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说,周氏虽然不是很聪明,但她有一颗善于八卦的脑子,推测得倒也*不离十。
“谁知道呢,你不是知道咱们沈家老早就分家了,他们的事我咋清楚。”陈氏没好气地说,不行,她得回去告诉沈李氏,自己不能多管,人家做奶奶的总可以过问吧。
沈德贵见陈氏悄悄地溜走了,也懒得管她,抱着自个儿的媳妇上了马车,这马车是他从镇上租来的,沈文山还在镇上做工,他们已经在镇上赁了一个小院,打算打余氏和江氏接到镇上去住,反正他们在永安村也没地了,不如一家人到镇上去过活。
说起来也是他们运气好,昨晚趁夜到镇上,天色还不是很暗,正赶上一户有钱人家明天造房子,其中一个小工没来,他们正要出去找,就被沈文山父子碰上了,两人一商量,沈文山就去做了小工,反正这种活只要有把子力气就行。
这镇上沈文山还算是熟的,趁着天还没黑透,带着沈德贵拐进一条小街道,好像类似于贫民区,这里的房屋普遍都比较低矮,爷俩在整条街上溜达了一圈,总算是在一位卖柴火的大爷的指点下找到一个正要出租的小院。
院子很小,几乎进门就是正房,统共只有两个房间,厨房是也是在旁边用木板搭起来的,可喜的是这个不过十平米不到的小院里,居然还有口井,沈文山一打听价钱,也还不算贵,开价一百文,后来经过沈文山的砍价,八十文成交。
爷儿俩连夜把院子收拾了一下,买了床新被褥,第二天一早就叫沈德贵租了辆马车把两人的媳妇接到镇上,借住在别人家里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才有了永安村的这一幕。
沈德贵把老娘媳妇安顿到租来的院子里以后,留下一点钱,就去镇上找活干了,他在一个新认识的街坊那里打听到,镇上的米行,货行经常会找一些成年男子做活,都是纯纯的力气活,所以沈德贵打算去碰碰运气。
不过出门之前,他还是想起这个家里什么也没有,又不能让娘余氏丢下媳妇一个人出去采买,于是想了想,还是到米行去买了几斤糙米玉米面之类的粮食,还到旁边菜场去买了几颗青菜白菜和一斤肉。
就这么短短一个上午就用去了一钱银子,好在他们从沈家搬出来时,还把以前的一点家伙什带了来,要不这全要买新的加上租院子的钱,一天能用去一两银子。
晚上沈文山回来时,余氏已经做好饭等着了,当然不是白米饭,而且菜也没几个,但却是一家人这几年吃得最舒心的一顿饭了,江氏虽然还不能下地,却还是被沈德贵抱到桌旁一起吃。
“你不要这样,我可以走,一会让爹娘看见多臊人啊。”江氏挣扎着不让男人抱。
可沈德山却振振有词地说:“我抱自家娘子,爹娘不会笑的,而且娘也说了,你这一次亏了身子,要在床上多躺躺,要不是今天这顿饭对我们家有特别的意义,我还打算把饭端到房里呢。”
“就是,贵子媳妇,现在咱家没那么多讲究,现在你身子不好,就更不兴讲究那么多了,等再过两天,身子好些了再自己走。”余氏忍着笑看着自己的儿子,“反正贵子身强力壮的,不会累着他的。”
“娘……”江氏有些脸红。
“好了,好了,都不要多说了,快坐下来开饭吧。”现在的一家之主沈文山开口了,“从今儿开始,咱们一家就算正式搬到镇上住了,这么些年,我也知道你们在老宅里受了不少闲气,以后再也不用看那起子刁毒妇人的脸色过日子了,咱们一家四口好好过。”
“对,听爹的,虽然我不会什么手艺,那我还有那一把子力气,镇上靠力气赚钱的人也不少,明天我就去加入他们,不过家里就要靠娘操劳一点了,尤其是现在我媳妇的身子那么弱……”
“行了,行了,”沈德贵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余氏接了过去,笑骂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可不是杨氏陈氏那婆媳俩一样的人,放心亏待不了你媳妇。”
“娘……”江氏弱弱地叫了一声,“贵子他没别的意思,他只是……”
“我知道,”余氏又拦住江氏的话头,“他只是心疼媳妇嘛,所以啊,你更要好好养好身子,将来才能再为我们添个大胖小子。”说完夹了一筷子鸡蛋放到江氏的碗里。
四人边吃边说笑,其乐融融。
☆、第九十六章 受伤
第二天,沈文山还是去帮着做小工,他现在的工钱是十五文一天,主家管一顿午饭,沈德贵打听了,现在镇上做零活的一般都是这个价。
沈德贵则跟一些找零活干的乡下汉子一起,在固定地方等,而要用零工的人家则会到这个地方找,就有点类似于现代的人才市场一样,只是那时候在那里等的只是做力气活的,来找的也是找做力气活的。
