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宇宙天地间,在那个秋日,在那样一个空间里面,有一个柔弱的女子,她与世无争,她对生活没有更多的要求,她没有竞争力,在大观园诗社里面迎春哪儿有什么竞争力啊?才女如云啊,就好比现在很多职场的白领一样,有的白领就说,我在我们那个office楼里边大空间里面分成一格一格的格子里面生存,我每次上班觉得心里蹦蹦乱跳,没有竞争力啊,一个个都比我强悍。迎春就是这样的一个社会上相对强势的阶层当中的一个弱势成员。但是呢,在那一刻,在那个秋日,她在花阴下,她拿一根花针,默默地穿茉莉花。花针,过去贵族家庭有一种专门穿花的针,用骨头或者用象牙做的,也有针鼻儿,可以连着线,把花穿起来,穿好以后可以做成一个手链戴在手上,或者做成一个项链戴在脖颈上。那么迎春呢,在那一刻她就独在花阴下用花针穿茉莉花。这是一幅格外优美的仕女图。

我们读《红楼梦》往往只记得宝钗扑蝶,黛玉葬花,湘云醉卧,那么现在我建议你,要补充上这样一个很重要的画面,叫做迎春穿花。迎春独在花阴下,用花针穿茉莉花,体现出一个小小的脆弱的生命,在宇宙天地间,在那个短暂的时间段,她的全部的生存的尊严,她生命的快乐。所以曹雪芹的《红楼梦》要精读,我为什么主张文本细读呢,读到有的地方你眼里浮出泪水,那应该是一种最好的阅读状态。

有一个白领丽人,她来跟我讨论《红楼梦》,经过点拨,她就说你把这一句告诉我太重要了,原来我读来读去对这一句总是囫囵一过,忽略不计。现在我就想到,在这样一个竞争性这么强的社会里面,我们还是应该保持一颗柔弱的心,我们应该同来为那些竞争力差,在社会上生存相对比较艰难的弱者,为他们同来一哭,说着说着她眼泪就流下来了,我也很感动。我说你读《红楼梦》读到这份儿上,算是读出境界了;其实,你们白领,相对来说,应该算是社会中较强势的族群了,那些蓝领,农民工,难道不更值得大家尊重与善待吗?所以,你看,读《红楼梦》,也能令我们联系到自己生命所置身的时空,浮想联翩,心灵升华。

迎春的结局是很悲惨的,大家都知道她嫁给了外号叫中山狼的一个恶棍。所以在《红楼梦》的八十一回,作为从七十三回开始的情节单元的一个收束,会写到迎春的悲剧,会写到香菱的悲剧。那么读到第七十九回、八十回,写到了迎春出嫁,写到薛蟠娶进夏金桂,但是仔细读就会发现,在文本上有一些跟前面不够协调的地方。

关于迎春的出嫁,第七十九回、八十回写的,跟前面第五回里关于迎春命运的预言,不大对榫。第五回贾宝玉在太虚幻境翻看《金陵十二钗正册》,关于迎春画了一幅画,是一个恶狼,追扑一个美女,要吞吃她。判词里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指出她的丈夫是中山狼。

中山狼是古代寓言里面的一个角色,这个寓言故事,现在一般叫做《东郭先生》,说有一个东郭先生在中山国路上走,突然发现有人在追狼,被追的狼哀求东郭先生,说求您把我藏起来吧,东郭先生就把它藏在了一个大布口袋里面。追狼的武士叫赵简子,跑过来问看见狼没有?东郭先生说没有啊!赵简子就接着往前追。追狼的走了,东郭先生就把狼放出来,没想到,狼说我正好饿了,我要吃你;东郭先生就说,我救了你,你还吃我?但是世上就有这样的忘恩负义的家伙。这个寓言故事给我们的教训是很深刻的。根据曹雪芹前面的总体设计,贾迎春就嫁给了这样一个忘恩负义的中山狼。不仅判词里这样预言,在太虚幻境里,警幻仙姑请贾宝玉听曲,当中有一支曲,曲名是反讽的,叫做《喜冤家》:“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也强调迎春嫁给了一个忘恩负义的坏蛋,这个人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应该是贾府帮助过他,救他一命,但是他一旦渡过这个难关以后,不但不念当日根由,不报恩,还反咬贾家,把娶过去的贾迎春蹂躏致死。

