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1 / 1)

冯谢君微眯起漂亮的蓝眼睛,也露出一副和这女子一样虽笑着实轻慢的神态对她说道,那少女听到冯谢君提到了“龙涎香”,荔枝圆眼蓦地睁大,知道来者不可貌相,于是放下遮嘴的团扇,上前半步,脸上又堆起了殷勤的甜笑,向冯谢君介绍起店里的商品。

“想来小公子你是个识货的,那你瞧瞧,我们店里都是好货,这是苏州帮的款,秀巧,广州帮的款新颖,扬州帮的款精致,全是今夏最时新的款。”

冯谢君假作认真的跟着那少女指点的手看去,春生站在他后头在帏帽下也偷偷看着,越看越觉得这里的衣服,就算把自己卖了也买不起一条袖子,眼看自己的小师弟马上要举起手指要试一件,春生立刻拉住他的手,低声对他说道。

“君儿,何必买现成做好的,你想买新衣服,挑匹布就行,师兄回去给你做,好不?”

冯谢君知道春生想省点钱,他刚想否决,可想象了一下春生在灯下低头为他缝制衣服的贤惠模样,便喜滋滋的同意了这个建议,只说不喜欢这些成衣的款式,让那粉裙少女给他展示一下布匹。

可春生仍旧提心吊胆,他看着那些布匹,无不精致华丽,他寻常买布只买本色苎麻,若是难得想穿好些,也不过换一些素色棉布,可这家店的每一匹布料,不仅染着颜色,还织出花纹,更有许多上面都有着刺绣。

一块布,不谈原材料,凡是多一步工序,价格都要翻上几倍,染色贵一番,织出花纹再贵一番,还要纹上刺绣……春生都不敢再想下去了。

他紧紧的盯着微噘着嘴挑选的冯谢君,最后绝望又有预料的,看自己漂亮的小师弟拿起一匹看上去就最贵的布。

“嗯…这料子是花罗?挺漂亮,怎么卖?”

“小公子真是好眼光,这是端午前江宁织造府新织的花罗,上贡给宫里的也不过两千多匹,民间商户,有通天的本事也最多能进个五六匹,我们老板娘好不易才弄到了一匹,一眼就被您相中了,这匹花罗啊,得这个价”

春生都不敢听那少女开口报价了,他看着对方伸出了五根纤纤玉指,说了个数,惊得他在帷帽下瞪大了眼睛,不自觉的大叫起来。

“五百两?!”

他的惊叹又引来了那少女的一声嗤笑,只见她又用那绣着荔枝的团扇捂了嘴,冯谢君嫌弃的朝他翻了个白眼,春生立刻像个被老婆瞪了一眼的妻管严,乖乖的立定,不再出声。

寻常农家十几两就能紧巴巴的过一年了,五百两银子对春生来说几乎能够自己活十辈子了,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这五百两不是银子,而是金子。

冯谢君在西域也穿过花罗做的衣服,五百两金子在西域可买不到这么好的一匹花罗,因此他心里听到这个价格一点也不吃惊,反而感慨不愧是在原产地买,反而觉得五百两金子的价格很划算。

然而觉得划算是一回事,他从药铺抢来的那些铜板碎银和银票全部加起来也还是不够买,不过冯谢君并不烦恼,他这一回也不打算付钱。。

于是,冯谢君又挑了几匹布,要那少女一起收起来,春生看得忙摆手,掰着指头,压低声音求着自己的小师弟。

“君儿,君儿,一匹布长四丈,我们寻常百姓只能穿窄袖短打,那一匹布就可以做十件短衣,或者十五条裤子,你何必整匹整匹的买那么多,要做多少件衣裳,算一算,扯几尺回去就行。”

冯谢君不听他唠叨,只对着那粉裙少女把箩筐里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结账”。

春生见他先拿出了一枝黑亮发紫的大灵芝,便奇怪的“咦?”了一声,他不明白去了趟药店回来,这灵芝怎么还在箩筐里,不等他明白,冯谢君又掏出一大包钱两,串成一贯贯的铜板有,小到绿豆大到鸽子蛋的碎银也有,甚至还有一小叠银票。

冯谢君把这些一股脑全推给那少女,敲了敲柜台的桌面,一点也不客气的说道。

“这些,买我刚才挑好的那几匹布,应该够了吧。”

那粉裙少女的荔枝圆眼慢慢瞪大,口气也冷了。

“小公子,玩笑可不是这样开的,您这些加起来,最多扯半尺花罗回家做个小帕子。”

