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却深知不同程度与面向的喜悦。汤高宇总能无比精确地调整嘴角上扬的角度,就像打开日光灯一样,“啪”的一声,没有温度,但白光的强度与昨日分毫不差。
但此时的笑容不一样。像是豔阳的光,毫无克制,没有算计,没有考量,似乎是纯粹的喜悦,也是绝对的自我。
自那之后,汤高宇似乎对周咏郡亲近了不少。暑假之后本该随之结束的萍水相逢,竟然悄悄地延伸了。
原本对国中生活兴致缺缺的周咏信,也因为汤高宇突然主动和他交朋友,而变得兴致高昂,开口闭口都是汤高宇。周咏郡对于周咏信那过于狂热而又空洞的眼神有点担心,但事情确实往好的方向前进,至少目前为止看来是这样。
后来他才得知,林品桦毕业后去了知名的私立国中,朱礼恩则是被送到外县市的住宿学校。周咏信不只一次感叹自己有多幸运,原先汤高宇计画要去林品桦就读的学校,但后来改变了计画,最后按照户籍来到这所公立国中。
“哥。”周咏信开始习惯这个称呼。“国中毕业之后,我也要成为练习生。”他陶醉地说:“我一直寄练习影片给昌鸿,不过太多人寄了,他们要花很多时间审查。”
“你真的想要当偶像?”
“我想要像他一样,像汤高宇一样。”周咏信说得口沫横飞:“像他一样受欢迎,像他一样被很多人喜欢好多人喜欢他,好多人围绕在他身边。出道之后,一定会有更多人喜欢他吧?我也会跟他一样!”
“你会跳舞吗?”
“哥!”周咏信听起来很生气:“我一直都在练习!你没看见吗?”
周咏郡耸耸肩。
“我之后还会去上课。我想要找汤高宇的跳舞老师。”语毕,周咏信叹了一口气。“如果汤高宇可以推荐我就好了,这样就可以和他一起去昌鸿练习……我也能更快出道。”
这样的话周咏郡已经听了不下百次,从周咏信来到这个家开始,他时不时就会叨唸这些,周咏郡已经习惯。说实话,虽然他对偶像这个职业不熟,但有点常识也知道这没有周咏信口中这么简单。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让周咏信的话左耳进右耳出,并没有放在心上。毕竟,谁小时候没有一两个过于遥远的梦想?就像他曾经想要成为作家,如今回想,那根本是痴人说梦。
第23章 8.
7-28T20:27:30
很快地,盛夏再次降临。即使人们在严冬与初春时多么地期盼夏天,可当盛夏来临时,却没有多少人感激烈日与其带来的黏腻高温。
有了汤高宇,周咏信对于国中生活似乎有了期待,迟到的次数少了很多。即使成绩依然很糟糕,但这已经让周咏郡获得喘息,有了安稳的时间可以准备学测。期间,周咏信时不时会带著伤回家,但都只是小伤,而且每一次都极度兴奋的样子。
周咏郡没有收到老师的电话,也就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儘管受伤,周咏信看起来却总是生龙活虎,他慢慢地察觉到这可能与汤高宇有关。他不由得地问:“你打架了?是跟高宇一起吗?”
周咏信看起来更加得意,鼻子都要翘到天花板。他神秘兮兮地说:“他比我更厉害。”
“什么意思?”