但是你现在看到第八十回里面的交代,你会发现并不对榫。第七十九回说娶贾迎春的孙绍祖,祖上跟贾家算是世交,人品家当也都还相称,没有写这个人自己或者他的家族在遭遇危难时,被贾家搭救过,当然有一笔,说贾政觉得孙家跟贾家之间的关系,当时不过是“彼祖希慕宁荣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而且孙绍祖并非“诗礼名门之裔”,他很讨厌,劝谏过贾赦不要允诺这门婚事,但迎春毕竟是哥哥的女儿,贾赦非要那么嫁女儿,他也只得罢休。这个交代充其量只能说明孙家是攀附利用贾家,还不能说是忘恩负义。

说到这里,就必须指出《红楼梦》的一个版本现象。我说出来以后,有人可能会觉得扫兴。怎么回事呢?就是据不少专家考证,曹雪芹的原笔原意的《红楼梦》,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精确地表述,实际不足八十回,只有七十六回。第六十四回、六十七回,不是他的原笔。六十四回和六十七回写的是与尤二姐、尤三姐相关的故事。这两回有问题。然后就是七十九回和八十回,也不像是曹雪芹的原笔。那会不会是高鹗给补上的呢?也不像。应该是脂砚斋这样的跟他的关系很亲密的人,知道他的整体构思,由于种种原因原稿遗失了,补上的。所以我们老说“曹雪芹的八十回”,是一个概括的说法。严格来说的话,他留下的原笔原意的文稿不足八十回。由于是别人所补,所以只能做到跟曹雪芹整体构思接近,而不能完全对榫。按照曹雪芹原来的写法,应该是把孙绍祖写得比现在的还要凶恶,应该是在他自己或家族处在危难中时,贾家搭救过,可是一旦渡过了难关,就忘恩负义,非常猖狂。估计在曹雪芹自己的第七十九回、八十回里,应该有这样的情节,或至少有与第五回预言对榫的交代。现在我们所看到的《红楼梦》第八十回里,却另有一个交代,说孙绍祖是一个色情狂,府里面,凡是年轻一点的女性,基本上都被他玩弄遍,迎春怎么劝也没有用,并且还居然跟贾迎春说:为什么你父亲把你嫁给我,因为你父亲曾经从我这儿拿走五千两银子还没还呢!那就等于是把贾迎春折变成银子,变卖给孙绍祖了。这一笔对刻画贾赦这个人物好像有点儿作用,但实际上不会是曹雪芹的原意。那这样的话,孙绍祖就没必要用中山狼来比喻了,人家等于在经济上还接济过你,帮助过你,而不是说你帮助过他,他忘恩负义。曹雪芹会在第八十一回里,写到迎春的死亡。迎春是怎么死的呢?她应该是不堪孙绍祖蹂躏辱骂,自杀了。古本《红楼梦》第五回里,关于贾迎春那支曲。有一句说“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她死时魂魄是一种荡悠悠的状态。那么她应该是上吊死的。

你再想一想前面的判词,说她是“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有的古本写成“黄梁”(后一字下面是“木”),有的写成“黄粱”(后一字下面是“米”)。字句上都说得通。有一个典故叫做“黄粱一梦”,出自唐代沈既济写的一个故事那时候那种文体叫“传奇”讲姓卢的书生在邯郸一个客店投宿,有一个道士给他枕了一个神奇的枕头,道士自己则用黄粱(就是小米)煮饭,卢生于是就做了一个梦,先享尽了荣华富贵,后来又经历了坎坷,经历了苦难,梦醒的时候,他觉得已经度过了漫长的人生,可是,道士煮的黄粱饭却还没有熟呢。大家现在所看到的红学所出的版本,采用的就是“黄粱一梦”的“黄粱”。但是我个人觉得“一载赴黄粱”,搁到迎春身上不太说得通,因为“黄粱梦”是会醒的,醒来可能会觉得荣华富贵也不过是那么回事儿,会变得虚无,可生命还在啊。迎春却不会是这么个结果。她是悲惨地死去了。我认为“一载赴黄梁”的写法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黄梁”就是“黄色的梁木”,“一载赴黄梁”就是迎春有一天实在无法再忍受了,她就到黄色的梁木上悬梁自尽,永不会醒来了。

