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园建成,元妃省亲使用过之后,闲置了一段时间,宝玉、黛玉还跟着贾母住,这四回写的就是宝玉等在元妃省亲之后、入住大观园之前的一些事情。

在第二十二回末尾,有条署名畸笏叟的批语:“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仔细看这一回,所缺的其实主要是最后那段情节里黛、钗的灯谜诗。这回前面是写得很丰满的,脂砚斋的批语也非常多。这条批语传递了两个信息:一、曹雪芹不是按顺序一回一回地往下写。他大概是先列出回目(更准确地说是列出提纲,因为回目也会随时调整,或想好大体内容而暂缺回目),再根据自己的灵感爆发方向,选取出最想写的那一回来写。

二、对一回文字的处理,他也往往是先把叙述文字铺排好,其中需要嵌入的诗词曲赋,暂且留白,以待另有兴致时再写好补入。

这种并不一回紧接一回的写法,好处是完全以灵感的爆发为前提,会流泄出非常自然精彩的文字,但同时也就对总体构思的细密度提升了难度,特别是在使用“草蛇灰线,伏延千里”这一手法时,如何把握前伏后延的对榫照应,需要超常的能力。尽管曹雪芹留给我们的大约八十回文字还有待剔除毛刺统一全稿,但他采用不按回序的写法,仍基本上达到了前呼后应,真不禁要赞他一句:“天才!”

周汇本对这四回古本异文的对比选择,也显示出更多的独特之处。举一个小例子:书里写到宝玉有一个专门负责伺候他洗澡的丫头,多数古本都写为碧痕,通行本也全是碧痕,但仔细想一想,宝玉其他丫头的名字,两个字连起来都构成一个意思,有的还两两相对,比如麝月和檀云、晴雯和绮霰,那么,碧痕是个什么意思呢?很难解。但梦觉本里,碧痕写作碧浪,书里有这个丫头提水的场面,又通过晴雯讲出她伺候完宝玉洗澡,完了事水都汪到床脚,因此,周汇本就选了碧浪,认为是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的。附带补充一点:前面探春的大丫头出场,1982年以前的通行本都写作侍书,2003年作为《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推出的俞平伯点校本也是侍书,探春是个书法家,身边丫头的名字按“侍候小姐挥洒书法”来命名,似乎也还贴切。但周汇本却判断待书才是曹雪芹的原笔,因为待书这个名字,是和惜春的大丫头入画相匹配的,一个表示“已经被画上了”,一个则表示“有待书写出来”,相映成趣。既然古本里有写待书的,那就选定无疑。

史湘云是大家都极其熟悉的角色,“红迷”朋友中“湘迷”尤多,周汝昌先生更是热爱这一艺术形象,并考证出她在八十回后有跟宝玉遇合的重要情节,其原型就是脂砚斋本人。当然脂砚斋是个假名字,她姓李无疑,身份是曹雪芹祖母的侄孙女,曹雪芹的远房表妹,名字呢,很可能叫李枕霞。但是,史湘云在第二十回的出场非常突兀,前无铺垫,后无说明:且说宝玉正和宝钗顽笑,忽见人说:“史大姑娘来了。”宝玉听了,抬身就走。宝钗笑道:“等着,咱们两个一齐走,瞧瞧他去。”说着下了炕,同宝玉一齐来至贾母这边。只见史湘云大说大笑的,见他两个来了,忙问好厮见。

