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年八月,我们开车从斯德哥尔摩前往乌普萨拉的路上,马悦然回首往事,讲述了高本汉第一次正式给他们上课时,拿出来的课文是《左传》。我听后吃了一惊,想象着高本汉如何在课堂上面对几个对中文一窍不通的学生朗读和讲解《左传》。马悦然最早对中文的理解,就是发现中文是单音节的,他用手指在桌子上单音节地敲打来记住中文句子的长度。我在想,马悦然为何有很长一段时间沉醉于四川方言的研究?可能与此有关,是中文全然不同于西方语言的发音引导着他进入了汉语,然后又让他进入了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
也是二○○七年,我在中国的报纸上读到马悦然的学生罗多弼教授接受采访的片段。罗多弼是在一九六○年代,也就是“文革”时期跟随马悦然学习汉学,当时瑞典的大学生里也有不少左翼分子,罗多弼和他的同学们要求马悦然停止原来的中文课程,改用《毛泽东选集》和《红旗》杂志上课。
一九七○年代,西方的留学生来到中国之前,开始接受简单的中文教育,教材是中国政府提供的,都是“我的爸爸是解放军”、“我的妈妈是护士”之类的。他们来到中国,和当时的工农兵大学生接受同样的教育。当中国的工农兵大学生问他们的爸爸和妈妈是做什么工作时,几乎所有的西方留学生都是这样回答:“爸爸是解放军,妈妈是护士。”因为除了“解放军”和“护士”之外,他们不知道其他职业的中文应该怎么说。
到了一九八○年代,“文革”结束了,改革开放开始了,留学生一到中国就学会了“下海”、“市场经济”这样的汉语词汇。一九九○年代以后,我遇到过一个美国女学生,到北京才几天时间,就会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我觉得,汉学家的历史,或者说学习汉语的历史,其实也折射出了中国的历史。这是从一个奇妙的角度出发,浓缩了中国社会的动荡和变迁。
因此,当我收到马悦然所著的《我的老师高本汉:一位学者的肖像》时,我知道自己将要阅读的是汉学史的起源。这本书伴随了我今年五月至六月的欧洲七国之行,又伴随了我七月的三次中国南方之行。每次住进一家旅馆时,我打开箱子后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将这本书拿出来放在床头。
这是漫长的阅读,也是密集活动和旅行疲劳里的短暂享受。阅读这本书是愉快和受益匪浅的经历,可是评论这本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马悦然在《我的老师高本汉:一位学者的肖像》一书中,将人物传记、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文学叙述和汉学研究熔于一炉。
在这本书中,我们随时可以读到马悦然对老师高本汉由衷的尊敬之情,然而对老师的爱戴并不影响马悦然客观的叙述。马悦然在序言里引用了威尔斯的话:“一个人的传记应该由一个诚实的敌人来写。”其后他自己写道:“我猜想,这句话的用意在于提醒那些传记作家,切记不要过多地美化他们描写的对象。我在写作时,把这句话牢记心中。”
确实如此,当一场战争阻止了高本汉强大的学术竞争对手,法国汉学家伯希和进入与高本汉相同的研究领域时,高本汉当时幸灾乐祸的心情在马悦然的笔下栩栩如生。还有高本汉年轻时的狂妄和功成名就后的骄傲,马悦然也是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当然,我要说明一下,马悦然在这里是用一种欣赏的笔调来表达高本汉如何从狂妄走向骄傲的。有趣的是,在马悦然笔下,年轻时的高本汉虽然狂妄,却仍然有着和现实妥协的本领。高本汉高中时当选为“母语之友”协会的主席,该协会每年的迎春会都要演出一部话剧,当协会的多数理事提议演出斯特林堡的作品时,立刻遭到高本汉的反对,他的理由是斯特林堡“在广大公众中的形象不佳,在选择剧目的时候应该考虑观看演出的公众”。
这本书是从一篇优美的散文开始的,是高本汉十三岁的时候描写自己家乡延雪平的一篇作文。高本汉的文学才华在此初露端倪,差不多四十年以后高本汉用克拉斯·古尔曼的笔名发表了三部长篇小说,多数评论家给予了赞扬。马悦然用顺叙的方式讲述了高本汉的故事,同时又不失时机地将中国的动荡和欧洲的变迁尽收眼底,还有音韵学、文字学、语言学、语音学等等十分专业的研究,也是水到渠成地书写了出来。