贾迎春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哀悼的女性。曹雪芹在十八世纪中叶,就通过一个曾在花阴下用花针穿茉莉花的女性的悲惨命运,来表现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希望人们理解、容纳、同情、哀悼这种懦弱的脆弱的生命。所以说曹雪芹是超时代、超地域的文学大师,很了不起。这种情怀,在欧洲是直到十九世纪,如在英国作家狄更斯笔下,法国作家雨果笔下,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笔下,才凸现出来的。

在第八十一回,曹雪芹除了写到迎春的悲惨结局,还会写到香菱的悲惨结局。香菱大家都知道,她原来是甄士隐的女儿,小说一开始就写到在姑苏有一个中产阶级的人士,他有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当时叫什么名字?想起来了吗?有人会立即回答:甄英莲。谐音表达的是:真应该可怜啊!但是我现在要告诉你,在有的古本里面,绝对不是错抄,甄士隐的女儿不叫甄英莲,而且也有谐音含义。那么香菱她原来在甄家究竟叫什么名字呢?如果说有的古本上不叫甄英莲,那是怎么一个称呼呢?下一讲我们一起再来研究。

第四章 第八十一回之谜[3]香菱之谜

上一讲最后我跟大家说曹雪芹的第八十一回会写到两个女子的悲剧结局,一个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当中的贾迎春,一个是《金陵十二钗副册》里面的香菱。

我在讲到末尾的时候提出一个问题,让大家共同讨论。就是说在古本《红楼梦》里面,开头写到香菱是甄士隐的女儿,是有名字的,叫甄英莲,这个大家非常熟悉,通行本里是这样写的。而且它是有谐音寓意的,甄英莲,就是“真应该可怜”。你仔细想想这个女子的命运,确实太可怜了。如果说贾迎春是最后才可怜的话,那么甄英莲,她还不懂事儿的时候就被人拐走,被拐子养到能够卖掉的时候就被卖掉,被卖的过程里还惹出人命官司,最后落到了呆霸王薛蟠的手里,实实在在是“有命无运”,而且“累及爹娘”,可怜透顶。但是我又告诉你,在不同的古本里面,对于甄士隐女儿名字的写法是不一样的,我个人觉得那并不是笔误造成的,是有道理的。说明曹雪芹在构思甄士隐女儿名字的时候,他在如何设计谐音寓意上,这么叫好,还是那么叫好?是来回斟酌的。那么另外一种她的名字是怎么写的呢?叫甄英菊,菊花的菊。

菊和莲两个字差别很大,不可能是抄书的看错了、抄错了,何况也不止一个古本上是甄英菊的写法。那么有人就会跟我讨论了,说甄英莲谐音含义是很明确的“真应该可怜”!甄英菊有什么谐音含义呢?是有的。脂砚斋告诉我们是有的。什么意思呢?就是“真可以用这个角色来照应全局”。

在第一回,写到甄士隐抱着这个小女儿在街上看热闹,这个时候就来了一僧一道,这一僧一道一看甄士隐抱着小女孩,和尚就说了:“施主,你把这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抱在怀内作甚?”一个父亲抱着心爱的女儿,听到这话,当然觉得是疯话。但实际上这是一个谶语,是宣布一个不祥的预言。在这个地方脂砚斋就有批语,而且一批就情绪激动,就一句接一句。他先说“八字屈死多少英雄”,哪八个字?就是“有命无运、累及爹娘”。有一种生命是悲剧型的,虽然有了这个命,但是一点运气都没有,甚至从根上就没运,而且运势还不是慢慢地变坏,是很快的就没有好运,就落入苦运、厄运。还不光这个生命自己受苦,还要累及爹娘。书里后来写到,甄士隐夫妇丢掉女儿以后,遇上一场火灾,他们小康生活也就结束,走向没落,甄士隐后来渐渐露出了下世就是离开世界死掉的景象。因此脂砚斋他就大发感慨,他就说:“八个字屈死多少英雄,屈死多少忠臣孝子,屈死多少仁人志士,屈死多少词客骚人!今又被作者将一把眼泪洒于闺阁之中,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就是说他看见作者,把这八个字赋予了一个闺阁中的女性,就不由得联想到男子,他前面所列举的那些忠臣孝子、仁人志士、词客骚人,一般都是男性充当,当然也偶有女性,但那时是一个男权社会,重要角色一般都由男性担任。男性里会“屈死多少”,令人感叹。但《红楼梦》这部书是献给女性的,一开始的“楔子”里就宣称:“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闺阁中本历历有人”,那么这些闺阁女子们怎么样呢?都“遭逢此数”,作者就用开卷所写的这个女子,来照应全局。

