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试一遍。”

整个下午闻若康都异常耐心地带着陆维倾练习保龄球,真当起了他称职的教练,这令陆维倾多少有些不好意思,明明是请他来玩的,反倒自己玩了个尽兴。

不过,初次接触这项运动着实迷人,保龄球是积分制,进步在计分板上看得明明白白,每次他多击倒几个瓶,就会开心地和闻若康击掌,练到最后一局的时候,他已经稳稳落在中心,可惜力道不对,除了左右两侧最里边的球,他已经一次性全部清掉了。

“有意思吗?”

“有意思!太有意思了!”陆维倾兴奋不已,他练了一下午,右臂有些酸痛,还没等他张口,闻若康就站在他的背后,帮他拉伸起来。

右手被他握在手中,向后方拉扯,对方的膝盖也顶在他的腰身,帮助他放松核心肌肉。

这样的姿势立马让陆维倾有些不太适应,他感觉到闻若康的前胸贴上了他,两人贴在一起,分外暧昧。

“还是别、别靠这么近……”

“怎么了?”闻若康说话也似乎贴在他的耳垂边。

“有、有点热。”

“哦。”闻若康若无其事地松开他,看见陆维倾羞红的脸蛋,宛如粉嫩的石榴花瓣,那份悸动好像再也藏不住了。

晚上他俩吃的KFC,闻若康说什么都要尝尝鲜,排了半小时的队,还非要请他,说下午的保龄球是他付的,可是陆维倾又不是瞎了看不见上面的标价,那两份套餐早就超过了球费。

他吃着汉堡炸鸡,丝毫不觉得这费功夫凑热闹有多好,有点心疼对方掏的餐费。

“吃完走回去吧。”他连公交费的一毛钱都想省。

闻若康摇了摇头,他神秘莫测地说道,“晚上带你看看市面。”

这市面并非旁的,而是在鲍家街表演的摇滚乐队,那时候恰是北京一派摇滚乐队发展的黄金时期,乐队成员基本上都是大学生,尤其是音乐学校或音乐系的,连考进去是民乐系的,都成了乐队的base手,他们异常前卫另类,大部分人都不太喜欢,主流觉得太张扬了,尤其是父母那辈的,听到花钱去看摇滚乐队都得骂,但年轻人大多爱得痴迷又癫狂。

陆维倾想起那次在舞会上认识的陈梦荷,她似乎就钟情于此,张嘴闭嘴各种乐队,“超载”“黑豹”“苍蝇”“铁风筝”,连他们玩的是乡村摇滚、抒情摇滚还是重金属都讲得头头是道,着实厉害,好像艺术青年不爱摇滚乐就不配叫艺术青年似的。

闻若康带他过来,一是见世面,二是感受气氛。说实话,陆维倾看着台上的主唱声嘶力竭的模样,并没把歌词听清楚,周围的观众又太热情,不到五百人的小歌厅吼的天花板都要掀翻,他每和闻若康说句话都得耳朵挨着耳朵大声喊才能听得清。

“那主唱头发太长了吧!”

“狂野懂吗!”

“那金毛狮王也叫狂野了!”

“噗”闻若康笑出了声,他没想到陆维倾还有这种幽默底子。

舞台上的主唱唱完这首歌朝台下笔着中指,那些乐迷也笔过去,他在台上喊一声fuck you,台下也跟着喊fuck you,气氛热烈至极。

“他在喊什么?!”陆维倾大声喊着。

“fuck you!”

“什么意思?!”

闻若康看着他天真无知的样子,笑了笑,转而抱紧陆维倾的腰,在他耳边轻轻说,“操你。”

闻若康用着前所未有的坚定将他拉到身边,然后借着高他许多的身躯从背后环抱住了陆维倾,他下意识地想要推开,却被强硬的力气死死圈住。

“你要做什么?”陆维倾看不清身后友人的表情。

“靠近些。”好友在他身后说话,那鼻息缓缓喷洒在他的后颈,然后下一秒,对方把头搭在了他的肩膀上,这种姿势太过亲昵,只有电影里的情人才会这样。

“不、不太舒服。”他声音有些慌乱,可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慌乱。

“我知道,再让我靠一会儿,就一会儿。”

男人用恳切的语气说道,明明这样的情绪在摇滚乐的喧杂中是无法察觉的,可陆维倾偏偏感受到了,甚至他感受到了对方卑微的祈求和无可奈何。

不知过了多久,闻若康松开了他,等陆维倾再看向他的双眼,只有如常的开朗,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回去的路上包括之后的几天,他们正常地聊着平常男生热衷的话题,上课吃饭打工学习,一切回到正轨上,嘻嘻哈哈,没心没肺地过着。谁也不会问起那天关于拥抱的话题,好像无声无息中这件事已经被吞咽干净,连真实性都有待考究。

当然也不是没有变化,闻若康听说他和温昕下周约了图书馆学习,便说一起学习效率高,不由分说地跟着过来了。女生没有任何异议,她很高兴认识陆维倾的好友,何况闻若康是个健谈又有趣的人,没聊几句,大家都笑成一团。T大的图书馆是前年刚修建好的,桌子很新,还装了空调,他们三人各挑了一本书聚在一张方桌子上,温昕学英文的,平时需要大量阅读英文原着,太枯燥的文学作为课后读物容易乏味,她特地选了一本趣味性较高的英文小说。闻若康则是挑了一本讲二战十大经典战役的传记,他学机械工程的,每每看到坦克飞机船舰自然喜欢。唯有陆维倾拿了专业相关的书籍,一边看一边做题。

陆维倾对学习并不热爱,当然这世界也不曾要求学习的初衷必须是热爱。为了名利为了仕途为了摆脱贫穷一样是学习的原因,知识改变命运,这不是一句听烂的鸡汤,对于没有后路的穷人们来说读书是最能把握的机会,如果放纵自己沉迷享乐,那浪费的每一点时间都会带给他浓浓的负罪感。

逃离贫困,逃离过去,逃离他所有不堪的一面,这就是拼命的原因。

“感觉陆同学又瘦了些。”女生细心地注意到陆维倾熬尖的下巴。

“有吗?”

“没有休息好吗最近?”

“和平时差不多。”

“心情呢?”温昕是个敏锐的女生。

“还好。”陆维倾朝她笑了笑,“可能是我吃得不够多吧。”

闻若康翻书的动作停顿了一秒,他回想起陆维倾的食量少了一些,好像不太开胃,这两天尤为严重,晚上在食堂的特意偷瞄着他,陆维倾果然只是吃了两口就咽不下去。

情绪亦不太高涨,神情写满疲惫,甚至连睡前的宿舍闲谈都没有加入,早早就倒床睡觉了。

陆维倾的反常来源于身体的异常,时隔半年,可耻的血迹再度提醒他怪物般的身子。尤其是嗅觉灵敏的李明伟突然在宿舍说了一句好像有血腥味。

“什么呀,哪有?”张军嫌他大惊小怪,“你犯罪小说看多了吧。‘

“我明明闻到了。”李伟明皱着眉头,他耸耸鼻子在宿舍深深闻了一口。

陆维倾捂紧被窝,咬紧牙关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腹部亦紧张得令他疼痛。

第二天的清晨,他早早去浴室将身上洗得干干净净,连同床单外套一并清洗干净,随后在厕所换上女生才会用的卫生巾,男厕所没有纸篓,用过的厕纸通常扔进蹲坑里随水一冲,而他不可能将那带血的赃物扔下去,只能像做贼一样扔到了公厕外的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