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桑品味着对方的恐惧,有些不懂:“是你自己选择的,不是吗?你怎么能因为事情发展跟想象中不同,就把气撒在别人身上呢?”

最后一句话不知道是在对余颂说,还是在对自己说。洛桑做着他以前绝不会做的蠢事,他很理智地想,他自己肯定是疯了。

他疯了也不会放过余颂。

洛桑再一次把粥喂了过去,他很平淡地说:“你需要我想别的办法喂你吃吗?”

当勺子碰上唇角,余颂没有再反抗,他闭上眼,张嘴把甜粥吞了进去。

那森是三天后回来的。

房间的窗户上了锁,余颂只能坐在窗台,趴着玻璃窗,努力看屋外一成不变的山川风景。

那森悄无声息地站在门口,余颂没发现他,只是仔细凝望着无云的天空。他的身体很快又瘦成了皮包骨,日光射出的一缕照亮了他的眼眸,看上去像是个无根无灵的人偶躯体,但唯有双活物的眼睛。

那森认真地注视他,害怕这样简单的时间也会溜走。他愿意一整天就这么看下去,享受他和余颂两人的安宁。

但余颂还是转过头。他的表情闪过一抹惊讶,但很快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森看见他身上留下的青紫痕迹,余颂避开了他的眼神,有些不自然地挪着步子走回床上,右脚的锁链也跟随动作被拖动。

他乳白的身体没入颜色鲜艳的被单里,像是生了一场大病,虚弱又鬼魅。那森坐在人身边,双手扶着对方的脸颊,低头在他额头轻轻吻了吻。

“我很想你。”那森说。

余颂把头一扭,他想拉下那森的手,却反而被握紧,感受到男人源源不断的热量。

他根本不关心那森去了哪里,或者接下来要做什么,余颂像是丧失了任何反抗的能力,像只待宰的无知羔羊,就算要被夺去生命,他也不会再发出任何尖叫了。

那森把他的手慢慢推开,随后把一颗打磨精致,光滑透亮的绿松石放进他的掌心。

“给你的,”那森说,“这是神山上的石头。等会儿我交给洛桑,让他给你打个饰品。”

余颂的手提不起劲,他对这些宝石毫无兴趣,这些东西只是夏苏家的人对他们的多一层束缚罢了。但是在他们的爱情故事中,他的意愿向来不重要。

那森已经猜到了余颂的冷淡。他没有失望,而是把石头拿回来,自顾自地接着讲。

“余颂,”那森罕见得用过去的名字呼唤他,“你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神明吗?”

余颂故意为了气他,说:“你是指只为你们活的神明吗?那我从来都不相信。”

“我从小就相信。”

那森曲起大腿放在床上,侧过身,像给幼童们讲童话故事般娓娓道来:“我从出生就被选中去做宁玛,那时候我身边的人就告诉我,我是被神明选中的,所以我的人生不能再只为自己而活了,我要向人们传达神明的旨意,引领他们过更好的生活,让世间每个人都能获得幸福。”

余颂冷笑了一声。那森没有被惹怒,而是接着讲道。

“这个世界隐藏着我们看不见的规则,生老病死,弱肉强食,生命消逝才能让人懂得生命珍贵,爱人死亡才能让人明白爱人的重要,邪恶才能催生出正义,自私自利才能衍生出善良与奉献。”

“人类都是很笨的,”那森说,“所以有的时候,我需要一点点教导他们,告诉他们,怎么做才能找到自己的命运归宿。”

余颂实在忍不住了,他瞪着人,不可置信道:“你们,完全是神经病.....”

“我梦见过你。”

那森说完,又喃喃重复:“我梦见过你。”

“萨杰问我,我们的爱人长什么样,我告诉他,因为是梦里,所以醒来后记忆就不太深刻了。但我还记得,那个人长得不像西部人,皮肤是蒸出的奶,笑深了会有浅浅的梨涡,他的眉毛很静,嘴唇很脆,眼睛里是风平浪静的大海,卷浪时也是温热的。”

“他很会唱歌,是他的歌声一点点吸引我找到了他。但当我跑过去,想去触碰他时,他就突然消失了。”

那森握紧他的手,双目灼灼地说:“我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们命中注定的姆姆是你。所以我不会让你像梦里那样,化成烟消失的。”

“幸好,你是真实存在的。”

余颂已经彻底被这套说辞震惊到说不出话,他再一次深刻地明白,他们之间不可调和的,最深层的矛盾就是这个。为什么他们能把强行夺走自己这件事当作理所当然,是因为他们从始至终是在做一件正确的事。他们在拯救余颂。

在他们的世界中,被蒙蔽洗脑的不是他们,而是余颂。

余颂突然疯了般挣扎,而那森却用力把他桎梏在自己的怀抱,脚链在晃荡中发出一阵阵重音。

他想远离这里,去任何地方都好,但是不要在这里,不要在西部。

他害怕这个如同人间地狱的地方。

不知道挣扎了多久,余颂身体里的力气逐渐流光,他被那森搂紧拥抱时,一股热流冒出眼眶。他头一次因为如此彻底的绝望和痛苦,让眼泪源源不断的往外涌。

他听见那森的声音从头顶传来:“这段时间,我会在家专心陪你,直到你顺利生产。”

余颂捏紧了他胸口的衣服。

如果他真是一头羊还会更好。因为他可以用自己头顶的角顶破男人的胸膛,刺穿对方心脏,而他可以在这里体会到一种久违的,不含任何杂质的快乐。

复仇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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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五章之内就真结束了,或者三章

我闪电式结尾,努力十一月前搞定(不要太期待

火苗

冬季到来之前,余颂做了最后一次噩梦。

他小的时候很喜欢听音乐,回家会路过一家音像店,每次放学后,他都会多逗留一会儿,听完几首歌再回家。后来余宁知道他喜欢音乐,花积蓄买了个二手的随身听,又买很多打折贱卖的便宜磁带,放许多老掉牙的音乐。

随身听的音乐声很黏糊,还经常卡带,但余颂一直把它用到了高中,后来高考前要练习英语,余宁给他买了二手的老旧平板,什么软件都玩不成,但可以导入音乐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