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才是王强当初不依不饶,一定要杀害狗蛋全家的真正原因吧?
想清楚这些,林墨用力点了下头:“嗯!大致从李文修一案开始,十六年前宫廷血案之谜便再度拉开帷幕,就目前我们掌握的证据和线索来看,这所有的血案极有可能都是‘杜鹃杀手’所为。因此王爷,向皇上讨要一道旨意吧,可以将十六年前皇家宫廷血案、半年前秦州府西柳村的李文修梦游杀人案、翰林宫学马宣杀人分尸案,以及‘四大天王’遇害案合并侦查了。”
“啊?”李元杰惊得面无人色,不等林墨说出后续的话,他便急急道:“等等墨姑娘,十六年前的宫廷血案和‘四大天王’遇害案受害人脖颈断裂面都插着白色杜鹃花,尚可认定是‘杜鹃杀手’所为。李文修一案和马宣杀人分尸案中出现的却都是子规鸟,跟白色杜鹃花没有关系啊?
即便当日吴明被人利用,给你送来了一朵白色杜鹃花,那也只能证明‘杜鹃杀手’凑巧在那个时间出现过,如何就能断定四起案件存在必然联系?
我觉得此事不可操之过急,万一猜错惹得龙颜大怒,咱们谁也承担不起。”
“承担什么?”林墨不答反问:“李少卿想不明白吗?您不会连子规鸟和杜鹃花的关系都不知道吧?”
“子规鸟和杜鹃花?”被林墨问得一头雾水,李元杰脱口问:“它们之间有关系吗?”
“当然有!”林墨皱皱眉:“杜鹃花乃是一种中草药,具有和血、调经、止咳、祛风湿、解疮毒的功效。除了药用价值外,它没什么稀奇。
而子规又名蜀魄、蜀魂、催归,皆是杜鹃鸟的别称。传说为蜀帝杜宇的魂魄所化,常常夜啼,唤醒老百姓早起耕作。可能因为啼叫太过,最后嘴巴流出鲜血染红大地,故而被老百姓视为不祥的泣血鸟。
在惧怕的同时,老百姓们又十分敬重这种神秘的鸟儿,因此开春时节甫一听见子规鸟啼,便要立即开始耕种。
通常情况下,子规鸟代表了三个涵义,其一,声音,其鸣若曰不如归去;其二,身份,专指亡国的冤屈帝王;其三,行为,啼血化魂。
撇开药用价值,单单从二者的名字和形态来看,它们在这一系列连环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很明显都是一样的啊!”
“没错!”龙旭尧附和:“相传,蜀帝化身杜鹃鸟后日夜哀鸣导致咯血,染红了遍山花朵,而这些花朵,便是杜鹃花,杜鹃花也因此得名。”
迟疑一下,又道:“昨日懿轩离开时曾告诉我,咱们得到的这几朵白色杜鹃花皆是春鹃。春鹃因为叶多毛,被百姓称之为毛鹃。虽说毛鹃多为单瓣,他从未见过重瓣,却知毛鹃远远看去,树木和花朵相互掩映,极像绿意盎然间春卧而眠的鸟儿。
故,白色杜鹃花极有可能就代表着子规鸟,乃是凶手对我们的挑衅。”
“啊?恶鸟夜啼,不死也有凶。”李元杰脱口道:“‘杜鹃杀手’是想通过白色杜鹃花和子规鸟告诉我们,哪怕感觉到凶案即将发生,我们也抓不住他,对不对?”
……
第427章 无头煞:矛盾的杜鹃杀手
“多少有点这个意思。”
下意识睨了龙旭尧一眼,林墨的声音愈发低沉,眉宇间更是拧起个大疙瘩:“他很嚣张,也异常自负。
原本‘恶鸟夜啼’的说法出自荆楚民间的鬼鸟民俗,无非是子规鸟啼叫的声音有些骇人,加之前人留下的哀泣诗句令老百姓有了想象空间。‘杜鹃杀手’却利用百姓们对子规鸟的忌惮大做文章,刻意标榜自己,将自己塑造成天下苍生的主宰。
偏偏这世上还真的有王阿婶这种被吓破了胆子又心怀叵测之人,好端端的非要从中作梗,一次次阻止狗蛋吐露真情。否则,那日我和王强去她家走访时,怕已窥出端倪了。”
“这件事……不完全是王阿婶的错……”龙旭尧羞愧得不敢抬头:“我,要负主要责任,都是我没重视狗蛋的话,才会导致如此明显的线索被遗漏。墨儿,对不起!”
