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功笑着掏出手机,给文沫拍了张照片,拿给她看。呀,竟然是因为平时没有化妆的习惯,忘了今天为了重视这个特殊的日子特意化了妆,然后哭的时候就变成这副鬼样子,一想到她刚刚顶着这么张搞笑的脸在医院上窜下跳,文沫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明明早就看到了,怎么也不告诉我?”文沫磨着后槽牙,强忍着想把程功掐死的冲动,而后者正没心没肺笑得开心。

就在文沫已经到了发飙的边缘,程功明显感觉到了危险时,他突然转移话题,努力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我这次受伤,就是崔志佳的手笔。”指了指自己现在惨不忍睹的左臂,程功很严肃地告诫文沫:“以后绝对不允许你一个人到处乱跑,崔志佳是个疯子,他一门心思就是想打你的主意,你可千万别傻傻地以为自己能对付他,那个人在你心里边种下了名为恐惧的种子。”发现文沫想要反驳他的话,程功及时制止了她:“你别嘴硬,我是干什么,虽然不是专业学心理学的,但是身为老特种兵,我们的训练内容中有一项可是审讯心理,跟你们很多东西也算大同小异。你刚刚从深山里被带回来的时候,李响岳就千方百计地到处挖人来保护你了,要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被从t市调到b市来,b市可是直辖市,地位比省来得只高不低,t市不过是个地级市,差着档次呢,虽然我知道自己很优秀,但还没有优秀到让人主动费力气挖的地步。后来我到了这的特警队才知道,都是李响岳暗中活动的结果,他对你,可真是一片慈父心了。”

文沫心下一阵感动,不论在外面的工作多艰难,回到研究室,她都知道,李响岳是她可以完全信任的人,她何其幸运。

“文沫,你不觉得奇怪吗?”程功斟酌着,不知道自己要怎么接着说下去。他第一次见到崔志佳的照片时,一张纸上的他戴着眼镜,显得文质彬彬,颇有些知识分子的儒雅,反正第一印象给程功的感觉,就不像是个会坏到骨子里的人,听着他的那些过往,程功怎么也无法与照片上的人联系起来。

可是这一次,近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他才发现,执念会将一个人变成什么样子。崔志佳穿着笔挺的西装,坐在驾驶位,身形瘦削,只有一双眼睛闪着光,那里面,带着对他的强烈恨意,还有一丝诡异的疯狂。程功第一次真正重视起崔志佳来,这个人的破坏力在执念的作用下被乘几何倍数释放出来,后果也许不堪设想。

然后他想了更多,他跟文沫的多数交集,都发生在崔志佳之后的时代,藏在深山老林里一年多,消息不可谓不闭塞,虽然不知道崔志佳为什么会冒着巨大的风险回b市,但是他既然回来了,第一时间要找的目标不应该是文沫吗?

可是他却来找了自己,一上来就是带着杀心的,如果不是当时程功凭借着本能的反应就地一个驴打滚,那辆车会毫不犹豫地撞倒他,然后无情地从他身上碾过,也许现在文沫看到的就是一具尸体了。

崔志佳有足够的理由恨自己,因为自己得到了文沫的心,可以跟她光明正大地站在阳光下,以后会有属于他们的未来,而崔志佳注定是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光,他在知道自己的存在后想要杀自己也算是他这种偏执狂的正常反应。

可是问题是,崔志佳怎么知道他和文沫的事的?他现在的身份是个逃犯,而且他还曾经是研究室的一员,刚刚归国不久的他就来到研究室工作,也就决定了他大半的朋友都是一个单位或者一个系统内的,而在这个圈子里,他还是出了名的不合群,没什么推心置腹生死相交的朋友,如果他敢于联系这些人,那么一定会被第一时间揭发出来的,所以他的消息来源肯定不是曾经的同事和朋友。

但是,程功跟文沫不温不火墨迹了这么久,两个人都是小心试探一步步靠近,谁也没有表现出犯热的追求,也就是最近程功不知道从哪里借了点胆子,做了些毛头小子会做的所谓浪漫表白,崔志佳能这么快就锁定了目标,而且很准确地在程功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地方等到他,这就很值得琢磨了。

