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处小区,算的上B市小区的一个经典样本,楼层间距合理,采光性好,各项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物管公司尽职尽责。文沫每回出差的时候都觉得很放心,有这样的管家帮忙看家,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半个月前,他们例行巡查的时候,看到个可疑的身影迅速从西边的小门跑掉了,几个保安追了半天也没能追到人,就顺着那人跑出来的楼开始查,看看他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小区一直以物业管理健全闻名,如果真出个小偷上门来行窃,且还行窃成功了,直到跑的时候才被发现,那可就真的太打脸了。

结果别的楼层都没事,看到文沫家的时候,就发现她家的门四敞大摆地开着,屋里没有被翻乱多少,只在床的位置,摆了个贴着文沫头像的充气娃娃,已经被匕首戳得稀碎,墙上还有一行用可疑红色染料写的话:我得不到你,也绝不会让任何人得到你。

物业的人都知道文沫是做什么工作的,闯进屋的人一看就不是个善茬,墙上的话肯定不是随便写写的,那个充气娃娃也许就是文沫的榜样,他们忙不迭地赶紧拨通文沫的电话,却不想一连打了三次,都是无法接通,情急之下他们只能立刻向派出所报了案。

这下动静就闹得有点大,一个小时的功夫李响岳就得到了消息,一开始他也没当回事,警察这行干的时间长了,谁还没有个把仇人,总会有些不知好歹的罪犯,恨他们恨得咬牙切齿,这就跟拉不出屎来怪地球没有吸引力是一个道理。一般越是这种三观不正的犯人,胆子小的越多,弄出点事情来不奇怪,却没有真正面对面的勇气。但是当案发现场的痕检结果出来之后,李响岳就再也淡定不了了。

案发现场发现的指纹,属于一个警察早就想抓的人:齐冉。他手里现在到底有多少条人命,警方都不敢保证,他们掌握的就是齐冉曾经杀过的所有人。换成是他,李响岳可不敢轻易的忽略他发出的威胁。如果说以前,和文沫在一起的齐冉还保留着几分人性,那么他逃亡这一年多的时间,经历过什么受到了什么打击无人得知。李响岳唯一知道的是,被网上追逃的A级通缉犯,他的日子绝对不算好过,东躲西藏是必须的,一切需要使用身份证和可能被警察临时设点检查的地方,他通通都得绕行。明知片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不是人人都具备的,齐冉本应该逃到天边去,躲进警备力量薄弱,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去,可他却冒着极大的风险,在再一次出手要了两条人命,明知道全中国的警察都在追捕他之后,还要潜回B市,谁都无法判断出来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从当初他从文沫家中离开那一瞬间开始,他与文沫就跟猫跟老鼠一样,成为了站在对立面的天敌,他的双手早已沾满鲜血,两人再次相遇大抵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吧,所以齐冉如此冲动地闯进本沫的家,又留下那么具有威胁性的话,李响岳不得不多思多想一下。

好在现在文沫的身边还有程功帮忙盯着点,不至于让她一个人警惕着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的威胁。B市警方的动作很快,指纹鉴定报告出来,全市上上下下全部都行动起来,布下了层层障碍,到处寻找齐冉的踪迹,试图要把他抓捕归案。

被B市警察们瞪大了眼睛想要找到的齐冉现在缩在某间屋子的角落里,一根接一根不停地抽着烟。这一年的逃亡生涯,是他前面那么多年的生命中所没有经历过的,他时常夜不能眠,躺在床上盯着房顶直到天亮,就生怕在他睡着的时候会有警察破门而入将他抓捕归案,他常常走在路上,听到警笛声响会条件反射地想逃跑,惶惶不可终日。

不过,他更是常常看到街面上走着牵手的情侣,会不自觉地联想着,自己以前马上唾手可得的美好生活。可是失之毫里谬以千里,他终究还是在收获到想要的幸福之前,就身败名裂地仓皇出逃,虽然他舍不得文沫,但他也知道,留下是万万不可能的选择,他才只有三十出头,凭什么那么多的坏人都可以逍遥法外,偏偏轮到他,自认为做的隐蔽的旧事都能一一被翻出来。

那是九条人命啊!够他死九次的,即使他现在活得再痛苦,再猪狗不如再如何的见不得光,他至少还活着,哪怕这种活着承担的痛苦也许远远比死亡更大。但他畏惧死亡,渴望新生,他想都没想就接受了那个人给他画的一张大大的饼,哪怕理智告诉他,画饼是无法充饥的,但他仍然不想放弃这到手的唯一可能的温暖,更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文沫受到其他人的伤害,所以他义无反顾的出卖了他仅剩的灵魂,只为换未来的一丝可能。