“王爷确实有错,当真该说声对不起。”看着龙旭尧,林墨的双眸清澈如水,坦坦荡荡:“不过,您这声对不起,不该冲我说,应该冲狗蛋和马宣说。且您所犯错误乃人之常情,更遑论,即便当时我们就知道凶手在利用子规鸟,也未必猜得出沈初夏一家遇害会与‘杜鹃杀手’有关。
所以王爷不必太过自责,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您已经做得很好了。是‘杜鹃杀手’比我们更加冷静,也更加残忍,所以我们才总比他慢上半拍。”
略微迟疑,林墨又道:“不过,我总觉得,‘杜鹃杀手’选择白色杜鹃花和子规鸟,还有别的目的。”
“别的目的?”龙旭尧不解:“为何这么说?”
仰首看了眼头顶天窗,林墨轻叹:“我也说不清楚,仅仅是我的感觉罢了。
我知道,感觉不能代表证据,但不知为何,从李文修一案走来,我总觉得‘杜鹃杀手’身上带着股悲怆。
这种悲怆透出浓郁的无奈和宿命感,让我时不时就会沦陷在他的情绪中,跟着他为我们布下的谜题一步步往前走。”
“墨儿?”龙旭尧忍不住挑眉:“你在同情他?”
“不,我不同情任何罪犯,我只是觉得可惜,或者说,遗憾。”
收回视线,林墨看向龙旭尧:“我想请问王爷,‘杜鹃杀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擅长设置各种各样的消息机关,且医术精湛满腹经纶,又通兽语、擅种植,知道怎么驯化吸血蝙蝠,亦精通如何培育出猩红的重瓣血兰和白色杜鹃花。这样一个人,您是否赞同他不仅仅是人中龙凤,还是个百年不遇的怪才?”
“赞同!”
“好!”林墨点头。
话锋一转:“那么,您是否赞同怪才多清高孤傲,身上总会带着点恃才自傲的狂放和坦荡,鄙视小里小气、畏畏缩缩,崇尚某种更大气的凛然?”
猜不透林墨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但龙旭尧还是点点头:“赞同!大多数怪才都鄙视庸俗,身上带点脱尘不染的风骨。不过,也正因为他们拒绝接地气,故而绝大部分怀才不遇、郁郁终生。”
“没错,正是如此!”唇角弯出一抹嘲讽,林墨将视线移向马宣:“怀才不遇、郁郁不得志、愤世嫉俗,最终仇视一切,挑战律法,草芥人命,跟朝廷作对。既如此,他是不是应该更自负嚣张一点?比如,杀人后不光是在现场留下白色杜鹃花,还应该留下一些讥讽朝廷,挑衅衙门的痕迹?”
龙旭尧一愣。
林墨说得没错,但凡不满现状走上犯罪道路的人,身上都带着戾气,这种人,不管是不是怪才,都会高调地挑衅,可是“杜鹃杀手”没有。
表面上看,“杜鹃杀手”非常嚣张,但细细琢磨,又觉得此人像个不问世事的独行侠,他选择高调花哨的作案手法,似乎只为追求强烈的感官刺激,而不是为了和衙门公然作对。就好像,天下动荡,外界早已厮杀得血流成河,他却依然不紧不慢地做着自己的事,依然陶醉于为自己营造出来的那个世外桃源。
这是多么奇怪、多么矛盾的一个人啊?他的内心,究竟在想些什么?而他隐忍十六年,如今再度杀人,又到底是为什么?
……
第428章 无头煞:他将自己幻想成律法
见龙旭尧眸中星光璀璨,林墨便知他悟了。
“我们都能看出来,他是个极度偏执,喜欢力求完美之人。”她道:“问题是,一味地追求完美,干吗不选择血染的鲜红杜鹃花,而非要用白色杜鹃花作案?
道家崇尚黑色,阴阳之术多与道家学说相关,这压根不符合他的学识与习惯。那他为何要反其道而行?”
“白色杜鹃花对于他,有特别意义。”李元杰脱口:“就像黑猫对于李文修,就像雪花对于马宣,在他内心深处,深爱着白色杜鹃花,又痛恨甚至极度恐惧着白色杜鹃花!”
“李少卿好敏锐的心思!”林墨竖竖大拇指,点头称赞:“没错,白色杜鹃花对他来说,应该是特别的,以至于他在作案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用白色杜鹃花打下自己的烙印,同时,却不允许任何血迹污渍沾染到白色杜鹃花花瓣上。
这种自我强迫令他无比矛盾,以至于,在案子里,也会显露出不可思议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