脂砚斋更明确地指出:“看他开卷所写之第一个女子,便用此二语以订终生,则知托言寓意之旨,谁谓独寄兴于一情字耶?”这句话太重要了。它就告诉我们,《红楼梦》这部书不是一部单纯的爱情小说,它是全方位来展现探究人的命运的。书里所写到的“金陵十二钗”,第一个出场的女子,她就“有命无运、累及爹娘”,那也是书中其他青春女性的共同的不祥之兆。作者是以此托言寓意,甄英菊这个命名方式,就意味着曹雪芹是一度打算强调,后来被叫做香菱的这个角色,她具有照应全局的特性。

尽管后来大量版本里都是甄英莲的写法,但至少有两个古本里是甄英菊的写法,以及脂砚斋相关的批语,对于我们理解《红楼梦》整部书的悲剧性内涵,是极其重要的。曹雪芹一度决定把这个角色定名为甄英菊,就是要用她笼罩全局,她不仅照应《金陵十二钗》册页里面所有的女子,她也照应那个社会被屈死的男士。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无论是忠臣孝子,无论是仁人志士,也无论是词客骚人,凡是具有正面价值的人,几乎都没有好的结局,是一个悲剧的时代,产生悲剧的人物。所以《红楼梦》他写的是时代,是社会,是有价值的生命的生存与毁灭,不是只表现一个爱情和婚姻的局部悲剧。这是我们读《红楼梦》第一回,读到甄英菊或甄英莲出场的时候,我们应该能够从中体会到的。如果过去没有体会到,应该通过重读、细读,从这个角度来体味、来思索。

那么现在来探究曹雪芹的第八十一回,他是怎么来写香菱的。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咱们又说到高鹗的续书我一再声明,我是愿意平心论高鹗的,高鹗的续书在表现宝、黛、钗的爱情婚姻悲剧方面来说,是过得去的,有些段落,甚至可以说写得很不错。但是高鹗完全没有能够理解曹雪芹第一回的立意,无论他看到前八十回的早期版本,第一回里的名字叫甄英莲,还是叫甄英菊,他都没有理解,对开篇第一个人间女子这么来写,深刻的含义是什么。

当然他不得不保留前面曹雪芹写出的故事,甄士隐的爱女被拐,拐子把她养大了拿去卖,最后落到了一个呆霸王手里,这位呆霸王薛蟠娶了一个“河东狮”的恶妻。“河东狮吼”是一个典故,大意说那女性做媳妇了以后,很暴躁,很张狂,一喊叫起来就跟狮子吼一样,唯我独尊,不要说别人,丈夫就先吓坏了,娶来一个悍妇。

