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论舆论如何,这事都将成为卫显的污点。
皇帝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朕早觉得那姚月娘太过平凡小家子气,配不上朕的外甥,当初朕就说阿显若要娶妻,必得是门当户对,北平王的掌上明珠刚刚好,他们抢走了咱们的宝贝,咱们也把他们的明珠抢过来。”
卫显心意已决,在联姻懿旨到达河西之前,他就已决选好了前去迎亲的日子。
他的婚姻本就是一件工具,物尽所用,并无憾事。
这一事在东阳城里引起了轩然大波,但对卫家来说似乎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除了下人有时碎嘴,几乎无人提起。
远在大漠的卫泱自是更不会知道这事,眼看到了十二月,是大漠最冷的时候,慕湛长期留在西北军营里,算是将她冷落了下来,好在她适应能力极强,但凡慕湛不在的时候,她都能融进部落里,比之四面高墙束缚起的深宅大院,广袤大漠更自在。
她习惯了大漠的寒冷天气与部落习俗,更是跟着兰姨学会了挤奶生活这些基本的技能,她金玉双手本不该做这些活,但是人生在世,谁晓得日后又会有什么变革?多学点本事,日后就多一条退路。
在大漠也无其他事情可做,这些不仅令她打发时光,更令她赢得族里人的尊重,她俨然用自己的勤劳赢得了族人的尊重,渐渐地族里对慕湛的怨声多了起来,各个指责他将新婚的妻子一人丢下,卫泱再装作委屈模样,将慕湛如何不把她当妻子看待带她漠视的罪行哭诉出来,即便是慕湛的族亲,也都偏向了她。
她明白只是装可怜并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不论对方是汉人还是胡人,她索性在这个原生的部族里教起了他们汉话与汉字,自己也学起了他们的话语。乌桓话乍听起来与鲜卑话相似,但一些单字的读音还是不想近。
族里的长辈们关照她,年轻男子敬重她,妇女们羡慕她,连小孩子都喜欢缠着她。
她身上没带什么银子,但头上的几支簪子都是宫里带出来的,只一支簪子就能买下附近城镇。
部族里的人也随着汉人一起迎年关,族人往年的习惯是去附近的镇上购置年货,卫泱却有自己的盘算,趁着赶集队伍出发前两日跟他们说道:“最近天气好,不如趁着这个时候去郡城将来年的用度一并购置回来。”末了不好意思地红着脸:“我对敦煌郡的繁华热闹早有耳闻,可是从未去过呢。”
为首的汉子名为蹋顿,是部族里有发言权的青年,汉化尚算流利,一听卫泱如是说,立马拍胸脯保证:“既然妹子想去郡城,咱们就走上一遭。”
卫泱与部落里的人都在忽略她是汉族公主一事,游牧民族性格刚烈,爱恨情仇都如烈火一般,但他们又最能分得清仇怨,与他们有灭族之恨的是皇帝,那他们只要那狗皇帝的人头,而与他人无关。
这一点令卫泱震撼,亦令她震撼。
木那塔到敦煌郡不愿,若是快马只需半天,拖家带口的走上一天也能到。
卫泱去当铺卖掉了簪子,又去了趟书画斋,只消几个字与一个印章,老板就自愿将银钱送上。
春虚二字原是她在宫中为消遣时日而拟,没料到今日却要凭这二字打理生计。她不觉辛酸,反倒觉得新奇。
她又用半日时间给族里的妇人挑选礼物,族里人不多,每家每户她都认了下来,因他们常年在沙漠深处生活,一切贵重的东西用不到,而且集市上卖的金银首饰胭脂水粉她也瞧不上,想来想去,便帮她们每人挑了件样式新颖又保暖的袄子,她最挂念的是兰姨,索性想法子将兰姨帐里的家具都换了一遍,回程的时候雇上一队车马,满载而归。
她买的东西虽多但样样实用,蹋顿这个匪里匪气的异族壮汉对她刮目相看。
回程时卫泱已换上新的汉装,虽然简朴了些,但她人好看,什么衣服都能穿出光彩来。
蹋顿一边赶着驴车一边道:“等咱们回去的时候,叱罗送粮的队伍也快到了。”
卫泱已习惯了他们提起叱罗这个名字,但凡族里有点什么事他们都会提起叱罗。
卫泱有九成的把握认定叱罗便是卫兖,给自己留一成余地,不过为了这些年来的情谊。
“蹋顿阿哥,叱罗...他平时是个怎样的人啊?”
