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阵子,我偶尔睡不着的时候,就会像现在这样自说自话。在这儿,除了我和慕无尘,就没有别的活物了。我就假装他也在听的样子:“该不会,是你发疯的时候,把自己的剑,也给扔了。”
那头没有一点声音。我转过去,看了一看他。慕无尘阖着双眸,周身气息清冷,要是九天上的神佛显灵,那大概也是他这副模样了罢。端看他这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谁又可以想象,原来,他的身子,也可以那般炙热……
我站了起来,还没有走近他,慕无尘便冷冷地开口:“滚开。”
他眼睛睁也未睁,那模样,让我也觉得我自己,好似有多么地不堪入目。可他越是讨厌我,我就越不想走开。我又走近了几步,在距离他不远处停下来。我看了眼石壁上繁复的咒文:“已经过了十天了,最多不过,再让你撑五日。”
慕无尘虽仍不应我,眉头却轻轻蹙起。我就在那个地方慢慢坐下来,我就喜欢欣赏他满脸不快的样子,这样,我就觉得自己好受了点。慕无尘厌恶我之至,我自然知道,他不会主动抱我,我望着他,似笑非笑地道:“慕无尘,你欲除之我而后快,可到了那时候,我倒想看看……你又要如何口是心非。”
这下,他睁眼瞧向我了。明明那么好看的一双眼睛,偏偏满是肃杀。“你要是再敢接近我,”他的声音又冷了三分,“这次,我定会杀了你。”
夜风吹得我很冷,我紧了紧衣服,双手抱着自己,脸上却总挂着讥诮麻木的笑。
我比谁都清楚,我这性子有多不讨人喜欢。
靳涯亦曾说我这是心比天高,命却比泥还贱。那是因为,他们谁都不曾试过费心去讨好一个人的感觉,不是说要让他喜欢你,你只不过是希望,他能对你好一点,可到后来,你却发现,你在他眼里,依然什么都不是。到那时候你就会明白,为何我宁可拿刀子扎自己的心,也绝对不会将伤口血淋淋地撕开来对着他人。
我可以过得悲惨可笑,但是,我再也不会向任何人摇尾乞怜。唯有这样,我才不会再对谁再生出期盼。这都是我自己选的,不管以后我的下场是什么,那也是我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我听了大半夜风吹的声音,过了很久,我又听见自己用那极其沙哑的嗓子开口说道:“慕无尘,你这样的人,可知道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么?”
我遥望着远处,轻喃喃道:“我知道。”
我也曾经有过,心里只满满装着一个人的感觉。是非对错,恩恩怨怨,这世间上所有的一切诱惑,只要和心里的那一个人一比,全都变得微不足道。不管在什么样的困境里头,还是受着非人一般的折磨,我只要想到他,我就算是苟且偷生,也要活着再见到他一眼。
那是在我被慕无尘毁去剑灵、擎下俗界以后,所发生的事情了
当年,我坠于一个山林里,身上的青衫满是血迹和泥土,我就卧在泥中,任日晒雨淋,整整三日,连抬起手指的力气都没有。过了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没有死。后来,是我自己爬了起来。我拖着沉重的身子,废了很大的力气,找到了一处洞穴。我把自己藏在那里,浑浑噩噩地又过了好一些天,最后,我才不得不接受,自己变成了一个妖的事实。
当时,我的剑灵被毁,要不是护身咒在临危时护住我的灵脉,我这些年的修为,差点就全废了。那会儿,我的心满怀着恨意和不甘。我恨那个陷害我的魔修,是他杀了袁飞嫁祸于我,害我至这副天地。我恨天剑阁上下,他们只因我是妖,就断定人必定是我所杀害,让我背负所有的冤屈和骂名。我也恨慕无尘,是他亲手斩断了我的本命剑,将我逐出了天剑阁。可我最恨的,还是我自己。
皆因我是一个魅妖,我犯下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罪孽,为了守着这个秘密,我无法自证清白,使得他们都误以为,真是我杀害了自己的同门师弟。
我在那个洞穴里养伤养了好一时候,我头一日下山时,就杀了人。那是几个流寇,当时他们正劫掠一辆马车。他们杀了那户人家的男丁,还意图奸淫女眷,我一出手,就手刃了那些贼人。
“是……是妖!”我听见有人尖声喊道。我分明是救了他们,可那些人看我的眼神儿,比看着那些山贼还要恐惧,“妖是会吃人的,他、他会吃了我们的!”
