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说过。”傅怀瑾温和的朝着于晓静笑,于晓静愣了片刻,抬手直搓胳膊:“你别这么冲我笑,瘆得慌!”

说罢又看向江孜:“阿孜,你管管他!”

“怀瑾,你别闹。”江孜抬手戳了戳傅怀瑾的胳膊,傅怀瑾有些无辜的看过来:“我闹什么了?”

行吧行吧,这样一张脸,这样无辜。

受不了受不了。

“好了!晓静,你前面还没收拾,我给你帮忙。”江孜直接转移话题,拉着于晓静离开,又朝着傅怀瑾道:“怀瑾,你去屋里看着点人啊。”

两个人收拾起来很快,等回到后院的时候,白叔已经在熬药了,屋里有交谈声,似乎是人已经醒来了,江孜和于晓静对视一眼,齐齐加快了脚步往屋里走。

江孜终于如愿见到了于晓静嘴里那个好看的小乞丐,脸上黑乎乎的碳灰已经被擦干净,不同于傅怀瑾的清冷精致,他的这张脸轮廓分明,是十分硬朗俊美的长相,只是如今年纪尚小,假以时日绝对能长成一个俊朗硬汉。

“晓静,眼光不错。”江孜凑到于晓静耳边小声说着,还竖起了大拇指,于晓静得意的扬了扬下巴:“那必须的!”

说完就凑到床边打量着靠坐的男人,眨眨眼,一张小嘴开始输出:“你还好吧?你叫什么名字?你多大了?我看你应该比我大一两岁,十六岁了?这么大年纪还当乞丐做什么,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能把自己养活?”

……

“晓静,人才刚醒,药都没喝,还发热呢,你问这么多干什么。”江孜有些无奈的扯住于晓静,这家伙都快要把自己整个人都靠过去贴在那人身上了,真是见色起意了?也不懂得什么叫矜持!

“哦。”于晓静撅嘴应了,不说话,盯着人看了好几眼,那人被盯得有些紧张,看了眼傅怀瑾,傅怀瑾才慢悠悠指着于晓静的开了口:“这就是发现你晕倒的于晓静,这里是她开的杂货铺。”

“多谢于姑娘相救。”少年的声音有些嘶哑,轻声的做着自我介绍:“我叫林旭,以前家里是做生意的,出了事,家途中落,流浪到了此处,多亏姑娘相救。”

“说话文绉绉的。”于晓静自己不喜欢读书,也不喜欢别人总是文绉绉的说话,可瞧着这人的那张好看的脸,又觉得这个叫林旭的人不在那个别人的范畴内,又乐呵呵的笑:“那就这样吧,安心在这里养病,白叔在给你熬药,一会吃了药再睡会,睡醒了再吃些东西。”

江孜听着,好笑的啧了一声:“不错,咱们家的晓静这真要想照顾一个人,也挺体贴的。”

“什么话?我一向温柔体贴!”于晓静回答得那个叫斩钉截铁,一副对自己说的话深信不疑的样子,江孜佩服的点点头:“没错,就是真的温柔体贴!”

考虑到多了个病人,江孜熬了一锅小米粥,放了些红枣,这些红枣又大又甜,去了核,撕成小块放进小米粥里一起炖煮,出锅了也不放糖也甜滋滋的,给病人吃正正好。

另外还蒸了红枣馒头,晚上就是红枣馒头配小米粥,再来一碟酱黄瓜和酸萝卜,是最近这些天里难得的清淡饮食。

更难得的是于晓静竟然没有嚷嚷着饭菜太过简单清淡,飞快的喝了粥,啃了个红枣馒头,把筷子一放,就盛了一碗小米粥往林旭住的那间屋子跑去,看得江孜都无语了,不是说好让白叔吃完了去给林旭送饭吗?她倒是积极……

