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跳利落,落地平稳,姿势完美,就是差点撞上柱子。安时礼用嫌弃的目光觑了一眼金鼠姑,推开门,跨过门槛入书房,顺手把门一关,不想金鼠姑也要进书房里。
门关上那刻,金鼠姑起跳了,没有撞上柱子却撞上了门,然后在地上摔成了朝天馄饨,索性背上背着硬实的竹篓,脑袋没有着地。
竹篓里还装了些水果,一摔,水果一颗颗从里头骨碌滚出来,金鼠姑拾起水果,张牙五爪地从地上爬起来,指着安时礼就骂:“孽障!踩碎我的壳,你还想撞爆我的头。”
安时礼从她的竹篓里抽出竹子,借竹子来交谈:“谁知你要进来?你进来做什么?”
“问你什么时候还我壳。”金鼠姑的揉着发疼的脑袋回道。
这一撞,金鼠姑的脑袋上很快坟起一块小红肿,安时礼带几分愧色:“我还不知。”
“哼。”金鼠姑狐疑地看了一眼安时礼,“我今天听府中的人说,你乃是当今的礼部尚书,学识渊博,脑筋一转就有千万条计策,怎的就还不了我的壳?”
他想到办法了,可她自己不接受,安时礼也很无奈,还是一句不知来答金鼠姑之问。
金鼠姑的鞋底薄得不能再薄了,再蹭几步路,粗糙的地面就要开始磨袜儿。
“你先随我进来。”安时礼将金鼠姑带到书房里,随指一张凳子让她坐下,“我出去一会儿,你坐在这里别乱走。”
“知道了。”在府里走了一日,坐下来以后金鼠姑方觉腿酸疼,第一回进书房里,单单把眼四下观看,看见案面上有盘鲜莲蓬子,忍不住吸溜一下嘴角,“孽障……大人,我能吃那个吗?”
“随便。”安时礼离开前把那盘鲜莲蓬子放到金鼠姑的手上,再三叮嘱她不要乱走后提腿离开书房。
再回来时,安时礼的手中拿着一双白绫高底鞋儿,金鼠姑低着头儿,拈个鲜莲蓬子吃得正酣。
“这鞋子你先穿上吧。”高底鞋对金鼠姑来说不太方便,但安时礼此刻也变不出其它鞋子来。
这双高底鞋是白色的,鞋面上没有什么绣纹,鞋屁股后面连提跟子也没有,金鼠姑面露嫌弃之色,吃完盘子里最后几颗鲜莲蓬子,口中的苏白又来:“咦~这鞋个颜色勿时路格哉,底下高高个,想来穿着也勿适意。”
一面说,一面藏起自己的脚,不愿意换上新鞋子。
这种时候了金鼠姑还在意高底鞋的颜色素,不是当下时髦的颜色,安时礼被气笑了,金鼠姑在他心里的三分可爱只剩下两分,他后悔今日怎就没寻个江湖道士把她给收走。
“爱穿不穿。”安时礼的耐心被金鼠姑折登尽了,收起鞋,恼火来了一句,但金鼠姑听不清。
金鼠姑的头一偏,问:“啊?你说什么?”
第十一章 绣桃花,缀珍珠
这一拳打在棉花上,安时礼突然间懂了,和金鼠姑梆子似的说话,伤的是自己的喉咙,气坏的是自己的身体,而她永远是那个挣头挣脑的田螺精。
“罢了。”安时礼不再管金鼠姑的鞋子,到案前坐下研磨折袖,拿起笔准备写顺朱儿。
顺朱儿是要用来给金鼠姑识字用的,安时礼研了红墨水,铺开六张纸,不一会儿,每张上面都写有十二个混蛋。
安时礼写的是小楷,笔划婉转,瘦劲精匀。六张纸,一共七十二个混蛋,写到后头,安时礼对混蛋二字越写越陌生。
写顺朱儿时,安时礼心无旁骛,写完才发现金鼠姑不知何时到了跟前,她一屁股坐在地上,眼睛痴痴地望着他写的字来了一句:“大人,你为什么要放血写字?”
