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渥平心中犹豫的契机如液体流沙,又朝开口坦白的方向偏重。向甯要真这么善良,这么好说话。他又何必犹豫那么多?
有些东西考虑太深只会让事态复杂,倒不如做铁勺大姨,直接张嘴告诉他真相,起码还算坦荡。
脑袋上的纱布换了新的,向甯屁股离开护士站的板凳,回病房。
临走前他还不忘抱紧了自己那小米粥还有摔烂的鸡蛋,紧紧揣在怀里,跟什么宝贝一样。
沈渥平跟在向甯身后,短短十几步,走回病房。余光瞥见两边的优秀医生护士栏,以及他们的个人名言还有医学事迹,也不知怎么,就想起沈廷轩小时候也做过三好学生。
人的命运无法始终维持同一个状态,沈渥平怎么也想不到,他儿子小时候长得粉雕玉琢,谁见了谁都夸可爱,夸他长大必然有一番作为,也是个丰功伟,就像他一样。孺子却如此不可教,一路在红灯大道疯狂乱闯,他无视法规,他蔑视性命。
向云的死亡就像一只高高抛起在空中的船锚,只要这个案子不结束,沈渥平心里就始终有个缺,永远不可能填上。
皮鞋在身后戛然而止,他出声:“向甯。”
穿着病号服的瘦弱青年停下来,快到病房,他走路变成了跑。沈渥平这一喊叫,因为惯性被迫刹车,还差点摔倒。
“爸爸。”向甯揣着自己非常想吃的鸡蛋小米粥,看沈渥平,“爸爸叫我。”
“我”沈渥平被向甯那双单纯眼睛看着,无力拒绝他那声爸爸,他内心的愧疚此刻到达顶峰。
有些事必须说清楚了,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事情会发展成什么样。
头顶的灯管散发冷光,隔了有半米距离,沈渥平盯着向甯,犹豫了好几次,嘴也没张开。
认错不难,忏悔也很容易。
他只是不愿意去承担那明明已经知道的后果。他觉得残忍。
沈渥平犹豫不决,向甯歪头看看他,主动跑到沈渥平跟前,腾出一只手握住了他的小拇指。
一颗小脑袋凑到眼皮子底下,离得很近很近。
向甯仿佛一颗雨后竹笋,或者小蘑菇,脑袋歪着,身体也歪着,用好奇的眼神看沈渥平:“爸爸?爸爸不说话了,为什么?”
他的普通话不是太标准,常年在黄土村生活,早就养成了讲方言的习惯。也是想要摆脱掉被人嘲笑的局面,所以每次和沈渥平相处,向甯都会尽量让自己说普通话,确保爸爸能听懂。
他有些发音很不准确,连腔调都听得出来是农村特有的,尾音很可爱,一些小拐弯的咬字也像一些非人化的小动物成精。
沈渥平被向甯攥着小拇指,他热乎乎的手温度很高,脑袋下残留着药膏的气味,很清凉,也不算难闻。
住院之前,向甯本来就洗过澡。
只是他没想过自己会从台阶上摔下去。
就算住院了他也不脏,这里同样有洗澡的地方,他想干净、整洁的,每一次都亮闪闪去见沈渥平,那样爸爸才不嫌弃他,会来多陪他一些。
“向甯。”沈渥平到嘴边的话咽下,问向甯,“喜欢吃鸡蛋吗?”
