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1 / 1)

为了她,他在春雨中站了一日一夜,始终理不清纷乱的心神。

为了她,他第一次,情感先于理智而动,在洛水边“打劫”了她,而且用的是“劫色”的招数,并且吻她吻得不可收拾。

终于他了然明悟,他对她终是生了和天如镜和桓远一样的情意,而且激烈地超忽他所料和所控。

可是当他坦然面对自己的情感,回应她对他的感情之际。

她却对他说“我不后悔曾经喜欢,但是现在,我要保护我自己,我要忘记你。”

当她来到平城,他使计和她住在一起,要与她达成一笔“交易”时,她说好,却又与他约法四章,并说等你事成之后,也没我什么事了。算是恩怨两消,今后再不相干。

再也不想干,她怎么可以如此想如此说。

在她扰乱我的谋划,我的布局继而是我的心后,再对我说再也不相干?

她与我击掌为誓,可是,楚玉,你不知道吗?我从来只追求结果,为达目的,不计过程地千般谋划,万般心机,誓言对我来说不过是一种工具。

闲谈时你对我说过千年之后的你们是先恋爱后结婚,那么好,我便尽情地与你谈一场恋爱。我要了解你所知的一切,所以我师从你学习你的知识,我要彻底进驻你的心里,然后彻底占据,让你成为我的。

继然你爱上过我,不管你现在爱不爱我,但我终是要让你重新爱上我,心甘情愿留在我身边。

太阳渐已至午,某个睡到自然醒的人,揉着惺松的睡眼,懒懒地出现在竹林的那一头小径上,缓缓向我走来。

我的目光温柔而万般坚绝地锁住那抹身影。

楚玉,若我真要立誓,我的誓言是:我要将你永远留在身边,此生绝不放手。

番外--桓远(月有缺,心无憾 )   月,上弦,躲在层层云纱之后,略略透一抹晕黄,光就这样疏疏淡淡投下来,洒在桂树下一个挺拔的身影上。那人身穿白色面料的广袖长衫,袖口衣摆隐绣精致草花纹,迎风而立,衣袂飘飘。

远处飞来一个白点,带着隐隐的熟悉的哨音,那个点越来越大,却原来是羽白鸽,白衣男子手一伸,那鸽子熟门熟路地停在他的手上。

他取下鸽子右腿上的玉环,稍一拨弄,从中取出一个细长的纸卷,展开一看,上写“十五月圆日,当回楚园一聚,请备美酒,当有喜讯告之。”字条末端有个卡通的笑脸,楚玉说那是她的独门标记,而且这个标记是会换表情的,有时夸张,有时挪揄,象眼前这个就有点挤眉弄眼之嫌。

笑容似乎可以传递,眼下他也嘴角略略勾起一抹浅笑,眼中带出一许温柔。从怀中取出火折,将纸条烧了,虽然纸上的字其实是用暗语写的,别人拿去也看不懂,但他还是那么谨慎。

再有十多日就又能见到楚玉了,近一年未见,不知道她有没有变化。自她三年前与容止在一起后,大半时间跟容止随兴天南海北的游历着,只是每到中秋,她总会回楚园(此楚园早不是建康那座,也不是洛阳原来那处,原来那座前年已经付之一炬,现下这座是原址重修的。)小住,她说独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佳节倍思亲。中秋是团聚的日子,所以要和家人在一起。

家人,曾经他对这个词是这样无奈,但现在却越来越觉得温馨,从南到北,纵横几千里,时光跨越几千个日月,使这份亲情越来越深入骨髓。

月影西移,天高云阔,地上的身影被拉得越来越长,思绪也渐渐向那远处飞去,飘得很远很远,光阴似乎又回到从前。

先祖桓温曾说“既不能流芳百世,不足覆遗臭万载耶?”,结果他不曾流芳百世,可我现在的身份倒可以遗臭万年了。当年意气风发的征西大将军,大司马,南郡宣武公可曾会想到仅仅百年后,曾经声势赫赫的桓氏一族,枝脉凋零如斯。

桓氏一族不但多数被杀殆尽,仅余的那几支也被严格监控着,而我更被送入山阴公主府充当一个可耻的面首。曾经云端般高贵身世转眼已经落入尘埃,要靠皮相的美貌来苟延残喘吗?我不甘余生就这样这为一个供人蹂躏的玩物,腐烂在公主府里,可是我的身份依正常途径是不可能离开的,所以我只能挺而走险。

