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晓明急着打听胡月的情况,乖乖地跟在令美身后走出了门卫室。屋里只留下陌生男子和保安面面相觑。男子尴尬地咧嘴一笑,拎着一大堆采访机器嘟嘟囔囔地也往外走,“就好像和你这个丫头片子有关系似的......喂,大史!机器我一个人拎不动啊!”
男子名叫沈逸,史晓明的同事,市电视台的记者。令美说他瞎掺和别人的事,那真是冤枉,他连令美口中的“月姐”是谁都不知道,更不了解史晓明和这个“月姐”到底是什么关系,甚至,对于他来说,史晓明都只是一个今年八月份刚到电视台入职的新同事,俩人一起做过几个采访,并不十分熟悉。
沈逸今天来百货大楼是为了采访任务。快到中秋了,电视台想做一期中秋节前夕,百姓生活的新闻报,就派了他和史晓明一起过来。半路上史晓明说起自己有个老同学可能在百货大楼上班,一会儿到了地方,想先见见这位同学,再找经理做采访。在门卫室进行登记的时候,史晓明问保安,这里是不是有一个叫胡月的售货员,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他请求保安帮忙叫胡月下来,只说自己是胡月的老同学,姓史。保安虽有些疑惑,但因为这二人有记者证和采???访证明,也就没有多问,把电话打到了胡月那层楼的值班室。
等待期间,沈逸问史晓明为什么不直接上楼去见,史晓明只说怕影响她工作。沈逸想着人家同学相见自己等在一边也不好,想先去四处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闻素材,正要离开,史晓明想去卫生间,让沈逸照看一下摄像机、相机之类的机器,等他回来再走。可谁知道就在史晓明刚离开不久,令美就出现在了门卫室,于是才有了之前那一幕。
令美把史晓明带到一楼杂物间附近的一个角落。站在史晓明对面,打量着这个男人,令美在心里直骂自己蠢眼前这个人稍显粗糙的外表才更加符合摄像者的身份啊,而且这人明显更加成熟,虽然不知道确切年纪,但显然比刚才那个更像是胡月姐的同学。
顾不上想太多了,先解决月姐的问题。令美开口道,“这位史同志,我是替胡月姐来见你的,刚才你也听见了,她不想见到你,至少是现在不想。”
“她现在好吗?”史晓明轻声问。
“好!好的不得了,每天吃得饱,睡得香,追求者从百货大楼一直排到江边还得掉下去十个八个,就算是每天谈一个对象,到退休也不一定能谈完。放心,你不珍惜的人,有的是人想要珍惜,就不劳烦你在这假惺惺地关怀了。”令美一股脑地说着。
她只是个传话的,胡月和史晓明的事情的确和她没什么关系,但是和月姐相熟这么长时间,眼见着她在爱情方面的不安和不自信,令美实在是心疼,所以一看见这个始作俑者,她就气不打一处来。
史晓明也没生气,只是呆呆地站在那,任凭这个小姑娘对自己冷嘲热讽。末了,他掏出一张名片递到令美手中,“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帮我转交给她,就说,我回来了,已经在市电视找了工作,准备常驻市里。如果她还愿意见我,就给我打电话。”
令美接过名片,目光停留在“史晓明 记者 摄像”那几个字上,又狐疑地看着眼前这个人,“你真的回来了?”
史晓明点点头,犹豫着说,“我不知道你对我和小月的事情了解多少,但我想,既然她能让你帮忙,说明你们俩的关系肯定特别好。不管你对我有什么成见,我都还是非常希望你帮我把话带到,就算帮我一个忙,好吗?”
“我为什么要帮你这个忙?”令美没好气地反问,却还是把名片收进了口袋,虽然她对眼前这个人的确抱有成见,但毕竟是人家俩人的事,自己不便多发表意见。
见令美收好名片,史晓明感激地连声道谢。令美没搭理他,转身走开。可刚绕过转角,就看见沈逸站在那里,脖子上挂着个相机,脚边放着台摄像机、三脚架之类的东西。令美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沈逸却开了口,“那个,你好,稍等一下,我就是刚才那个是史......”
令美停住脚步,打断他的话,“我知道,你是史的同事。你在这干嘛?我刚才认错人了我道歉,你也没必要追过来吧,再说,谁让你刚才瞎答应的!”