前面的这些内容高鹗他没有改变,也很难改变,但是他从八十回后往下续,却竭力想把香菱的命运再弯回来。在他笔下虽然“河东狮”夏金桂折磨香菱,迫害她,甚至还想在汤里下毒把她毒死夏金桂下毒的那碗汤,被丫头宝蟾给调换了,宝蟾并不知道金桂下了毒,她调换,是因为她给香菱的那碗里故意多放了盐,原来不过是想恶搞一下香菱,没想到金桂支使她出去一会儿,再回来,盐多的一碗放在了金桂面前,她就给调换了,结果金桂把下毒的汤喝了,她死了,香菱就没死成高鹗这样设计,可能是他同情香菱,他觉得这么好一个女子,死了怪可惜的,河东狮,一个泼妇妒妇悍妇,让她死了算了。高鹗他有续书的自由,他这样来编故事,还算是巧妙,但实在是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不符合曹雪芹的整体构思。而且到全书最后,也很奇怪,他写香菱命运好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随着贾府沐皇恩、延世泽,本已成了死囚犯的薛蟠,也被皇帝赦免,放出来了,回家以后,薛姨妈做主,就把香菱扶正了,也就是成为了薛蟠的正妻,香菱最后就成为一个皇商的夫人了,真是苦尽甘来,命运两济了!当然,高鹗毕竟还是知道,曹雪芹预言了香菱的死亡,于是他就在全书最后面,交代说香菱给薛蟠生下了一个儿子,完成了给薛家传宗接代的任务,她自己难产而死。难产而死,当然不太好,但她总算是当过正牌夫人,算不上是什么人间悲剧了。高鹗他就把香菱的悲剧命运,不但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还把她的坏事化好。

高鹗这样续书,不仅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而且完全是歪曲、背叛了曹雪芹的思路思想。当然你还是可以认为高鹗写的就是好,你同情香菱,你觉得如果把那个因难产死亡的结局改掉,会更好。那么你有你的思路,我也很尊重。但是我要强调的是,应该尊重曹雪芹,且不说第一回,关于她的名字,曹雪芹就有甄英菊这样的写法,试图用这样一个女性,来照应《红楼梦》的全局。如果说对甄英菊这样一个命名还有争议,因为曹雪芹虽然写完了全书,却还没有最后定稿,究竟是应该把香菱原来的名字确定为甄英菊,还是甄英莲呢?他还没有最后拍板,所以我们先不纠缠这个。就算你不认为香菱是统领悲剧全局的一个女性角色,咱们只把她作为个案,就她论她,那么在第五回里面,关于她命运发展最后的结局,是有很明确的交代的,高鹗、程伟元他们攒出的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里,也没改掉那个交代。

曹雪芹写得很清楚,贾宝玉在太虚幻境偷看册页,他看了全本《金陵十二钗正册》。预言正册十二钗的图画和判词他全看了。曹雪芹写得很有意思,他写贾宝玉到了太虚幻境里面,看到薄命司的橱柜里面有册页,当时他完全不懂得,这些册页有多么重要,他就很随意地开橱翻册,他先翻的是正册吗?不是。他先翻的是又副册,然后他翻了一个副册,最后翻的才是正册。那么他所翻的副册只展示了一幅画,画的是一枝桂花,下面有一个池沼,池沼里面怎么样呢?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这幅画意境很明显了,桂花就是夏金桂的象征,香菱,能散发出香气的菱花菱角,是要依附在水域里面生长的,现在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菱角也就没有办法生存了。这幅画就告诉我们,香菱最后就是被池沼上的桂花给害死了。

跟这幅画相配的文字,表达得就更清楚了,这些册页里面的文字叫判词,香菱的判词写得非常清楚,第一句叫做“根并荷花一茎香”。菱角是一种水生植物,它跟荷花往往是共生,但是人们一般都认为菱角与藕,与荷花相比,似乎要低档一些,他这样写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荣国府里的故事正式开场,香菱再次出现是在什么时候?咱们不说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就说林黛玉进府以后,香菱再次出现是在第七回。周瑞家的,王夫人的陪房,看见王夫人和薛姨妈姐俩在那闲聊,那么这个时候薛姨妈就吩咐周瑞家的,说我这有一些宫花,你把这些宫花分送给小姐们,同时也给凤丫头。周瑞家的拿着花匣子,走出屋子去送宫花,这个时候她就看到在薛姨妈住处门外,走来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就是香菱,周瑞家的见到她,就有一番感叹,而且还有一句惊心动魄的话,说我看她的模样品格像谁啊?像东府的蓉大奶奶,也就是说像秦可卿。这就叫做“根并荷花一茎香”。就是说她在荣国府出现的时候,地位非常低下,是薛家买来的一个忘记自己来历的小丫头。按说周瑞家的见识多,对一般的小丫头绝对不会乱比喻,但作者通过周瑞家的一句话点出来,虽然看到的这个小丫头菱角般渺小,却有着荷花般的高贵相。咱们先不说我那关于秦可卿探秘的结果,不说那一层,那么你想一想,宁国府贾蓉的正妻,那是地位很尊贵的,是不能随便拿个小丫头的模样品格来跟她划等号的,这实际就是告诉读者,香菱她的美丽度,她的高贵度,她内在的气质,并不比宁、荣两府中的主子小姐、年轻夫人差。所以香菱没有和晴雯、袭人那样,编录在又副册,她比她们高一级,她在副册里面。