我以为我的计划虽然不可算天衣无缝,但布了两年的局也应该是可行有效的,却不料这点技俩看在两个人眼里不过是儿戏。

我入公主府两年,公主不是没招我侍寝,我没有服从,哪怕是只有我们两留在房间里时,哪怕公主穿的性感魅惑,我还是无动地衷,丝毫没有情动,我不动不看不听,整个人毫无感觉地往哪一站,好象灵魂和肉体完全分离。其实公主不是拿我没办法,毕竟在公主府谁不以她马首是瞻?可奇怪的是公主也不曾强迫于我,我几次三番冷淡地对她的召唤,她总是静静地看我一会,仿佛有些怔仲,看着我的目光里有着迷离和哀伤,仿佛透过我看到什么人,然后她会说她会等到我心甘情愿俯首于她,然后叫人把我独自幽禁在修远居里,让人严密看守着我。

是以我虽然顶着面首的头衔,却并行之以实,只是进了这公主府,是实是虚早就没人去探求,在世人眼里我就是个曲意曾欢的面首罢了。

从我进了公主府认识了容止,就知道他的不平凡,他其实惊才绝艳,容华内敛,却不知为何甘心待在公主府,而且他不同于我,他不仅自己是公主床上宠客,更兼后宫皇后之势,还替公主安排闺房之事,却又对公主毫不动情,却也不离开公主府,明明他有足够的能力和手段,不是吗?

就是这样两个人,将我两年的苦心安排一一看在眼里却又动声色,到关键时刻却给我一致命一击。

公主好手段,一纸推荐书就毁了我和江淹两年的情谊,让他弃我而去。而容止更是早看破我的最后留手,他只是在公主赴诗会前貌似不经易的为她做了些修饰,就轻而易举地让那些刺客以我为目标,差点制我以死地。

其实那天公主带我出门,我对她心中还是隐有一丝丝感激的。我自从出生之日起就以带罪之身被拘禁,从不曾自由过,到了公主府也只是换了个更华丽的牢笼罢了。在她识破和识破我的计谋后我只道她会狠狠地报复我,至少将我囚禁至老。

可是,除了容止之前过来莫名让我喝了一杯没毒的酒之外,公主并没有刻意为难过我,现在更要带我走出公主府,给了我实施最后计划的可能。

那天踏出公主府,在蓝天下我深深吸了口气,我知道我的人生将从这一天改变,但这是这改变还是远远出乎我的意料,我原以为无非是两种结局。一是我的计划成功了,我逃离公主掌控,此后埋名乡野寂寂无名一生。二是我的计划失败了,公主再难容我,就此将我从世间抹去。

可是命运之轮开始逆转,人生变数无穷,也许很事早就注定......

是的,沈光左是我授意他主动告发我的,不过我想就算没我授意,他也会告发我,不是他也会是别人,所以我主动送他个人情,只求他为我最后办一件事,对他来说是双嬴,即得了公主的推荐又从我这里得了我的金银和许诺,我早知人和人之间的利用和被利用,只是我这次押上了我的所有,不成功便成仁,将生命一起押上豪赌一把。

刺客如我所料般地如时而至,沈光左这个小人还算有一点意气,总算还知道收钱办事。

我悄悄后退,打算乘乱避走,可是我漏算一招,致命一招,因为刺客不认识公主,也不认识我,所以当刺客的剑一味地向我身上招呼的时候,我只能狼狈而逃,可是我的力气却一点点流失,蹩脚的剑法更漏洞百出,破绽百出,而且天要亡我,此刻脚底踩到一粒小石子,带着我一路滑向悬崖。

我不知道人面临死亡那么短暂的一瞬原来可以想那么多事,脚下踩空的短短的一瞬,我却想到了很多事情......

原来我早在别人执掌中,怪不得容止昨天给我那一杯酒无毒,怪不得他临行给公主变装,他即知沈光左是小人,就可以知道他可以卖他一次,亦可卖他两次三次,容止能给的远比自己能给的多,自己还能说什么?

我从来是个被人放弃之人,被亲人放弃,送到公主府

被朋友放弃,两年案首同吟,不抵别人一纸荐书,江淹临行都不曾来看我一眼

被流桑放弃,即便我是他半个师傅,但哪抵得过他亲近公主之心?

既然注定被人放弃,我又何必挣扎?就这样吧,让我做最后放弃自己的人,结束这一切也好?

可是,居然有人要我不要放弃?居然这个人是她,公主?

她伸出手紧紧抓住我,然后对我说了四个改变我一生的字“不要放手”。

她冒着被我拖下山崖的危险,用手在千钧一发之际抓住了我,她对我说:

“不要放手”

“桓远,抓住我,别放手”

那一刻,世上万物皆远去,唯有她的面容却异常地清晰,她的眼光中盛满世间最灿烂温情的光辉,她对我说 :“不要这么快放弃,坚持住,总会等到机会的。”

后来我们获救了,但是我真正被救赎却是她抓住手的那一瞬。

我还是忍不住问她:“倘若花错没有到来,只需迟一会,你我便将落崖,那时候,你会不会一直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