冯谢君不耐烦的咂了下嘴,旁边的春生还在对着那堆乱糟糟的钱两一头雾水,这边冯谢君忽然就抽出了腰间的流朱鞭,一抖一扬,甩开来朝两扇店门一抽,把门砰的一声给关了。

春生反应比那少女更慢,还不懂自己的小师弟要做什么,这边姑娘已经把“救命!抢劫!”喊了出来。

可她还来不及朝店外的方向跑第二布,冯谢君已经抓了她的长发把人拽了回来,点了她的穴,将无法动弹的少女推倒在一边,插上店门的门闩,迫不及待的拎起箩筐,小步跑进了那珠帘后的房间里,一进去就目不转睛的打量起满室的美物,不时拿过一两样东西放在手里细看,有喜欢的就丢进箩筐里准备带走。

春生这才明白自己的小师弟是在抢劫,也懂了灵芝为何还在他们的箩筐里,他既心痛又生气,撩了珠帘跟进去,才想骂他不是个东西,却被眼前的美色给惊呆了。

“春生师兄,这件衣服我穿着好看吗?你喜不喜欢,喜欢的话,不如……回山上后,君儿今晚就穿着这件衣服嫁给你,如何?”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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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生师兄》角色插画

第五十五章

《春生师兄》

第五十五章

只见冯谢君身上披着一件华丽无比的缎面红袍,站在被他丢得满地都是的珠宝首饰间,正将一面贴着金箔画着牡丹的折扇捧在手上徐徐展开,轻轻抿唇,评估着它是否够资格进自己的箩筐,那纸扇金光闪闪,牡丹用了云母点翠贴的,一看便价值不菲。可只因春生来了,冯谢君便将它当做一张废纸,随手一扔,抛在脑后,踩着满地琳琅,走向自己的心上人。

冯谢君被美物悦了目赏了心,整个人都洋溢着一股快活生动的美,漂亮的蓝眼睛笑向春生,对他的傻师兄说着不知几分真心几分玩笑的揶揄。

春生知道自己的小师弟漂亮非凡,却未曾料到人靠衣装后,冯谢君可以美成这样。

那红袍广袖及膝,长摆拖地,应是女子的礼服,用的缎面料子质感滑亮,这红色也染得极好,鲜如血,烈如火,最妙的是那好似无数只真蝴蝶停在一片血海上吸食的蝶形刺绣!蓝色的凤尾蝶,用了比头发还细金色和宝蓝的丝线,一针针的将每只蝴蝶翅膀的鳞粉都绣了出来,甚至连蝶翅扇动时的光泽变化都考虑到了,恐怕把真的蝴蝶缝在衣服上,也不及这绣工做出来的“活”。

总之,这衣服如一群乱蝶飞在血海上,美的,艳的,好像能吃人。

春生能想象的出来,若是一旦有配不上它的人把它穿了,晚上这衣服就要现出妖形,把这不自量力的人给裹紧闷死在布里,然后再将人尸像拧毛巾似的,用红布裹着拧碎,榨出来的血汁,它不仅自己吸染得一滴不剩,还让绣着的金蓝凤尾蝶也有福同享。

要不然,这衣服怎能红得这样鲜丽,这些蝴蝶怎能如此栩栩如生。

春生心想,到底是哪个订衣服的客户,狂妄到觉得自己配穿这么美的红衣?或者说,是那做衣服的匠人有心为难这个顾客,要不然,他何必把一件衣服做得美成这样,就不怕让穿的人自惭形秽,恼羞成怒吗?

然而这一群飞在血河上的乱蝶,被冯谢君披在了身上,就好比宝剑烈马认了主。冯谢君的美轻轻松松就将这衣服的美压了下去,若这件衣服真有妖性,那此时它也心甘情愿的为这个倾国倾城的少年安分守己了。

冯谢君见春生不应他的玩笑话,并未像平常那样抓着他不放,只是觉得他无趣的扁扁嘴,马上又笑嘻嘻的回头去拣屋子里的这些宝贝。

他这爱美之人,现在因为置身于一堆美丽之物种,心情极好。

春生不是不搭理他,是完全为他看呆了眼。他的小师弟,肤白貌美,眉不描而浓,唇不画而红,一双眼睛的碧蓝,把他身上所有的颜色发的黑,唇的红,肤的白,都衬得干净明艳,而这身在血河上飞舞的乱蝶红衣,则将冯谢君的美全部点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