“喜欢。”向甯提起鸡蛋就很高兴,拎起来自己手上那个明显变形的鸡蛋,烂掉的鸡蛋,跟沈渥平说,“在黄土村过年也吃不到呢。鸡蛋是好东西,煮一煮。放点白糖好吃,放点盐也好吃,什么也不放也好吃,鸡蛋香。”
他想起奶奶,又说:“姐姐从城里回来,就带鸡蛋。我跟奶奶最喜欢吃鸡蛋,就是不舍得吃,一次只煮一个,奶奶吃外头,我吃里头的黄。蛋黄泡在饭里更好喝了,可是我不喜欢吃外头的,奶奶现在也没有了。”
像是遇到了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向甯说着说着语气低落下去,“奶奶没有了,没有人跟我一起吃一个鸡蛋。没有人帮我吃外头,让我吃蛋黄,我伤心。”
他的睫毛很长,小内双就算垂下去,也会变成一条弯弯的弧线,那些睫毛落在黑色的眼睛下头,非常漂亮。
沈廷轩从小到大都挑食,嫌鸡蛋难吃,就算有营养他也吃一口就吐掉,宁愿喂院子里的狗自己也不吃一口。被沈渥平发现,他还很理直气壮,就是不喜欢吃鸡蛋,鸡蛋是臭烘烘的,鸡蛋吃了就想吐,闻见就想吐。
温清雨生下儿子就去世,沈廷轩小的时候始终和父亲在一起生活。
沈宏泰那个时候没有过分探望,偶尔来一次,沈廷轩跟爷爷撒个娇,说讨厌鸡蛋,刚开始他也会劝,跟沈廷轩说鸡蛋非常有营养,他不喜欢也要吃一些,不然他还会生病。
沈廷轩小时候身体非常不好,三天两头生病,有两年东达影业上市,乱七八糟审核的事情很多,沈渥平天天都做空中飞人,白天在国外开会,晚上就得订当天飞机回来照顾儿子,这是温清雨给他的唯一念想,他确实不愿对不起她。
都说子不教父之过,沈廷轩如今这样,沈渥平作为父亲难逃责任。
但他回忆20年前,从这孩子抱出手术室的一刻,一直到他杀死向云被抓,丑闻如洪水般淹没整个圈子。沈渥平一幕一幕抓出来查看,都没发觉究竟是因为什么,才让他哪个柔弱到差点活不下去的儿子变成这样。
沈渥平在沉默,向甯也在想另外一件事。
两个人都想完了,回神也在前后。
沈渥平说:“你要是喜欢吃鸡蛋,让保姆每天都煮一个。你吃蛋黄,留下蛋白,我来吃。”
向甯几乎跟他同时开口:“我能不能去照顾你呢?阿姨照顾我那样,我也想有钱挣。”
沈渥平许诺过给向甯学业或者工作,听他这节顾眼提起,问:“为什么突然想赚钱。”
“嗯,因为我想有很多钱。”向甯说,“有很多钱,可以买一个家,像爸爸带我去的那里一样。到时候把姐姐接过来,我和姐姐一起住,她就不用打工,我们每天都有好多好多话可以讲。”
他还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冲沈渥平笑的腼腆:“我有点想姐姐了,我好长时间没见到姐姐呢,姐姐头发肯定比上次变长了,姐姐还说城里有收头发的,等她留的很长很长就把辫子卖掉,到时候给我买好吃的。如果我赚了钱,姐姐就不用剪掉长辫子,她还是长头发好看呢,跟村支书贴在墙上的那个美女海报一样。”
沈渥平五味杂陈,说:“赚钱是为了跟姐姐一起生活,不让姐姐剪掉长头发,留辫子?”
向甯用力压了压小脑袋,想起长头发的向云穿着裙子,站在漂亮的屋子里梳头发,他就高兴:“是呢,是这样。姐姐可会扎辫子了,她还给我扎过,在我小时候,在家里偷偷扎。那时候我头发好长,姐姐说我可以当小姑娘,跟她一样扎辫子,姐姐说我可爱,我也觉得我可爱,所以我赶紧赚钱,多赚钱,就能跟姐姐过好日子了。是这样的吧,对吧?对不对呢爸爸?我很快就能见姐姐,你说,是不是?”
第14章
*文档混乱,序号有几个不对
*重新上传一下这两章节
沈廷轩两个月前被抓,案发第一时间沈渥平就被叫到了警察局,他也看见了向云的死状。
向甯愿望非常小,只是让姐姐能留长头发,扎辫子而已。
但他大概永远也看不见向云留长发的样子了。沈渥平想起在停尸房见到的那个姑娘,分明一头齐耳短发,面容清秀,浑身淤青,大概是临死前几天就想过要回黄土村,左耳右耳发尾长度根本不一样,一刀切,可能就是为了卖的钱多,才找了收头发那儿的剃头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