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桑找了个调羹舀了一些进炖蹄花的锅里。
刘大丫在旁边看得更是激动了, 这是她馋了好久的香虾粉!她家小娘子终于舍得用了!
等余桑一放完自制味精, 刘大丫就说道:“让我先尝尝吧?这个香虾粉, 我等了好久了!”
余桑:“......”原来你搁这儿这么久了还想着我这点儿自制味精呢?
余桑道:“你拿个小碗舀一点儿先试试味儿。”
她又招呼魏三九:“三九哥哥你也试试,我爹说了, 要是好吃,就上贵客桌,要是不好吃,桌都不桌。”
魏三九肯定在王门巷张家脚店尝过很多菜的味道的, 虽他肯定吃不到正菜, 那剩菜什么的,脚店肯定要给他们这些伙计吃, 她是信他能吃出好坏的。
他们这儿, 就他们三个孩子,魏三九年龄长了许多, 就不好客气让两个小孩给他拿碗舀给他,他只能不客气地自己动手去碗柜拿碗舀蹄花来尝。
魏三九看着这汤色这肉质, 就忍不住先吞了吞口水。
魏三九才尝, 还没发表意见, 刘大丫就忍不住道:“好好吃好好吃!真的!再给我舀点儿!汤也多些, 汤也好好喝啊!”
刘大丫说完话, 魏三九也尝完了,是真的好吃!
先不说蹄花这个嫩弹耙烂的口感,而且还没以前猪蹄那种膻味儿,魏三九先被汤吸引走了关注,不觉问道:“这个汤,它怎么这么鲜?别说是这个蹄花这么好吃了,就是这个汤,我都能连喝三碗!”
刘大丫道:“这个汤,我可以连喝四碗!”
余桑:“......”
她自己还没尝放了味精后的汤呢。
余桑没舀肉了,总共就这么点儿,她喝了喝汤,的确是很鲜美,就是稍微有点淡,余桑又放了点自制味精进去,用勺子把味推开,再尝了尝,味儿对了!
余桑期待着叫他俩再试试汤,还不等他两动手舀汤,余满山就冲进来了,问道:“小四,你这行不行啊?不行我就上别的菜了!”
她爹来了!余桑高兴喊余满山:“爹,你来试试!看行不行?”
他肯定得试试!余满山就着他闺女的碗,舀了点儿出来尝尝,还没尝,只光看这锅里的汤色,他就暗暗点了点头,再一尝,也不怕烫,呼噜呼噜地就咽下了肚子,还没喝汤他就道:“咋这么好吃?我是知道咱家没膻味儿这个猪肉是好吃,咋今天做这个还能这么鲜啊?”
余满山又朝锅里看去,可惜道:“咋这么少?等下给贵客那桌上了,我们自己人就尝不着了。”
魏三九和刘大丫一起点头,与余满山同一个感慨:“就是!”
余满山又把碗里的汤喝了,免得浪费,喝完那口汤,他当即“哎哟”一声,“汤也这么好喝!这道菜上去肯定大家都夸!”
他挽了袖子立即就要舀蹄花去上菜,边舀边道:“我闺女还是厉害啊,等下跟爹去,听听他们都是怎么夸的。”
余桑:“......”你不说,我也想去在旁边听他们怎么夸,只是,爹,你怎么和我一个癖好?
余桑又喊刘大丫再打些蘸碟,一起跟着拿过去。
这刘大丫自从来了她家,家里条件好了很多后,吃食也富裕了一些,有时候打些蘸碟之类的,次数多了,刘大丫就很有经验,是她们家里打蘸碟调味儿最好的。
余桑也跟在后面去,主要想听彩虹屁。
一桌子贵客,个个都是穿的丝绸衣裳,桌上已经上了几道菜,只大家坐着抿了抿酒,正在闲聊,余桑仔细打量去,看个个儿都瞅了瞅桌上,一副不想下筷的样子,余桑再看桌上,粗陶碗碟,里面又都是猪肉。
这些人家里,除了那跟方地主差不多的小地主,很多应该都用的瓷碗碟吧?
她家这虽房子修了,但其他的还是和以前一个水平,这些人应该用不大惯。
她家应该慢慢的,把这些也买些好的,用来待客。
余满山把那盆蹄花汤放在桌子正中央,看大家都还没动筷,热情催道:“大家动筷啊,我家昨天杀的猪,这猪肉没膻味儿,是真的好吃,不信大家试试?”
余桑看几个大中地主家的儿子孙子的,没有老一辈老练,装不了样子,有些皱着眉,看着桌上几乎都是猪肉,心想这余家果然上不得台面,种菜发了点家,还是暴发户那个调调,这粗陶碗碟的,还不如他们家喂狗的碗。
这待客的,居然全都是猪肉!
还是请客呢,连羊肉都没一份儿的。
真是抠搜,果然还是暴发户,房子虽然修得好些了,其余还是贫户的水平。
余满山没发现大家对于餐具的鄙夷,倒是感觉到大家觉得他家都是猪肉有些瞧不起。
还是万掌柜给余家面子,率先拿了筷子先伸向正中的蹄花汤,夹起一块来。
万掌柜家是开脚店的,家里也不算特别富裕,猪肉还是常吃的,也没什么瞧不起的,只刚刚看大家都不动筷,他自己便不好动筷了,听余满山这么热情催促,他便给这个面子先来,开个头,至少其他人怎么着也得做做样子。
他看着这正中的蹄花汤,一看就好吃,率先就第一个动这菜了。
潘夫子虽地位在盐滩镇高,但家里却不如其他大户人家富裕,猪肉也是常吃的,也给余家面子,第二个动筷夹向正中的蹄花汤,这蹄花一看就很耙,适合他的牙口,汤色也看着有食欲。
万掌柜吃完第一口,夸道:“真的好吃!大家都尝尝!这简直比我店里那些菜都还好吃!这怎么这么鲜啊?这真的是猪蹄吗?一点儿膻味儿都没有!”
他又立马伸筷子去夹第二块,还拿勺子舀了一勺汤。
第二块下肚,又把汤喝了,再道:“汤也这么好喝!太鲜了!是用鸡汤炖的吗?看着这汤色雪白,倒不像鸡汤啊。”
潘夫子也吃完第一块了,光是吃肉,就觉得很鲜,看着像猪蹄,却没膻味儿,那猪蹄的皮肉,口感滑嫩,鲜香而不腻,听万掌柜这么激动地夸,他也跟着尝了碗汤。
余桑紧听着他的评价,只听潘夫子叹道:“这粗陶盆,实在是配不上这美汤......”
余桑:“......”果然是文人。
不过能得他一个“美”字,就是很不错的了!
她不信这潘夫子没吃过比这更好吃的,只不过食材不一样,而且一般人家,很难做到对菜品鲜味儿的追求罢了,像高汤之类的,都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她这自制味精才是发挥了很关键的作用。
余满山听两人这么评价,心里自是高兴,但也意识到,自家的餐具是上不了这群人的档次的,他心里记下了,要不是听潘夫子这么说起,他一个田舍汉,哪里能意识到这些,也再次感受到,这门第之间,各方面都差距巨大,不是修个房子就能追上的,简直方方面面都是人家底蕴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