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东遥楞了一下,连陶德的表情也有些错愕,有时候,越是简单的东西,做起来反而越是为难。很快,东遥还是挑眉吩咐道:
“那就这样吧。做好了放在餐厅里就可以。不用管我们。”
顾颖鹿是第一次来,这个别墅区的时间不算长,知道他大约也是才住进来不久,装修仍是魏东遥一贯的品味,她总说他是低调的奢华,闷骚的奢侈。跟着东遥的脚步一起往楼上露台而去,刚踏上楼梯,随着光线角度一变,地板的颜色也随之发生变化,顾颖鹿失笑:
“我说这满屋子的靡靡之香哪儿来的呢。你钱烧手还是怎么的?拿玉檀木来铺地板!”
魏东遥给她一个刮目相看的表情,说:“看来你这一年多的时尚版还真没白混,眼够毒的啊。李时珍不是说它能消风祛热散毒,还能提神醒脑,我这不是还省大夫钱呢。”
顾颖鹿直摇头:“你的品位也就这样了,什么样的房子到你手里,都能被你整成一个销金窟!”
“呦,终于不说我销魂窟了?看来我品味还是颇有提升。”仍是自我感觉很好的答了她,顾颖鹿听的一时很有些无语凝噎。
再回到餐厅,两份阳春面已摆上来,汤色清透,却散发出浓郁的鲜香,上面飘着几点翠绿的葱花,面碗前还配着两碟松子虾仁和葱油笋尖,看着就有食欲。顾颖鹿毫不客气的端起碗就往嘴里送,顿时被烫的直龇牙,犹是艳羡不已:
“啧啧,你这是哪儿找的厨子?这面汤肯定是用竹荪干贝鸡汤吊过!一碗面都能做成这样,我怎么想起刘姥姥吃茄鲞那段了呢。呃,算了算了,你们有钱人都不看红楼梦的。”
“送你两个字”,魏东遥拿起调羹舀了口汤,不紧不慢的喝了,说:“吃货!”
顾颖鹿狡黠的放下筷子,摇着尾巴的凑在他跟前说:“今天看在你过生日份上,我宰相肚里能撑船。喏,这个长寿面可是替你叫的,我呢,是专程来陪着你吃的。怎么样,这个生日礼物符合你要求了吧!”
没等魏东遥开口,立即补充道:“诶!不许耍赖!不是你说的,要么送人,要么画画,我都亲自送人来陪你吃饭了,相当达标了吧?”
魏东遥没防着她是在这儿等着,一时说不出话来,半晌才幽幽的吐了口气:“你原来跟少楠在一起时,也是总这么满脑子都是算计的么?”
寂静突如其来。几乎听得到彼此的心跳声。魏东遥突然跳起来,慌慌张张的从酒柜里取了一瓶干邑,给自己倒酒的手也有些不稳。顾颖鹿忽然按住他,接过酒瓶,缓缓的将酒斟好,递给他,将自己手中的杯沿向他的略一倾斜,两只酒杯发出上好水晶杯所特有的清脆金属声响,伴着优美而绵长的余音。
顾颖鹿低垂着眼帘,轻声说:
“Happy Birthday!”
“鹿鹿,我不是……”
话没说完,顾颖鹿手指已按到他嘴上,小声说:“我知道的。我知道……是我不好。”
魏东遥看着她已从心底涌出来的痛色,有些不知道怎么办好。忽然,张嘴就将她按在他唇边的手指咬住,顾颖鹿一惊,抬头,是一双一黑到底的狭长凤眸,那盛着的温暖笑意,叫人熨帖而心安。
一如六年之前。就是这眉眼的主人将她拯救出来,一路的不离不弃,却又总是跟她之间,隔着熟悉而遥远的距离。
掌心已握住她,他修长的手指略带些凉意,却柔韧而舒适。唇角在她细软的指间摩挲着,眼眸中的温软情丝渐盛。
顾颖鹿呆呆的看着他已站在自己面前,柔软而坚决的吻向她,湿润的舌尖抵开她,在温暖的气息中攫住她,深刻而隽远的探入她的深处,像是要去叩问她的心田。她从未想过他会对她有这样执着而绵长的交缠,竟是丝毫不被她的挣扎和犹豫所干扰,细细密密,缠缠绵绵,却又小心翼翼,连喘息声都带着隐忍。
许久,顾颖鹿失魂落魄般靠在他并不打算松开的手臂里,认识了他这么久,她就是再迟钝,也不会看不懂这个吻的分量了。
总算记起来问他,有些迷惑和不确定,又像是在问着自己:
“你……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她问的含混,语不成句,但他知道她在问什么。沉默了一下,忽然一笑,语气里已是一如既往的吊儿郎当,眸光却避开了她:
“既然已经美色当前,那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接受?”