我的阅读时快时慢。最快的部分来自高本汉的成长故事和他家人的性格描写,我喜欢高本汉的兄弟姐妹,更喜欢高本汉的母亲艾拉,这位一生勤劳的女性十分风趣,她说自己“只有到永远不做弥撒,猪该剪毛时才肯休息”,而且每个孩子都会从艾拉那里获得一个美好的外号,比如高本汉是艾拉的“我的帅哥”。艾拉的幽默里时常是尖酸刻薄,她说:“你向一只手发愿,向另一只手啐唾沫,你看哪一只手最行!”还有“有时候魔鬼该杀也得杀”。高本汉在一九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写给未婚妻茵娜的信中,尖刻和幽默地提到了他在学术上的劲敌伯希和,他在信中说:“我今天本来想给沙畹写信,问一问伯希和是否还活着。他肯定还活着,坏人长寿。再说了,打死这么能干的一个人也不光彩。”
马悦然在书中写道:“我们有理由相信,高本汉戏剧性幽默和有时尖刻的语言可能是来自母亲的遗传。”
二十多年前,我第一次阅读斯特林堡的作品时,被他尖刻的幽默深深吸引。此后心里十分好奇,因为瑞典人在我心目中曾经是稳重和保守的形象,斯特林堡的作品改变了我的这个看法。现在我读完《我的老师高本汉:一位学者的肖像》以后,相信尖刻的幽默是瑞典人性格的重要内容,因为我在这本书中读到了这样的句子:“你是如此地愚蠢,就像上帝是那么地聪明。”
最慢的阅读部分来自这本书的第八章“他使遥不可及的语言变得近在咫尺”。虽然马悦然使用了散文一样的亲切笔调,深入浅出地展示了高本汉的学术成就,可是没有经过相关专业训练的我,阅读起来仍然感到吃力。我在阅读这一章所花去的时间,超过对其他所有章节的阅读时间。
马悦然从汉字的结构开始,经过了汉语的语音系统、古代汉语的音韵学结构等,论述了高本汉构拟和训释方面杰出的研究工作。最后讲述了高本汉如何让拉丁字母东进,在一九二八年的伦敦中国学会上作报告《汉语的拉丁字母》。高本汉在这一年“认为中国必须创造西方文字的拼写方法,以便创造一种基于口语的新文学”。
在这个问题上,马悦然客观地赞扬了高本汉的老朋友、美国伯克利大学的赵元任教授。马悦然说:“由赵元任等创造并遵循高本汉讨论的原则的那套标音系统国语拉丁字母系统不为高本汉所接受,理由是‘离真实的读音相去甚远’。”马悦然继续说:“高本汉似乎没有发现赵元任拉丁字母系统的最大优越性。主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音节组成的现代普通话的词借助拉丁字母拼音系统很容易联写:huoochejann(火车站),tzyhyoushyhchaang(自由市场)。”
就像在阅读全书时可以感受到马悦然的博学多才一样,阅读本书第八章的专业叙述段落时,可以充分领教马悦然深厚的学术功底。这一章的阅读给予我这样的暗示:马悦然是以自己的学术研究来阐释高本汉的学术研究。
事实上,这样的暗示一直贯穿着我对这本书的阅读,当叙述来到高本汉丰富的人生经历时,我也同样感受到了马悦然的丰富人生经历。我在读到这些段落的时候,眼前总是浮现出马悦然的形象,他喝着威士忌,兴致勃勃地讲述自己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讲到关键处常常戛然而止,举起空酒杯,用四川话说道:“没得酒得。”
为什么我要将马悦然所著的《我的老师高本汉:一位学者的肖像》的副标题借用过来,改成《两位学者的肖像》作为此文的题目?这是因为我在阅读陌生的高本汉时,常常感受到熟悉的马悦然。基于这样的理由,我相信任何一个文本的后面都存在着一个潜文本。
罗伯特·凡德·休斯特在中国摁下的快门
记得二○○九年六月初的一天,法兰克福阳光明媚,德国电视一台(ARD)的摄制组拉着我到处走动,让我一边行走一边面对镜头侃侃而谈。他们首先把我拉到了法兰克福著名的红灯区,妖艳的霓虹灯在白天里仍然闪烁着色情的光芒,他们试图让我站立在某个暧昧的门口接受采访,马上有人从里面走出来驱赶我们,尝试了几次又被驱赶了几次以后,我只好站到了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回答他们的第一个提问。然后又被他们带到了几处又脏又乱的地方,或站或坐地继续接受采访。我的德国翻译跟在后面,一路上都在用中文发出不满的嘟哝声,他说法兰克福有很多美丽的地方,为什么不去那里?为什么尽是在法兰克福落后的地方拍摄?