但是这最后一丝可能,也许也马上就要不存在了。那个人昨天让他听了一段录音,似乎是文沫在跟另外一个女人打着电话。那个陌生的女声,问文沫是不是终于想开,想要敞开心扉去接受一份新的感情。文沫迟疑着,既没有肯定,又没有否定,只是单纯地将话题岔开,不一会又被对方问了回来,她模棱两可得给了个答案,好说歹说才求对方放弃追问这个问题。以齐冉对文沫的了解,如果她真的没有这个意思,依她的性子,一定会直接了当说明白,决不会脱泥带水推三阻四,她的这种态度就已经能够说明问题了,那就是她真的对别人动了心。

齐同志其实早就应该有这样的心理准备,文沫也才三十出头事业有成,长得也算清秀可人,除了性子有些强势一点以及她的工作太过危险忙碌外,再没有其他的缺点,这样的女人又怎么会没有人追求,齐冉只是在心里边希冀,这一天能够来的再晚一点。当他得知文沫被崔志佳绑走一年之后才好不容易逃出生天,担心和心疼之余还有那么一丝丝的窃喜,他太明白女人需要什么样的安全感了,一个平时她算熟悉的男人给了她这么深的心理创伤,相信她短时间内是不会敢和任何一个男人谈恋爱的。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就是这个道理。

齐冉可以借这个机会打一个时间差,也许一切都还来得及。可是现在明晃晃的事实摆在眼前,他真的有一些接受不了,伤害文沫的事,他想都没有想过,他宁愿伤害他自己,他宁愿出卖他并不算高贵的灵魂,只为换文沫的安全。这一次他闯进文沫的家里,其实目的很明确,告诉文沫他回来了,希望文沫给他点时间,哪怕因此而引起文沫对他更多的憎恶,他也不在乎了。因为现在以他的处境,根本没有多余的东西可以再失去了。

这间房他住着很安全,因为那个人为他处理好了一切,他只需要静静地蛰伏着,百分百的遵从那个人的规定,让他干什么就去干什么,便能够换来他们两个人短暂的安全,在他看来这是一笔合算的买卖。其他人的生与死,他不关心,他只需要他和文沫两个人都活着,就好。

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只要活着,总会有相见的一日。哪怕身处地狱,他依然昂头,仰视着天堂。

门,突然被人粗暴地从外面打开。一个气急败坏的男人冲了进来,丝毫不见他以前儒雅的风度。一把拎起角落里蜷成一团的齐冉,抬手就是两巴掌:“谁他妈让你出去惹事的?老子费尽心血把你运进B市,就是让你这么出去引人注目的吗?你真的以为老子不敢杀了文沫,让你所有的梦想都落空吗?你给我记住,离了老子,你不过是一条被警察追的片刻不得安宁的丧家之犬,就算老子现在弄死你,然后再报警,说不定警察还得谢谢我,抓住了你为民除害,我可以成就你,也可以毁了你!你给我记住,这种事情,只能有一次,再有下一次,你就眼睁睁地等着你的女神去死吧!”

自始至终,齐冉都如一个拎在别人手中大型的破布娃娃一样,没有反抗,没有言语,等到那个人骂够了,又将他摔回地上,他才不紧不慢地将一直夹在两手指中间的香烟塞进嘴里深深地吸了一口。

吸烟这个习惯,是在他踏上逃亡路那一刻开始养成的,他知道文沫不太喜欢香烟的味道,出去吃饭的时候,都会刻意选择禁烟的餐厅,可是他太寂寞了,抽烟算是他寂寞时光里唯一的消遣,不知道文沫有朝一日真的看到现在这样的他,会不会后悔自己当初有眼无珠,他无怨无悔地付出了所有,也许直到他死的那一天,文沫都不会知道,他曾经为她牺牲了多少,值得吗?对于这个问题齐冉自己也没有答案,所谓值得不值得,那要看在自己的心里边什么最重要。

再次听到齐冉的名字,文沫的心也跟着沉了沉。

一年的时间,就如沧海桑田变幻般那么遥远,一年后的文沫跟一年前不再一样,一年后的齐冉已经完全变成了文沫不认识的样子。人生就是这样,无时无刻不在捉弄着你,远比戏文里面写的都要精彩万分,让你有一种被生活强奸,无法反抗却无法享受的感觉。

因为文沫的坚持,李响岳只得同意她回家居住,当然了,必须让程功一起跟着保护她才行,心烦意乱之下文沫没有时间在这种小事上纠结,她只想快点回家,她要亲眼看一看齐冉的杰作。

他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感情进展却神速,在众人目瞪口呆中,一路走到了谈婚论嫁。其实冷静下来,文沫才发现自己对这个男人可以称得上一无所知,她全凭着那种一见钟情带来的兴奋感觉,一叶障目,看不到其他种种可疑之处。

没想到他们的生命再次有交集,居然是在一处案发现场,两句惨死于地的尸体,彻底打消了文沫对齐冉的最后一丝幻想。她以前以为齐冉是逼不得已,为了妹妹报仇才最终落入别人的圈套,不得已而为之的。那么这一次呢?他又有什么样的借口,又有什么样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高贵理由呢?