他终究还是没办法说出来那个其实只有两个字的答案。一直。
6年,8年,甚至可能还要追溯到更早,早到甚至连他也并没有搞清楚究竟是怎么发生。
就像他也不知道怎么就会要命的喜欢上了那幼稚动画片里的主题歌:
“喜羊羊 美羊羊 懒羊羊 沸羊羊 慢羊羊 软绵绵 红太狼 灰太狼 ,别看我只是一只羊,绿草因为我变得更香,天空因为我变得更蓝,白云因为我变得柔软,有什么难题去牵绊我都不会去心伤,有什么危险在我面前都不会去慌乱,就算有狼群把我追捕,也当作游戏一场,在什么时间都爱开心,笑容都会飞翔,就算会摔倒站得起来,永远不会沮丧,在所有天气,拥有叫人大笑的力量……”
他一遍一遍的听着这首唱声柔软的儿歌,他一个人陷在视听室柔软的沙发里,这样一遍一遍的想着她。他喜欢这首歌,就像一直喜欢这样她。
他的工作号码在他三十岁生日这天破天荒的取消了呼转,又哪里是个意外。他不过是一直在等着那个电话。
但是他从来也没有让她知道过,他到底有多喜欢她。
因为他知道她的答案会是什么。
爱恨经年(修)
午夜。
林琛这周的第一天夜班。要闻版快签校时临时接到通知,有条新闻要等新华社的通稿。东辰日报本来是有四位副总编辑,一位是女同志,四十岁的高龄孕妇,自然是不用指望了。另外两位排位虽然在林琛之上,说穿了不过是被集团安排过来养老的。结果本该是一个月轮值一次的夜班,到了林琛这里就成了隔周轮值。每七天就要倒一次“时差”,半年下来,已经搞的他生物钟完全紊乱。其实,很多表面看起来光鲜的职业,也不过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而已。
枯等到凌晨两点才总算清版,日报通常是凌晨五点前就要完成发行派分,于是立即封样,送印厂。正要出门,要闻部主任忽然来办公室找他“谈心”,几句话已明白他是迂回的想打听集团的调整情况。到了林琛这个级别,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某种呈堂证供,滴水不漏的打了几圈太极。等再出报社,外面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天色,却哪里还有半点睡意,浑身上下,只剩下说不出的倦意。
路过小区前的报亭,摊主竟已在分拣报纸了。看看时间,林琛有些好笑的想起那个被广为流传的段子,干他们这行,还真是,起得比鸡还早,睡得比狗还晚,吃得比猪还糟,活得比驴还累。但是,只要是自己选的,又有什么可抱怨的。
其实他本来不该走在新闻这条路上。林琛忽然想起来顾颖鹿面试时反问总编辑的那句话,他当时还并不知道顾颖鹿是想近距离的去观察什么。但那一刻他记起了他选择这条路的初衷,是为了距离事实更近一些,再近一些。
即使后来他已经知道,其实所有的事实,都会是相对的。但是已经不可再改变自己的选择。
如果时间能够回到过去。他多希望可以永远停驻在那个湖畔的薄暮中,他拉着提琴,而她在他的身边倾听,双手端着肉圆的小脸,突然稚气的发誓:
“林琛哥哥,我要努力读书,快快毕业!”
“哦?为什么呢?”他停了琴弦,微笑的耐心问着。
“因为!等我毕了业就可以嫁给你了!”娇憨而天真,永远不识愁滋味。
时年十几岁的林琛看她鼓着腮的模样,好笑,摸摸她的脑袋,小孩子的头发柔软而光滑,少年的掌心里就像突然被注入了水一样的温柔:
“好啊,那你就好好学习,快点长大。”
后来果然看着她连蹦带跳的升学,小学到高中,别人是十二年,她用了不到十年。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对周雪灵的感情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发生变化的。但也或许根本就是,第一眼是她,一辈子都已是她。
尽管随着周雪灵的长大,谁也没再提起过少时的那句誓言,但他知道,这种感情在他心里已不会改变。她就是他心底的那个公主,第一眼是她,一辈子都已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