现在,罗伯特·凡德·休斯特的《中国人家》在中国出版了。我想,可能也会有一些中国人发出不满的嘟哝声。中国经历了三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国,繁荣的景象随处可见,可是罗伯特·凡德·休斯特却热衷于在中国的落后地区摁下快门,虽然他的镜头也有过对准富裕人家的时候,可是次数太少了。因此一些中国人可能会觉得,罗伯特·凡德·休斯特没有足够地表达出中国三十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他的作品里已经流露出了这样的变化,问题是在为数不多的表达了生活富裕的画面上,罗伯特·凡德·休斯特却让它们尽情散发出庸俗的气息。反而是在那些表达生活贫困的画面上,罗伯特·凡德·休斯特拍摄下了真诚和朴素的情感。于是,一些中国人可能会感到疑惑,这个荷兰人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想,这样的批评者往往以爱国主义者自居。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爱国主义常常是用来批评艺术和艺术家的最好借口。我不认为这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这只是一种口水的爱国主义,或者说爱国病,在其骨子里其实展示了人类的虚荣之心。虽然我们的现实生活里存在着废墟,可是我们愿意展示的却是美丽的公园。
就像人们独自在家中的时候可以是一副邋遢的模样,可是走出家门的时候就要梳妆打扮一番。人人都想拥有一个光鲜体面的外表,除非穷途潦倒成为了乞丐。如果让人选择,是以邋遢的模样面对照相机,还是以体面的模样面对照相机时,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选择体面的模样。我和罗伯特·凡德·休斯特也不会例外,因为虚荣之心人皆有之。
当然,这也是每个人的尊严。问题是人们对尊严的理解不尽相同,有些人认为富贵和繁荣代表了尊严,高楼大厦鳞次栉比、高速公路纵横交错、商店里奢侈品琳琅满目等等的景象代表了尊严。另外一些人却并不这么认为,这些人认为尊严来自于人们的内心,表达于人们的表情,尊严和富贵繁荣没有必然的关系。
我之所以乐意为罗伯特·凡德·休斯特的《中国人家》写序,就是因为我在他的摄影作品里看到了从内心出发,抵达表情的尊严。
罗伯特·凡德·休斯特精心设计了他需要的画面,然后摁下了快门。我感到,他在摁下快门的时候,心里充满了对被拍摄者的尊重,无论是人物,还是景物,罗伯特·凡德·休斯特都以感激之情对待。
这位不会说中国话的荷兰人,日复一日地游走在中国的农村,试图融入到一个又一个中国的家庭之中。他是如何跨过这条文化鸿沟的?他说:“用眼神、用情感、用我的感受来交流。”
然后他成功了。他的尊重之心在那些贫穷的中国家庭那里得到了回报,他们热情地为他敞开了屋门,将他请入家中,用粗茶淡饭招待他。罗伯特·凡德·休斯特说:“我被摄入镜头的中国家庭体现的强烈好奇心、极大的热忱和友善所感动。每次在他们家里,我还会感受到他们的决心、勇气和意志力量。看来他们只有一个行进的方向,那就是前进。”
如果有人质问罗伯特·凡德·休斯特:为何不是更多地去拍摄中国的富贵家庭?我愿意在此替他回答:那些亿万富翁的家门会向这个高个子灰头发的荷兰人敞开吗?中国人一直在说,中华民族是一个热情好客的民族。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罗伯特·凡德·休斯特的作品告诉我们,热情好客的民族传统现在更多地存在于中国的贫穷家庭,而不是富贵家庭。
而且,这个荷兰人的镜头在面对中国的穷人时,时刻感受到了“他们的决心、勇气和意志力量”。他们虽然贫穷,可是“他们只有一个行进的方向,那就是前进”。
