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发热的他强奸了区小云,就那一次,便有了那个孩子。最后区小云还是跟别人结婚了,带着他的孩子,跟别的男人结婚。

他开始无时无刻不关心区小云,他慢慢,将她看在眼里,融进心里,成了他无法割舍的一部分。所以当区小云如此唾手可得的时候,他真的无法拒绝。

那些被他杀掉的人,他不知道谁无辜,更不知道是否为女儿报了仇,他们仅凭着模糊的一些视频资料,前前后后抓了那么多人。区小云亲眼目睹着他是如何把一个个鲜活的人变成血肉模糊的尸体,从一开始的恨意满满到最后看着他的眼睛里带着恐惧。

最终,区小云受不了,服毒自杀了,他不甘心,又杀了好几个,看着区小云渐渐发黑的脸,突然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他什么也没有得到,连最心爱的女人也失去了,可笑这些被他杀的人也许根本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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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队友

曹福海在公安局大门外徘徊来徘徊去,早已经成功地吸引了值班民警的注意,虽然心里边一直有个声音告诉他,趁着这个时候,赶紧跑,跑掉了,便是一条生路,但是曹福海的腿就是不听使唤。

他实在是被吓破胆了,不敢走啊!现在他除了脸上看不出伤痕外,浑身上下哪都疼得厉害,那个人的手段他是领教过了,生不如此的感觉,这辈子他再也不想体会。那个人曾经说过,如果他敢不去自首,到时候也许他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活下来,但是他的家人全部都要替他去死,他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那个人了如指掌,只要他敢异动,对方有的是办法收拾他。记得将他扔下车之前,那个人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如果你敢跑,其实我是希望你跑的,那么我会先杀了你的家人,然后哪怕越过千山万水,也一定要找到你。我相信,我们再次相遇,结局会很愉快。”

曹福海徘徊来徘徊去,终于一咬牙一跺脚,闷头向着公安局里走去,反正早死晚死都是死,他的双手沾满血腥,也曾经有无数个****夜夜根本不敢闭上眼睛,既然是自己造下的孽,就用他这条贱命还吧,他似乎早就注定了今天这样的结局。

q市的连环杀人案居然以这么戏剧性的方式被侦破,凶手在b市某分局投案自首。李响岳第一个得到的消息,但是他刚出深山,现在赶回去却是来不及了,只得打电话让文沫过去,听听嫌疑人怎么说,是真的就是他干的,还是过来冒名顶替。

如果没有之前几桩悬案的顺利告破,文沫会相信有些嫌疑人在经过了多年度日如年的梦魇后有可能会来投案,但是似乎最近这样的人多了些,而且所有来公安局交代问题的嫌疑人并不是什么心理压力过大,受不了才来的,而是有远比死亡更让他们恐惧的事根本没给他们选择的机会:那个一直像幽灵般在文沫身边出没的神秘人物。

这一次,会不会也是那个人的手笔?等到文沫进了审讯室,曹福海抬头看了他一眼,原本就苍白的脸上,连最后一丝血色都褪去了:“你、你、你是文沫文警官?”

嫌疑人在看到她时有这种反应文沫现在已经很淡定了:“不错。”心里边已经肯定,曹福海到这来,是得到了些“帮助”的。文沫平时是很低调的一个人,不爱在人前露脸,更不爱去参加什么庆功会表彰会,而且身份又敏感,除了共事过的同行,受害者家属之外,她自己的交友圈子小得可怜,实际上认识她的人绝对不算多,至少这个曹福海她就没印象,不论是这个名字,还是这个人的长相,都没有半丝让她觉得熟悉的地方,那么曹福海是如何认识她的呢?见到她又为何害怕成这样,答案就已经呼之欲出了。

果然,曹福海的声音开始发颤:“文警官,有人让我带句话给你。机会又少了一次,希望我这一刀,能戳到你的痛处。”一句话好不容易断断续续说完,他突然趴在桌子上放声大哭,不知道这哭声里,是对他曾经犯下的杀人命案的悔过,还是对自己以这种方式被大家广为熟知实在死得太难看,亦或是为了家里人以后艰难的生活伤心。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他还没有来得及,哪怕他曾经设想过自己有一天被抓,拼命想要多留点钱给家里,他在三年前结婚,女儿才一岁半,正是刚刚会说话的时候,叫他爸爸的时候,能把他一颗坚硬的心都叫化了,女儿的灵魂太纯洁了,以至于他在抱着她的时候,都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可是哪怕他再努力,他都没能做到安顿一家老小的生活。他不是多有本事的人,初中文化,学过几年体操,靠着一张长得还算过得去的脸,在体操队里当个教练混日子,每每能赢得些花痴女生当学生,出不出成绩不论,至少每每招生的时候,把他往外一放,还真能吸引到不少女生甘愿吃这份苦。

