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原野拆了外卖,先递了份米线给高倩,又把一次性筷子掰开,放在手心里搓了两下才给她。
高倩说了声“谢谢”,下意识看了他一眼,这才发现他眼底有些暗沉,估计这两天没怎么休息好。
高倩回过头来,拿筷子搅了搅米线,说:“你还真是一点情调都不懂啊,那天晚上我就开个玩笑,你怎么还生气了。”
李原野大口吃着米线,含混说:“我看你不像开玩笑啊。”
高倩有些无奈:“我那不是看你有反应了,借着酒劲想调戏你一下,你顺着我的话接一句不就行了,怎么还翻脸了?”
“生理反应我没办法控制。”李原野说着,脸上有些不自在,声音也小了一些:“但我真的不是为了那种事才接近你的。”
高倩挑了挑眉:“这有什么啊,大家都是成年人,上个床也不是多大的事。而且你圈子那么干净,长得也好,跟你睡我又不吃亏。”
李原野眉头皱起,语气里带着不满:“高倩,我没想跟你当炮友!你能不能不要再说这种看轻自己又看轻我的话了。”
他也是男人,要说他对高倩从来没有过那些想法,未免太过虚伪。但要是让他们成为这种肤浅的身体关系,那他宁愿他们永远不要开始。
高倩眼睫颤了颤,沉声问:“李原野,那你想跟我当什么?”
李原野一下子哑了火,耳尖上染了一抹鲜艳的红。
高倩笑了笑,轻叹了口气,说:“以你这条件,找个各方面都般配的对象挺容易吧,怎么偏偏看上我呢?其实我这人,除了长得还行,没别的优点。”
李原野回头看着她,视线描摹过她的侧脸,仿佛精雕细琢的工笔画。
她可不是长得还行,她是他见过长得最美的大美女,说是明星都有人信。而且,她也不是没有别的优点,在他眼里,她哪里都很好,所以他才不想用那种肤浅的身体关系玷污了她。
他正出神地看着,高倩忽又开口说:“你可能看不出来,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挺自卑的。”
李原野有些惊讶:“你怎么会自卑?”
高倩沉吟半晌,用淡淡的口吻说起了以前的事:“我一直没跟你们说过,其实我原生家庭挺不好的。我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没多久就各自结婚生子。因为有了自己的家庭,他们都不想管我,我是在姥姥身边长大的。”
说到这里,她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决定向李原野坦白自己年少时的缺陷:“小时候,我有先天性口吃。”
李原野简直不敢相信,这个能言善辩的姑娘竟然有过口吃的经历。但他虽然意外,却也没有发表任何的评论,或是表现出不恰当的同情,只是静静地听她说起了那段往事。
口吃的经历是高倩成长过程中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它就像是一层坚硬灰暗的外壳,将她所有的光芒都死死地封存在黑暗里。
她也不记得是从几岁开始说话结巴的。爸妈不想给她治,他们都觉得,口吃不是病,是一种坏习惯。因为这事,高倩小时候天天挨骂,不管她说什么,爸妈都要大声地对着她再吼一遍,逼着她跟他们学说话。
她也努力地尝试去改,可是改了好几年,还是改不过来。从小学到初中,她在学校里不知受过多少嘲弄和冷眼。到后来,甚至连老师都会当着她的面闲聊:“这么好看的小姑娘,可惜是个结巴。”
小学毕业后,她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初中,班里很多同学都会乐器。一次文艺汇演中,几个擅长乐器的同学一起演奏了 Beyond 乐队的《海阔天空》,高倩羡慕不已,也生了学音乐的心思。
可她鼓起勇气跟家里说了,却被全家嘲笑,说她话都说不利索,还想唱歌。
高倩解释说,自己想学的是乐器。但即便是一把几百块的吉他,爸妈也不愿意给她买。可能也不是因为钱,估计是怕她学音乐被人笑话,连累他们丢脸吧。
慢慢地,高倩也没什么自信了,除了学习的事,其他的都不想了。口吃就像是一个可怕的潘多拉魔盒,不开口的时候,她还可以做一个体面的正常人。一旦开口,她就变成了一个任人欺凌的小丑,谁都可以对她踩上一脚。于是,她的话也越来越少了。