然后就行云流水般地写宝、钗、黛、湘的性格纠葛情绪碰撞,一派天籁,无限情趣。中国的一般读者在阅读《红楼梦》文本前,一般都已经通过戏曲、电影、电视剧、绘画、雕塑、小人书(连环画)及别人的讲述,早已有史湘云在胸,因此读到这里仿佛是熟人见面,不会有任何心理障碍。但我在英国遇到一位老外,他读的是英国大卫?霍克斯的译本《石头的故事》,读到这个地方就犯糊涂。因为小说里其他人物的身份,都会或者预先说明,或者紧跟着说明,比如李纨,她在第三回出场,已经由贾母说明其身份,到第四回开头,就再细致地交代一下她的出身背景和生存状态以及性格特点。史湘云呢,却仿佛是作者认为不必再加交代,“你当然应该知道”的那么一个特殊的角色,结果,在阅读《石头的故事》之前对《红楼梦》的故事、人物一无所知的这位老外,他就糊涂了:这位来了就大说大笑的姑娘,她跟周围那些人是怎样的血缘与人际关系呀?当然,往后面再读,读了再细想,也慢慢地能把史湘云的家族、血缘及与贾母和荣国府其他人物的人际关联弄个清楚。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来写史湘云?这是否跟脂砚斋的建议有关?或者本来文本里也有一段如同介绍李纨那样的比较集中点透的文字,后来脂砚斋让曹雪芹删除――甚至是她删除而得到曹雪芹首肯――才形成了现在这样一种文本状态?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古本里这四回有很多的批语,大部分应该是脂砚斋的,也有署名畸笏叟的。其中有几条很重要,值得向没有工夫直接去读带批语的古本的读者们介绍:――第十九回写到宝玉私自跑到袭人家,袭人哥哥母亲等受宠若惊,摆出许多吃食来招待宝玉,“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于是有条批语:“补明宝玉自幼何等娇贵,以此一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可为后生过分之戒,叹叹。”由此可知,曹雪芹此书分上下部,每部“数十回”,而且在批书人写此批时,上下部都已大体完成了,下部中有与此细节呼应的内容,连文字都引出来了。类似的批语又如第二十一回,透露出后文宝玉“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但他却仍能“悬崖撒手”为僧,说明“宝玉有情极之毒”、“一生偏僻处”。

――第二十一回里有贾母给薛宝钗过生日,凤姐点了一出谑笑科诨的《刘二当衣》,在这段文字上面,脂砚斋的眉批是:“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今知者寥寥。不怨夫。”说明凤姐点戏这个细节,根本就是她执笔写的。脂砚斋不仅是书稿的编辑和评书者,她还直接参与小说的创作。

――第十九回正文里几次提到茜雪被撵的事,当李嬷嬷说到“打量上次为茶撵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时,批语是:“照应前文,又用一撵字,屈杀宝玉,然在李妪心中口中毕肖。”可是现在我们看不到那个“前文”,茜雪被撵的那场戏,应该在第八回末尾,显然是后来出于某种考虑,删换了。我总觉得是删去了撵茜雪,补上了关于秦可卿出身的一段文字。但从这条批语也可以知道,所谓宝玉醉后因枫露茶撵逐茜雪的说法,其实是“屈杀”,不过具体情况如何我们已经很难猜测了。

――第二十回一条批语说:“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昌(标目),‘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这个丁亥应该是乾隆三十二年,公历1767年,那时候曹雪芹应该是已经去世四年多了。我在前面讲座详细分析过这段批语。茜雪不会被撵之后就没了下文,根据探佚,在八十回后曹雪芹会写到她去狱神庙安慰被拘押的宝玉。这部分稿子曹雪芹已经写好,脂砚斋曾看到过,可惜后来被借阅者迷失了。借阅者的身份,则十分可疑。

――第二十回与第二十一回之间,庚辰本上有一首诗,非常重要: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自制金戈又执矛,自相戕戮自张罗。

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

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这首诗和凡例最后那首诗,是两相对应的,尤其是“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和“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意思完全一样,对我们理解这部作品的创作历程和思想内涵,有着重要的启示。这首诗很可能就是脂砚斋自己写的。她在另外的批语里透露,全书最后有《情榜》,上榜的人都有一个考语,贾宝玉的考语是“情不情”,就是这个人物进入了最高层次的精神境界,连无情物他也能去赋予体贴爱怜的感情。“情不情兮奈我何”,就是说我已经进入了这样的境界,你俗世的那一套又能把我怎么样呢?――第二十一回里还有条颇长也颇怪的批语:“赵香梗先生秋树根偶谭内,兖州少陵台有子美词(祠),为郡守毁为己词(祠)。先生叹子美生遭丧乱,奔走无家,孰料千百年后数椽片瓦,犹遭贪吏之毒手,甚矣,才人之厄也。固(因)改公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数句,为少陆(陵)解嘲。少陵遗像太守欺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折克非己祠,旁人有口呼不得,梦归来兮闻叹息,白日无光天地黑。安得旷宅千万官,太守取之不尽生钦(欢)颜,公祠免毁安如山。渎(读)之感慨悲愤,心常耿耿(梗梗)。”接下去又写道:“壬午九月,因索书甚急,姑志只于此,非批《石头记》也。”我认为,绝不是因为脂砚斋要写下读另一本书的感想,找不到别的纸,就随便抻过她珍爱的《石头记》抄本,只当是“借来一用”,她是话里有话。贪官酷吏连被尊为“诗圣”的杜甫都能毁其祠占来私用,“才人之厄”,真令人痛感“白日无光天地黑”。她是借赵香梗这本笔记里的这个记载,来影射她自己所遇到的情况。什么情况?“索书甚急”。谁来索取?她隐去主语,肯定是有难言之隐。那索书的目的何在?恐怕跟那位郡守一样,是要把才人的祠堂毁掉变成他自己的祠堂,这当然是个比喻,实际上就是要毁掉曹雪芹的真稿,而换成符合“索书甚急”的那个主儿意志的假稿。这条脂批对我们了解曹雪芹八十回后真稿“迷失”及伪续出现的情况,提供了一个可以深思的线索。