“叱罗虽然话少,但是个一顶一的汉子,叱奴不愿管的族里小事都是叱罗打理,他人虽不在族中,但每年都会定期送粮送水到族里,族里谁家遇到喜事他人未必到,礼却一定会到。别看他年轻,但就跟族里的大长老一样,事无巨细总会操心得到。”
卫泱笑笑:“他真是个很好的人呢...可惜...我不能见他一面。”
“他常年在外经商,难得回来一次,我也有一年多没见他了。”
卫泱不知是叱罗瞒了族人还是蹋顿瞒了她,即便他们口中近乎完人的叱罗真不是与她朝夕相处过的二哥卫兖,亦不会只是一个普通的商旅。
“叱罗心里一定是挂念着你们的,只是如今世道太乱,要回一趟大漠实属不易。”
与他的族人一般,她亦渴望着能够见到他,只是不知真见到那时,是否又是相顾无言。
回去的时候正逢族里的赫连嫂子产子,这是这个人烟稀少的部落的一件大事,在部落里,新生命的降临是比过年还要隆重的喜事。
多一个生命意味着乌桓人的血脉将多一支流传下去的可能,世世代代繁衍生息,令乌桓人永不覆灭。
卫泱是头一波看见孩子的,因她是慕湛之妻,既是族中身份最为尊贵的妇人,兰姨刚接生完孩子,便引了她入产妇帐内。
赫连嫂子已经二十出头了,前两个孩子都胎死腹中,这一胎算是投胎。
卫泱第一次看到新生儿,说不出震撼来,反倒赫连嫂子要她抱抱孩子时,她懵住了。
小小的生命抱在怀里,还没一杯酒沉重。
她瞧着怀里红皱一团,模样实在不可爱,想到往常卫桀总要拿她出生时的丑模样来调笑,她心里头感慨万千,因时境变迁心生出了悲凉。
新生儿啼哭不止,那哭声嘹亮透澈,激荡在荒芜的大漠中。
兰姨见卫泱手足无措的样子,从她怀里抱过孩子,熟练地哄着。
卫泱取下自己颈上带着的小银锁,交予赫连嫂子手中。
“我小时候体弱多病,家中兄长便为我到寺庙里求来这把长命锁,这些年替我消了不少灾,嫂子千万收下我的心意。”
说起这锁,要她送出去还真有不舍,这是她六岁那年卫兖送她的第一样物件,真心还是假意她已无从得知,她将这把长命锁送给赫连嫂子的小孩儿,算是替他尽了一片心意。
赫连嫂子虚弱地握住手中银锁,用生涩的汉话与她道谢。
兰姨感慨:“真快,叱罗刚出生的时候我也是这样抱着他。”
卫泱道:“他一定十分想念您。”
赫连寿在产房外等红了眼,见到自家儿子时又没了反应。
男人头一次见初生儿,和卫泱也是同样的呆懵住,这样丑陋一团,怎么会是他儿子?
卫泱见孩子在他怀里啼哭不止,显然是被这粗鲁汉子吓着了,她道:“还是我来抱着孩子,赫连大哥快去看看嫂子吧。”
她学着兰姨的样子将孩子捧住,轻抚他脆弱的身体,每一下都小心翼翼,生怕自己稍稍用力鲜活的生命就要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