我这才总算知道,在这天洲仓土,无论是天上还是俗界,都没有妖的容身之处。可笑的是,我其实也曾经和他们每个人都一样,看不起妖,到头来,我自己还是妖族里最为下等的、以男人精气为生的魅妖。
又吃了几次亏之后,我就渐渐明白了。我若要在这凡间里安然行走,就不能让任何人发现,我不是人类。
我到哪儿都披着斗篷,竭力隐匿自己的妖气,好在俗界里气息繁杂,烟火气太重,要一眼就把我给看穿也不算易事。这对我来说,有好处也有坏处,俗界里灵气匮乏,我的伤势恢复得极慢,又要克制防备被其他人发现身份,一路下来,都像是在四处躲蹿。我从一个人人憧憬的天剑阁剑修,堕落成不受人待见的魅妖,在这半年来的每一天里,都过着见不得光的日子。我的这种体会,又有谁能够明白。
我辗转多日,来到了宛州城。在人越多的地方,妖气就越容易隐藏。我走进了一家药铺里,将自己从山里头采到的草药拿来换银钱。那掌柜一边点着药材,一边暗悄悄地打量着我,我也知道自己看起来有多古怪,这么热的天,我却把自己给掩得密不透风。
“一共一两二十七钱银子。”我也不管有多少钱,这些都是身外之物,我只要能活下去就好。我攥着这点钱离开,很快地混入了来往的人流当中。
在这天洲俗界,不少人都向往着修行。除了到处可见的散修之外,市井还有不少人贩卖一些有助修炼的灵物。
热闹的街市上,有个散修正在吆喝:“快来看看,我这儿都是难得的东西,蓬莱山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天洲第一大宗天门宗的地盘!从他们手里走过的东西,买回去肯定不会错”他这句话引来了不少人的驻足。这天洲仓土,三宗鼎力,俗界的凡人谁不感到好奇,只要一听说是仙人之物,都恨不得多买几个攥在身上,以为这样做的话,就能沾点灵气,辟邪消灾,延年益寿。
那散修看我站在摊子前一直看着,却什么都不买,不耐烦地道:“我这些可是从蓬莱山那里的仙者手里弄来的宝贝,你要是买不起,就快点走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当中还真有了信了他这些鬼话的人,二话不说打算掏钱买下来。
我拿起他一块“灵石”,摩挲了一下,嗤笑了一声道:“蓬莱仙山悬于仓土之天上,你不过是个连飞行之术都不会的散修,还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去了蓬莱。我看你这石头,只是蓬莱山脚下的破石子罢。”我寥寥的几句话,就让那些本要花冤枉钱的人都纷纷放下东西走开。
“哎、哎,别走啊”眼看人都走光了,那散修顿时火冒三丈,二话不说要跟我动手。若只他一个,对我断也不是什么威胁,谁想到这散修还有一帮同伙。他们朝我群起围攻,如果是以前的慕青峰,这些乌合之众,我又何曾怕过。可当时我伤势未尽痊愈,元气损伤过重,面对着一帮会术的人,不免有些吃力。情急之中,我拔出了旁边摊子上卖的剑,我过去日夜练剑,那些剑招早就融进了我的骨血里头,他们一见,眼里皆闪过迟疑。直到他们发现,我握剑的手微微发颤,那些人交换了眼神:“不过是绣花枕头,兄弟们别怕!”
见他们攻来,我也唯有硬着头皮,打起精神应对。自从我亲眼看着自己的剑化作水烟,我就再也拿不稳剑。我知道,我这是心病我的本命剑因我而被斩断,我一个连自己的剑都护不住的无用之人,还配握什么剑呢。
几次交锋之后,“哐啷”一声,剑从我手里滑脱,一个人用力踢中我的腹部,我便往后撞倒在地上。
“刚才嘴不是挺硬的嘛,怎么,现在成了哑巴了?”他们发出刺耳的哄笑声。街上人来来往往,许多人在一旁看热闹,我艰难地支起身,不甘地朝其中一人冲过去,背后就猛地被人一脚喘来,我扑倒在地上,吃了一嘴的沙子。那个人踩着我的背,用灵压压着我,让我动不了。一人道:“臭小子,你叫两声爷爷,这回咱们就大人不计小人过,放你一马。”我“呸”了一声,冷笑道:“你也配?我怕我叫了,你这条狗命可承不起!”
他们一怒,那碾在我背上的脚便施力,几乎要踩碎我的脊骨。我就算可以咬牙死忍,亦疼出了一身冷汗。
“等等,先把他这衣服掀开看看,藏这么紧,该不会是什么朝廷命犯罢?”这时候,一个人走到我眼前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要揭去我的斗篷。我瞳色有异,一眼就能被人看穿是个妖,要在这么多人面前被揭穿,恐怕会带来杀身之祸。我心凉之际,忽然就听见“啊”惨叫声。
只看那当中一人摸着脸,看着同伙:“刚才是你打我?!”那同伙还来不及摇头,也被一记掌风刮得脸一偏,直接被打得眼前一懵。之后是接二连三,好似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掌,轮番地赏给他们每人一记耳光。这些人不住四顾,要找到是谁整他们:“滚出来!是哪个孙子做的手脚!”
