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吗?他正要起身,忽得听见头顶传来一道懒洋洋的女声:
“老裴,怎得这般缓慢?昨儿就该到了,莫不是在山上鬼打墙了罢!”
声音……怎么会在头顶上传来?裴远时仰头,只能看见刻了缠枝纹的车顶,那人必定是不知何时跳到了车厢顶上来的,不过咫尺,自己竟然从始至终没有发觉,这动作不知有多轻巧……
思忖间,他听见父亲朗声大笑:“笑话!哪个不长眼的鬼敢截我裴信的胡,不是我说――有你素灵真人坐镇须节山,竟有妖鬼敢来行剪径之事,传出去,是不是有损你道名?”
车厢微微晃动,那人似乎是从上面飞身而下,站在了马车旁:“也许是十天前知道你要来,平日藏匿起来的精怪都倾巢出动了罢,天下谁人不知裴大将军战功赫赫,用兵如神,是那勾陈大帝转世。穷乡僻壤的都没见过世面,想前来膜拜参见则个!”
“你可别臊我了!什么勾陈紫微的……闲话少扯,这是你嫂子秀容。秀容,这便是我相交多年的灵素真人,你唤她老素便成。”
“平日里时常听子诚谈起真人,如今一见,果然是仙风道骨……”
“见过嫂子,嚯,我在山中多年,竟不知如今的娘子都生这么好看了么……”
裴远时掀开帘子,看见车边上正交谈的三人,那个随意披着道袍,身量颇高,头上乱糟糟地挽着个混元髻,正不住地摸着姨母的手的女观……应当就是邀请父亲此行的友人了吧,似乎叫,灵素真人?
裴远时无法把这个仙气飘飘的道号,同眼前这个潦草,甚至带着些许猥琐的女子联系在一起。
他打量着道人,道人也发现了他:“哟,这是――小裴?”
裴远时从车里钻出来,下到地面向她行了个礼,父亲在旁边笑道:“正是犬子,名是远时,今年已经满过十岁了。”
“不错,不错,”灵素真人笑着点点他,“比你老子俊俏上许多倍。”
“去你的!”父亲推了她一把,“酒菜可准备齐活了?今晚定叫你这个臭道士醉到找不着北!”
“我长住这,找不着北又何妨,倒是你要是找不着北,到时候归家就成问题了……”
跟裴远时预想的不同,灵素真人看上去邋遢随意,不着边际,但她所住的道观倒是十分精致气派,并非他所想的草舍茅屋之类。
虽正值夜晚,看得并不真切,但青石的地砖,雕花的屋檐,铺了纱的窗扉,这处小观虽占地不广,但细节处处透着讲究,就算放在长安,也是丝毫不逊色的。
晚上吃的也相当不错,一桌俱是山野好味,都十分能入口,其中一道烤兔子尤其有滋味,鲜香爽口,他连接吃了好几筷。
父亲要同老友饮酒谈天,姨母亦相陪,他百无聊赖,说困乏,自行回屋子歇下了。
竟然还能单独分到一间屋子,不用同父亲一处挤……他坐在椅子上,面前是一张宽阔的木桌,桌子显然是经常被使用的,有不少斑驳的旧痕,山高路远,还有谁经常来这里吗?他定睛一看,桌面一角,似乎有人在上面用刀刻上了字……
亲……澈?或许因为力度不够,字的横撇竖捺并不是十分清晰,他费力辨认片刻,终究没了兴趣,起身去榻上躺下了。
棉絮是新套上的,散发着好闻的松竹气息,裴远时翻了个身,面朝着墙,忽然发现床与墙的夹缝中露出事物的一角……是一本书?
他伸手把它抽出,在烛火下一照,封面皱皱巴巴,写着四个大字“洛川游记”,这不就是自己白日在车上读的那本吗?
