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1)

杀人的手段格外残忍,周晚晴衣衫凌乱,舌头被连根割断,手筋脚筋被挑,颈间大动脉有一道深刻入骨的刀痕,被发现时身体里的血差不多已经喷干净,像一具裹着被福尔马林浸泡后的人皮骨架。

犯罪现场来不及妥善处理,警方侦破案件缉拿凶手的过程并不复杂,不出半月,冯卓被缉拿归案,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三个月后,案件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又过了一个月,周家人收到移送起诉的通知,等待法院排期开庭。

周晚晴遇害半年后,法院组织首次开庭,在法庭上,周自横第一次见到陆唯西,他是冯卓的辩护律师。

被害人包括被害人的家属对于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带有天然的敌意,周家人也不例外,尤其是周自横,目光落在被告席上的陆唯西时带着翻滚的恨意,若目光可成刀剑,陆唯西想必会当场被万箭穿心。

庭审中,冯卓当庭翻供,只承认抢劫强奸,对杀人的事实矢口否认,并痛哭流涕控告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当场要求脱衣验伤。审判长与合议庭讨论后宣布开启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为此,庭审中断。

冯卓被法警带出法庭。

周自横的父母气到说不出话,母亲当场昏厥被抬出法庭送往医院,他作为被害人家属兼代理人,与律师和公诉人一起等待核对笔录签字,坐在对面的陆唯西波澜不惊,像个作壁上观的局外人,一丝不苟的整理桌子上的案卷。

他当时没忍住,挥起拳头狠狠砸向陆唯西的脸,唾弃指责他助纣为虐,诅咒他不得好死,未来得及退庭的亲戚和旁听人员一起附和,恨不得扑上去将陆唯西撕成粉碎。

法警及时制止,周自横被强行带出法庭,看在他是被害人家属的份上,只是简单训诫,未予拘留罚款。

临出法庭时,周自横的目光剐过陆唯西,那人身影单薄,单手撑着桌延,唇边的血迹掉在摞起的案卷上,他伸手抹掉,从始至终低着头,没看他,也没看义愤填膺喧闹的人群。

那日之后便是漫长的等待,法院依照冯卓的当庭供述两次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提纲要求查明证实杀害周晚晴的凶器。

冯卓控告刑讯逼供,声称办案人员在讯问过程中对他进行拳打脚踢,即便他如实招供也未能幸免,他为了保命迫于无奈承认自己杀人的事实,并按照办案人员给的提示指认犯罪现场和凶器。然而,在当庭翻供时,冯卓声称自己曾经指认的凶器是警方找来的,他所供述的笔录皆是按照办案人员的要求记录。

陆唯西与他配合的天衣无缝,指出周晚晴尸检报告中的伤害痕迹与案卷封存的凶器存在差异。并对审讯视频提出异议。

周自横与律师一同去见了公诉人,三方详阅案卷,法医确实在报告中写有伤痕来回撕扯的描述,这表明凶器的刀刃可能存在豁口,而存卷凶器却光洁平整。

因为冯卓到案后格外配合,描述的犯罪过程也与勘查人员推测的基本一致,这个微小的细节便被忽略了。

更糟糕的是,办案人员确实出于不忿动手打了冯卓,身上虽没留下伤痕,可他无名指和小指的指甲盖在被殴打的过程中被整个剥了下来,即便时隔半年,仍旧能够验出大致受伤的时间。

沿途的监控拍下了冯卓的身影,但期间也有别的人路过,至此,警方的侦破过程出现巨大的纰漏,他作为唯一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没了强有力的支撑,原本能够形成闭环的证据链变得摇摇欲坠。

刑事审判讲究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警方和检察院通过多方努力,仍旧不能完美解释封存凶器与死者伤口的不一致性。之后半年中多次开庭,因为证据反转的缘故,周晚晴的案件受到媒体多方关注并申请旁听拍摄做追踪报导,陆唯西揪住侦查案件过程中的疏忽大做文章,与公诉人展开激烈的唇枪舌战,并将办案人员、法医和鉴定人员问得哑口无声。

