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次日傍晚,度假村主楼前细白的沙滩上已经树起棕榈叶和白色兰花编成的道道拱门,玫瑰花瓣、海螺壳和薄纱蝴蝶结铺成一条小径,蜿蜒至花亭下。露天餐厅的长餐台、婚礼蛋糕和烧烤架都已就位,旁边还搭了跳舞的地板,摆着一架钢琴。
落日之前,司南在司历勤的陪同下,坐着白色船身湛蓝顶棚的小木船从别墅出发,到举行婚礼的沙滩。天空晴朗,光线亦不像白天那样刺目,海面平静无风,岸上传来钢琴乐声,由特别来宾Alfred Freidman弹奏J. S. Bach的Jesus que ma joie demeure。司南远远的就看到程致研站在花亭下,宾客们都聚在四周等候,查尔斯请了主岛上市长来证婚,所有人都看着他们,脸上带着笑,为他们鼓掌。
一路从别墅过来,司南本以为司历勤总会有些话要跟她讲,抓住最后的机会教训教训她,却没想到他在船上一直都没开口,直到小船靠岸,司历勤搀她下船,才发现他的手隐隐颤抖,始终侧着脸,不与她对视。她不禁有些惊讶,父亲竟也会紧张。
她突然由心里生出一点感动,越积越多,几乎要落泪。司历勤还是没怎么看她,却好像也察觉到了,在她手上拍了一拍,就好像小时候,她被别人欺负,或是受了什么挫折,他也总是着样安慰她。就这样,他挽着她慢慢走到花亭下面,郑重交到程致研手上。
他们原本就都不是喜欢当众说话的人,仪式安排的很短,誓词亦很简单,交换戒指,而后亲吻,却每每不自禁的动容,进行的不很顺畅。
到最后,市长宣布礼成,司南几乎难以自制,又怕哭花了脸上的妆,被别人看见,一直紧挨着程致研站着,躲在他胸前。
他低下头吻她,又轻声笑话她:“傻瓜,一直有人在录影,你这样都被拍下来了。”
她心想,完了完了,反正是出丑出大了,说出话来还带着些哽咽:“管他拍没拍下来,反正我不会看,你也不许看,知不知道?”
“好,知道了,谁都不许看。”程致研糊弄着答应她。
婚礼之后,便是晚宴,天迅速的黑下来,音乐也换成了一支当地的爵士乐队。
众人落座之后,吴妈作为伴郎,站起来致词:“我刚才打了个电话给我的女朋友,告诉她我明天回上海,让她到机场去接我,因为我肯定会喝的很醉,而且还可能会哭……”
那番话他说的极其认真,却没有人真正听懂,所有人都哈哈大笑,彻底冲散了方才淡淡的伤感。
夜色渐浓,海滩上却越来越热闹,先是默默、佩恩和丁丁满场疯跑,佩妮在一旁看着兴奋的尖叫。而后又是新娘抛捧花,一帮女宾聚在一起抢,偏偏一阵风吹过来,花束偏的方向,一下砸在吴世杰头上。直到后来一帮人开始比赛吃螃蟹,用小木槌砸开蟹脚,赢家也没什么彩头,竞争却极其激烈,几乎high翻全场。
直至夜深,近海有焰火升上天空,众人渐渐静下来,站在海滩上抬头看着烟花绽开,变换出各种颜色,夜空瞬间亮起来,又很快黯淡。程致研叫威打过来斟最后一杯酒。
“今天落日时没有晚霞,看那云是要下雨了。”老威打这样对他们说。
果然,酒还没喝下去,雨便落下来了。起先只是零星的雨滴,很快越来越大,别人都去主楼躲雨,只有司南和程致研牵着手一路跑回别墅,淋得浑身湿透。
他们没有开灯,房子里一片黑暗,眼睛慢慢习惯,分辨出眼前的那个人。雨落在屋顶上,敲在窗上,嘈嘈切切,恍然间似乎又回到从前,在主岛洛伦佐的房子里,他们第一次在一起。天气,抑或是心情,都如此相似,仿佛还能听到手指拨动吉它的琴弦发出的阵阵琶音。只有一件事已彻底改变,彼此唇齿间吐出的字,他们不会再听不见。
番外1
次日天明,吴世杰醒的很早,匆匆起身,就收拾东西离开云域岛,准备搭水上飞机去公主港,然后再在那里转机回上海。
他上飞机时,整座小岛还是一片寂静,除了度假村的工作人员,其他人都不见踪影,主楼前的沙滩上什么痕迹都没剩下,还是白的耀眼的一片,间或长着一丛马鞍草,绿意盈盈,仿佛前一天的婚礼根本就没有发生一样。
但他却还记得分明--音乐、欢笑、亲吻,以及誓言,子夜的烟花,还有他自己说的那番胡话,醉酒抑或是眼泪,似乎都是开玩笑的,他只是无声无息的走了,还是来时的那个样子,有时很吵,有时则静的像个死人,只是那些安静的时刻,没有多少人看到。
飞机于瞬间腾空,数百米的低空和海平面上一样水汽丰沛,时而穿过淡薄的云,风吹在脸上有一丝微凉,倒真像是落泪一般。前一夜的雷雨已经停歇,狭长的岛屿上空依旧艳阳高照,从高处看下去,翡色的雨林镶着银白色的沙滩,沉浮于一片了无边际的湛蓝之间,看起来那么小,而且与世隔绝,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飞机师是个三十来岁的华人,戴着帅气的冒牌雷朋眼镜,扯着嗓子用口音浓重的英文问他:“昨天那场婚礼,你是伴郎?”
