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天目光凉凉地盯着苏锦召不语。
李彪见状忙下令道:“将他二人拿下!”
几个小厮冲了上来,三两下将苏锦召和顺喜按在了地上。
“你们干什么?干什么?!”顺喜奋力反抗,“曹大官人,你不能耍赖啊!”
曹云天盯着不声不响,不羞不恼,只用一种冷漠的仿佛在看死人的目光注视着自己的苏锦召,心莫名虚了虚:“干嘛呢?干嘛呢?谁叫你们动手了?”他轰散手下,趾高气昂地道,“我曹云天一向是信字当先,既然输了,愿赌服输便是!”
“主子,真让他们走啊?”李彪试探地问。
曹云天原地纠结了片刻,忽地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让他们走,让他们走!”他一顿,侧过身来狠狠剜了苏锦召一眼,“顺便将厨房里的东西打包给他们带上,一样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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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鑫瑞赌坊的时候,太阳已经快落山了。
苏锦召肩膀上挂着三只鸡,怀里抱着两只鹅,手里还拎着一个大麻袋,麻袋里面装满了各种锅碗瓢盆,甚至还有几块抹布,顺喜更惨,挑着塞满了菜的扁担,牵着驮着油盐米面的毛驴,一瘸一拐地往家走。
“曹官人还真是说话算数,说让咱们一样别落的把厨房里的东西拿走,还真就让咱们把厨房里的东西都带走了。”顺喜扶着扁担,呼哧喘气地道。
苏锦召同样累得不轻,她冷声一笑,哑着声音道:“他哪是真的想给咱们东西,不过是想找个由头欺负咱们罢了。”说着用袖子擦了擦汗,抬头望了望天边的晚霞,道,“这么晚了,也做不了暮食了,咱们找个地随便吃点吧。”
顺喜又累又饿,听得苏锦召如此说哪有不答应的,忙应道:“好!”
说是随便找个地方吃点,但苏锦召还是带着顺喜进了莲花巷内最好的一家食肆。
食肆老板姓包,是个长不出头发的秃子,见苏锦召带着自家伙计来了,主动迎上来问:“这不是苏记食肆的苏娘子吗?怎么今天想起来到我这用暮食了。”
苏锦召生怕对方误会什么,连忙解释:“我们今天出去采购了些东西,来不及开店了,所以便在外面吃点。掌柜的,给我们来一份茭白鲊,一份黄金鸡,一份粉煎骨头,再来一份春饼,两碗鳜鱼粥。”
苏锦召每点一样菜,顺喜便在对面打个哆嗦:“召娘召娘……”他顾不及食肆老板就在一旁,伸手拦住苏锦召道,“要两碗馎饦就好,这么多菜,咱们吃不下的。”
苏锦召知道顺喜在心疼钱,这家包记食肆在莲花巷内本就算高端,售卖的菜品自然价格不菲,她已然在心中计算过,她和顺喜的这顿饭,大约要花三四百钱。
可她下定决心要带顺喜吃顿好的,别说这顿饭要花三四百钱了,便是再翻一倍她也要吃!