周晚晴被害一年后,法院最终下判,冯卓犯抢劫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因证据不足被摘除,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冯卓当庭表示不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至此,周晚晴的案件被划上一个歪歪扭扭的句号,句号的背后是被害人家属血淋淋无处伸冤的血泪以及惨死之人死不瞑目的控诉。

而漩涡中心的陆唯西一鸣惊人,以初出茅庐的年纪获得无数关注,对他口诛笔伐者占据大多数,甚至有极端分子扬言要让他一命换一命,可躲在键盘背后打字是一回事,实实在在杀人又是另一回事。

这年头人们遗忘的速度比铭记的速度更快,除了真正意义上的被害者会陷在长久的痛苦中,没有人在意这背后的一地唏嘘和无力回天。

案子宣判不到一个月,周晚晴这个人便被彻底遗忘。

陆唯西直上云霄,成为云中古城律师界炙手可热的新星。各地慕名而来找他辩护的人排着长队,生怕轮不到自己。

六点多,陆唯西在剧烈的头痛和浑身的酸楚中醒来,他的烧未退干净,身上仍是忽冷忽热,脑袋又闷又胀,耳鸣不断,口干舌燥,嗓子几乎冒了烟,他摸了摸身旁冰凉的温度,哑着嗓子喊周自横,可喊了好几声都没有人回应,他已经没了力气。

“又走了啊......”

周自横与他做*爱从不过夜,多晚都会离开,即便他每次做*完之后都会烧得不省人事,那人也从未怜惜过。

陆唯西试着翻身倒水,胳膊肘竟然软着无法支撑自己,周身的酸痛无力愈发清晰起来,他用手盖着眼睛,挺尸一样在床上躺了半晌。

后来手机备忘录响起提示音,他胡乱摸索,摸到手机划开屏幕,大概是发烧的缘故,神思略显迟钝,看着备忘录上一行字看了许久才机械的反应过来,今天是周晚晴的忌日。

我今天白天去拜年,晚上看冬奥会开幕式了,只搞了一章,明天有同心,这篇也会有!

第三章

陆唯西去卫生间冲了个澡,将黏在皮肤上的汗冲干净,尽可能忽略身上酸痛无力的不适感,强撑着换了身衣服,然后去二楼餐厅胡乱吃了口早餐用来垫空的抽痛的胃,之后在门口拦了辆车前往西郊。

晨间鸟叫虫鸣,一夜雨水浇灌出了枯枝间的新绿,四季常青的松柏也被洗刷的尽显生机,陆唯西捧了一束百合花,穿过一个个长眠人的墓碑,旋即看见了周自横萧疏的身影。

像是心电感应似的,周自横回头,视线在重叠的碑林里落在陆唯西身上,停留半晌后,他移回视线重新落在周晚晴的照片上,伸手抚了抚冰凉的墓碑,试图用手指轻触她的照片,但靠近时却又如触电般缩回了手。

“姐,爸妈都挺好,清明再来看你。”

周自横的话音落下,陆唯西已经来到身旁,他将手里的花贴着他那束并排放好,周自横跨步离开,陆唯西沉默不语,像一棵忏悔的树。

三年前,是他通过实习期做律师的第二年,那时候他跟着师傅东奔西跑,穿越大江南北办案子,整天像只旋转的陀螺,有时连吃饭睡觉都要见缝插针。他们律所为了打名声积累人脉和案源,与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年轻律师每个月至少要接一个法律援助的案子进行实战训练。

陆唯西研究生时期主要学的是刑事辩护方向,毕业后跟的案子也是刑事案子。那一年,冯卓奸杀周晚晴的案子分到了他手上。

法律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未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经过一层一层的分拨,陆唯西成为了冯卓的辩护律师。