高一那年,姥姥得了胰腺癌,发现的时候已经是中晚期。姥姥知道治不好,索性也不治了,把攒着给高倩上大学的钱,全都拿出来给她治口吃。为了不让外孙女发现自己的病情,老人家再疼也会忍着,因而直到临终前,高倩和家里人才知道她得病的事。
高倩在葬礼上差点哭晕过去,还得听着舅舅和姨妈们指桑骂槐。她被亲戚们骂了好几年白眼狼,大学之后几乎跟家里断了联系,一个人在外面四处闯荡,再苦再难也没回过老家。
“可能也是因为我的原生家庭,所以我才那么爱钱吧。没钱真的连基本的尊严都没有。”高倩放下米线,深深慨叹了一句。
“从上大学开始,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跟原生家庭切割,要有钱,要有自己的房子,我再也不要被那些人指着鼻子骂了。
说了不怕你笑话,其实为了往上走,我也跟有钱的男人交往过。但我谈恋爱的时候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敏感,黏人,爱吃醋,没有安全感。
我一直觉得,就连那些跟我有血缘关系的人都能对我那么冷血,何况是本来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呢?我也不能给人带来什么有用的资源,人家凭什么死心塌地地爱我呢?
我真的很不喜欢自己在感情里那副患得患失的样子。所以这几年也不谈恋爱了,一心一意搞钱,虽然也没搞到多少钱吧,但至少是我凭自己的能力挣的,干干净净的,我心里踏实。这个世界上,谁都有可能会变心,只有钱不会背叛我。”
李原野听得唏嘘不已,又是心疼,又是佩服。相较之下,自己因为那么点小事就对她甩脸子,简直太矫情了。
他埋头懊恼了半天,忽然间想起她的最后一句话,猛然反应过来,急急地说:“姐姐,我绝对不会背叛你,我要是变心的话,就让我被马蹄子踹死,被米线噎死,我……”
高倩瞪了他一眼,打断他说:“打住!快过年了,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
李原野虽然住了嘴,眼睛里仍旧是战士般的坚定不移。
高倩见他的碗里只剩了点汤,又从自己碗里捞了些米线给他夹了过去。
“李原野,你真的是一个特别好的人。所以我挺害怕跟你在一起了,有一天你也会发现我糟糕的一面,然后我们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与其这样,还不如当朋友来得长久些。”
李原野简直想立刻抱住她,就算是她那些不好的样子,他也想去发现,去接受,去治愈啊。但他忍了忍,还是没有把自己那些单方面的炽热情感自顾自地倾泻给她。
他笑了一笑,说:“姐姐,如果你觉得跟我当朋友更舒服,那我们就当朋友吧。但是
你不要觉得自己不好,也不要看轻自己,去接受一段浅薄的关系。你值得被爱,被尊重,被仰视,被捧在手心里。毕竟,你可是我的女神啊。”
高倩听得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恍然间,年少时那些丑陋的外壳好像一点点脱落,她像颗散发着淡淡光芒的珍珠,平生第一次被人捧在手心里小心翼翼地珍视。
“姐姐,改天地里闲的时候,你来马场,我教你骑马吧。”他脸上又露出了那种小狗般开朗灿烂的笑容。
高倩点了点头,对他嫣然一笑:“好。”
过了没几天,李原野果然约高倩去骑马了。这天恰好是小年,地里没什么活儿,高倩吃过早饭就去了马场。
李原野特地挑了匹性格温顺的母马,带高倩在马场里骑了两圈。高倩领悟力不错,没过多久就敢骑着马儿小跑了。李原野微笑地看了会儿,叮嘱一个马工守着她,自己转身回了仓库。
高倩正在马背上颠簸着,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吉他声。她回头一看,只见李原野正站在一棵榕树下弹着吉他,曲子居然是“生日快乐。”
高倩夹了夹马腹,骑马来到他身边。
李原野弹完了生日曲,摘下背带,将手里那把白色吉他往前一送,笑说:“姐姐,生日快乐,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