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之后怎样,回去做道红烧肉给他道歉赔礼好了。

陆旭秋下了山回了木头屋,结果在房子里没瞧见男人,喊了几声他的名字也不见踪影,傍晚的叶裴元很少会出门,因为黄昏山里的毒蚊子是最多的,他总说自己招蚊子体质打死也不肯出门,就连饭后遛狗也是陆旭秋一个人去的。

他去了后院,大圆儿倒是蹲在狗窝里乖乖地睡觉,见到他来了,立马哼哧哼哧地奔向食盆,里面还放着昨晚丢给他的一根啃得没肉的骨头。

“不是吧,他连狗粮都忘了加?”

陆旭秋心里古怪,给大圆儿添了些狗粮,又把摘好的野菜放进厨房水池,只见灶台旁放着两碗面条,粘成了一团,他看了看乱七八糟的厨房,不会是叶沛元这家伙是想做午饭来着吧,他仔细地看了看那团糊状物,还打了两鸡蛋,够体贴的。

不过,这两碗都没动过。

奇怪,他没吃吗?陆旭秋打了他手机电话,村里信号时有时无,打个好几次才能通,然而这次,打了好半天,号码始终不在服务区,这些他心里不太安定了,就算叶沛元想把自己抛在这儿,一个人溜,也不至于连张纸条都不留下。

他在屋子里转了转会儿,确认对方没带走行李,然后注意到鞋架上那双登山的徒步鞋不见了,衣架上的防风外套也不见了,这两件装备只有叶沛元跟着他去山里挖笋才会穿。

“那家伙不会去山里找自己了吧……”陆旭秋皱着眉头,他不排除这个可能,但那家伙显然是不太认路的,就这,也要跟着去吗?

越想越觉得,是那家伙干出来的事,大概是中午发现自己不在,想做点午餐哄哄自己,结果没等到,就自行上山找他去了。-

陆旭秋去院子里拍了拍大圆的头儿,“得了,去找你的笨蛋主人吧。”

这里上山的路就两条,一条是缓坡道,牛也可以走的,村民平日会用锄头把杂草割干净,他平时经常带着大圆儿遛弯走的是这儿;还有一条是陡坡道,一般村民上山摘野菜或者刨笋抄近道都这么走,只带过叶沛元走过两回,陡坡道的路都是人踩出来的,只能看出一些草地被抹平了的印子,左不过三四十厘米宽,而这条路上,又有不少岔路,通往山里不同的人家,以及一些偏僻的坟墓,如果不是经常走,常常会被岔路迷惑,走着走着就偏了。

陆旭秋在山里边走边喊他,大圆儿在旁边也到处嗅着味道,不知是不是那家伙迷了路,好几个岔道都有他的味道,天色渐渐暗了,他只能一条条地试着,一直快到七八点都没寻到他的人。

天色越暗,山路越是危险,陆旭秋心想,以叶沛元的体力肯定爬不到山顶,毕竟真上顶了,下山的路也就只有一条了,很清晰就能看见,也不会碰不见他,大约是走到半山腰没力气了,又因为夜色看不清路,走岔了道,若是走到别人家里,肯定会回去,只怕是走到了陌生地方。

循着这个思路,他带着大圆往山的北面走,那边是山村的墓地区,好多处坟头都建在那儿,平时人迹罕至杂草丛生,不容易走。

他边走边让大圆儿闻着味道,果不其然,味道对了,这条路越走越深,大圆哈着气儿,陆旭秋把口袋里的肉骨头丢给他一串儿,摸了摸他的脑袋。

“今天够你减肥的了。”

一人一狗,顺着越来越浅的山路印子往北走,边走边喊他的名字,好不容易走到墓地区,仍没见到回音,忽然大圆儿大叫两声,陆旭秋一看,竟是叶沛元的一只鞋子。

陆旭秋暗叫不好,这家伙铁定是遇见蛇了!