他与区小云的事太隐蔽,队里没有人知道,因为他也是在体操队里没有好朋友的人,又是个比较注重自己*的人,自然不会把自己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事说出去,那个时候,他可是一门心思想将区小云当备胎的,没想到,就这个以前他不太上心,后来一直得不到的女人,让他把一生都赔了进去。

如果有来生,但愿从来不曾相遇,哪怕少了一次心动,不能再做些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感动谁了,成全谁了,至少,他可以平平淡淡地找个好妻子,生个孩子,平安终老,不用像现在这样,注定千夫所指,连带着还不懂事的孩子以后都要被人指指点点,白发苍苍的父母也会背着骂名,因为他们养出了一个杀人犯。

后悔吗?后悔的吧。什么相濡以沫的爱情,什么爱你就要为你做任何事,必须要有杀人的勇气,在生与死面前,其他一切都是卑微的,下一辈子,要自私,要爱自己。

没有听完曹福海后面的供述,文沫匆匆地离开了,与接到她电话赶过来的程功碰个正着,双方都挺埋怨对方不知道爱惜自己的,文沫就差在脑门上写着我是目标,杀了我吧,却不知道注意安全。而程功还是个病号,他不顾医嘱到处乱跑,平白增加伤口愈合需要的时间。

不过都是犟脾气的人,谁也别说谁,文沫抽抽鼻子,是她犯的错比较严重,程功在电话里千叮咛万嘱咐让她等着他过来接她一起来分局,文沫却压根没当了耳旁风。

她觉得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她很安全,可是却忘了,那个人根本就不是个按常理出牌的,这么多起案子,当年的凶手几乎全都是活着自己到公安局投案自首的,可是却没有一个人能说清这神秘的幕后人物到底长什么样子。

这么一个自大自傲又心思缜密的家伙,身在暗处,想对文沫不利,他会如何做除了他自己谁都预料不到。文沫必须要小心,只有小心加小心,不给对方可乘之机,稳中求突破,才能让他现原型。

崔志佳的出现,其实可以说是坏事,也可以说是好事。文沫对崔志佳足够了解,他心里想什么大家都知道,这样的人的行动会更有迹可循,而且他冲动,好胜心强,禁不起激将法,会更容易出纰漏。与其说那个神秘人物找了个帮手,不如说同时也是捡了个麻烦回来,以后且有他头疼的时候,哪天崔志佳的尸体出现,就像齐冉那样因为实在不听话而被灭了口,文沫一点也不会觉得奇怪,有些人,天生就不懂得什么叫做听别人话。

可不是,他这会正头疼要怎么处理崔志佳拿去撞人的事故车这件破事。替人擦屁股的事很不爽,相当不爽,可是他还必须做。那辆被崔志佳开出去的车,与他还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警方足够聪明,以车找人,慢慢地,说不定能摸到他的头上。与警察对抗他不怕,由暗转明他也不怕,直面文沫他就更不怕了――事实上他相当期待这一天的到来,但是,他挺享受这种猫戏老鼠的感觉,让文沫一点点地失去她在意的人或事,惶惶不可终日也挺有乐趣,所以啊,现阶段,他还是老老实实地隐在暗处,心情地欣赏吧。

也不知道崔志佳是不是在山里边当野人当傻了,已经忘了现代文明社会有种叫做摄像头的东西,居然敢选在傍晚时分车流量高峰期的路口去撞人,上面的监控以为是摆设不成?而且车多人多,想在撞人后迅速逃离现场都办不到,只能跟着车慢慢蹭,生怕摄像头拍他拍得不够清楚吗?最要命的是,如果崔志佳胆大包天地撞死程功也就罢了,反正在他的心中,程功也是早就定下的目标之一,早死晚死没区别,也算对得起他千辛万苦地将崔志佳从深山老林里边解救出来,就算之后杀了灭口也不可惜。

但问题是现在程功还活蹦乱跳,只是手臂上受了些皮外伤,崔志佳却过早地暴露在了文沫的视线范围内,谁都不傻,高手之间的对决,取胜的关键往往就在一朝一夕之间,他给自己找了个猪一样的队友。

b市与hb省交界地带,平时杂草丛生的废地早已经被一幢幢高楼取代,四周轰鸣的机械声似乎永不停歇,在寸土寸金的首都,哪怕买到这里的房子,都是很多人一辈子也无法企及的梦想。

褚橙背着她的长枪短炮,大包小包,在寒冬腊月跑到尘土飞扬的工地。身上这些装备加起来有十几斤重,累得她出了一身汗,这刚一停下来,冷风吹过,紧贴着身的衣物瞬间变得凉飕飕的,她忍下将编辑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一遍的冲动,用冻僵的手准备干活。

谁知道编辑突然抽什么疯,让她这个专职跑凶杀案的记者来跟正面力量的宣传材料,我了个去,她是习惯挖掘人性中最黑暗的过往的好吧?整个人早就已经是暗黑属性了,不然为什么她一个正当年的花季少女,长得又可爱到爆,明恋暗恋的人一大堆,都在了解到她的本性后对她敬而远之,让她成为好大一条单身狗的啊。