安时礼搁了笔,懒得解释,重新研了一盘黑墨后,从旁边抽出一张画卷卷起,与金鼠姑进行交流:“从今日起,你要好好写顺朱儿识字。”
“哦。”金鼠姑哦了一声后,有要没紧,转身爬走,“我不要,你自己写吧。”
金鼠姑爬行比蹭行的速度快了三倍不止,手脚并用,一下子就爬到了门口,眼看上半身已出门槛,安时礼哪里许她从眼皮子底下逃跑,掉态掉声,没了往日的文雅气,嘴里诶诶两声冲过去抓住她的脚踝,往里拖拽:“你必须写!”
脚踝被抓住,明明一点也不疼,金鼠姑还是铺眉苫眼大叫一声:“救命啊,孽障大人要杀田螺姑娘了,救命啊。”
可是书房外无一人经过,她的求救声淹没在呼呼的风儿里。
被拖拽的那瞬间,金鼠姑的双手死死扒住门槛,立起眼睛来质问安时礼:“侬要杀死个同我做冤家噶?”
“不识字还没资格与我做冤家。”安时礼腾出一只手,将金鼠姑扒门的双手拉开,死活拉她到案前坐下,逼她拿起笔。
方才研的黑墨水是给金鼠姑用的,安时礼用红墨水写,让金鼠姑用饱沾黑墨水的笔描着他的字写。
安时礼在金鼠姑耳边轻语:“这是两个字混蛋,可别再写什么昆氵0。”
“我不要。”金鼠姑的右手被迫抓着笔,闹着脾气,迟迟不肯落下。
金鼠姑知道自己不认识字,但她觉得不识字也可在人间生存下来,胡玉酒也不认识多少字,在苏州里照样混得风生水起的。
“今日不学会这两个字没就有饭吃。”安时礼的态度强硬起来。
因为安时礼的语气加重,口中呼出来的气更热了,金鼠姑觉痒,又是嘿嘿笑了几声。
“不吃就不吃,我吃草去。”金鼠姑把笔放下,再次爬走,安时礼不是个好吃的果子,她决定要爬得远远的,再不来招惹他。
安时礼今次没有立刻上前去追,冷眼看她爬行了一段距离后才跟上去,抽出她竹篓里的竹子,一端凑进她的耳边,三个字三个字一停顿地道:“写完后,买新鞋。一只粉,一只蓝。绣桃花,缀珍珠。”
绣桃花又缀珍珠,甭提有多花里胡哨了,但金鼠姑觉得花里胡哨才时髦,半武也爬不动了,向前伸的右手默默收了回来,膝盖也往后撤,一直撤到案前:“真的吗?”
“真的。”安时礼下颌一抬,示意她拿起笔来,“写完这七十二个字,就去买鞋。”
“好吧,暂且信你一回。”金鼠姑如抓东西一样抓起笔,然后趴到地上去写。
金鼠姑握笔的姿势不对,描着写也容易描出界。
她是田螺,喜欢趴着、蜷缩着,安时礼平时看见了可以不管,但写字的时候这般姿势让他看不下去,几近两刻方才教会她如何坐,如何握笔,手腕如何运劲。
前两张顺朱儿写得还不顺手,许多个红色的混蛋都成了黑色的墨团,但写第三张顺朱儿的时候,字开始慢慢见形。
“不可着急,慢慢描之。”安时礼甚是满意,拿起一本书坐在窗边翻阅。
一张顺朱儿只有十二个字,但写一张就要半刻,这对第一次握笔写字的金鼠姑来说是件身心都痛苦的事儿,才写三张,手指酸痛皆废,可是为了要一只粉一只蓝的鞋子,她忍痛也要写完。
“混蛋,混蛋,混蛋……”写到最后一张,金鼠姑头昏眼花,嘴里默念着混蛋两个字才勉强提着精神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