各古本第二十二回末尾或者呈现出明显缺失,或显露出勉强收拾的痕迹。过去的通行本最后把“朝罢谁携两袖烟”那首灯谜诗(谜底更香)算作黛玉的,又多出一首结句为“恩爱夫妻不到冬”的灯谜诗(谜底竹夫人,过去夏天抱着睡觉取凉的有孔竹筒)算作宝钗的。这都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更香那首应该是薛宝钗的,黛玉那首曹雪芹没来得及补入就不幸去世了。

莫忽略:得到与谋求差事的贾氏宗族子弟们

从这一回起,书里大部分情节都发生在大观园里。

这一回回目点明的两大情节,是《红楼梦》中流传最广的内容之一。但是除了这两个情节主干以外,可注意、可体味的地方还有,也不可忽略。荣、宁两府,穷亲戚不少。当然这些穷亲戚的经济状况也并不完全相同。有的相对小康,有的确实窘迫。外姓的且不说,单说姓贾的。贾雨村自称跟荣国府贾氏都是东汉贾复的后代,是同谱的,其实血缘上差得很远。他借住葫芦庙的时候是个穷儒,后来发迹,跟贾政、贾赦打得火热,这家伙得另说。真跟荣国府有血缘关系的同姓穷亲戚,第十回说到贾璜,但贾璜本人并没有出场,倒是他妻子璜大奶奶有场重头戏,看来贾璜经济上还过得去,但在荣国府仆人茗烟眼里,他媳妇也不过是“只会打旋磨子”去跟王熙凤跪着借当头的穷鬼。这些穷亲戚除了有时来求救济,更多的是希望能从荣国府那里弄到个差事,较长期较稳定地分到一杯羹。建造大观园、元妃省亲,以及事后元妃命令众姐妹和宝玉入住大观园,派生出许多的肥差,众穷亲戚于是纷纷来求职。二十三回写到几个同宗亲戚,都先后得到了差事。

到家庙管理小沙弥小道士的肥差,被后街上住着的周氏的儿子(第二十四回贾芸舅舅卜世仁指出是“你们三房里的老四”)贾芹得到。西廊下五嫂子(按贾琏辈分算)的儿子贾芸,在这回里尽管还没谋到差事,但已经透露出来,凤姐日后会派他负责在大观园里补种树木花草,那也还算个不错的差事。贾芸在八十回内戏份不少,八十回后也还有戏。贾芹在八十回里戏份不算太多,但八十回后也一定还会写到他。除他们两位,这回里点到了贾萍,他被派和贾蓉一起,负责在大观园里监督工匠磨石镌字――元妃省亲巡幸时,那些匾联及石上的字迹都是临时性的,元妃或认可或改定之后,才能将其转换为永久性的存在――这位贾萍,估计这样提到他,跟第十三回写秦可卿丧事时列在大名单里可不一样,应该是后来会有跟他相关的具体情节出现。这段交代里又说贾蔷要管戏班子的事,不大得便,无法参与监工,贾珍又将贾菖、贾菱唤来监工。有迹象显示,曹雪芹设计出菖、菱这两个人物,是要在情节发展当中派用场的。第三回黛玉初进荣国府,说到从小就吃药,如今还是吃人参养荣丸,于是贾母道:“这正好,我这里正配丸药呢。”针对这句话,脂砚斋批道:“为后菖菱伏脉。”菖菱不消说是贾菖贾菱的简缩,“伏脉”就是说这是一个伏笔,将在后面形成一个情节。那么,第二十三回特意提到菖、菱被贾珍临时调用,应该就不是闲文赘笔,而是一次必要的铺垫。估计菖、菱二位在荣国府里是长期负责配药的,而他们的“错配药”,将促进黛玉生命的结束。