“是。”吴世杰回答,引擎轰鸣,每个字都得喊出来。
“为什么这么早就走?看今天这样子,雨季一时半会儿的还来不了。”
“……”吴世杰一时语塞,转而又觉得根本没有必要跟一个不相干的人解释什么。
“我知道了,”飞机师眼睛看着前方,嘴上胡言乱语,“因为你是妒忌的伴郎,哈哈哈……”
吴世杰知他是开玩笑,也不好翻脸,只能装作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如此这般的调笑回去:“My English is very poor,please don’t speak外国话to me,ok?”
飞机师懂一点中文,只是不怎么会讲,听吴世杰这么说,自然优势一通大笑。从云域岛到公主港,三十分钟的飞行,两人一路说笑过去,似乎十分愉快。在码头下飞机时,吴世杰还给了他颇为丰厚的小费,而后自己叫了一辆吉普尼去机场。
终于又是一个人了,吴世杰一下子安静下来,几乎入定,不禁想起方才与飞机师的那番对话,他对飞机师说的那句话,许多年前也曾经对另外一个人说过。而那个人,就是程致研。
那是大约十五年前,吴世杰在AP Academy体育馆的更衣室里,第一次见到程致研。
吴世杰帮程致研打了那场架,又留下来替他在老师面前作伪证。校监挨个儿问过话之后,两个人坐在办公室外的长椅上等候发落。秘书就坐在几步之外,是个四十几岁的中年妇女,受命看着他们俩,表情呆板,时不时地从当时那种巨大的电脑显示器后面探出头来,瞟他们一眼。
程致研就坐在他旁边,看都没看他,只是轻不可闻的说了声Tanks。
他也低着头,轻声回答:“You are not外国人,please don’t speak 外国话 to me,ok?”
程致研一下没忍住,笑出声来,他也跟着笑,下了秘书一跳,停下手里的活儿,抬头瞪了他们一眼。
然后,他们就开始聊天。程致研本来就还生怕说了什么被秘书听到露馅儿,直到此时才想起来他们完全可以用中文对话。吴世杰说中文带着明显的京腔,听起来很有意思,原原本本的向程致研介绍自己的生平事迹。
他在北京出生,很小的时候父母因公去了国外,所以一直是跟祖父母住在一起。祖父是行伍出身,直接导致他生长的文化也很暴躁,平常教训他的话都是类似于“要像个站着尿尿的!”那种的,着急起来骂人,脱口而出就是“操你奶奶的”,乍一听很糙,但仔细一想还是非常有哲理的。
直到后来,他爹妈又因公回国,发现他居然长成现在这个德性,从里到外粗人一个,要想改已经迟了,干脆把他扔美国来了,交了学费就甩手不管,也不图他出人头地,只图个眼不见为净。
到那个时候为止,他到美国也不过一年多,在AP Academy读了两个学期。来美国之前,他的英语多半是看电影听歌学来的,统共就记得几句Oh yeah,Come on baby之类的,其文化水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小学统共就上了七天,还赶上黄金周了。所以,一开始真的是很痛苦,坐在课堂上什么都听不懂,也没人理他,只有一个低一年级的女生对他似乎有那么点意思,有时跟来说说话,那妞儿是从香港来的,也算是懂中文,但却几乎不讲,就算讲也是这样,他学给程致研听:
“Sir,would you please give me例煎饼果子,七分熟,少少辣,多些sauce,恩,还有,extra egg,Tanks.”
程致研听得大笑,两人一直聊到校监办公室的门开了,邓肯从里面出来为止。
因为吴世杰的假口供和邓肯的妥协,那次的打架事件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过去了,从那天之后,吴世杰就和程致研成了朋友。
吴世杰其实并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没文化,一年磨砺下来,他的语言关早已经过了,而且阅读涉猎很广,写东西很不错。更重要的是,他也不像表面上那么粗糙。有很多时候,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之所以插科打诨胡说八道,说些无意义但很好笑的废话,只是因为不想流露出真实的情绪罢了,也想过要改,却改不掉。或许他从来不是一个简单而快乐的人,只可惜别人都不知道。
不过,他总觉得,程致研是懂的。尽管那个时候,他们认识的时间还很短,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俩同病相怜,都是孤身一人,都有一副用于示人的面孔,至于那背后,是喜是怒,是好是坏,都是自己的,与旁人无关。
在AP Academy,他们不住一个宿舍,头一个学期的课一开学就都已经报好了,所以很少有机会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上课。但吴世杰还是喜欢去程致研的房间,找他一起去上课,或者去体育馆训练。有时候来来去去的次数多了,他自己都嫌自己烦,紧接着的一两天便会独来独往,但忍不了多久又故态重返。有时候,程致研也会主动来找他,他便会很心情大好,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
不久之后,他借口课表和冰球队时间有冲突,把几节课换了,其中之一是化学。自此,每周四下午,他和程致研可以在实验教室里遇到,两人坐在一起上一个小时课。
他对自己说,换课表不过是很普通的事,许多人都这么做,跟自己的朋友一起上课,没什么大不了的。直到有一次,那堂化学课的老师让他们分组准备一个抢答竞赛,全班二十八个人,分成四组,每组七个人。
他和程致研还是一组,他们那组的组长是个全校出名的nerd,苍白、瘦、脾气怪,当然还有就是学习好,自诩是“人形计算机”那种的。
Nerd让组员相互问问题,作为赛前的练习,其中有一题要求说出锡的元素符号。吴世杰和程致研都写了Sn,但Nerd不知哪根筋搭牢了,非说是Si,组里其他几个人刚好是那种成绩不好混混日子的,看着架势自然是附和Nerd,结果不言自明,搞得Nerd面上无光。
吴世杰本就是多嘴多舌的人,忍不住调笑了几句,Nerd脸上更挂不住了,反唇相讥道:“你们俩这么合拍。不如结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