“没事,吃不下我们就打包带回去。”苏锦召道,“掌柜的,先上这些吧。”
包掌柜抱着菜单离去,不多时,小二便将苏锦召点的菜品送了过来。
头一样是茭白鲊,茭白表皮嫩绿内里白嫩,乍看上去有点像个头略小的白萝卜,却又比白萝卜绵密许多。一片片又圆又薄的茭白看起来敦实可爱,白嫩的皮肤上零星落着香葱以及碾碎了的小茴香、莳萝籽、花椒、红曲米,看起来清新爽口,风味独特。
第二道菜是春饼,春饼与苏锦召常吃的基本相同,取一张薄而透明的圆形面饼,铺上萝卜丝、小葱、黄瓜丝,韭菜、豆芽等物,而南安国的春饼添加的菜品更加丰富,诸如青蒿、红蓼、藕、胡荽等都切成了细丝卷了进去,使得顺春饼的色彩异常丰富,价格亦随之水涨船高,贵如肉菜。
第三道与第四道是黄金鸡和粉煎骨头,黄金鸡形如其名,金黄亮眼,色泽明快,鸡皮软而不散,鸡肉鲜嫩不柴,香味十足,神似广式白斩鸡。粉煎骨头上桌时仍冒着滋滋的响声,足以证明它们才从油锅里历练出来,便被小二端上了桌子。
每一块粉煎排骨被炸制前都要到由绿豆淀粉和花椒末、葱粒、黄酒、盐调成的粉糊里打个滚滚,均匀裹好了粉衣后方能进入煎锅,小火慢煎而成的粉煎排骨皮酥脆,颜色棕红,香气浓郁,卖相极佳,绝对是一道让人看了便忍不住立刻动筷的美味菜肴。
最后一道鳜鱼粥香甜软糯,浓稠鲜滑,煮得开了花的米粒与白白的鱼肉几乎混为一体,切成碎末的姜米若隐若现,与青翠的葱叶一缀着溶糯鲜粥的颜色。
苏锦召原本不算太饿舊shígG獨伽,眼下,五脏庙里已经锣鼓喧天了。
“召娘,可以吃了吗?”顺喜虽在与苏锦召说话,一双眼睛却却直勾勾地盯着桌上的菜肴,“我本来只是有点饿,现在,我感觉我快饿疯了。”
“吃吧!”苏锦召二话不说拿起筷子,“吃光了咱们再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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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毛驴
两双木筷子你来我往地游走在餐桌上。
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先对粉煎骨头下手,经过高温煎炸的分煎骨头表皮焦脆,一口下去咔嚓咔嚓的响,然而内里却是软嫩的,肉香气满满。黄金鸡嫩得不像话,舌尖在鸡骨头上轻轻一卷,便可将鸡肉囫囵个剥下来,大口大口满足地嚼,完全不用担心会吃到鸡骨头。简单却对火候与时间要求得极为苛刻的烹饪方法极大的保留了鸡肉原汁原味的香气,食用之后令人心情舒爽,唇齿留香。
茭白鲊味道清淡鲜甜却又不失浓烈,其奥妙全在包裹着茭白的小茴香、莳萝籽、花椒、和红曲米上,小茴香的香,莳萝籽的辛,花椒的麻,茭白的甜,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与鲜甜的茭白变换成为妙不可言的美味!
春饼口感扎实,一口下去能品尝到好几种蔬菜的味道,苏锦召只吃了一个便感觉有些饱了。鳜鱼粥鲜香怡人,米粒粘稠绵软,鱼肉鲜嫩肥美,小葱与姜米的香气为鲜咸的鱼粥带来了锦上添花的香气,一口一口送入胃里,暖融融的,无比熨帖。
苏锦召最是喜欢这道鳜鱼粥,一口气喝了大半碗,又吃了两筷子茭白鲊,这才撂了筷子。
顺喜仍旧大口大口地啃着黄金鸡,嚼着粉煎骨头,完全没有要吃饱的样子。
“你慢点吃,当心噎着。”苏锦召倒了杯茶给顺喜,“左右咱们也没什么事,吃完了暮食回去收拾收拾,再睡一大觉,明天起来做好朝食便是。”
顺喜梗着脖子咽下一大口肉,冲苏锦召摇了摇头:“我不是急着回去,我是担心这些菜吃不了,会浪费,所以一直努力的吃,说实话,这儿的菜跟召娘你做的比,差的远了!”
苏锦召嗤笑:“油嘴滑舌!”
顺喜嘿嘿一笑,喝了口茶顺了顺:“召娘,你不吃了吗?”
“我不吃了,我饱了。”苏锦召环视一圈,发现即便已经过了吃暮食的时辰,包记食肆内依旧是高朋满座,情不自禁感慨,“包记食肆的生意可真好,我猜,他们后厨至少有三个厨子,且都是手艺不错的大厨。”
“召娘,你怎么知道这里至少有三个厨子。”顺喜好奇的问。
苏锦召闻言一哂:“怎么?你没尝出来咱们点的菜是由三个不同的厨子做出来的吗?”
顺喜憨憨傻傻地摇了摇头。
苏锦召笑了笑:“你尝不出来也是正常的,毕竟你是小二,我是厨子嘛。”
顺喜怔怔地望着苏锦召,感觉浅笑不语的自家掌柜整个人都在发光:“召娘,你可太厉害了。你不仅厨艺了得,赌技更是一流,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把三个色子摞在一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