崔志佳的消息来源到底是谁,程功和文沫都沉默了。

那个神秘的幕后黑手,似乎一直都对文沫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如果不是文沫再三确认她的家和办公室,以及她随身总是携带的东西都被排除被人窃听的可能性,她真的要怀疑对方一直在监听着她的生活了。

只有这个人有能力也有动机告诉崔志佳文沫的现状,激得他一时忍不住先盯上程功,趁着对方完全没有防备的时候来个突然袭击。

这是个绝对的坏消息,最坏的消息,一个偏执成狂的崔志佳就够让人头疼的了,两个想要文沫好看的坏家伙联合起来,文沫会有胜算吗?

空旷的老厂房里,他有些气急败坏,崔志佳对他来说是个比齐冉难以掌控和驾驭多千百倍的人物,而且这条毒蛇几乎无所顾忌,只要他满足不了崔志佳的私欲,什么合作什么忠诚都只是一句玩笑,像崔志佳这种心狠手辣没有底限的家伙,用不好了,伤人伤己。

可是他还必须要启用他。因为崔志佳是文沫的一根软肋,那些曾经的伤痛就埋在她的心底,等着发脓溃烂,等着重见天日,等着取代现在文沫的冷静与自持。他很期待,在文沫一贯云淡风轻的脸上,看到恐惧,就像他的妹妹死的时候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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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恨为名

崔志佳此时正满不在乎地坐在沙发上,大嚼着他买回来的烧鸡,那副吃相,活像是地狱里边爬出来的恶鬼,不一会,那只死不瞑目的烧鸡连鸡骨头都没剩下,便心不甘情不愿地消失在天地之间了,崔志佳似乎仍然没有吃饱,他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满是泥土垢的手指头,眼露精光寻找着其他可口饱腹的食物,什么文质彬彬,儒雅气质,都在饥饿面前变得多余。

这样的崔志佳让他觉得很不舒服,也许是因为职业的关系,他有轻微的洁癖,这间空房是他在一开始计划时便先预付了五年的房租租下来的,虽然之后也一直没有真心拿这里当过落脚点,但他仍然会隔三差五地叫来保洁人员收拾整洁,至少不能尘土满地,垃圾遍布。

可是现在,以崔志佳所在的位置为圆心,两米为半径,周围扔满了一圈各种食品包装袋,最过分的,是还有一盒桶装泡面,里面的泡因为桶身的倾斜而流的到处都是,幸亏现在是冬天,不然他估计有幸在房子里看到苍蝇到处飞舞的壮观景象。不过哪怕没有蚊虫,就这屋子里边的味道已经几欲让他作呕,偏偏崔志佳却一点自觉都没有,根本看不出他已经严重不悦,还自顾自地大吃大喝。

一年多离群索居缺吃少穿的生活生生地消磨掉了崔志佳所有的意志,如果不是心里还放不下那丁点的执念,也许他早就已经坚持不下去了。好不容易回归现代文明社会,吃和穿就变成了他的首要追求,那些美食在他眼里就像一个又一个脱光了冲他搔首弄姿的少女,让他哪里能忍得住。

食物是那么得美味,热水淋在身上,冲下他一身看不出本色的泥时是那么舒爽,柔软的床就像个小妖精似地勾着他根本没有起来的*,一切最平凡的生活,对于现在的他来说都是极致的享受,可怜那近四百个日夜,他孤独寂寞冷,以为文沫才是人生中唯一的光明。

可是现在,崔志佳的心态变了,他对文沫仍然有执念,更多的却是恨,恨她让他放弃了很多生命中原本不在意现在却梦寐以求的东西,恨她夺走了他可以光明正大享受美好生活的机会,更恨,她可以转过头继续享受爱情的美好,勾搭一个又一个,可他却付出了一切,换来的仍然是冷面相对,毫不感动。她让他风餐露宿的那一年改变了他很多,更多的,是有时间思考些以前没想明白的问题。

