么到了公子腰里?”有的读者不去细想,会以为当时宝玉腰系那条红汗巾,其实第二十八回里交代得清清楚楚,那汗巾第二天就被袭人掷到一个空箱子里了,宝玉怎会还系着它?何况那是系内裤的,穿上外面大衣服,也看不出来。所以书里下面的行文才会是:宝玉听了这话,不觉轰去魂魄,目瞪口呆,心下自想:“这事他如何得知!他既然连这样机密事都知道了,大约别的也瞒他不过,不如打发他去了,免的再说出别的话来。”宝玉是头一回迎头撞到现实政治,政治的狰狞――无孔不入,无所不掌控――令他那样一个从不关心政治的边缘人大惊失色,立即感觉到个体生命在政治威严前的渺小脆弱。他招供了,当然,只是“供小护大”,供出了棋官的东郊隐匿地,而没有让对方再逼问出冯紫英父子去潢海铁网山打围之类的事。

那么,忠顺王府是如何知悉在冯紫英家宝玉、棋官互换汗巾的呢?谁告的密?二十八回所描写的那个聚会,在场有名有姓的仅仅五个人:主人冯紫英,主客宝玉,陪客薛蟠,助兴的一男一女,男是优伶棋官,女是娼妓云儿。其中值得怀疑的,只有蟠、云二位。但第三十四回,曹雪芹花了很大的力气,来为薛蟠辩诬(当然,即使是薛蟠道出,也不属于政治告密,而只能算无意泄密),回目就叫“错里错以错劝哥哥”嘛。那么,是云儿告密?这个在《红楼梦》前八十回出现的唯一的妓女,确实厉害,棋官不知道宝玉身边最贴近的大丫头叫袭人,她却“门儿清”。但对冯紫英那样一位富有政治警觉性的人物而言――在那个场合他仍然没有讲出所谓“大不幸之中又大幸”是怎么一回事――他既然叫了云儿来,就意味着他信得过这位风尘女子,他家的仆人,应该也都是被他精心挑选、考验过的。那么,还有什么人是可疑的呢?细心的读者翻回第二十八回,就会发现还有这样的交代:宝玉去了冯家,“只见那薛蟠早已在那里久候,还有许多唱曲儿的小厮……冯紫英先命唱曲儿的小厮过来让酒……”诸位“红迷”朋友作何判断呢?也许,那根本就不是告密,而是某个佯装唱曲小厮的特务向忠顺王的汇报?

不管各位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我想不少“红迷”朋友会同意我的这个结论:曹雪芹通过忠顺王府长史官的这种表现,把那个时代主流政治的狰狞面,给点出来了。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看待第三十四回,袭人被召见后在王夫人跟前说那番话的行为?

这几回里,二玉爱情的透明度与稳定性达到了一个新水平,特别点出了他们的爱情有着共同的反仕途经济的思想基础。特别是宝玉赠旧帕、黛玉题诗帕上,以及宝玉梦中喊出“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等情节都反映出二玉的爱情关系不可能再逆转。但宝钗对宝玉的爱意,在探望被笞挞的宝玉时充分地流露了出来,使得宝玉、宝钗、黛玉的三角关系变得更加微妙。就在这种情势下,袭人被王夫人召见,说了那么一篇话,其中最要害的是:“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多,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由不得叫人悬心……”袭人故意把黛玉说在前面,其实王夫人要防范的也正是黛玉,此语一出,正合心意,于是当面表扬、托付,事后又从自己的月银里拨出二两银子一吊钱,给予袭人特殊津贴。可想而知,成为王夫人的心腹之臣后,袭人从此必定时常汇报怡红院内外的情况。

袭人因向王夫人倾诉一腔“悬心”而获得准姨娘的地位,这件事该怎么评价?旧时代的评家,多有对此深恶痛绝者。流传很广的《增评补图石头记》,前面有几家评语,其中大某山民(“某”在繁体字里是“梅”的另种写法)说:“花袭人者,为花贱人也。命名之意,在在有因。”护花主人则说:“王安石奸,全在不近人情,嗟夫!奸而不近人情,此不难辨也,所难辨者,近人情耳。袭人者,奸之近人情者也。”就是说袭人好比裹着蜜糖的毒药。这些评家厌恶袭人,一是因为第六回已经写明,她跟宝玉发生了肉体关系,所谓“不才之事”,她先做了,倒在王夫人面前担心宝玉跟别人发生“不才之事”,坏了宝玉“一生的声名品行”,实在下贱!虚伪!二是他们不知道后四十回是高鹗续的,并不符合曹雪芹原意。续书里写宝玉出家后,袭人不能“守节”,“抱琵琶另上别船”,还做出委委屈屈的样子,这种不能“从一而终”的女子,当然更该视为下贱、虚伪。