“我......咳,你怎么就不能让人把话说完呢,我就是想问问,经理室在哪,我们是来采访的。”沈逸哭笑不得。
令美愣在原地,看看他,又看看走在自己身后的史晓明,嘟囔着“公事私事一起办,真有你的。”
“经理室在四楼,你们就从那边那个楼梯上到四楼,然后左转、左转、再右转,经过一个大厅再右转、左转就到了。”令美哇哩哇啦地指着路,直说的沈逸和史晓明一脑袋浆糊,愣眉愣眼地看着这个姑娘。
令美见二人傻头傻脑地呆立在原地,抿嘴一乐,无奈地摇了摇头,“算我欠你们的,走吧,我带你们过去。”
七拐八拐地总算来到了经理办公室门口,拎着采访器材的沈逸和史晓明气喘吁吁,令美却一脸轻松,“就你们俩这身体素质还当记者呢,采访对象跑了你们都追不上。好了,送到地方了,我走了。”
沈逸和史晓明看着那个离去的娇小背影,哭笑不得。
从四楼回来,令美先是去了胡月的柜台,完整地复述了自己和史晓明交谈的全部内容,然后将那张名片放到了柜台上。“月姐,这是他的名片,联不联系你自己看着办,反正,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
胡月感激地看了看好友,点点头,拿起那张名片,愣愣地看着。令美轻轻拍了拍胡月的肩,叹了口气,回到自己的柜台。
工作日的缘故,一上午,百货大楼的顾客都不多,令美站在柜台边上,想着胡月和史晓明的事情,有些担心月姐的心情,想着一会儿中午下班好好陪她吃个饭。此外,她也有些好奇,月姐到底会不会见史晓明,也不知道这俩人到底还有没有再续前缘的机会。正琢磨着,却见那边楼梯上下来三个人,边聊边往这一侧柜台走来是经理和那两个记者!令美赶紧调整了一下站姿,面带微笑地守在柜台边,余光扫着那三个人。
在办公室交流了一会儿,沈逸提出能否在大楼里四处参观一下,多拍些新闻素材。经理欣然应允,带着他们各个楼层走走,介绍着各个柜台的销售情况。走到令美柜台边上的时候,经理停下了脚步,笑着说,“小孟,听这两位记者说,是你帮忙带他们到我办公室的?你们认识?”
“不,不认识,只是......赶巧了。”令美笑着否认。
经理一笑,对沈逸他俩介绍说,“这位是我们百货大楼的优秀员工孟令美,负责女装柜台,细致耐心,微笑服务做的特别好,算得上是我们单位最受顾客喜欢的售货员了。你们看她柜台这些服装摆放、搭配什么的,都是她自己设计的,很有想法,这个柜台销售量一直很高。你们二位以后有需要买女装给朋友、家人的时候,可以过来找她。”
令美清楚地看到史晓明和他同事交换了个眼神,脸上都是一副惊讶且颇有深意的表情。显然,自己和他们二位刚才的“交锋”跟微笑服务完全扯不上关系。当着经理的面,她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继续保持着微笑。
没想到,史晓明身边那人却开了口,“真是没想到,小孟同志这么‘优秀’啊,幸会幸会,我叫沈逸,沈阳的沈,飘逸的逸,以后来买东西,少不了麻烦你。”
令美听他话里有话,还故意把“优秀”二字咬得很重,那一脸笑更是不怀好意。要不是经理在一旁,她早就抢白回去。现在她只能微笑着咬牙切齿道,“哪里,哪里,过奖了。以后尽管来光顾!”心里想的却是,“什么沈一、沈二的,史的同事也是‘屎’,一丘之貉!”