可是继续追问,周咏信却什么也不说,只是自顾自地回味自己的飒爽英姿。周咏郡后来也懒得管他。
好不容易熬到放榜,周咏郡终于鬆了一口气。他学测就如愿上了外县市的大学,也上了自己理想的科系。此外,周咏信现在能自己去上学,父亲也就没让他继续当保姆。当然了,大学学费和生活费要由他自己想办法,但周咏郡甘之如饴。
高中毕业的那天,父亲理所当然地出外买醉,周咏信则是被留下来消一整个学期的警告和小过。
他本就不期待谁来帮他庆祝,倒是汤高宇传了一封简讯祝贺他。周咏郡有点意外,没想到汤高宇记得。
初夏之后,是酝酿以久的盛夏。那年的盛夏迎来几十年以来的高温,气象播报曾连续几日警告民众慎防中暑,并尽量减少在正午外出。
暑假开始,周咏信变得早出晚归,与他们成天酒醉的父亲一样,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不过彼时周咏郡早就做好离家的准备,也无暇关心周咏信,只要他记得回家并且没少隻腿或断条胳膊就好。
稍微让周咏郡感到不安的,是与汤高宇突然失去联络这点。他与汤高宇绝对不能称之为“挚友”,说是“莫逆之交”也有哪裡怪怪的。说起来,他本就不觉与周咏信同岁的少年能是“朋友”。有时候,他会把汤高宇当成类似“弟弟”的存在,不过时不时地,汤高宇总会打破这种假象。
不知不觉,暑假过去了快要一半。周咏郡以为剩下来的日子就会如此平淡的过去:父亲照常成天喝酒,周咏信成天出去鬼混;似乎除了汤高宇,他又有了不少“很酷”的朋友,周咏信总是神秘兮兮的。
唯一让他有点遗憾的是,暑假开始后汤高宇近乎音讯全无。不过转念一想,汤高宇是以出道为目标的练习生,平时还要顾及课业,暑假增加练习强度似乎也很合理。
他做好了开学前几个礼拜便入住的准备。想到要离开家,他一方面鬆了一口气,可另一方面又隐隐有些忐忑。有时候父亲半夜回到家,他会从晒衣间的地板睁开眼睛,侧耳倾听,想要知道父亲会不会上来看他一眼,但这种事一次也没有发生。
周咏郡在夜裡回顾父亲的种种,想起父亲说这就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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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的第二十四天,周咏郡在晒衣间的角落翻阅小说。毕业后他将那本小说归还,然后去书局买了一本,只为了能在之后反覆阅读。读著读著,他似乎看见了金光闪闪的什么,模模糊糊的,就像他从小知道的“爱”一样。
突然,他听见匆匆的脚步,原以为是早晨才回来的父亲,正想要把小说藏好,免得父亲一时兴起,可能会把小说撕碎,又或者是扔进马桶冲掉。可两秒钟后周咏郡确定,父亲没有那么轻盈的脚步。他很快判断是周咏信。
抬起头的时候,周咏信已经闯进了他的小小天地。
“周咏信?”
周咏信彻夜未归,此时头髮油腻,脸蛋浮肿,身上的T恤也皱成一团,一脸惨白。
“哥!”周咏信几乎是立刻扑过来,抓著周咏郡的衣襬。“救我!”
周咏郡一个激灵,下意识地扯开周咏信,想去看他的脸。
“周咏信,你干了什么好事?”
周咏信抬起头,浮肿的双眼满是泪水,好不可怜。“哥!拜託你救我!”
周咏郡异常的冷静,似乎早就料想到最后的日子不会这么好过。“你做了什么?”他的口吻有些严厉。“你什么都不说,我怎么会知道发生什么事?”
周咏信支支吾吾。升上国中后他没有长高太多,身材还是一副排骨的模样,这让发颤的身影更加单薄可怜。
如此欲言又止了半天,周咏信才一边流泪一边坦白:“我……我偷了爸藏在床头柜的钱。”
周咏郡差点想把周咏信的脑袋剖开,看看裡头到底是装了什么。即使来到这个家的时间比周咏郡少了好几年,周咏信也应该很清楚,父亲最重视的就是钱。钱关乎到他如何享乐,他需要能让他不醉不归的钱。
如今祖母留下来的遗产已经被花掉不少,手头日益紧张,父亲近年变得多疑,扯到钱不免就会暴怒,时常波及到周咏郡。
“周咏信。”周咏郡想要发怒,但剩下的只有麻木。“你他妈的到底在想什么?”
“哥,帮帮我、帮帮我!”周咏信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呜呜……我真的不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