为什么人们从来不满足于自己唾手可得的事物,永远都在追求无法得到的。自己痴迷于文沫,他给这种痴迷定义为爱,但是现在回过头来想想,爱是付出,是让自己所爱的人快乐,哪怕那个人不会回报同样的爱,也可以微笑着祝ta幸福,希望ta过得好,爱最终是能让一个人的人格升华的,是能让付出爱的人为自己感动的。

可是这些感觉他都没有,他只觉得,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很烦躁,很郁闷,很想用尽一切手段,正当或者不正当的,都无所谓。只要最后的结果是那个人属于自己就好,至于对方过得快不快乐,重要吗?

所以,崔志佳第一次正视了自己,他承认他偏执,他暴躁,他不择手段,这一切的出发点,不是爱,而是痴迷与上瘾。在看清了自己后,他再看文沫,又是另一种心态。

单纯地占有拘禁已经不能满足于他的心理需要。只有毁了她,让她不可能再属于任何人,崔志佳才会甘心。不然自己赔上一切,甚至到最后连这条命也要赔进去,而文沫还可以继续享受着人生,凭什么?反正他也不爱她,又为何要一而再而三地在关键时刻迁就她?莫名其妙!

崔志佳拽过袋薯片,用牙咬开,略有些嫌弃地盯着袋子里可怜巴巴底下一层,瞪了站在门厅阴影里的那个人,真是,这么大个人了,为什么还喜欢吃零食?看看他买回来的食品,十样有八样是零食,可是偏还没见他吃过,就这么大包小包摆在茶几上,都吃了吧,也不顶一只烧鸡的作用,还显得他太能吃。

他默默地站在原地,深吸了几口气,觉得崔志佳这样像头猪似的,也许也有好处,那就是不会像刚被带回来的时候那样一直叫嚣着要去抓文沫。现在还不是时候,远不是时候。她做错的事,光用一条命去还,还太便宜她了。她带走了他在这个世界上仅剩下的最后一位亲人,让他连相认的机会都没有,就简简单单让她死了,呵呵,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崔志佳这条毒蛇到底要怎么办?他不可能一直抱着一份防备之心与他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但人已经招惹回来了,总不能自己再悄悄弄死吧?他叹了口气,自己选的路,咬牙也要走完。先这么呆着吧,防着也就防着吧,反正早在很多年前,他孑然一身的时候,在经历了几次背叛后,再也不会对人产生信任感了。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简单,利用与被利用。崔志佳如此,齐冉如此,之前的那些人也如此,利用了别人,是他本事,反被蛇咬,就是他技不如人,自甘认命也就是了。

他缓缓走回自己的卧室,关上门,听不到外面崔志佳像野兽似得永不停息的咀嚼声,他才松了口气。人生过到他这阶段,基本上已经没有太大追求了。

他有可以让他挥霍一辈子的钱,也在自己的事业上达到过顶峰,体会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他早已经没有活下去的动力。动力是一个人的精气神,是支持着你努力奋斗,走得更远的精神支柱。可是他为什么要奋斗呢?奋斗给谁呢?四十多岁,没有一个亲人,没有一个朋友,他可以用他的专业知识去帮助别的孤独灵魂,可是医者不自医,道理他都懂,鸡汤他也喝,废物还是他,他依然要一个人,每天空虚地活着。可以说,对文沫的恨现在是他活下去的动力,只要一想到,妹妹死得那么惨,他就恨不得活剥了文沫的皮。

越对这个女人了解得多,他越压抑不了心底的恨意,她凭借着那点浅薄得可怜的所谓专业知识,每天伪装成个道貌岸然的所谓专家,耀武扬威地全国到处跑,被她害死的人命算什么?因为她的耽误不该死的死了又算得了什么?只要最后凶手落网,案件结了,一切都可以被粉饰得太太平平了。