经理当然不知道这三个人之前的“纠葛”,带着沈逸和史晓明继续往前参观。令美站在原地,目送着他们三个,却看见沈逸突然回过头来冲自己微笑一下,也不知意欲为何。令美只当他没安好心,毫不客气地使劲回瞪他一眼,眼见着沈逸的笑眼变成傻眼,令美有种大仇得报的快感,几乎要笑出来。
没得意多久,令美的心又悬了起来,只要经理带着这俩人继续往前走,就不可避免的要经过胡月的柜台,这样一来,胡月和史晓明这对怨偶就将以最猝不及防的方式见面,令美实在是想象不出那将是怎样一番场景。
命定劫数
幸或不幸,令美担心的事情并未发生,经理和史晓明他们在令美隔壁的柜台待了一会儿,就往右一拐,消失在楼梯口处。可能下楼了吧,令美猜测着,悬着的一颗心也稍微落下来些。
午休时间,即使令美一再制造话题,胡月大部分时间仍是沉默不语。晚饭更是没吃几口,就回了宿舍。令美虽然很担心好友,但她也知道,感情的事情,旁观者未必清,当局者即使再迷惑,最终也还是要靠他们自己做出决定。
第二天早上,食堂里,胡月终于开了口,“令美,我想去见见他。”
令美嘴里的半颗鸡蛋没来得及嚼,硬生生被她咽下去,她惊讶地看着胡月,却发现好友本就红肿的双眼又噙满了泪水。令美赶紧掏出手绢递上去,自己的鼻子却也陡然一酸。两个姑娘就这样相对无言地坐着,半晌,令美叹了口气,“月姐,想去就去吧,你俩还有见面的机会,比我强多了。”
胡月抬眼看了一眼令美,伸过手来轻轻握了握令美的手。令美强装微笑,“没事,没事,说你们俩呢,怎么又扯到我这了。”可却还是红了眼眶。
再过一些日子,孔立新就去世整整三年了。这三年里,外人看???到的是外表柔弱的孟令美,有着一颗坚强的心脏,硬生生地挺过了那场巨大而又不幸的人生变故。他们不知道的是,令美那颗貌似强大的心,早就千疮百孔,每一个疮疤下都是一段有关孔立新的记忆。令美已经记不清究竟多少个独处的日子,究竟多少次夜深人静,她独自流着泪,回忆着与孔立新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每忆起一个场景,疮疤就揭开一回,心就流一次血。那些一起走过的路,一起去过的小店,一起看过的电影,更是成了伤痛的触发器。如此反复了三年,令美的心早就面目全非。
人们总说时间可以治愈一切,可是令美从自己的这段经历中彻底明白,时间不是神医,它没有能力医治一切伤痛,所谓的“治愈”,不过是让表面的创口弥合,让突如其来的蚀骨之痛变成日复一日的钝痛。从来没有什么治愈,所有重创之后的治愈都不过是外人希望看到的一切如常,是受伤者自导自演的假象。
令美清楚地知道,虽然胡月在初恋中受的伤与自己这三年来承受的疼痛完全不是一回事,但相信在她心里,也有一道表面或许弥合,但内里依然鲜血淋淋的伤疤。如今,这个制造伤疤的人又回来了,再见一次,要么伤得更深,要么代替时间医生完成手术,命运的天平会倾向哪一端呢?
无论结果怎样,胡月姐都还有选择的权利,可是自己,却早已失去了被救治的机会。令美不是个习惯自苦的姑娘,她只是遗憾,遗憾和孔立新相处的时间太短,短到还没来得及发现他的缺点就永远地说了再见,以至于他留给自己的全是美好,往后再遇到任何追求者都会不由自主地与他比较,以至于,三年间,再也没有一个人能走进她的心里。
那天晚上下班后,胡月就和史晓明见了面。整个晚上,令美去了好几次胡月的宿舍,也没等到她回来。第二天一大早,胡月却主动来找令美,令美打量着胡月的表情,却看不出个所以然。宿舍人多,令美强忍住好奇,拽着胡月往外面僻静处走。
“月姐,昨天怎么样啊,几点回来的,我去你们屋好几次,都没等到你。”刚离开宿舍,令美就迫不及待地问。
“我听她们说了,对不起啊,我昨天回来的时候差不多十一点半了,太晚了,就没去找你。”胡月抱歉地笑笑。
“那......这么长时间,一直和他在一起?”令美试探着问。
“嗯,我们聊了很多,主要是他说,说起他这么多年的经历,说他为什么回来。”
“为什么回来?”令美对于月姐初恋的突然出现也一直十分好奇。
据胡月的讲述,史晓明大学毕业后,去了北京一家人文社科类的杂志社,成了一名专职摄影记者。这些年,他天南海北地跑,拍了不少优秀的照片,获过很多摄影类的大奖,在业内有了一定名气。在走南闯北的过程中,他也接触到了许多陌生人,用镜头捕捉到了许多别人的故事,悲欢离合都有。最开始,他感到的是自在,是欣喜,是天地之大,人生之精彩。可是越往后,他越有一种人在旅途的漂泊感,虽然这漂泊是他自找的,甚至是曾经无比渴望的,但每次拍摄结束后,回到住处,那种四下无人的清冷和落寞,却越来越难以忍受。为了排解这份孤独,奔波的这些年,史晓明也有过几段露水情缘,但露水终究是露水,经不起推敲,更带不来温暖。
某一次洗照片到凌晨,困倦之中的史晓明看着那些悬挂着的照片,突然觉得十分没意思,照片拍得再好又有什么用,那都是别人的生活,自己的呢?漂了这么久也该有个家了。那天走出暗房,看到天边升起的红日,史晓明觉得一切都应该重新开始了。于是,他果断地辞掉了北京那份工作,回到了老家,在市电视台找到了现在这份工作,挣得没有原来多,却觉得很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