两条人命同,不管这两个人到底该不该死,那都是只有法律才能够处罚的,他齐冉是什么人,可以如此滥用私刑,随意结束别人的生命!他的行为,自始至终都是错的,但他认识到过这一点吗?

文沫身为警务人员,已经错过一次,她为此深深感到内疚,曾经发过誓如果有一天和齐冉不期而遇,一定会抓他归案,她苦苦地寻觅追寻着他的脚步而不可得,没想到他这会自己送上门来了。

如果在自己的这一亩三分地上仍然抓不到他,文沫觉得他这个警察做着也没意思。

堂而皇之登堂入室的程功,心中对齐冉有着说不出的感激。如果没有他来这么一出,自己哪有这么名正言顺的借口去亲近文沫,一个屋檐下,想想就让人兴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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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死神

全国的首都城市,安保的严密程度当然可以想象.可是就是在如此严密的排查中,齐冉就像凭空失踪一样,没有在任何地方露过面。文沫家里风平浪静,再没出现过任何异常,一晃十天过去,哪怕谁都不甘心,不愿意承认齐冉已经从他们眼皮子底下溜得无影无踪了,也不得不暂时放弃抓捕他的计划,转去该忙什么忙什么去了。

文沫和程功又麻利地飞回Q市,继续追查管秋红的案子。

边君亦的姐姐,头胎生的那个女儿,小名叫小佳的,出事地点在家大型超市外面的停车场,停车场四周的监控设备和警方的询问笔录,很好地为他们还原了当时事发的经过:

两年前,同样是盛夏时节,边君凡开车拉着弟弟和女儿来超市购物,停好车后边君凡抱起女儿,跟弟弟一起在超市里大约逛了一个小时,出来的时候大包小包拎了满手,然后一行人回到车上,放好东西,边君凡安顿好女儿在后面的婴儿座椅上坐下,准备开车离去。然后她突然想起来,自己需要的几件东西没有买齐,又想返回一趟超市。据她当时说,因为买的东西中包含一个给女儿专用的澡盆,重量不轻,她怕一个人拿不动,因此叫着弟弟一块返回超市,又想着买的东西数量不多,用时应该不会太长,她刚把女儿在婴儿车上绑好,用过婴儿车的都应该知道,绑的时候很费事,解的时候也轻松不到哪儿去,一绑一松,耗时太多,她想着自己一会就会出来了,因此只拉着弟弟锁了车门,小跑着向超市而去,将女儿放在了车上。

购物的过程很顺利,可是等到要结帐的时候,边君凡却找不到自己的钱包了,她很清楚记得自己进门的时候是装着钱包的,她特意检查过,绝对没有落在车里,两人又慌张地从收银台返回超市里边,四处寻找丢失的钱包,一来二去的一番忙乱,边君凡就把女儿仍然被留在车里这件事忘在了脑后,边君亦当初也说自己没有想起来。

等到他们终于在一个肉铺摊边找到掉在缝隙里的钱包,已经是两个多小时以后的事,等他们结账出来,回到自己车里的时候,小佳已经因为脱水和高热陷入了深度昏迷,紧急送医两个半小时后被宣布死亡。

边君凡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癫狂的状态,警方在为她做询问笔录的时候,她说话也是前言不搭后语,全凭更加冷静的边君亦在一边补充着才说明白。这件案子当初怎么看都像是意外,一个生了孩子,没有从健忘中恢复出来的妈妈,一个年纪尚小,不是为人父母,压根没想起来孩子的舅舅,要说他们有错,也只错在他们粗心大意上,顶多算得上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一点都不需要付的。

这起案子也是与边君亦有关的死亡案件中,最像真正意外的一起。首先,边君凡是否走到哪里都带着女儿这一点,边君亦无法控制,母性的本能让一个新妈妈会好好的照顾自己的孩子,边君凡将孩子留在车里边这件事,基本上可以认为是偶然发生的小概率事件,也就是说意外成分要多一些;其次,边君凡如果更担心女儿一点,在钱包丢了之后,她可以不买这些东西直接回去找女儿,她会把女儿仍然在车里这件事情忘掉,是任何其他人都左右不了的;最后,唯一可疑的,就是边君凡如何丢掉钱包这件事,超市现在广泛分布于各大中小城市,结账一般都只是在门口,里边需要付钱的地方比较少,至少买肉是绝对不需要提前付钱的,那么边君凡的钱包为什么会丢在肉摊附近呢?她那天进超市的时候,钱包是好好地装在裤兜里的,她那天穿的裤子,没有别的特点,就是兜大,按道理来说不会那么凑巧能够从那个小小的缝隙里面掉进去,被人偷掉的话,再找回来也不可能里边的钱一分没少。

