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说得对,你的确是不能熬得太晚,我先陪你回去。”景泰和挠挠后脑勺,也帮着一块儿劝,不知是怎么想的,转头望向孟郁槐,冷不丁从嘴里冒出来一句“我媳妇现在一天要吃五顿呢哈哈哈”,被花二娘狠命在腰间捏了一把。
“小麦妹子,你真不要我们在这儿陪着你?”春喜和腊梅站在门外,略有些迟疑地往花小麦脸上张了张。
花小麦也知她两个其实早想回家去,便笑着摆摆手,“不必了,你们在这儿也帮不上甚么忙,倒不如早些回家休息,明天还得靠两位嫂子帮我尽心张罗呢!”
春喜和腊梅点头应了,高高兴兴地转身离开,花二娘扯着花小麦的手,少不得又叮嘱了她两句,让她不要耽搁得太晚,也便随着景泰和往村西的方向去。
孟郁槐跟在几人身后,似是也打算回村南,花小麦撇撇嘴,赶过来阖上门板,却见那人身形一晃,又闪了进来。
花小麦给唬了一跳,忙不迭朝后退了退,待得将他看清,才心有余悸地按住心口拍了两拍,又气又笑:“你怎么跟做贼似的?”
孟郁槐垂眼也笑了笑,不答她的话,径自到:“这铺面前后不挨着人家,你独自在此不安全,我左右无事,陪你一会儿。”
花小麦也不是扭捏的人,听他这样说了,就点点头:“那敢情好,咱俩去后院儿,我让你瞧个好东西。”
说罢便将大门虚虚掩了,引着那人穿过后门去到院中。
后院靠左边墙根下挖了个一尺来深的坑,里头塞一只大酒坛子,旁边堆砌了许多麦秸和谷壳,正围着酒坛壁缓缓燃烧,不时发出哔哔啵啵的轻响。微微有些呛人的气息与那酒坛子中浓浓的香味混杂在一处,融合成一股奇异的味道,竟还挺好闻。
孟郁槐也是走近了才发现,酒坛口是用湿泥封住的,大约已经烘烤了许久,有些干裂,香味才从缝隙中走漏了出来。
“你这是做的什么?”他难得地有些好奇,拣了两张小凳,推给花小麦一张,自己也在离火稍远的地方坐下了,“酒坛子里装的是何物?”
“这叫坛子肉。”花小麦得意洋洋冲他一挑眉,说起吃来,立刻便滔滔不绝,“听我二姐说,芙泽县的规矩,饭馆儿在开张之前是不能动灶火的,怕不吉利,可是我这里明天就要打开门做生意了,总得安排两道招牌菜吧?思来想去,唯有这道坛子肉最为合适。在这院子里挖个坑,虽少不了还是得烧火烹煮,但好歹我没动用到厨房里的锅灶,应该能混过去吧?”
孟郁槐微笑看着她,没有说话。
这坛子肉也算是一道名菜,只在这个年代,似乎尚未出现。正经的做法。是用一只鸡一只鸭,腿肉一斤半,再搭配上六两火腿,四两海参和四两鲍鱼,稍稍焯过水之后一股脑地都塞进酒坛子里,最后再放上十来只煮熟的鸡蛋,用半瓶上好绍酒与葱姜、各色酱料煨制,至少得煨上十个时辰,直烧得皮酥肉烂化出汁来,方能取出来食用。滋味极其香腴浓郁。
“这菜虽花时间。却很好做。而且里面都是各种荤食,咬一口满嘴肉香,对村里成天干活儿的老百姓来说,肯定会觉得特别过瘾。绝对会受欢迎。”花小麦说得正起劲,瞟了孟郁槐一眼,只管继续嘀嘀咕咕,“只是啊,我跟你说句实话吧,像海参和鲍鱼那样精贵的食材,我还真有点舍不得,所以,我就去买了两只大鱿鱼。一并给塞了进去,横竖也能借着点海里的味道――我是不是很精明?”
孟郁槐被她逗得发笑,却仍是不做声,只静静瞅着她。花小麦有点莫名其妙地朝他脸上张了张,猛地一拍手:“哎。要不一会儿这菜做好了,我给你先尝尝?唔……不行,还是让它在坛子里多焖一晚,待明早再在灶上热一热,味道才更好,你还是明天和柯叔他们一起……”
话还没说完,手便被人捉了过去,捏在大掌之中。
孟郁槐低了头,将她的手仔细瞧了瞧,指腹从她手背上缓缓滑过。花小麦猝不及防,耳根子一阵发烫,又不想表现得太过羞涩,显得好像没见过世面似的,于是抿了一下嘴角,仿佛混没在意地笑道:“呃……我二姐说,我的手成天在水里泡着,在油烟里熏着,又干又粗,难看死了……”
“我的手也粗。”孟郁槐没头没脑地答了一句。
……大哥,你这算是安慰吗?
花小麦暗地里翻了个白眼,不动声色地把手抽了回去,拾起一根烧火棍,在火坑底部捅了捅。
“我刚从北边回来,能在家休息两天。”孟郁槐偏过头看她一眼,“等明日你这饭馆儿开了张,我就想,把那回事跟我娘说一说。”
停顿了一下,又道:“我娘那人脾气……有些古怪,不是她自个儿看中的,她都有意见。我担心她来找你麻烦,你不用搭理她,若是被她缠得烦了,抽身走开就是。”
花小麦闻言便挑了一下眉,颇有点不情不愿地道:“要不……明天你让她跟你一块儿来吃席?”
