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侍者走了,陆照霜才打趣道:“怎么,你最近碰到什么糟心的事了吗?想一醉方休,忘个干净。”

“不是,”郁思弦摇头,悠悠道:“只不过这个名字很符合我最近的心情,黄粱一梦、如梦方醒。

能配得上如梦方醒这种措辞的事情可不多见。

陆照霜兴致上来,手肘撑上桌面。

然而还没等她开口,郁思弦就似笑非笑地堵住了她的问题,“如梦方醒,和我是怎么认识的林珩,这两件事如果你只能选一样来问,你会问什么?”

陆照霜就像找到了喜欢的玩具,却被告知只能在其中二选一的孩子,露出了很明显的纠结神色,但也并不恼怒。

因为对于成年人来说,好奇心本身就是一件很稀缺的事情。

她很珍惜这种心情,便顺着郁思弦给的选择,认真想了想,“那我还是想听你是怎么认识林珩的。”

“这样啊,其实如果你问的是如梦方醒,那我恐怕会很难回答你。”

郁思弦虽然这么说着,但表情与其说是松了一口气,倒不如说是一种微妙的惋惜。

“我和林珩是大学同学,名义上的舍友。”

之所以是名义上,自然是因为大学期间,郁思弦和陆照霜其实都是回家住的。

大学总有很多活动是以宿舍为单位组织参加,那他们认识倒也并不奇怪。

陆照霜刚觉得自己困惑已解,却没想到郁思弦跟着就扔出了另一个炸弹。

“林珩在大学期间组过一个乐队,我被他叫去看过几次,后来有一次他临时受伤,没有办法上台,我替他弹过一次吉他。”

陆照霜讶然,“你会弹吉他?”

“是啊。”郁思弦看着她,露出微笑。

“我怎么,”陆照霜试图从记忆中找到有关郁思弦和吉他之间的联系,却始终一无所获,“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郁思弦意味深长地说:“因为是我故意不让你知道的。”

陆照霜眼睛不由睁大。

这时服务生走过来,将他们点的酒水端到他们面前。

郁思弦道了谢,然后端起来喝了一口,蹙了蹙眉,又重新放下,“还好你没有点这道,它度数比我想得要高。”

陆照霜看着郁思弦这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当真是觉得古怪极了。

作为这么多年的朋友,郁思弦竟然说他故意不让她知道,还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的样子。

“为什么不让我知道?”陆照霜觉得郁思弦简直是在捉弄她。

然而郁思弦的神情却十分柔和,“抱歉,阿照,我想,现在还不是告诉你的时候。”

“为什么?”

“因为那个答案,一定会让你觉得非常为难。”郁思弦平静地说。

第13章 第 13 章 你比他们都重要

这话听上去真像一个借口,但陆照霜偏偏觉得,他这句一定是真话。

嗓子无端变得干哑起来,陆照霜端起酒杯,急急喝了一口,确如服务生所说,并没有过度的刺激,只有一种让人沉醉的果香甜味。

醉浮生,醉浮生。

她在心里默默念了两遍这个名字,索性便不再多想,直接靠进椅背,轻轻晃动酒杯,享受起这样一个颓丧的酒吧、一杯名字古怪的酒,以及这晚上一切新奇与谜题。

她随意地问:“你看上去对那个乐队挺在意,很喜欢他们吗?”

郁思弦反问:“你觉得这个乐队如何?”

陆照霜失笑,“我都没有听过,怎么评价?”

“你刚才跟他们已经见了一面,我只想知道你的第一感觉。”

陆照霜想了想,先跟郁思弦确认,“你确定对这个乐队没有特别的偏爱?”

郁思弦肯定地回答:“没有。”

“那好,我直说了,他们给我的感觉像一盘散沙。”

陆照霜微微眯起眼睛,回忆着刚才的那一面。

“鼓手和贝斯看起来像是业余爱好,那个穿红裙子的姑娘,应该是他们的主唱吧,她像是被硬拉过来的,对这个乐队没什么归属感。”

“整支乐队里,唯一一个有干劲的人,就是你那位朋友,他手上的茧子很厚,而且看上去还要操持乐队内的人事和管理,野心很大,但独木难支,靠他一个人很难把一团散沙聚起来。”

郁思弦微笑着给她鼓了下掌,“很犀利又准确的的评价,不过有一点你猜错了。”

“哪里?”

“这支乐队里有干劲的人,不止林珩一个。”

陆照霜被吊起胃口,正要再问,郁思弦已朝她比出了一个“嘘”的手势。

“他们的表演要开始了。”

陆照霜转头望去,而后怔在当场。

她好像明白了郁思弦特地带她过来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