这钱包丢的蹊跷,以他们现在看事情的角度来分析,边君凡的钱包很可能是边君亦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故意丢在了角落里,然后当他们在超市里遍寻了几圈之后,他才装作无意中看见找出来,以期拖延他们在超市里逗留的时间,让那个可怜的小女孩闷在车里边,以确保她一定会死。巧合加意外,才是这起意外发生的根本原因。

这么分析当然说得通,但问题是没有证据。两年的时间很长,就算超市以前的监控摄像头曾经拍下过这一幕,警方也不会为一起意外案件专门保存这么多的视频资料,能将停车场的影像保留下来,就已经是他们工作认真仔细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不管刚才他们所谓的合理推测是真还是假都不重要,边君亦这个人他们还是因为没有证据动弹不得。

这个案子可以算是文沫从警生涯中办得最无厘头的一个,没有证据不新鲜,新鲜的是他们根本无法确定这几起案子到底是意外还是谋杀。边君亦才只有二十一岁,他的心思真的能缜密到如此滴水不漏的地步么?

此时的边军役老老实实地窝在姐姐家里,整日里一副茶不思饭不想的样子,那怕刑素娥现在一颗心全都扑在小外孙身上,也不得不分出精力来关心关心从小疼爱到大的儿子:“小翼,你这是怎么了?跟妈说呀,是不是最近放假在家呆的闷了,要不妈给你钱,你出去旅旅游散散心好不好?”自从小外甥出生就没再体会过母亲和风细雨关心的边君亦,听到母亲略显担忧的话语,一颗冰凉的心还是觉得温暖了不少。

他不禁回想起前几天发生的一幕:他仍然没有放弃寻找那个女孩,总在遇到过她的地方转悠,只有那一天,有同学打电话叫他回学校。学校社团拉赞助,准备了一台晚会,他已经答应会去表演个节目,那天下午同学叫他回去排练,他正百无聊赖,立刻便坐公交车过去了。在公交车上,远远的看到有个骑电动车的身影很像他一直苦寻不着的女孩,正巧这个时候公交车停了,他连忙下车去追。那辆小电动车拐了个弯,就此失去踪影,边君亦不死心地在周围不停的晃悠,以期能在看到那辆电动车。

车把上竖着的旗,工工整整地写着个饭店的名字,刚才他离得远,没有看清楚,只记得有个新字。也是,一直养着她的姐姐去世了,她肯定需要找一份工作来维持生活,去酒店当服务员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以为,他能再次遇见她,就证明他们两个是有缘分的,他觉得他一定能够说服她,他愿意负担她往后的生活,任是哪个女人听到这样的爱情宣言都应该会被感动吧。边君亦在周围溜达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在一间破旧的小旅馆里找到了那辆电动车,也看清楚了车头上插着的那个旗子,写着的是新悦大饭店。

这间饭店在Q市的知名度还是挺高的,消费水平让边君亦以前的时候想都不敢想,也就是在姐姐参加工作升了两回职后,才去那里吃了顿饭表示庆祝,结账时,刺眼的四位数,让他就此记住了这家基本上于黑店差不多的饭店。原来她一直在那里上班,自己如果今天遇不到人,改天可以直接上门去找她。

就在他想离开赶去学校的时候,就看到了他最不想看到的一幕:本来旅馆这种地方,说起来就有些暧昧,不过他看着那个女孩是骑着饭店里边送外卖的电动车来的,只以为是有客人点了外卖没往别处想,没想到,一个老得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就这么大摇大摆地搂着她走了出来。那个女孩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一直没抬头,但却没有半点拒绝的意思,而且前前后后算下来,女孩儿进到旅馆再出来,中间至少隔了20分钟。

20分钟啊!干什么不够!?贱人!有一个当****的姐姐,便自己自甘堕落也去当****吗?服务员的工资难道不够生活吗?偏偏要出来卖,真是自甘下贱!

他亲眼所见的这一切,总不会再是假的了吧?他一路跟着这两个人,有好几次都想冲上去给那个不要脸的男人一拳,却只能生生忍住,女孩如果不乐意,这大庭广众下,还能任由个比她老许多的男人这么又搂又抱么,自己冲上去恐怕她还会觉得他多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