宝玉和众姐妹以及李纨贾兰入住大观园,分别住进了哪个院落里呢?请填空:

宝玉住了( ) 黛玉住了( ) 宝钗住了( )迎春住了( ) 探春住了( ) 惜春住了( )李纨带着贾兰住了( )

如果你是按1957年人文社的通行本,那么宝钗住的是蘅芜院,迎春住的是缀锦楼,探春住的是秋掩书斋,惜春住进的是蓼风轩。如果你按俞平伯点校本和红学所校注本填,则蘅芜院要改成蘅芜苑,秋掩书斋要改成秋爽斋。周汇本对古本上有差异的文字的选择,跟这几种本子差别更大。把上面的填空完成,再看看周汇本的相关注解,你有怎样的看法?

周先生认为,这一回里还包含着三个大暗示。第一个,是通过贾宝玉的四季即事诗,暗示了八十回后宝玉的悲惨处境。如第一首《春夜即事》中“隔巷蟆声听未真”,就暗示他后来锒铛入狱,充当狱中击柝的更夫,惨不堪言。第二个,是通过黛玉听曲,联想到“花落水流红”等诗句,暗示她最后是沉湖而亡。第三个,是忽然写到贾赦有病,宝玉必须去请安,暗示贾府之败从贾赦起始。

总之,《红楼梦》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艺术手法是极其高妙的,仅仅把它的内容概括为“反封建,争取恋爱婚姻自由”是不够的,仅仅指出它“文笔优美”而不能意会其中微妙的意象、精巧的“伏脉”,也没有真正解味。

小红是贯穿全书的重要角色

这三回当中有一回(第二十五回)重点写荣国府内部的利益冲突。贾环先向宝玉下毒手,紧接着赵姨娘买通马道婆魇了凤姐和宝玉,同时让从天界来到人间活动的和尚道士二仙一齐登场,和尚把通灵宝玉擎在掌上,长叹一声道:“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点明故事发展到这个阶段,宝玉是十三岁(因为通灵宝玉是宝玉衔在嘴里一起落生的)。二仙解救了凤姐和宝玉,回目里点出红楼梦字样。

尽管这三回里穿插描写了很多的事情,但贯穿这三回的,却是贾芸和小红这两个角色。《红楼梦》里有很多个爱情故事,不少读者只去注意宝、黛、钗的三角恋爱,其实贾芸和小红的爱情故事曹雪芹也是很用力地来写的。第二十四回和第二十六回的回目里,芸、红各暗出一次,小红明出一次(痴女儿),四句话里三句属于他们,正文里关于他们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发挥主观能动性,互相传帕定情的描写所占篇幅不小,刻画得非常细腻、生动。曹雪芹写芸、红自由恋爱,连脂砚斋开头也不理解,特别是对小红这个角色,在还没有看到后面的时候,她曾写下过“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的批语,后来她自己又在同一处写批语纠正:“此系未见抄没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前一条批语最后注明写在“己卯冬夜”,后一条批语末尾注明“丁亥夏,畸笏”。这个己卯应该是乾隆二十四年(公历1759年),那一年曹雪芹肯定还活着;这个丁亥则应是乾隆三十二年,公历1767年,曹雪芹已经去世三四年了(曹雪芹究竟是壬午年还是癸未年除夕去世的,红学界有争论,周汝昌先生考证出是癸未年除夕,则公历已在1764年)。己卯年冬天的时候脂砚斋在没看到后面写出的文字时对小红这个形象的塑造产生了错误理解,到丁亥年夏天她重翻曹雪芹遗稿,看到这里立刻在书眉(书页上方空白处)写下更正。这个现象说明了好几个问题:

一、曹雪芹对全书的总体构思,以及对人物形象的宏观把握,连跟他那么亲密的合作者,在只看到一部分书稿的情况下,也难以马上理解。估计对小红的总体构想,曹雪芹是故意不事先向脂砚斋讲明的,这一方面可能是曹雪芹自己也还有个来回调整思路的过程,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为了让脂砚斋看到后面,享受恍然大悟的审美乐趣。如果什么都事先跟脂砚斋说个底儿透,脂砚斋写起批语来会少却许多兴致,必须让脂砚斋跟郑和驾船下西洋似的,能因为不断地发现“新大陆”而惊呼。

