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也红了眼睛,浑浊的眼睛里流出了泪:“说来说去,还是你爹没有本事,你娘她嫁给我,那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咱们这个庄里人啊,就爱说三道四,活活的把你娘给说死了。我一点本事都没有,根本没能力保护她。清颜啊!”许志捂着脸痛哭出声,“你如果不上学,你知道你的未来吗!爹没有钱,我只能像在这附近的村里给你找个人嫁了。咱家里这个条件,多半也给你找不到好的了。嫁过去,人家会不会对你好,我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啊!”
“老许啊,这个你倒是不糊涂啊。可你打起孩子来,倒是一点不手软啊。清颜是个女孩,你看你给孩子打的!”周更对许志没有好脸,但对他这一番话倒是认同。
“我…我还不是恨铁不成钢。这个丫头,不知好歹,赶上个好时代,却不知利用,要是不走出这个庄,这一辈子不就毁了。”
许清颜揉着哭红的眼睛:“上学?我怎么上?你哪来的钱供我上学?还有你这病咋办?”
“我就是死,也不需要你小小年纪出去打工,给我治病。”
“许大哥这个是什么病?”涂伟杰开口问道。
“唉。”周更重重地叹了口气,“早几年,在砖厂烧窑,日夜不停地干,那里灰尘那么大,也不知道戴个口罩防护一下,这不就得了尘肺病。”
涂伟杰点点头:“清颜,你娘怀着你的时候,曾经到城里去找过你阿姨,她拜托你阿姨,一定帮你完成学业,替她上完她没有上完的学。我这次来,就是因为这个,你呢,安心地回学校上学,学费你不用操心。你爹的病,我也帮他治,这间屋子我也帮你们修修。”
涂伟杰是看着许清颜说的这一番话,许是童年的不幸,这个女孩拥有着超过同龄人的见识和认知。他生怕伤害了她的自尊,选择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一个让她无法拒绝的谎言。陈花自从嫁了人便失去了和同学的联系。周更因为家庭变故,中途辍学,娶了自己不爱的女人,做了上门女婿,这些年也一直没有联系。这一次若不是小儿子被二人所救,他竟不知道,自己的两个同学,竟都在自家邻村。
“不是白给,就像是你周叔的药,我也是佘给你的。你上完学后,连本带利还我,学费,药费,还有修房子的钱。”涂伟杰看出这个孩子的倔强和傲气,骨子里渗出的自尊和孝心,所以他刻意强调这不是施舍。
许清颜露出的胳膊上青青紫紫的,迎面而来的信息扑得她一阵恍惚,一时不知怎么开口。
许志的眼睛湿润了,女儿站在一旁,抿着唇不做声,他急了,大口的喘着气,他按着胸口猛咳。
许清颜用手给他捶背。
许志翻手甩开女儿放在自己身后的手,顺手把她向前推了一步,他要她答应,这是机会。
“我答应。”许清颜被父亲推了一个踉跄,向前一步,抬起头来,目光灼灼,带着水汽,“伯伯,你相信我,我肯定能考上大学。”
涂伟杰心里酸涩:“伯伯信你一定考得上。”
涂伟杰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稍坐一会,等周更给许清颜上完药,谢绝许志留下吃饭的好意,两人准备离开。
许清颜和许志将两人送到门口。
涂伟杰拉开车门的时候,许清颜叫住了他:“伯伯,那个小孩他醒了以后,还会回这里吗?”
涂伟杰笑了:“怎么?你想见见他啊。他确实应该回来亲自谢谢你这个救命恩人。开学前,他如果恢复得好,我就送他过来。”
许清颜摇摇头。涂伟杰不解地看她。
“您以后还是别让他回来受气了。”
涂伟杰愣了一下,摇摇头,他又何尝不知道,父亲一贯不喜小儿子,原因非常可笑的,只是因为自己不顾他的反对让颂今随了媳妇的姓。
“知道了。是伯伯的错。”
许清颜又摇摇头:“不是您的错,您一定是个好爸爸,是他爷爷,他爷爷不喜欢他。您肯定也知道吧?知道的话,还把他送过来干什么呢?”
涂伟杰看着她笑笑,又深深地叹了口气,“看他自己吧,他若不想回来,我再也不会逼他过来看爷爷奶奶了。”
他本想送儿子过来,让父亲多见见孙子,没准就能改变偏见,可这个庄里的人观念的改变,却不是一天两天能实现的,任重而道远啊。
周更也跟着叹了口气,他又何尝不知,他作为这里的上门女婿,那也是有苦难言啊。
第11章 大学 她像月光洒下的清辉,清新冷静
2011年9月下旬,林森掐着点几口扒完米饭,背着包就跑。
“喂你干嘛去啊!”舍友张晓光望着他的背影大喊。
何永见怪不怪:“今天周三,去图书馆偶遇女神了呗。”
正如何永所言,林森直奔图书馆。他坐电梯上十楼。正是午饭时间,图书馆的人并不多,南边转角那个桌子上还没有人。
林森这样想着,一眼望去,前面一个女生却正要落座。林森大呼不妙,他几个大滑步过去,扑到桌上,将几本书甩在四个位置上。
女生被他的操作惊呆了,站在桌前翻了个白眼:“没素质。”
林森扶了扶眼睛,指着旁边一桌:“不好意思啊,同学,不然你坐那一桌吧!你看你带着电脑,那个座位下还有电源呢。”
女生冷哼一声,转身走了。
林森顺利抢到了座位,他将窗户打开,坐在了对面的位置上。他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傲慢与偏见》英文原版书,百无聊赖地翻着,时不时看下手表,又望一下电梯口。
终于,时针指到二时,一个高挑的女孩从电梯出来了。她扎着高马尾,背着双肩包,一件白T恤搭了一件浅黄色的毛衣衫,下身穿着一条牛仔裤,脚上一双帆布鞋,女孩的打扮很简单。却几乎让林森的心跳都漏跳了一下。
林森慌张地站起,伸手迅速地将对面的书够了过来,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翻看起手里的书来。
如他所愿,女孩径直走了过来,坐在了林森对面。林森在心里比了个耶。
女孩并没有看他。她从包里拿出专业书《古代文学史》,做起了笔记。
图书馆一共十二层,林森本不爱来十楼,这一层楼放的书籍是现当代文学,林森看不下去。那天,他在别的楼层找不到位置,才到了十楼。枯燥的论文让他身心俱疲,无意中抬头放松的空隙,他看到对面不知何时坐了个女孩,她正低着头看书,半垂着眼帘,恬静清冷。这一次的后劲很大,林森一连几天都没有忘记她的样子。
出众的女孩总是不难打听的,林森很快知道了她的名字,许清颜,今年大二,中文系系花。
都说她拒人千里之外,林森偏偏不信这个邪。林森研究了中文系的课表和多次在图书馆蹲守,他摸清了女孩总是会在周三下午,到图书馆一坐就是一下午。
这一次,他计划一定要和女孩说上话。
可对面的女孩很专注,他故意弄出各种动静,都没能引起她的注意。反而被旁边的人狠狠瞪了几眼。
女孩写了很久的笔记,她合上笔记本,活动活动手指,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翻开起来。
林森坐直身子,伸长眼睛看去,果然是《傲慢与偏见》。他打听到中文系的今天上午的外国文学史,正在研究讨论这本书。他将自己手中的书,立起来,将书名展示出来。
九月底的S市,已经初现凉意,一阵风吹来,风中带着海边的凉气,女孩抱了抱臂,又翻了一页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