山里人笼坟的时候都都会在旁边种许多夜来香,这类植物很招蛇类动物,迷信的说法是“地头蛇”有灵气,护坟保祖,当然更多是防止外人跑到坟边惹事。

陆旭秋捡起那只鞋子,让大圆儿赶忙闻了闻,只见大圆儿在周边嗅了半天,停在某块密集的草丛处,他走过去扒开那块草丛,打开手电筒一看,下面是没路的,十分陡峭。

陆旭秋看了一眼,心一横,把外套别在自己的腰间,然后蹲在地上,屁股紧贴草地,身体靠后仰,双腿弯曲,拿了一根杵杖杵在地里,打算借助衣服和杵杖的摩擦,顺着坡滑下去。

同时他在速写本上写了自己的电话和姓名,然后让大圆儿叼着回去给隔壁的邻居刘姐,不管寻不寻得到,总要留条后路。

做完这一切,他半躺在坡顶,在心里倒数三秒,然后咬咬牙就这么一路往下滑着,起先他还能用鞋子和衣服的摩擦力控制着下滑的速度,越往下速度越快,山岭越是陡峭,他不断借助着周边的灌木和大石头控制着停坡的机会,但光秃秃的手肘不得不被沿路的小石子和植被划伤,即便如此他仍然不忘喊着叶沛元的名字,大约下滑了400米左右,忽然听见了远处隐隐约约地回音。

东北方向来的,他立马往那方向滑去,并鼓足力气大喊,“叶沛元!是你吗!”

这嗓子在空旷的山林里特别嘹亮,仿佛穿透这片昏暗的森林。

“陆旭秋……我在这儿……”

果不其然,听到了他的声音。

“你别慌!我马上来!”陆旭秋半蹲半滑地往那边走,终于在一块平缓的大岩石边见到了惨兮兮的叶沛元。

手电筒的光刚照到他脸上,灰头土脸自不必说,腿上手上也全部都是伤痕,陆旭秋赶忙蹲下,摸了摸他流血最重的小腿,轻轻一捏。

“啊!”叶沛元痛得龇牙咧嘴,“好痛!”

“是骨头痛还是肉痛?”

“不知道……”叶沛元嗓音沙哑,像是喊得没气儿了似的。

“这样,你用力动一动你的两条腿,我看看伤没伤到骨头。”

叶沛元听话地挪了挪,虽然是能动,可还是痛得要命。

“好像没骨折,但骨裂说不好。”陆旭秋立马从腰包里掏出应急求生的止血带,“你帮我拿着手电筒,我先给你处理一下伤口。”

叶沛元点了点头,只见陆旭秋熟练地用一次性酒精布处理腿上的伤痕,小心翼翼地生怕弄痛了他,然而灼伤的痛感仍然隔着皮肤传来,他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

“忍着点,不处理的话容易伤口感染。”陆旭秋安抚地笑了笑,“还好,没什么大事。”

处理好伤口后,他环顾四周,从海拔的角度看,他们还在半山腰,北面的地形他不熟悉,贸贸然在往下走比较危险,加上叶沛元也走不了几步,天黑更是难上加难,不如等大圆儿回去帮他们带信,天亮了再走。

一听到还要在这里等一个晚上,叶沛元立马强撑着说自己能走,但被决绝地反驳回去。

“就你这个状态别想了,也不过就是在野外呆一个晚上,就当是野营好了。”

“哪有野营是这样的……”

手电筒的光很亮,引来很多野外的小虫子徘徊光源附近,那种密密麻麻的飞虫惹得叶沛元一身鸡皮疙瘩。陆旭秋从腰包里掏出驱蚊液和风油精,顺便在他被蚊虫叮咬的腿上擦了点。

叶沛元一愣,“你还带着这个?”

“不然呢,我怕你被咬成猪头啊。”旭秋用风油精点了好几处,本来男人胳膊就痛,现在是火辣辣的痛。“诺,让我看还有哪儿被咬了?”

叶沛元抬起脖子。

“你可是真招蚊子,脖子都没几块肉,还能被咬成这样。”陆旭秋边吐槽边帮他涂着风油精,然而就在此时,叶沛元举着手电筒的那只手忽然抖了一下。

“怎么了?”

“没……没什么。”幸好光只圈在了脖颈,若是挪到脸上,怕是满面通红的样子会被完全看穿。

他无法解释,当那只手摸着本该清凉降火的风油精点在自己脖子上的时候,心里流动出一些微妙的东西,火辣热烈,比昨夜来得更加凶猛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