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故人重逢

2015年,C市。

“沧烟水榭”是一家传统中餐厅,品质是业内标杆,实行的是会员积分制。简单来说,能在这儿用餐的都是贵人。

简兮和杨菁菁点了几道常吃的菜,一边等餐,一边聊着时下八卦。大多时候都是杨菁菁说,简兮应和几句。

杨菁菁是个无忧无虑的千金小姐,生活里除了名牌,就是男人。简兮和她不一样,她肩上的责任极重,要一个人经营画廊,还要赡养阿婆和壮壮。

杨菁菁的父亲是她的大客户,所以她才会在这里陪她用餐,听杨菁菁说那些与她生活无关的消息。她不愿意,可没有办法,说到底还不是为了钱。

“呀!简兮姐,你快看,是谭既明和楼文婧!”杨菁菁的语气难掩激动,两手捂在脸颊上,腔调都有些变了:“他们要不要这么般配啊,简直要闪瞎我的眼!”

楼文婧,不仅人美气质佳,更是C市第一时尚杂志的主编。喜欢她的青年才俊,如过江之鲫,滔滔不绝。她就是那种走到哪,都会被万众瞩目的绝世美人。

谭既明就更传奇了,留学归来的工商管理硕士,谭氏财团的首席执行官。刚刚回国就成为整个C市的焦点,风头无两,没人能与其争锋。

谭既明,回来了,他终于肯回来了。

简兮垂眸,左手紧紧握着水杯,因为过于用力,指节都泛了白色。她抬头看向门口,那走过来的一男一女如此出色,远望过去倒真是活脱脱的一对璧人。

谭既明自然也看到了简兮,又看了一眼她对面的杨菁菁,薄唇微勾,凝出一抹讽刺。随即像是不认识她一般,揽了楼文婧淡定从容的从她身边走过。

“啊啊啊!他刚刚是不是看了我一眼?真的好帅啊!简兮姐,谭既明真不愧是咱们C市的……”

“够了!”简兮站起身子,对着被她吼得愣在那里的杨菁菁,略带歉意地说:“对不起,我要去趟洗手间。”

杨菁菁还没反应过来一向冷静自持的简兮,情绪怎么忽然如此激动,就见她风一样的冲着洗手间方向去了。

简兮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看着自己。肤色白腻如凝脂,妆容精致,红唇勾人,微卷的长发散落在脸颊旁边,婀娜出优雅的弧度。

她这位看起来颇有风情的画廊老板,其实不过才二十五岁而已。本该天真烂漫的年纪,却已经被生活折磨得一身风霜。

她也曾和楼文婧一般,有着干净的眉眼和优雅出尘的气质,也曾不顾一切爱过那个高大冷峻,气势逼人的男人……

只是,说到底还是曾经了。

她一直以为痛得久了就麻木了,可这一刻,心窝像是被刀子一下一下戳的感觉,依然是痛吧!

旁边响起水声,她看见挺拔的男人正俯身优雅的洗手,顿时僵在原地。时间仿佛掉入了黑白默电影时代,他的一举一动,变得无限缓慢,通过眼睛传入她的脑海……

第2章 有一种活叫生不如死

“刚刚那个是杨清和的女儿吧,同你差不多大,你这是准备给人家做后妈?”他打破沉默,声线生冷,语气讽刺。

简兮对上他的眼睛,冰冷阴鸷,像是两把利刃,让人逃无可逃。听着他明显讽刺的话,她浑身如坠冰窟,从头到脚都透着彻骨的寒意。

五年了,他离开整整五年了。她在电视上,杂志上,别人的口中,曾不止一次听到过他的名字。只是,也仅仅是听着,他再没有出现在她生活里。

她曾想过有天也许他们会在某个场合相见,是说一声好久不见,还是会形同陌路?只是没有想过他同她说的第一句话竟是这个,这让她一时无法消化。

谭既明洗完了手,站直身子。他很高,这样和简兮面对面的时候,居高临下。以前他为了将就她,同她说话的时候都是俯低身子的,如今,他下颌挺得笔直,骄矜又冷漠。

“你是聋了还是哑了?”

谭家从祖辈起就富甲一方,能守住家业并且逐渐扩大,是几辈人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正因为这个,谭氏家风矜傲,不屑与人争执,而谭既明这时的话却是毫不留情。

简兮深吸了口气,那段陈年感情,早就随着时间洇灭。他摒弃,她前行,再也不能回头了。她挑了挑眉毛,语气不无得意地说:“借谭总吉言,希望我能尽早入主清和苑。”

“清和苑”是杨清和自己的独栋别墅,设计装修都极为奢华富丽,在C市极负盛名,堪称C市一景。

谭既明听了她的话,眉间散出一股浓重的戾气,眸中的利光很是危险,他走近,贴着她耳语:“你如意算盘打的可真好,只是,杨清和知道你曾与我如胶似漆,日夜缠绵吗?”

他冷气森森地音调让简兮整个人都僵硬着,可她依然倔强的不肯低头,只紧紧抿着唇角,缓缓地说:“谁没有不堪回首的过去。”

“不堪回首?”

“当然,不知谭总为何要念念不忘?”她的眼睛里均是利芒,毫不示弱。

简兮的话彻底激怒了谭既明,他伸手扣住她的下巴,磨着牙咬出一个一个仿佛染着鲜血的字:“我曾把心剖给你,你却巴不得和我撇清关系。就因为三百万,区区三百万,你就狠心抛弃了我。你说你这么肮脏的女人,凭什么趾高气昂的活着?”

“就凭我想要活着!”这一句是嘶吼出来的。

对!她想活着。这世上没人知道,她想要活下去的意志有多坚强。她很想告诉他:如果不是他,她熬不过那个寒冬;如果不是后来发现有了壮壮,她不会活到今天。

她看着他,一双秋水剪瞳墨黑墨黑的。如果不是眼尾的眼线微挑起的娇媚,谭既明会觉得,她还是五年前那个喜欢赖着他的小姑娘。

五年前,呵!五年前,漫天风雪中,这个比他小了整整六岁,他如珠如宝护在心头的女孩子,拉着他继母给的一拉杆箱现金,生冷地对他说:“为了活着。”

为了钱她把他的一腔真心任意践踏,轻而易举就甩了他,那是他这辈子最屈辱的经历。

五年过去了,他依然念念不忘,每逢想起,他都想把这个女人生吞活剥,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

谭既明冷笑一声,放开简兮,走了几步又回过头,寒眸如冰,声如诅咒:“活法有很多,有一种叫生不如死!”

简兮看着他的背影,眼前逐渐被泪水模糊。生不如死么?五年前她就体验过了……

第3章 梦魇

见到谭既明的这一晚,许久没做过那个梦的简兮,不出所料,被梦魇住了。梦中的她问自己,如果活着这么辛苦,这么屈辱,那么她为什么还要活着?

夜,浓重的夜,浴室里跌跌撞撞的她,明晃晃的刀片,满池子混着鲜血的水。她看着艳红的血一滴接着一滴落下,竟奇异的缓解了身体带来的疼痛。

她坐在地上,两只手臂环抱着腿,紧紧抱着自己,恨不得把自己团成一团。冰冷,黑暗,绝望撕扯着她,她只求快点解脱……

简兮从梦中惊醒,两手紧紧抓着被子,猛然睁开眼睛。卧室床头的灯,把屋子里映得一片明亮,不是无边无际的黑。

是做梦了,她靠着床头坐起来,按着胸口艰难喘息,把汗湿的长发拢回耳后。那一天发生的事,她已经很久没有记起了,是因为见到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