从警十余年,积案少得可怜,一个抽屉就装下了,多么值得骄傲!多么值得自豪,整个警察队伍这样的能人也不多啊,所以她必须受到拥护,必须被捧得高高的。

呵呵,生命本身没有高低贵贱?这句话是忽悠那些愚民的,人生而不平等,如果平等的话,那些成功还奋斗什么,所以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死就死了,没有关系,只要稳定这个主题不变也就够了,文沫的工作实在是很符合很多人的意。

君不见,背后哭泣的死者家属,不明真相的他们还把文沫当救世主,以为是因为她,他们的亲人才能在九泉之下瞑目,君不见,本应为自己做错的一切承担罪则的嫌疑人就这么一死了之,警察只要简单写一个结案报告就够了,不用浪费纳税人的钱大费周张去审一个已经被认定要死的犯人,可是谁都没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除了法律,不论一个人犯了多大的罪孽,公平公正的审判都是必须的,死在抓捕现场,不论是警察下的手还是他自己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其实与滥用私刑又有什么区别?那些在场的警察,有谁尽最大的努力劝阻过?也许他们还认为这个人该死,死了干净省事,文沫呢?做为一名犯罪心理学“专家”,她难道不知道碰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可以达到暂时挽回嫌疑人求死之心吗?

可是每一次,她都是尽力了,来晚了,嫌疑人求死的心太强烈了之类苍白的借口,如此,她又算得上什么狗屁专家?她专家的名头,是用很多无辜人的鲜血堆砌起来的!

而他,不单单是为了素昧平生的妹妹,也是为了以后不再出现像他妹妹这样的悲剧,一定一定要把文沫从那高高的神坛上拉下来,扯下她伪善的面孔,让世人都看清她的真面目。

至于她的亲朋好友是否无辜这一问题,他考虑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些人既然甘于在文沫身边,那么肯定也与她有着相同的价值观,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死不足惜。

现在,他推开主卧自带的卫生间的门,门里那个瘦瘦的身影听到有人进来,明显瑟缩了一下,尽量想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但是很徒劳,双眼被蒙,双手被缚,卫生间不过三平方多的地儿,他又能躲到哪去。

“别、别杀我!求求你了,我有钱,我给你钱,我有很多钱,给我家人打电话,他们一定会赎我的,求求你了。”晨练途中不明就里被套上麻袋塞进汽车,然后一路昏昏欲睡,得他的意识再清醒,就到了这里,他一直是有点蒙的,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就被收拾得不清,身上现在浑身上下哪都疼。

对方对他的哀嚎求饶毫无反应,只盯着问7年前q市连环杀人案的细节,他心里边慌得不行,表面上却一直不动声色,死咬住自己没做过,不肯说明。

对方倒是没有要求他必须现在说,可是接下来的日子,他每天按着一日三餐的次数被拷问,对方拷问他的方式又简单粗暴,只问这一个问题,他说些没用的,直接冲着肉嫩打起来疼的地方下狠手,然后继续问。

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第一次有了度日如年的感觉,本质上,他并不是个残暴的人,当初会杀人,也只是因为听说自己的女儿的不幸,虽然这个女儿他都没有见过几次,也从来没有养过一天,区小云对他恨之入骨,女儿也被护得严。他是个男人,虽然对区小云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念想,可是他负责爽了一把,有了个孩子,既没有亲眼守着区小云的肚子大起来,也没有抱过那软绵绵的孩子,自然谈不是有什么真感情,他只是有些可惜罢了。

但是区小云疯了一样想要找出当出伤害她女儿的人,求着他,以前在他面前那么高傲那么冷漠的一个人,这回跑来又求又跪,只求他帮帮她,她什么都愿意做。

他是喜欢区小云的,或者说,比喜欢多,比爱少,以前他觉得这样的女人配不上他,一直也没表现出明显的热情,不温不火地像个朋友处着,等待有更好的女人出现在他的生命中,区小云就是个备胎般的存在。

可是偏偏,他以为会一直陪在他身边的备胎,会跟个老男人跑了,还是死不回头爱得要死要活的那种,他怎么可能不郁闷。人都这样,当别人死皮赖脸贴在你身边时,你爱搭不理,当别人回头准备离开的时候,你开始犯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