二、两条批语之间明显的前后呼应、更正的话语关系,说明脂砚斋和畸笏叟就是同一个人。查所有现存古本的批语,自壬午年畸笏叟的署名出现后,就再没有署名脂砚斋并注明那以后年代字样的批语了,这也就更说明畸笏叟就是年纪渐老(特别是心理年龄渐老)的脂砚斋的一个新署名。

三、“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确实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最重要的艺术手法,似乎无意随手,信笔拈来,实际上却都是呕心沥血的伏笔设计。贾芸认宝玉为干爹,凤姐要收小红为干女儿(在弄明白错了辈分后才作罢),这样的情节设计都是伏笔。在这三回以及整个八十回书里,宝玉何等尊贵,凤姐何等威风,但到了八十回后的狱神庙一回里,当年在他们面前那么卑微、那么屈从的芸、红,却以救助者的身份出现在他们面前,给他们以甘露般的慰藉。世道诡谲,人性深奥,通过这样具有穿透力的构思,定会表达得淋漓尽致。只可惜我们看不到那几回具有震撼性的文字了。

我一再强调,不应该把高鹗的续书跟曹雪芹的《红楼梦》混为一谈。现在还有人说“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是经典”,通行本的《红楼梦》还非要把高鹗的名字跟曹雪芹的名字并列,《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的《红楼梦》前八十回以俞平伯点校本为底本,俞本原来只有八十回,却也偏要把高鹗的四十回加上去,封面上也还是印“曹雪芹 高鹗著”。现在且不说别的,高鹗把贾芸这个形象歪曲到什么程度了啊?真是骇人听闻!他竟把贾芸写成是迫害巧姐儿的“奸兄”!小红呢,一个前面两次上回目的重要角色,竟被他写丢了。倒也交代她嫁给了贾芸,但贾芸既然是“奸兄”,她也就成为“奸嫂”了!程高本如此荼毒芸、红,也就是亵渎曹雪芹和前八十回《红楼梦》,就算他们确实不是别有用心,只是根本不理解曹雪芹的构思,胡乱续写,那高续的四十回,怎么能跟曹雪芹的文字死粘在一起呢?怎么能称为经典呢?总有人说加上高鹗续书的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完整”,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有人非要给那断臂的维纳斯雕像续全手臂,宣称只有那样的“完整”才好,才是“经典”,你会怎么想呢?那续上的手臂有资格跟那残缺的古雕一起称“经典”吗?

第二十四回醉金刚倪二上了回目。曹雪芹通过贾芸,把读者的视野引出了贵族府第之外,呈现了一派市井风情。这种辐射式的写法是非常高明的。曹雪芹写作《红楼梦》,是边缘生存中的边缘写作,而《红楼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为边缘人树碑立传的。那是个封建时代,是个男权社会,妇女,特别是未出嫁的闺中少女,是整个处在社会边缘状态,谁会去肯定她们的生命价值?而《红楼梦》宣布她们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那些为官作宰的更是须眉浊物。在对青春女性的刻画中,曹雪芹对相对于太太小姐是边缘存在的丫头们,又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刻画出了许多令人珍惜的脆弱生命的光彩与尊严。对书中的男子也是一样,他的爱惜与尊重,总是往边缘人物上倾斜。实际上贾宝玉就是一个边缘人物,他虽然位居封建贵族家庭的中心,但他从思想上、立场上、情感上、行为上,自觉地“离心”。第十五回里写到在给秦可卿送殡的路途上,他随凤姐到一处农庄小憩,偶遇村姑二丫头,大开眼界,大觉新鲜,离开时坐在车上,看见二丫头抱着她的小兄弟,同着几个小女孩说笑而来,他是什么反应呢?曹雪芹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宝玉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那时候还没有“她”字,“她”字是上世纪初提倡白话文的刘半农先生发明的,年轻的读者应该知道,在引用《红楼梦》原文时,即使指女性也不会有“她”字;那时候也没有“的”“地”“得”用法的规定,因此对引文请不要以今天的语法规范来衡量。)这是什么样的心理?就是不愿意留在主流社会、向往边缘社会的心理。当然,真要脱离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主流,贾宝玉是有那个心无那个力的,这个局限性,我们应该理解和谅解。在第二十六回后面,脂砚斋有这样的回后批:“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倪二在第二十四回出现,在市井人物里,他那样的泼皮无赖是一种不规范的边缘人物,或者说是一种“社会填充物”;冯紫英在这一回里正面出场,我在前面讲座详尽分析过,这是一个非政治主流、反政治主流的政治边缘人物;柳湘莲和蒋玉菡将在下面若干回才正式出场,一个是破落世家的飘零子弟,当然是边缘人,一个虽然是两个王爷争夺的处于社会中心的优伶,但他自觉地成为了躲避权势的边缘人。倪、紫、莲、菡明明是社会边缘人,曹雪芹对他们下笔却充溢着爱意,脂砚斋更干脆把他们归纳为“红楼四侠”,并且赞扬曹雪芹写得非常真实,非常生动。这里面请特别注意倪二。在八十回的故事里,倪二的生存空间离贾芸那样的小市民近,而与紫、莲、菡的活动空间完全不搭界,后三者毕竟还是属于上层社会圈子里的人。但脂砚斋却将倪与后三位并列,可见在八十回后的故事里,倪将与他们合流,这样一些原来差异不小甚至很大的社会边缘人,在共同的反主流意识下,整合为一股力量,去冲击主流政治,结果是失败了,并牵连到贾宝玉,构成一个大悲剧。但因为他们“尚义侠”,所以,关于他们的那部分故事不会是悲哀的气氛,而应该是表现出一种悲壮的气概。