“你,你,你,跟我走……”一个穿着灰布长衫,类似于管事一类的人,随走点走了几个人,边走还边跟他们说价钱。
“你们几个,跟我到码头卸货。”等到一起做活的人走得差不多了,沈德贵才被一个娃娃脸的男子叫走。
到码头上一看,并没有多少东西。
“这次的东西不多,也用不了你们一天时间,”管事板着脸说,“不过我们主子说了还是开一天的工钱十五文,只是就不管饭了,想做就做,不想做拉倒。”
这么优厚的条件,基本上没人会不做,其实雇用他们这种做零工的很少管饭的。
于是沈德贵拿到了平生第一份属于自己的工钱。
拿到工钱,他心里美滋滋地想着,自己和爹沈文贵加起来每天能挣三十文,两天就是六十文,十天就是六百文……
正这样美滋滋地算着呢,突然听见周围人的惊呼,抬头一看,正看见一辆马车横冲直撞地朝自己冲过来,他倒是有心避让,可转眼间马车已经到了他面前,他避无可避,眼睁睁的看着马蹄往自己身上踏下来。
就在这个危急的时刻,旁边窜出一个人来,把他往旁边一推,自己替他承认了马蹄的踩踏。
待到沈德贵回过神才看清,推他的人,正是自己的爹爹沈文山,而那辆造事的马车连停都没有停,直接飞奔而去。
原来沈文山这时也下工了,想到这边买两块枣泥糕让家里的两个妇人解解馋,才转到这条街,就看到惊心动魄地一幕,他连想都没想,奔上前去把自家儿子推开,自己却被马蹄踩得不轻。
因为事情出在成福记门口,卢成福忙让伙计帮着沈德贵把沈文山送到不远处的医馆。
沈青燕正和祝明哲谈完事情从楼上下来,刚才惊险的一幕她是错过了,但她见到门口乱哄哄的,就向卢成福打听。
卢成福把刚才的一幕说了一遍,其实他也是听阿贵说的,“我正要让伙计帮着把那人送到医馆去。唉,这人碰到庄府的马车,也算是他倒霉。”
“怎么说?”祝明哲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事,在沈青燕似笑非笑的眼光下,硬着头皮打听,“难道说这庄府的马车还经常在闹市口横冲直撞?”
自从认识沈青燕以后,祝明哲常来顾福记跟沈青燕秘密“约会”,那次卢成福虽然被带去大堂过,却始终没有抬头,因而他不认识眼前这位经常来找沈青燕的年轻公子是本县的县令,说起话来也没顾虑,“不是经常横冲直撞,是经常踩伤路人,就在我这店门口还发生过好几次。”
“难道官老爷就不管吗?”沈青燕边看那边被抬起来的伤者,边不怀好意地问。
“哪管得了,这庄府和吴府并称潘水镇两霸,这潘水镇上的大部分生意都是这两家的,”卢成福叹了口气,“听说你们还和县老爷有姻亲关系,人家有大老爷做靠山,家里又有钱,一般人谁敢去告,那不等于自己个找不自在吗?”
沈青燕才要调侃祝明哲几句,突然看到伤者的脸侧向她这面,虽然依旧是满脸血污,可沈青燕却觉得熟悉,边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冲了出去,扒开围观的人群来到伤者面前,看着一边有些呆愣的男子问,“这人是不是姓沈?”
“是,你怎么知道的?”沈德贵看向沈青燕,觉得有些面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只好开口问。
因为在沈家的日子,沈青燕一直被苛待,小脸腊黄腊黄的头发也是稀稀疏疏的,13岁一个小姑娘,看个头连10岁的小娃都不如,而这短短的半年多时间里,她因为营养跟上去了,个头也窜上去了,脸色也长开了许多,头发也变得乌黑发亮,沈德贵认不出她是正常的。
“先送医馆吧,”沈青燕还要问,却传来一个男声,原来是祝明哲已经挤到她身边,“不管他是不是你认识的人,现在还是先送医馆去看看,好像伤得不轻。”
众人七手八脚地把人抬到转角处的医馆,在移动的过程中,沈青燕偷偷往沈文山嘴里滴了几滴幻境的泉水,并用自己的气息帮助他下咽。
“别哭了,哭又不能解决问题。”沈青燕瞟了一眼正自责得直掉眼泪的沈德贵,“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地让人心烦。”
“你知道什么,如果不是为了救我,我爹也不会……”沈德贵一直窝在乡下,背朝黄土生活,遇到自家媳妇被害流产的事已经是大事了,现在好不容易在镇上安顿下来,爹又出事了,他有点接受不了。
“我是不知道什么。”沈青燕冷冷地看着他,“但我至少知道,哭不能解决问题,难道你站在这里哭一会儿,就能回到刚才被马车撞以前?我只知道遇到问题就要去解决,今天是你爹替你挡了灾,以后你加倍孝顺你爹,让他少为你操一点心也好过在这里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