我欣赏罗伯特·凡德·休斯特作品的客观性,《中国人家》将会令人难忘。里面的画面真实地表达了中国人的生存状态,我记得在一幅画面上,一个目光坚定的头像,其背景的桌子上摆着四个闹钟。我想借此提醒人们,在中国三十年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后,还有很多中国人的生活,只是从一个闹钟到四个闹钟的进步。
我们的安魂曲
我只用一个夜晚读完了哈金的新作《南京安魂曲》,我不知道需要多少个夜晚还有白天才能抹去这部作品带给我的伤痛。我知道时间可以修改我们的记忆和情感,文学就是这样历久弥新。当我在多年之后找回这些感受时,伤痛可能已经成为隐隐作痛,那种来自记忆深处的疼痛。身体的伤疤可以愈合,记忆的隐隐作痛却是源远流长。
我想,哈金在写作《南京安魂曲》时,可能一直沉溺在记忆的隐隐作痛里。他的叙述是如此地平静,平静得让人没有注意到叙述的存在,可是带给读者的阅读冲击却是如此强烈。我相信这些强烈的冲击将会在时间的长河里逐渐风平浪静,读者在此后的岁月里回味《南京安魂曲》时,就会与作者一起感受记忆的隐隐作痛。
这正是哈金想要表达的,让我们面对历史的创伤,在追思和慰灵的小路上无声地行走。在这个意义上说,哈金写下了他自己的安魂曲,也写下了我们共同的安魂曲。
哈金早已是享誉世界的作家了。他出生于辽宁,在“文革”中长大,当过兵,一九八一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一九八四年获得山东大学北美文学硕士学位,一九八五年留学美国,他是改革开放后最早的出国留学生。这一代留学生拿着为数不多的奖学金,一边学习一边打工糊口,还要从牙缝里省下钱来寄回国内。哈金可能更加艰苦,因为他学习打工之余还要写作,而且是用英语写作。他对待写作精益求精,一部小说会修改四十多次,这部《南京安魂曲》也修改了这么多次。
我拿到这部书稿时,《南京安魂曲》的书名直截了当地告诉我:这是一部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作品。我心想,哈金又在啃别人啃不动的题材了。虽然我已经熟悉他的写作,虽然我在他此前的小说里已经领略了他驾驭宏大题材的能力,我仍然满怀敬意。
南京大屠杀是中国现代史上无法愈合的创伤。侵华日军于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攻陷当时的首都南京,在南京城区及郊区对平民和战俘进行了长达六个星期的大规模屠杀、抢掠、强奸等战争罪行。在大屠杀中有三十万以上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杀害,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军纵火烧毁。
在这简单的词汇和数字的背后,有着巨浪滔天似的鲜血和泪水,多少凄惨哀号,多少生离死别,多少活生生的个体在毁灭、耻辱、痛苦和恐惧里沉浮,仿佛是纷纷扬扬的雪花那样数不胜数,每一片雪花都是一个悲剧。要将如此宏大而又惨烈的悲剧叙述出来,是一次艰巨的写作。而且对于文学来说,光有宏大场景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叙述出这样的场景里那些个体的纷繁复杂。哈金一如既往地出色,他在看似庞杂无序的事件和人物里,为我们开辟出了一条清晰的叙述之路,同时又写出了悲剧面前的众生万象和复杂人性。
《南京安魂曲》有着纪录片般的真实感,触目惊心的场景和苦难中的人生纷至沓来。哈金的叙述也像纪录片的镜头一样诚实可靠,这是他一贯的风格。他的写作从来不会借助花哨的形式来掩饰什么,他的写作常常朴实得不像是写作,所以他的作品总是具有了特别的力量。
金陵女子学院是哈金叙述的支点,一所美国人办的学校,在南京被日军攻陷之后成为难民救济所。成千上万的妇女儿童和少数成年男子在这里开始了噩梦般的经历,日军在南京城的强奸杀戮也在这里展开,而中国难民之间的友情和猜忌、互助和冲突也同时展开。这就是哈金,他的故事总是在单纯里展现出复杂。《南京安魂曲》有着惨不忍睹的情景,也有温暖感人的细节;有友爱、信任和正义之举,也有自私、中伤和嫉妒之情在巨大的悲剧面前,人性的光辉和人性的丑陋都在不断放大,有时候会在同一个人身上放大。