没想到住过这个房间的人也有这本书,他随意翻开,比起封面的残破,内页干净完整了许多,反正一时半会儿没有睡意,他细细地读了起来。
第33章 夏记(中)
“桥之西有小径,自北而南,溯流循峡者,乃浪沧卫通大理道,与大道“十”字交之。大道随流少北,即西上岭,盘旋而上,或峻或夷……二十六日晨,饭于小楼。通事父言,木公闻余至,甚喜,即命以明晨往解脱林候见。逾诸从者,备七日粮以从,盖将为七日款也。”
这部分讲的是云南地貌风物,地势陡峭,多峻谷急流,作者由北往南,走了一个月,从青莲界走出东峡谷,到了丽江地界,受了当地首领的款待。
“二十七日微雨。坐通事小楼,追录前记。其地杏花始残,桃犹初放,盖愈北而寒也。”
裴远时斜靠在榻上,手指划过一行行字,他忽然发现文中某一段话被人用炭笔圈画了出来,圈画出来的内容……
“初三日余以叙稿送进,复令大把事来谢。所馈酒果,有白葡萄、龙眼、荔枝诸贵品,酥饼油线、细若发丝,中缠松子肉为片,甚松脆。发糖白糖为丝,细过于发,千条万缕,合揉为一,以细面拌之,合而不腻。诸奇点。”
这一段中,“白葡萄”和“荔枝”各被画上了圈,写酥饼油糖的做法那几句,也有明显的勾画记号。
是这本书的主人留下来的吗?
本以为书保存的破烂不堪,还被塞在墙角旮旯里,定是主人不上心的缘故,没想到并非如此。按理说,既然主人留下了记号,此书已经算是极其私人的东西了,外人不应该再随便翻阅才是。
家中的教养在催促裴远时阖上书页,但他看着“白葡萄”三个字上面的那个浓黑,又有些拙劣可爱的圈,鬼使神差的,竟翻开了下一页。
他很快便发现,何止白葡萄荔枝,书中凡是涉及饮食的,都被打了记号。裴远时饶有兴味地翻看,渐渐总结出了规律,凡是主人感兴趣的吃食,都被会画上圈作为标注;若是品尝过却不喜欢的,便会打一个小叉;如果碰见印象深刻的,便直抒胸臆,挤挤挨挨地写上一段话来抒发。
“初六日余留解脱林校书。木公虽去,犹时遣人馈酒果。有生鸡大如鹅,通体皆油,色黄而体圆,盖肥之极也。余爱之,命顾仆?_为腊鸡。”
这段写的是当地首领为了感谢作者帮忙修订典籍,遣人送来了一只像鹅一般肥大多油的生鸡,作者十分喜爱,让仆人腌制成腊鸡。
“腊鸡”二字上,书主人重重打了个叉,书页空白处,更是洋洋洒洒地写上一长段。
“腊鸡,咸则发苦,淡则过腥,烟熏火烤而失其本味,如此做法实乃暴殄天物。肥大多油者,作红烧焖煮才为上佳,取八角冰糖花椒,焖煮两个时辰以上,肥而不腻,油而不闷,较之腊鸡不知高出何许。腊鸡实为垃圾也。”
读到那句“腊鸡实为垃圾”,裴远时噗嗤一声笑出来,他被逗乐了。“垃圾”二字笔画格外粗黑,写下这些语句之人有多痛心疾首,可见一斑。
他饶有兴致地继续往下翻。
“……乃取巨鱼细切为脍,置大碗中,以葱及姜丝与盐醋拌而食之,以为至味。”
葱、姜丝、盐醋被画上横线,旁有批注“姜丝不宜多,能去腥便可,否则混入鱼脍中,分辨不易,一旦误食,胃口倒尽。”
他暗自发笑,看来误食菜肉中混入的生姜,是普天食客共同的烦恼。
“市犬肉,烹食之,称赞其极肥白,从来所无者。”
这句对于吃当地人好食犬肉的描述,批注者显然是义愤填膺,八个大字赫然写着“杀犬食犬,来生做犬。”旁边还画了一只活灵活现的小狗。
裴远时入了迷,不住地翻阅着前人留下的笔记,在这些妙趣横生的只言片语中,他渐渐拼凑出一个模糊的形象:喜欢研究吃食,口味偏重,还爱甜食零嘴。年纪――应该不大,他判断游记上的字迹,与桌子上的刻痕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刻痕不深,应当是臂力未到的缘故。
他很快就翻完了整本书,仍觉意犹未尽。一本记载着名山大川的游记,硬生生被当成了美食图鉴。书中的崇山峻岭、密林深潭,他统统没印象,记得住的,只剩烧鸡鱼片,葡萄荔枝。
灯烛将燃尽,月亮上到了东山,从窗棂之中投射到地面,洒下一地清霜。裴远时将游记塞到枕头底下下,翻身拥上棉被,看了眼窗外的月亮。
已是子夜了,没想到初来陌生地的第一夜,竟然这么好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