等等,江孜想到某种可能,歪头问傅怀瑾:“怀瑾,你说晓静这是干嘛?难不成还真看上林旭了?林旭这个人是长得还不错,我看她说不定也就是三分钟热度,不过毕竟这人来路不明,说的话也不知道真假,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没事,他说了自己的祖籍和姓氏,我到时候拜托珉瑄和阿樾调查一下真假。”傅怀瑾递了一个馒头给江孜:“你别管他们了,自己多吃些,你最近看着又瘦了。”

江孜的心思果然被他一句瘦了给带偏了,她有些不太高兴的捏了捏自己腰间的肉,叹气:“你知道什么,过年这段时间没怎么做事,几乎都在吃了睡,睡了吃,明明胖了不少,你还想骗我。”

“没骗你,就算没瘦,你也不怕。”傅怀瑾摇头,仔细打量着江孜,又补充了一句:“要我说,你还是太瘦了,再胖些更好。”

“别别别,我对自己现在这样非常满意。”江孜连忙摆手表示拒绝,哪个女孩子喜欢自己胖乎乎的?瘦瘦的苗条,身材多好看。

绝对绝对不能胖起来!

想到这里,江孜低头看了眼刚被自己咬了一口的大馒头,抬手就掰成两半,没咬的那一半塞到傅怀瑾手里:“我快吃饱了,一个吃不完,你帮我吃一半。”

“真是吃不下了?”傅怀瑾不太相信。

“真的真的,快吃吧!”江孜非常肯定且认真的点了点头。

傅怀瑾似乎信了,低头咬了口馒头,见江孜盛粥的碗空了,抬手又给她舀了一勺,刚好半碗,见江孜想什么,先开了口,语气轻柔又宠溺:“乖一点,再喝一些,如果晚上饿了再吃东西,不是更容易变胖?”

江孜眨眨眼,点头。

就是觉得傅怀瑾说的这话挺熟悉的,好像在哪里听过。

哦,对了。

不就是她忽悠于晓静说的话吗?

晚上别吃太多,也别吃太少。

吃多了容易变胖,吃太少晚上撑不住找吃的更容易变胖,要八分饱,晚上不饿不偷吃,就不容易瘦了。

这是学以致用呢?

440、橘子软糕

晚上于晓静是跟着江孜住在了镇上的宅子,她若是住杂货铺,毕竟孤男寡女的不方便,林旭现在也还需要人照料,就让白叔留下了。

林旭原本身子就挺好的,退了烧,在床上躺着休养了两天便好了,跟在于晓静身后帮她打理杂货铺。

说实话,这是个不错的帮手。

按他的说法,他家虽然落魄了,原本也是做生意的,所以在做生意这一方面比于晓静强不少,又识字会算术。

“有林旭在,我都快成甩手掌柜了。”于晓静偷闲跟江孜说话,林旭在招待客人,十六岁的少年长得很高,五官硬朗好看却有些凶凶的感觉,但是笑起来的时候冲淡了那股子凶气,脸上还有个小酒窝,待人待事非常有礼貌,附近的街坊们都很喜欢这个突然出现在于家杂货铺的小伙子。

于晓静也很喜欢。

当然,于晓静的喜欢有些过于肤浅了,她喜欢林旭那张脸,还喜欢他能帮她管着杂货铺让她能偷懒。

“可是于婶说毕竟孤男寡女的,让林旭待在你这不好,想让他去我的加工坊。”江孜随手抓了把瓜子嗑起来林旭流浪到常平镇,身上没有半个铜板,被于晓静救下来,染了风寒,看大夫抓药样样花了不少钱,他还不起,便说愿意留在于家杂货铺帮忙抵债。

他是愿意留下抵债。

可是于婶不乐意啊。

江孜听到于晓静不高兴的吐槽时笑得直不起腰,拍拍她的肩膀:“你好好说话,什么郎才女貌天生一对的,你是怕于婶听到了不骂你?于婶也没说错,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不太好。”

顿了顿,江孜瞥了眼不太服气的于晓静:“你喜欢林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