为什么脂砚斋在这条批语里说完“红楼四侠”后,紧接着说到卫若兰呢?卫若兰这个名字此前只出现在第十四回来给秦可卿送殡的宾客名单末尾。没读到后头,谁会想到曹雪芹列那个名单也是一个伏笔呢?这个卫若兰在八十回后有重头戏,他要“射圃”,曹雪芹已经完成了那个章回,但后来被“借阅者迷失”。脂砚斋为什么在这个地方叹息这部分文稿的迷失?你仔细对比此前的通行本与周汇本,就会发现第二十六回写到冯紫英来到薛蟠书房讲起他随父亲去猎场打围,“三月二十八日去的,前日初六才回来”,接下去写宝玉的话,通行本上全印的是:“怪道前初三、四儿,我在沈世兄家会席,没见你呢。”周汇本却印的是:“怪道前初三、四儿,我在囗囗囗囗会席,没见你呢。”周汇本为什么这么印?有根据吗?有的。俄罗斯圣彼得堡藏本上,就分明留下了这么四个字的空档。可见它所依据的母本上就缺这四个字,也可推想“沈世兄家”四个字,是某位抄书的人觉得缺了字不好,在并没有根据的情况下给补上的,其他抄本又根据这个补笔来抄,就这么让一位“沈世兄”流传到了今天。我觉得俄藏本上不会无缘无故留下这四个字空档的。这四个缺失的字,很可能就是“卫若兰家”,可能是传抄过程里被磨损掉了,否则脂砚斋在这条批语里不会提到“卫若兰射圃”。

高鹗续书,一般人认为写得最好的部分,就是贾母抛弃林黛玉、凤姐设计“调包计”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高鹗有写续书的自由,但这并不等于说他续的书流传了这么久,我们就必须得承认他写的符合前八十回的故事逻辑。实际上,细读第二十五回前面的一段情节,就会发现高鹗写凤姐毒设“调包计”,是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的。这段情节写的是黛玉到了怡红院,大家议论凤姐分送大家的暹逻国贡茶的味道,黛玉和凤姐言语间有一点小小的摩擦,凤姐笑着脱口而出:“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黛玉当然脸上搁不住,就说凤姐是“贫嘴贱舌讨人厌恶”,凤姐则干脆指着宝玉道:“你瞧瞧是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模样儿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儿还玷污了谁呢?”脂砚斋是把曹雪芹所写的关于宝玉、黛玉的那部分故事读完了的,她在这个地方写了条批语:“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其不然。叹叹!”她的意思只是说二玉有情人竟成不了眷属,包括凤姐在内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到头来他们会结为夫妻,但作者已经写出的结局却是相反的,因而为之叹息。如果那原因是凤姐后来搞了“调包计”,她在这个地方不会不针对凤姐做出评论。