忽闻一声轻笑。只见由人群当中,走来一对高挑的男子。一个是刀眉厉目,容貌俊伟,眉宇间自有一股凛然之气,腰间佩剑,看着很是不好惹。而他旁边的那个,比他略矮一分,眉目却细致不少,如琢如磨,好似一块无瑕的美玉,他头戴玉冠,身着紫裳,浑不似修行之人,反似王侯公卿之流,温润中带着一丝贵气。两人的气质都很是不凡,但凡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这二人绝不是常人能得罪之辈。
“敏之,就是这几个散修,借天门宗之名到处招摇撞骗。”那高的人眉一横,将手放在剑柄上,“我这就把这几个废物给除了,省得由他们四处败坏你天门宗之名。”此人修为不浅,以我之能,大抵能看出他有出窍中期的修为,可他旁边那个叫“敏之”的人,年纪瞧着不比我大多少,周身却笼着化境修士才会有的紫气。
听到那人所说的话,这几个散修脸色都一变他们怎会想到,堂堂天门宗少宗主贺兰芝,竟会出现在这小小的宛城。
《被嫌弃的受的一生》 (十四)下
“贺兰芝?”周围议论纷纷,“那么说的话,他们就是蓬莱双侠?!”
我一听到这个名字,也跟着一顿。我抬眼去看那个气质出众的年轻男子,原来……他就是贺兰芝。
天门天剑云霄,各自代表着正道的三大势力。
天门宗立宗比另两派都稍早一些,发展至今,宗门规模甚大,单是弟子便有万千,遍布整个天洲仓土。三宗里头,天门宗与俗界的来往最是紧密,论财富和势力,亦远在另两宗之上,隐隐有万宗之首的气派。而比起其他宗门,天剑阁最是排外,这大抵是和剑修的秉性有关,剑修大多傲慢孤僻,越是厉害,脾气就越是如此,难以往来。
这百年,云霄宫和天门宗来往极密,与他们相较之下,天剑阁难免有些固步自封,不善变通,势力渐微也是可以预见之事,若非有三君之一的慕无尘在,那时候的天剑阁,其实早就难以和二宗比肩。说到底,三君毕竟已是五十年前的辉煌了,当今各宗亦有不少后起之秀,其中最有名的便是蓬莱双侠天门宗少宗主贺兰芝,以及云霄宫首徒裴鸣轩。
贺兰芝,字敏之。父为天门宗前任宗主贺兰笙,母为云中仙子江雨烟。这一对在当年可是天洲最受人称羡的一对神仙眷侣,但是,后来他二人皆被魔修所害,双双惨死,年幼的贺兰芝被托付给他师父、也正是现任的天门宗宗主照看长大。听闻,贺兰芝自小天资过人,从结丹到出窍,前后不过用了十五年,如今不过二十五六,修为已臻化境,虽还不如当年的慕无尘那不世出之天才,可和其他后生相比,俨可说是一枝独秀。
我也曾听说,贺兰芝因父母惨死于魔修手下,素来嫉恶如仇,后与裴鸣轩出来历练,二人四处行侠仗义,铲奸除恶,对魔修更是毫不手软,见之便杀。
那几个散修虽然愚蠢,但也还惜命。甭管眼前的究竟是不是贺兰芝,端看他的修为,也绝不是他们可以招惹的人物。那些散修不安地相觑几眼,眨眼间便分头蹿入人群当中。
“想跑?”裴鸣轩冷哼了一声。他还没来得及拔剑,就看贺兰芝手里的骨扇倏地一展开,扇身在他的手里如活过来一样,霎时间几次翻转,罡风化镖,准确无比地擎向那几个散修。惨叫声连声响起,那些江湖骗子翻滚在地,哀声连连。
贺兰芝手里的是麒麟骨扇,听说是用紫麒麟骨锻成的,即是法宝,也可以用作兵器。贺兰芝游刃有余地收起骨扇,含笑道:“裴兄,看来这回是我赢了。”裴鸣轩面上佯作可惜一叹,眼里却带着笑意:“敏之修为毕竟在我之上,输了不丢人。”跟着又道,“那些散修,你打算怎么处置?”
“待会儿让人押去衙门,交给衙门来处理便得了。”贺兰芝缓道,“我从酒楼里出来,可不是为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