像这类型的刑事案子,多数律师尤其是长期浸淫诉讼业务的律师都偏向于走过场,法律援助的案件不管大小,按件支付费用,且是象征性的支付辛苦费,律所扣除一部分后落在律师的头上尚达不到1000元。刑事案件极为复杂,证据又繁冗,极为耗费精力,还是站在被害者和国家公权力的对立面,多为出力不讨好。所以大多数律师不愿意接法律援助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

陆唯西在开庭七日前接到指派,包括主任、师傅和前辈律师都安抚他不必当回事,只要象征性的会见一下冯卓,开庭那天出个庭走个过场把程序走完即可,愿意的话便去法院阅个卷,其实也没有那个必要,反正都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这种案件,没的翻,翻也翻不出什么花来,说不定还得惹自己一身骚。

刚出象牙塔的年轻人骨子里的理想、正义和责任心还没有被社会的大染缸染成不值钱的泥沙。陆唯西从实习到职业一共三年,那些看似天方夜谭的东西仍沉在骨子里,他始终记得老师讲过的话,即便是一名十恶不赦的死刑犯,也应当接受法律公正的审判,律师的存在便是确保犯罪者罪当其刑罚当其罪的底线,这种制度看似作用于犯罪者,也仿佛对被害一方显得不公平,但却在社会的总体运行中给了所有人保障,也是悬在执法者头顶要求其正当执法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陆唯西没有听从前辈的建议,他第二天便抽时间跑了一趟云中中院申请阅卷。检察院将所有的纸质案卷移交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附带扫描版,在程序进度上,律师不能再要求检察院提供扫描版案卷。于是,陆唯西花费了一天时间将所有的案卷拍照,并将审讯视频刻录成光盘带回去。

因为无人重视那个案子,陆唯西的工作仍与以往一样繁忙,他尽可能的抽出休息的时间仔细审阅案卷资料,通读所有笔录、侦查经过以及亲眼见过周晚晴被害现场惨不忍睹的照片后,陆唯西生理性的反胃并对冯卓这个人产生了浓烈的憎恶感,甚至下意识厌恶和排斥自己,竟然要为这样的人渣做辩护。

后来连续几天,陆唯西未再碰过那些案卷,直到开庭前一天,他按惯常做法去看守所会见冯卓。

冯卓那个人,三十多岁,身无所长,游手好闲又懒惰,对人对物缺乏敬畏和同理心,还带有几分狡猾。

陆唯西看他一眼就更没什么心思,可他按基本程序讲完自己要说的话后,冯卓却提出自己被办案人员屈打成招,他只承认抢劫、强奸的事实,却矢口否认杀人,声称封存在案的凶器是办案人员按照验尸报告找来的,即便是按图索骥都出了差错。

陆唯西从看守所出来时已经到了下午下班时间,他匆匆赶回律师翻阅案卷,果真在尸检报告中翻出端倪。那天他在律所待了一夜,认认真真从前到后将所有的案卷包括视频资料过了一遍,除去验尸报告与封存凶器不匹配外,他还发现冯卓在刑侦大队第一次做的笔录与视频资料无法对应吻合,视频资料诡异的少了半个小时。而那半个小时之后,冯卓再次出现在视频中时有了细微的差别,尤其是在最后签字按手印时,手颤的动作极不自然。

证据中的蹊跷和断裂让人很自然的联想到审讯过程中存在问题,冯卓又亲口指证曾遭刑讯逼供。陆唯西看着桌上摊开的案卷,感觉自己的良心被煎在火上来回炙烤,某一刻恨不得推倒档案柜将自己活埋,他在文档上敲了“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申请书”几个字,然后删掉,再敲,再删,空荡安静的房间里只有电脑主机运行的声音和偶尔敲打键盘的声音。

陆唯西打了一圈电话想要旁人为他点一盏明灯,可给主任、给师傅,给老师,甚至给他的父亲一一拨过去,皆没有接通,第二天便要正式开庭,他在来回挣扎与纠结中最后还是选择了将那份申请书写完毕,签上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