六足龟?四月二十六?五月初三

有细心的读者可能会问:在第二十三回里,周汇本从古本的异文里,对薛宝钗入住大观园的处所,取“蘅芜苑”的写法,那为什么第二十六回的回目,却是“蘅芜院设言传蜜意”呢?这是因为在所存的古本里,这回都是这样的写法。周汇本虽然对什么是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有自己的辨析,但前提是尊重古本的现状,不去“径改”。那么,对第二十七回的回目,周汇本一方面照录,一方面把自己的看法告诉读者:“‘杨妃’‘飞燕’字样甚俗,不可无疑。‘藤花榭本’‘飞燕’二字空白,必非无故,此等文笔,恐非出芹手。”“藤花榭本”是清朝嘉庆、道光年间的一种刻本,它虽然把高鹗的续书一并刻印,是个一百二十回的本子,但刻印者见到第二十七回的回目,也能存疑。因为用“杨妃”形容宝钗,从正文里还能找到根据;用“飞燕”形容黛玉,正文里既无依据,而且黛玉除了体瘦身轻外,实在与以舞邀宠的“飞燕”(汉成帝的皇后)再没有任何契合点。

毕竟我们现在看到的古本,都不是曹雪芹的亲笔原稿,批语也不是脂砚斋的笔迹,全是经他人之手抄录的(红学界称之为“过录”),饱经时代沧桑、岁月磨洗,都有残缺,兼有描改。虽然弥足珍贵,却也不能不对某些地方存疑。我曾在一次访谈里说,对于《红楼梦》,我采取文本细读的研究方式,有时候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抠得很细。有人就指出,说古本《红楼梦》根本就没有标点符号,你怎么这样讲话?上世纪白话文推行以前,中国的文章是没有新式标点符号的,我们现在习用的标点符号,是随着白话文的推行,而逐渐演变成这个样子的。那以前读文章,因为文章上的字连成一片,读者是需要根据文意断句的。断句也就是一句涂一个墨点或画一个圆圈,很简单的办法。那以前的中国书都用繁体字,竖写,从右往左翻篇儿。现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印的书虽然使用了新式标点符号,但也基本上是繁体字竖排,近几年来,才有虽然字是繁体却横排出版的做法。比如我的两本《揭秘〈红楼梦〉》,2006年在台湾出版,就是繁体字横排本。这些情况,是要特别对一些不大知道中国文字书写、印刷、出版流变的年轻人说明的。那么,我说对《红楼梦》的文本抠得很细,连一个标点符号也不放过,指的就是这样两层意思:一,对古本上原文的断句,如何断,要细抠;二,断了句,如何使用新式标点符号将其意思表达准确,更值得细抠。这关系到如何确定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要向广大普通读者提供一个通行的《红楼梦》版本,这项工作的意义更是格外重大。周汇本的优点在于,除了对古本的文字细抠外,对如何断句及如何加新式标点符号,也抠得很细。为了尽可能复原,或至少是接近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这样细抠是必要的。

第二十八回,贾宝玉向大家诌了一个丸药方子,配这付药要用什么东西,有这样一段文字进行开列: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

究竟说的是几样东西、什么东西呢?各通行本的断句(加标点符号)差别很大,还有文字上的出入:

――1957年10月第1版的人文社通行本上是五样东西: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

――俞平伯点校本(《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版)上则是四样东西: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还不够。龟大的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1982年红学所校注本上也是四样东西: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

我曾撰文探讨这一问题,我的断句是:

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

周汇本则经过仔细研究后,选取了这样的断句:

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六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

落实为这五样东西。其实,前后两样东西,各本理解都一致,关键是当中“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如何断句。

现在我赞同周汇本的断句。“龟大何首乌”是说不通的。大家都知道龟的大小不一,小的只有指甲盖那么大,大的则比脸盆还大,“龟大”构不成一个量度,也构不成个形容词。周汇本指出,在大家熟悉的通行本里,“不足龟”的“不”,细查古本,是草书“六”的讹抄,更重要的是,在《大明会典》上有“暹逻国献六足龟”的明确记载。一般龟都是四足,六足龟是一种珍奇的东西,所以会成为贡品,而宝玉为了夸大配制那丸药的难度,说的应该就是六足龟。如此“细抠标点符号”,难道是不必要的吗?为了准确理解我们民族经典的内容,我认为只能这样细抠。

这两回里,有两个日子特别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