可是没办法,编辑的话对她很有份量,网络记者,说出去多牛x,但实际上呢,网络平台上最现实的一份工作,点击率上不去,工资就可以低得快要被饿死,褚橙一开始入行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的新人菜鸟时期没少挨饿,要不是有老爸老妈这一坚强后盾,坟头草不知道长多高了,哦,也许大概长不高,因为饿死的她哪里还有什么养分提供给花花草草啊。

现在虽然混出些小小的名堂,但褚橙早已经不再像她外表看上去那么单纯,她深知这一行竞争的残酷性,自然更不敢得罪能量巨大的编辑,将她扔一边雪藏起来,网站上没推荐没热搜,早早晚晚她会被整个世界遗忘。

所以哪怕辛苦,褚橙还是倒地铁换公交打黑摩托地跑来了。

附近一片脏乱,褚橙一个女孩子自然不喜欢这里的环境,本想随便拍几张回去交差,反正这种类型的新闻本来就不受欢迎,没几个人会看,不过是说不得道不得的政治任务,歌讼xxxxx好,只不过这次倒霉轮到她头上,百分百是要影响这个月的收入的,她可是心水了很久的要去毛里求斯度个假的,就想着这个月收入到手,拎包就走了,这么看来,又要无限期押后,唉,苦逼~

他开着车,一路尽量避开大道,哪怕坐在车上,也一直将自己捂得很严实,帽子口罩手套什么的必备,照着人迹罕至的地方开过去。

褚橙拍了十来张照片,尽量选择不同角度,以便留有选择余地,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她是再也不想来了,如果编辑再看她不顺眼,毙了她的文章,再让她来一趟她可就哭死了。

褚橙一路拍过去,不知不觉已经有些远离刚才的建筑工地了,没有了噪声的污染,虽然天依然灰蒙蒙的,周围的杂草都显然不那么精神,褚橙依然拍得很起劲,反正来都来了,就当郊游,说来她虽然总在外面跑新闻,可是去的几乎都是血淋淋的凶案现场,每次都被挡在警戒线外,听着别人那传来的小道消息。

远远的,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驶近,褚橙正纳闷怎么会有人开车来这里,车突然停下了,然后驾驶座里包得很严实的一个男人下了车,褚橙没有看清他干了什么,只见他绕到车的后部,站了一会,然后突然远远跑开,没过多久,一声爆炸声划破天际,褚橙这才明白,刚刚那个男人一定是跑到油箱位置,向里面扔了打火机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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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也不放过

这会是条很轰动的新闻!不可否认,褚橙做为一名记者,新闻触觉是很敏锐的,她连忙拿起相机,咔咔咔连拍了几张图,兴奋得整个人都开始颤抖,她虽然一直都是报道凶杀案出名的,可是凶案现场去了无数,哪一次也不像现在这样,得到了绝对意义上的第一手资料,比警察还早,比任何人都早。

好好的大新车,为什么要这么想不开毁了呢?这背后一定有更有新闻价值的故事,会是什么呢?这辆车涉了人命案子,还是被盗车辆,太过扎手,所以毁掉了事?褚橙越想越兴奋,脑海中已经恶补出十几种可能。

陷入天马行空想象中的她没有察觉到,她太过兴奋,太过激动,一心想要离得近一点看得清一点,却忘了,开车来的司机还在一旁虎视眈眈。

这是什么样的人品和运气?本来只是想找个安静没人的地方,销毁证据,这样哪怕警察万一真的追到他身上,他也可以慌称自己的车被偷了,之后发生事与他这个倒霉车主自然没什么关系了。

没想到,他转来转去找的这么个偏僻的场所,居然还能好死不死地碰到人,而这个人还不是随机的路人甲,她认识文沫!

他曾经花过很多心思与时间了解文沫的一切,虽然褚橙与文沫的交集实在谈不上多,但是他可是很清楚的,这两个人私下里是有交情的,褚橙时常跟文沫请教各种问题,只要不是问现在正在侦察的案子,文沫也很好脾气地有问必答。这个女娃娃还真是喜欢粉色,天天穿得一身粉,虽然因为天气不晴朗的原因看起来显得灰扑扑的,要不是她这一身标志性的打扮,他也不可能一眼就认出来。

好吧,既然你自己送上门来了,可别怪我心狠手辣,正所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进来,既然出现在错误的时间,看到不该看的东西,哪怕他有自信自己裹得足够严实,不留隐患是他一向做人的原则。

一天后。

犯罪心理研究室收到了一份没有署名的快递,再三确认里面应该只有一张光盘,没有危险性后,这份快递送到了文沫手上――李响岳出差在外,文沫就是研究室里实际上的头儿了。

褚橙也许做梦都没有想到,她会以这种方式,最后一次出现在文沫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