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摇头:“他在家里也不提这件事,连我奶奶都不知道。是我无意间在老头的一把玩具扫帚里,发现藏在扫柄里的书信。”
信纸已泛黄,是父亲年少时的某年酷夏,在某地训练营的某个队友的姐姐寄来的,内容也只是普通的近况问候。
就是那时,他的心头泛起奇异的涟漪,循着信件落款的地址,找去了残夏堡几百公里外的小城镇,一个好心的老妇人说这个地址是镇上烟花店老板的住址。
那道门打开,赛恩愣愣望住眼前的妇人,只一眼,他就知道自己没走错。
“我们那时对视了很久都没说话,里面的那个人也傻住了。我知道她认出我是谁,我知道的,她的眼神这么告诉我。”
赛恩再回忆起,脸上不知觉露出发自内心的喜悦,那一刻的他真的很幸福,幸福到就算之后的事情如何令他失望,也还是无法剔除一丝一毫。
“后来屋子里有人喊她,有男人喊亲爱的外面是谁,也有小孩子喊妈妈我饿了。我那时还很蠢地认为她会邀请我一起吃晚餐,她可以不用跟其他人解释我是谁,就说我是个没饭吃的流浪汉,她看我可怜才请我吃顿饭也可以。如果,如果她愿意说我是她的儿子,我也会很开心。”
回忆说到此,赛恩眼里的光、勾起的嘴角凝固住,然后慢慢坠下了:
“她什么都没做,只是朝里面喊是个推销员,就关上门了。“
他垂下眼,像个困惑不安的孩童:
“我回家后隔天,老头子就冲回来朝我怒吼,我那时也好恨他,差点就打起来了,是奶奶拿住擀面杖把我们敲开。说来也很奇怪,我后来再怎样努力回想,都想不起我们那天吵了什么,连怎样被他丢来这里的过程都忘了。我闭上眼,唯一能记起的,只有那个关门声,永远都只有那个关门声。“
安雅没想到赛恩经历过这种事,鼻尖忽地涌起酸楚。
赛恩的眼神随掠过湖面的一只银鸥飘远,声音很轻很轻,一不小心就听不到了:
“夫人,你也有这种怎样都忘不了,一想到就会浑身很痛的时刻吗?”
安雅的脸隐在帽檐里,只能看到淡红的唇,微微张开:
“我当然有,每个人都会有。”
她只说一句就止住,在桌底下默默握住赛恩的手。
安雅讨厌向别人剖开伤口,只是赛恩这么一问,那些伤口还是争先恐后的自己皮开肉绽,胸腔的那颗心脏卷翻成一朵血淋淋的血肉玫瑰。
知道自己是哑炮时,她很痛。
被那些人在迷宫里欺辱时,她很痛。
噩耗降临在自己爱的人身上时,她很痛。
而血肉玫瑰最尖最疼的那两瓣伤口,一个是她气哭了父亲。安雅还记得那天北地的阳光很好,她推着轮椅,带父亲去阳台晒太阳。
父亲又提起让她嫁阿克塞斯的事,她厌烦这个话题,父亲的声量很轻,随时都会断,仍在喋喋不休,说等我死了,你一个人该怎么办?
安雅抬起头,朝着父亲说道:
“你死了,我就跟着你一起去死!”
说出口时,她心里很痛快,可在见到父亲的眼眶滚出泪,她慌了,这才惊觉自己说了多伤人的话。
“你怎么能让一个父亲听到他的孩子会怎么死?”
那是安雅第一次、最后一次、唯一一次看到父亲哭泣,颤抖的干瘪身躯像即将被狂风摧毁的枯木,,安雅也沉默流泪,她的父亲正在在眼前衰老。
那天午后,她答应了和阿克塞斯结婚。
而另一个,也是在一个午后。那时她在整理母亲的书桌,在一众冷峻硬格的专业书中,发现一本格格不入的薄书。
里面的书页折了几页,也圈起不少地方,看的人明显认真详细阅读过。
书名叫《如何走进孩子的内心》。
在太迟的时候,感受到被爱的细节,是一件残忍的事。
湖水波光折映进帽檐下的阴影,都化成忧郁的孔雀蓝,像深冬季节,大雪纷飞时的破晓,看不见金灿灿的阳光,只有沉默着发蓝的天空。
赛恩不知道自己还会听到几次关门声,安雅也不知道,自己徘徊在这场鹅毛大雪里,得花上多久才能走出。
湖面上阿克塞斯划着蜻蜓飞船的轮廓逐渐清晰,已能隐约见到那头晃荡的银发马尾。
尽管如此,握在桌底下的手还是没分开。
----
明日周一无更。
本来打算在这里写赛恩对阿克塞斯下药,让他陷入深度昏迷,然后他和安雅在帐篷外乱搞,他们的影子印在帐篷上,帐篷内是熟睡的丈夫,就是这种很刺激的描写,可是感情线一写下去,又感觉写肉很破坏气氛,而且阿克塞斯不会轻易被药倒,所以这个场景就等将来的哪本作品里,适合时再来写吧。
0150 第一百三十四章 茶叶占卜
著名的黄金骷髅海上餐厅飘来泪雪镇的外海时,恰逢是赛恩的生日。
阿克塞斯在餐厅订了位,当作庆祝他的生日。知道赛恩长高了,礼服不合身了,还拿出自己的旧衣服给他换上。
赛恩望着眼前正专注帮他打领结,嘴里还念叨着让他记得绑鞋带的阿克塞斯,心里升起某种奇妙的温暖的感觉。
他不是一个不知感恩的小鬼,作为回报,他硬是把阿克塞斯的满头银发绑出复杂华丽的辫子。
阿克塞斯不想驳小孩子的好意,只能坐住任赛恩摆弄,还要忍受听他输出自己的编发美学,什么要有结构、要有隔断、节奏很重要。
这种长篇大论的热情可以分点在功课上吗?
阿克塞斯硬忍住满腹的说教欲望,对自己充满残夏堡风情的新发型不是很感冒。
他们姗姗来迟下楼,安雅已经等得不耐烦,听到脚步声,转过身就要抱怨,却在见到阿克塞斯时哑了声。
那双眼睛亮起的光,阿克塞斯决定私自定义为“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