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转瞬,就反客为主。长舌直入,汲取她每一寸清香与甘甜。喘息声渐重,她纤细修长的手指从他领子后面滑进去,指尖微凉,有些生涩地摩挲,打着圈。肖亦晟的吻渐渐落到她的脸颊、颈项,雨点一般,吮吸;咬上她的耳垂,舔舐,引得她掣地轻颤。
手中那半杯牛奶再也拿不住,跌落到沙发上,白色的液体在皮质的沙发上四处流淌,一滴滴如细线般落到了深色调的地板上,渐渐凝成一潭,微微地反射着光亮。月光下,仿佛银河。□的气息渐渐弥散开来,无法抑制。
温热的手掌隔着她薄薄的衣衫,跋涉向那小小的山峰,覆上去。
有几分急躁,她使劲去解他的衬衫扣子,一路而下,触上了他的腰带,胡乱地扯。只听“吧嗒”一声,她依旧无所顾忌地伸手下去。
肖亦晟几乎是低吼了一声,全身的血液都往一处涌去,连忙按住了她那不老实的手。在还安全的位置。深深地呼吸了两下,才拉着她略带凉意的手往下,找到那个地方。
已然蓄势待发,剑拔弩张。
她迷蒙着眼睛,看了他一眼,里面还有层薄薄的泪光,有些迷惑,又有些,怯懦。她的手指明显往后缩了一缩,却被他捉住,再也退不得。
凌妤鸳觉得那白麝香裹着凉凉的睡莲香气越来越远,飘忽得无法分辨,一分一分的减退,越来越远,那么残酷。
难道,真的只是梦吗?
渐渐地,清明了几分……
冷气明明开得很大的,可已抵不住此时的燥热。那么热,皮肤几乎要沁出汗珠来。
肖亦晟一手扶住她的颈项,手指正触上她脖子上那条细细的银链子,目光一紧,顿了顿,自己屈膝跪在了沙发边缘,一手渐渐游移到了她的短裙之下,试图去探寻那片秘密花园。
可原本还很配合的人,此刻却渐渐不听话了,忸怩着身子,想要从他身下躲开。他那里会容得她躲,一手掐住她的后腰,便把她圈住了。慌乱间,她伸脚乱踢,意外地踢上一片冰凉。
玻璃杯“啪”地掉到了地板上,砸落成碎片,声音极响。两个人都猛地一惊,顿住了动作。
凌妤鸳此时蓦地张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清眼前的人,受了惊吓一般紧紧咬住了唇。
她这是在干什么?
和这个男人?!
略微清醒过来,适才一幕一幕如胶片一般从在眼前浮现,放大,张牙舞爪地铺眼盖过来。如果要分析始末的话,她绝对是始作俑者。
□未遂?
“啊”凌妤鸳惊叫了一声,一把推开肖亦晟,从沙发上跳了下来。
那一下力道极大,肖亦晟差点被她推到地上。凌妤鸳慌乱地整了整歪斜的衣衫,看到肖亦晟更盛,上身已经□,西裤已经褪到了膝盖处,只剩一条ck内裤。她一张小脸瞬间就涨成了西红柿,估计这时随便用手戳一下,皮都能被戳破。
接下来,凌二小姐做了她此生最最荒唐的一件事。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她终于是要为此付出代价的。
她摘了耳朵上的那对chanel钻石耳钉,又慌慌张张地从牛仔裙的口袋里掏出了仅有的几张纸币,抛到了沙发上。凌妤鸳低着头,用词错乱:“Sorry. I, I’m sorry. Please forgive, for…forget it. Don’t tell my parents. Please…”说完就光着脚夺门而出。
肖亦晟的怒火腾地蹿出来
她这是什么意思?
她当他是什么?
鸭?
这是什么世道!
他肖亦晟居然也会有这一天!
没有人知道,那一天凌妤鸳从肖亦晟家里跑出去之后,有多恨自己,恶心得不行,在路灯下足足吐了十多分钟。等回到住处才发现脚底进了两颗玻璃渣子,血流得一塌糊涂,有些触目,而之前竟一直没觉得疼。
也没有人知道,从那一天开始,肖亦晟暗自下定决心,打算当那头吃掉小兔子的大老虎了。虽然这一次小兔子逃跑了,但大老虎是有远景规划的,想法很周密:先把小兔子养得肥肥的,慢慢玩、慢慢吃,一定更有乐趣、更鲜美。
世人眼里,飞蛾扑火是件愚蠢而可笑的事情。然而,深究其根本的话,却不尽然。
飞蛾的一生太过短暂,十余日不过是弹指间。而那唯一一次与光和热的交汇则是它平淡有限的生命中一首绝美的歌。
轰轰烈烈。
人们无法想象当它扑入耀眼的火海时心中的狂热与激动。
因为它带着这个只属于它自己的秘密幻化为了火光中极不起眼的一点,悄然地成就了新生。
而这一次,它终于不再微不足道,而是用炫目的光与热俯视众生。
青年才俊?混蛋!(4)
假若事情到此为止,凌妤鸳倒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毕竟她也没什么实质性的损失。
但,事与愿违。
话说那天凌妤鸳灰头土脸地从肖亦晟家里逃开之后,立马就订了回国的机票,由于她手里有特区护照和BNO,很轻松就办妥了手续。本还想先找人吐糟的,但是高鋆凯居然去向不知,等到她登机也没能打通电话。
于是,拖着缠了绷带的左脚的凌二小姐就是在心情极度郁闷的情况下带伤“荣归故里”了。由于之前没和家里打过招呼,等她出现在家门口,效果毫不亚于空降。
好在回了老巢,天时人和地利,就能找着个人倾诉衷肠。
林漫那时刚从南美回来,整个人都晒成了小麦色,配上纤浓有度的好身材,青春张扬,绝顶性感。看得习惯了她婉约娇媚状的凌妤鸳一愣一愣的。不过林漫的一头海藻般的长发却剪短了,烫直,打成了薄薄的碎发。
凌妤鸳不问就知道,林漫一定和之前在交往的那个音乐人分手了。
说起来,林漫也算个传奇人物,标准的四海为家无所畏惧。按林漫自己的话说,女人25岁之后就要从童话里走出来了。到那时,她的生活就不再是她一个人的生活,柴米油盐酱醋茶,需要顾及的东西太多。所以,在25岁之前一定要痛痛快快地把想去的地方都走一趟、想做的事情都做一遍,才算不枉此生。
林漫还有一个奇怪的癖好:每当她结束一段恋情,总要换一个发型。
次次都是如此。
凌妤鸳曾有幸在三个月内见到林漫的头发从黑亮的长直发变成酒红色的爆炸头,变成及肩的玉米须,再变为齐耳的娃娃头。
“狐狸男使坏了?”林漫转转眼珠,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