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1)

我默默地跟他上车,来到紫魅,他把我的书包甩在他车里,没有带上去,远处幽暗灯光的高台上,有个女孩在跳着热烈的舞蹈,一头乌黑的长发象水草一样地在空气中纠缠。

象一堆飞舞的挂面。

(呵呵,原谅我这好吃主意者再美好的东西也总是想到吃)

“不错,象桃子,很妖娆?”我转着杯沿淡淡地说,我只要了一杯冰的柠檬水,

韩皓哲抬眼看看那女孩,晒笑,“这也叫不错?”

我喉咙里涌动 一下,还是问出来了,“桃子那事,怎么解决的?我给你们添麻烦了吧?”话一出口,我恨不得咬了自己舌头,NND,我怎么这么沉不住气,先提起这事来了?

韩皓哲的眉挑了挑,咚地一声喝了一大口酒,“不怪你!为什么要怪你,你说得都是事实!”他的语气有些调侃,情绪还不错,我的确没听出任何责怪的意味。

“问题是陶妈妈那边是不是很难打发。。。。。。?”我话没说完,他匆匆打断我,“皓学那小子闯了祸,理应承担责任!”

我一楞,难道他如此开明?“那结果怎样?”

“六个亿的桥梁工程给了陶家,应该够了吧!”他勾了勾唇角,淡淡地说。

我意外,很诧异地望着他,“六个亿?”

“眼睛瞪那么大干嘛?已经很大了.”他宽大的手掌晃了晃我的眼睛,轻松地笑,“韩家给得起!”

我摇摇头,咽下了一大口水,“你们真不怪我?”

“你说呢?”他嗤笑,瞟我一眼,“本来三亿,你一句话变成六亿了!”

我只是在紫魅静静地坐了一会儿,喝了一杯水,

然后韩皓哲送我回家,一路无话,快到门口时,我下车,

韩皓哲从车里帮我拿下书包,帮我背上,突然他嘴里热切的气息贴上,酥酥地吻上我的脸,虽然是腊月寒冬,我感觉到了他嘴唇上那滚烫的热度。

我诧异地后退了半步,飞快地在他胸口推怂了一下。

他却奇异地对着我微笑了一下,笑容璀璨但是有些落寞,“该死!我竟然喜欢一个小孩子?”他似乎对自己的行为也很诧异,低声粗粗地咒骂了一句,狼狈而快速地钻回车里,发动车子,眼睛再没看我,绝尘而去。

我一转身,桢南正站在月华初露的院门处,周身沐在一片月辉里,清雅闲适的风姿,可是他脸上,冷得象冰,一片铁青。

过了几天是我的生日,谢阿姨如常给我定了一个蛋糕,桢南好象忘了那晚的事,再也没提过。他送了我一个大红色的带翻盖的手机,他的笑容温暖而明亮,给了我第一只短信,“ 让我的爱 像阳光一样包围着你而又给你光辉灿烂的自由"

这是他的表白还是他做哥哥的祝福?

新年过后快开学的时候桢南找我谈了一次话,那时我们已经搬到我学校附近的一栋公寓里了,

全新的装修好的房子,很简单的风格。

屋子里一片深深浅浅的蓝,象置身在一个庞大的水族馆里。我们生活在一起太久,彼此审美观都差不多,都不约而同地喜欢蓝色,大海的颜色,胸怀宽广的颜色。蓝色,又是隐秘的激情,

隐忍淡定含蓄的颜色,很象桢南的性格。

他说话时眸子一如平常一样温和,“小熙,要知道一个人的能力并不取决于他读 多少书,而取决于他人格的完善,一个人格完善的人在做任何事情时心理上才不会有障碍,我不希望你因为自己的身世而产生不正确心态,从而让你远离了人生目标!”

他绕了半天我都不知道他到底要说什么?

“那什么样的心态是正确的?

“积极的心态!看世界,看人生,看那些美好的东西!看闪光点。“

“说白话一点,漫漫岁月长河里,记住那些对你好的,忘记那些对你不好的人和事!另外不能死读书,不交际!读书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最终目的。”

“没有所谓好与不好,我只是觉得浪费时间和人打交道不值得,尤其是一些弱智的人。”

“智商高并不能代表一个人的人品好。你现在高中学习任务重,我也不说你什么了,以后上了大学切不可这样孤僻,多疑,远离人群,要活泼,多参加社会活动,多和同学来往,多过团队生活,切不可个人英雄主义。”他向来不是个话多的人,今天一反常态,又象曹大妈一样喋喋不休了。

我冷冷地打断他的话,“你要去美国了吗?”

果然他一楞,但是很快恢复平静,他坦然看着我,“我八月要去新加坡参加一个考试!”我知道那个考试是亚洲的唯一考点,是去美留学医科的必经之路。

婉宜对他没完全死心,偶尔有电话来,我一直都很小心地留意着他们的谈话内容,虽然没到那一步,只要桢南愿意,离那一步也就不远了。

每次都是这样,我决定面对他的时候,他又开始远离我。我们两个象玩具钢琴上跳舞的那对小人,我进一步他退一步,我退一步他则进一步。那一瞬间,我做了个决定,虽然这个决定会违背我和婉宜姐之间的约定,我也顾不得这许多了,我也想彻底地改变目前这种焦灼的状态。

第一步我要激怒他,让他在慌乱中说出自己对我的真实想法和态度,如果他的确对我有情义,我会调节自己的生活步骤去迁就他。当然,这需要演一场戏,我决定大幕先开始,重头戏放在后面。

第二天,放学后我没有回家,我去了紫魅。连去了三天,终于等到了韩皓哲。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一定要多留言啊

密会(这章重修)

韩皓哲穿着一件粉红的衬衫,外面罩者一件银灰色的西服,都是对男人来说很嚣张的颜色,他却穿起来如沐春风,他向来就是个疏狂的人,会修饰,也很张扬,就象朵艳丽的芍药,喜欢炫耀着自己的英俊和品位。这一点他不如桢南,桢南向来只穿白色和蓝色衬衫,西装是浅灰或驼色系列,他是片朴鲁和典雅相调和的莲叶,低调,内敛。

当我说找他有事时,韩皓哲带我到了一间很幽静的房间,屋子里除了一架钢琴和一组沙发外,别无他物。

他调了一杯红酒递给我,我晃了晃杯子,晶莹的红色酒滴半天蜿蜒着顺着杯壁淌下来,挂壁很久,“好酒!”我赞叹。

他眉峰舒展,心情愉悦,

“想听什么?”他问,表情专注礼貌,似乎我是专门来听音乐会的。

我一楞,“致爱丽丝吧!”

他点头,指间下潺潺流水淙淙响起,幽幽暗暗,辗辗转转,我第一次发现韩皓哲的手掌很大,敦厚有肉,但是绵软如玉,和他平时那种大男人的气慨很不相衬。相比之下,桢南的手指消瘦,骨节更灵活修长。而且他俩也很奇怪,造化弄人,桢南长相清秀雅静,如芝兰玉树,却偏偏长了两道隽秀的浓眉,韩皓哲英俊帅气,如朗朗烈日,眉峰却偏偏很秀丽。

他一首接着一首弹,全是秋日思语那些丁丁冬冬比较轻快的曲子,反正贝多芬的命运和巴赫的交响曲没听到,

我紧绷的神经不知不觉中放松下来,口难自禁,开始谗虫泛滥,一杯接着一杯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