这部作品的宏大远远超出它所拥有的篇幅,想要在此作出简要的介绍是不可能的,也许可以简要地介绍一下作品中的人物,那也是捉襟见肘的工作。
明妮·魏德林,作为战时金陵女子学院的临时负责人,是故事的主角,这是一位无私的女性,她勇敢而执着,竭尽全力与日军抗争,努力保护所有的难民,可是最后遭受了妒忌和诽谤。故事的讲述者安玲,她的儿子战前去日本留学,娶了一位善良的日本女子,战争期间被迫入伍来到中国,作为日军战地医院的医生,这位反战的正直青年最后被游击队以汉奸处死。安玲在战后出席东京审判时与自己的日本儿媳和孙子相见不敢相认的情景令人感伤。
而感伤之后是感叹:人世间的可怕不只是种种令人发指的暴行,还有命运的无情冷酷,而命运不是上帝的安排,是人和人制造出来的。
一个作家的力量
我很欣赏美国笔会在授予《等待》二○○○年福克纳小说奖时,对哈金的赞誉:“在疏离的后现代时期,仍然坚持写实派路线的伟大作家之一。”
二○○三年初春的时候,我在北京国林风书店买到了《等待》,然后又见了几个朋友,回家时已是深夜,我翻开了这部著名的小说,打算读上一两页,了解一下哈金的叙述风格就睡觉。没想到我一口气读完了这部书,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已经是晨光初现,然后我陷入到冥思苦想之中。我惊讶哈金推土机似的叙述方式,笨拙并且轰然作响。哈金的写作是一步一个脚印,每一段叙述都是扎扎实实。在他的小说里,我们读不到那些聪明作家惯用的回避和跳跃,这种无力的写作至今风行,被推崇为写作的灵气。作为同行,我知道迎面而上的写作是最困难的,也是最需要力量和勇气的。有位古罗马时期的哲学家说,最优秀的学者不是最聪明的人;哈金一步一个脚印的写作证明了同样的道理,最优秀的作家不是最聪明的人。
这个一九五六年出生的中国人,当过兵,念过大学,二十九岁时漂洋过海去了美国,获得博士学位,任教于美国的大学,这是那个时代很多年轻中国学子选择的康庄大道。可是用英语写作,哈金奇特的人生之路开始了。毕竟哈金去美国时不是一个孩子,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一个带着深深的中国现实和中国历史烙印的成年人,用异国他乡的语言来表达自己故乡的悲喜交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哈金做到了,他每一部英语小说都要修改二十多遍,有的甚至修改四十多遍,这样的修改并不是针对人物和故事细节上的把握,而是针对英语用词的分寸把握。美国是一个很多方面十分规矩的国家,作为著名的波士顿大学英语文学写作的教授,哈金不能向他的同事请教用词,更不能向他的学生请教,哈金的太太是一位地道的中国人,她的英语表达能力远不如哈金,哈金在用英语写作时可以说是举目无亲,只能自己苦苦摸索。我可以想象这样的困难,尤其是刚开始使用英语写作时的困难,几十次地去辨认那些没有十足把握的词汇简直要命,哈金没有因此进入疯人院已经是一个奇迹了,竟然还能让他始终保持强大的写作力。或许正是强大的写作力在酬谢哈金的写作毅力的同时,也让他大脑里的方向盘没有出现故障。
就是这样一位作家,写出来的英文让一些纯种美国人都赞叹不已。(几年前,普林斯顿大学的林培瑞教授告诉我,哈金说英文时还有一些中国人的腔调,可是写出来的英文十分地道十分出色。)而我,一个中国人,读到自己同胞的小说时,却是一部翻译小说。可是这部名叫《等待》的翻译小说,让我如此接近中国的历史和现实,近到几乎粘贴在一起了。很多生于中国,长于中国,甚至从未离开过中国的作家写出来的小说,为什么总让我觉得远离中国的历史和中国的现实?当我读到了太多隔靴搔痒的中国故事之后,远离中国的哈金却让我读到了切肤之痛的中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