“还是不必了。”孟郁槐立刻摆手,“这样重要的日子,假使被她搅和了,只怕你今后的生意要受影响。这事不需你操心,好歹等明日你开张之后再说。”
好险好险,幸亏这人脑袋清楚又想得周到哇,天地良心,她真的只是客套一句而已!
两人在后院中坐了一会儿,时不时说上两句,也无甚重要话,不过闲聊而已。过了半个多时辰,那一埕坛子肉终于煨煮得够了,孟郁槐便帮着花小麦将酒坛从火坑里端出来,抬到厨房妥善放在角落中,然后便锁上店门,走了出来。
“回家便歇下,莫要想其他事体,明天我早些过来帮忙。”孟郁槐一边解下拴在树上那匹早等得不耐烦的大黑马,一边吩咐了一句。
几个意思,就此告别?
“你不送我?”花小麦牵扯了一下嘴角,“送到河边就行。”
孟郁槐飞快地转过头来看她,笑了一笑,仿佛很无奈似的,然而却又立刻牵马行至她身边:“走吧。”
第一百四十三话 开张
据说开饭馆儿的东家,大都将开业头一天走进自己店铺的第一位客人,看得十分紧要。
这当中有个讲究,说是如果头一位客人是个普通的农户,身为东家者,就该将他好好地迎进来,欢天喜地招呼周到,因为饭馆儿得倚靠着农户耕种出来的粮食、菜蔬来经营买卖,某种程度上,将其视作自己的贵人也不为过。
但倘若开业第一日,便有乞丐在门口徘徊,那这铺子的老板,可就得好好儿地给自己烧三炷高香才是,因那几乎预示着,你这饭馆的生意接下来恐怕不会好,最终落得与那乞丐同样的下场。
而在这当中,还有一种最令人求之不得的情况――走进来的头一位客人,乃是一个即将参加科考的书生,象征着这新开的店面,也会节节高升,愈加红火。
真要论起来,这也不过是为自己讨个吉利的说法,花小麦虽觉得有些趣味,倒也并不曾当真,隔日大清早,天还未亮,便同景泰和与花二娘一起赶往村子东边。
春喜和腊梅十分尽职尽责,是早已开了门在那儿等着的,不多时,孟郁槐和孙大圣两个也赶了来,说是要趁着开张之前,帮忙再四周检查一番,确保无半点差池疏漏。
花小麦在楼上楼下转了一圈,又跑去厨房,将昨晚做好的那一埕坛子肉搁到灶火上慢慢地煨热。时辰还早,且用不着去灶上忙碌,左右再无事,她便靠在柜台上与花二娘、春喜和腊梅三人闲聊天。
好吧,其实她这会儿根本没有什么聊天的心思,打从昨晚入睡前起,心中便一直砰砰砰跳个不休,一来是紧张激动,二来也是生怕开张之日出什么岔子。这会子之所以不停口地说话,也不过是想排遣一下心中的焦虑。想要让自己放松下来而已。
“我听说,有些地方的人在店铺开张那天,会请来舞龙舞狮队表演。”她笑着对花二娘道,“虽不曾亲见,但据说那情景可热闹极了,一整条街上都是锣鼓声,金红灿灿的舞龙舞狮队在路上不停地翻转跳跃,前面还有一个大头娃娃摇着扇子引路,要多喜庆又多喜庆,将街上的人全都吸引了去。将那店铺门口围得水泄不通呢!”
“舞龙舞狮啊……”腊梅闻言便有点神往。托了下巴靠在柜台上。“想想都觉得有意思,只可惜咱这儿不时兴这个,要不,咱们也该把他们给请来。保准能让全火刀村的人都围在店外头瞧热闹!”
“得了吧,就算本地时兴这个,我也请不起。”花小麦笑着摇了摇头,“那舞龙舞狮队可不便宜,有那钱,我还不如多准备些好菜色……”
她话还没说完,忽见门外走进来一个人,细细瞧去,却是那许久不见的文华仁。
此时才是巳时初。远未到开张吉时,这人忽然跑来做什么?
“啊呀!”待得看清楚来人,春喜便一下蹦了起来,一溜小跑迎上前去,一张脸笑得如花一般。“是文秀才,是文秀才呀!小麦妹子,合该着你这饭馆儿是要赚大钱啦!”
花二娘先是一愣,很快也反应过来,只因肚子里揣着个小祖宗,又未足三月,不敢动作太大,却也坐在椅子里直着喉咙嚷:“真是文秀才,小妹,这可是好兆头!”
文华仁被几个女人吵得一头雾水,呆呆地站在门口半天不敢进来,只将手中拿着的红纸朝前递了递,冲花小麦一笑:“我知你这饭馆今日开张,特特替你写了副对联,也不晓得你能不能瞧得上。往后你不在那河边摆摊,我再想要去蹭吃蹭喝,恐怕没那么便宜,但不管怎样,这些日子多得你照顾……”
花小麦却不料他这酸秀才居然还如此有心,弯起嘴角冲他笑了一笑,走上前去将那对联接过来,正要开口说话,春喜却已撞将过来,连连摆手,扯着大嗓门对文华仁道:“不对,不对,你不是来送对联的,你是来吃饭的!快,重新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