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以后,则把宝钗、袭人都划分到维护封建正统的阵营中,袭人在王夫人面前说那番话的行为,被视为一个忠于封建礼教的奴才,在封建主子面前告密邀宠。当然,也指出袭人的虚伪――因为恰是她,逾越封建礼教,在名不正的情况下与宝玉偷试云雨情。

旧时代的上述论家指出袭人言行上的自我矛盾,说她虚伪,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用“从一而终”的封建礼教标准来指斥她,是我们现代人所不能认同的。上世纪五十年代后的那种居主流的分析评判,以意识形态为前提,有相当充分的道理。但我觉得,细读曹雪芹运笔,就会发现,他在这场戏之前,是有许多铺垫的。他所写的,其实是人性的深邃。袭人在第三十二回里受到过一次超强烈的刺激:宝玉在黛玉面前诉肺腑,达到物我两忘的程度,以至于黛玉已经离开,袭人来到他面前时,他还痴痴地以为黛玉仍在眼前,竟然拉住袭人说道:“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挨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袭人听了这话,唬得魂飞魄散,只叫神天菩萨,坑死人了!这段描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宝玉对黛玉的爱情,不光是精神上有共同的叛逆性,在性爱上,也是充分而强烈的。“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意味着他即使在与袭人行“云雨”时,心里的性幻想对象还是黛玉,袭人在那种情况下竟成为了替代品!所以袭人听了魂飞魄散,发出“神天菩萨,坑死人了”的心灵喊叫。

一个女人,不能独享一个男子的情爱性爱,倒也罢了,尤其是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那种贵族家庭里,袭人也不可能有独占宝玉的想法,她只是希望能稳定地跟将来宝玉的正室分享宝玉的情爱与性爱。但是,宝玉的这一番错认中的诉肺腑,让她发现了宝玉心中其实只有对黛玉的爱,跟她睡觉行云雨时竟然心里想的还是黛玉,那就超过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心理承受度了。她原本就倾向宝钗排拒黛玉,经过这件事以后,她那阻拦二玉婚事的决心肯定如铜似铁,有了王夫人召见的绝好机会,她岂能放过?就她自己而言,无下贱之虞,亦无虚伪之感,更没有什么意识形态的前提,她无非是要捍卫自己已经得到的利益。至于王夫人因此对她厚爱,立竿见影地划拨给她特殊津贴,确定她准姨娘的地位,倒确实并非她主观上想谋求的。曹雪芹就是这样来写袭人人性深处的东西。

根据第五回金陵十二钗副册里图画和判词的暗示,以及来自蒋玉菡的血点子似的红汗巾一度系到了她的腰上等正文中的伏笔,还有脂砚斋对后数十回里“花袭人有始有终”等内容的透露,我们可以知道,高鹗续书对袭人的那种写法是违背曹雪芹原意的。曹雪芹已经写出了关于袭人的完整的故事。八十回后,忠顺王之子看上了袭人,派人向贾府索要。袭人知自己如果拒绝会牵连贾府,便不惜舍弃声名答应去忠顺王府。她临走前建议,倘若今后二宝只能有一个丫头服侍,那就“好歹留下麝月”。到忠顺王府后,经历一番曲折,袭人嫁给了蒋玉菡。那以后直到宝钗死去、贾府崩溃,蒋氏夫妇一直接济二宝。宝玉入狱后,袭人也还尽量地去救助他。这大体就是八十回后曹雪芹关于袭人这个角色所写下的内容,倘若八十回后的这些篇章没有迷失,本是不需要任何人来多余续写的。

曹雪芹塑造袭人这个艺术形象,我以为他没有“主题先行”的框架,更没有意识形态的大前提,他就是写一个鲜活的生命,这个生命一直沿着自我的心理逻辑在命运之途跋涉。如何评价这个生命?曹雪芹没有贴标签,没有品德鉴定,他把评价这项任务,开放性地留给了读者。不管历来的读者在对袭人的评价上有多么严重的分歧,有一点是所有读者都承认的,那就是:袭人是一个可信的生命存在。这又是曹雪芹高妙文笔的一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