但是,她“平生遭际实堪伤”。再回忆一下那八个字:“有命无运、累及爹娘”。特别要记住前四个字,叫做“有命无运”。那么她后来命运怎么样呢?判词里说得非常的清楚,叫做“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这叫做拆字法。读《红楼梦》你不懂谐音寓意或者拆字法可不行。什么叫拆字法?就是把一个字拆开了来写。什么叫做“自从两地生孤木”?“两地”是什么意思?地是土地,两个土垒起来,再加一个孤木,不是林,不是双木,是孤木。一个孤木,加上两个土什么字?桂。他就明白告诉你,自从夏金桂进了门,香菱的悲惨结局马上就来临了,就“香魂返故乡”了。这还用讨论吗?当然是指她死了。她的故乡是哪里?离京城很遥远,姑苏,小说一开始提到的。她曾经有一个温馨的家庭,一对慈爱的父母,但是她被拐走以后,就永远不能再回到父母家跟父母团聚了,只有死了以后,她的魂魄,才得以返回故乡,可是大家想想,她的魂魄甚至也找不到原来的家,找不到父母了,她的悲惨结局,实在是令人喟叹不已。这是曹雪芹的构思。曹雪芹在八十回后,很可能就在八十一回里,要写出这样一个结局。因此,高鹗写成是夏金桂自己死掉了,香菱反倒扶正了,而且还给薛蟠生了一个后代,这完全违背了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是不对的。

那么一定会有人问,你告诉我们曹雪芹的《红楼梦》,他的文本结构是9×12,大体上是每九回构成一个情节板块,第八十一回应该是从七十三回开始,家族内部矛盾所酿造的大悲剧的最后部分,你觉得在这一回里面,应该会死去贾迎春和香菱。那你究竟能不能够再进一步地解释一下,你为什么认为,这两个人物的死去会在八十一回里面交待呢?在高鹗笔下,贾迎春到一百零九回才死,香菱难产而死更安排在一百二十回最后面交代,八十一回叫做“占旺相四美钓游鱼,奉严词两番入家塾”,节奏放慢,情调闲适,怎么高鹗就写得不对呢?

我们应该努力把握曹雪芹文笔的节奏感。他每九回是一个情节单元,那么到了第八十一回,也就是第九个单元的最后一回。全书一共十二个情节单元,按一百零八回计算,还有三个单元,也就是还剩二十七回。在这二十七回里面,他要表达的内容,会非常之多。首先应该有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以及贾宝玉和薛宝钗不幸的婚姻,这两个结局。我一再告诉你,曹雪芹的《红楼梦》,不能单纯地理解成一部爱情小说,不是只写爱情、婚姻方面的事。高鹗的后四十回,虽然篇幅很长,但是你可以发现,他有时候很空虚,就用一些贾宝玉学作八股文、贾宝玉跟巧姐讲《列女传》、宝玉去夸赞贾兰,甚至大观园闹鬼、贾府做法事等等文字去填充。他这样做,可能有他的道理,但是这不符合曹雪芹的文本节奏。

曹雪芹在后二十七回,他除了写到宝、黛、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一定要照应前面所写到的一些重要的政治性社会性的情节。政治性内容,就是跟义忠亲王老千岁有牵扯的这一派,和以忠顺王府为代表的另一派,他们之间的权力争夺,甚至直接涉及到皇帝的皇位。也就是在关于贾元春的判词里面提到的,叫做“虎兕相逢大梦归”。虎兕之争,就是把一派比喻成猛虎,另一派比喻成兕,兕就是进攻性非常强悍的犀牛。别的证据不多说,我一再提到,在前八十回里面,当曹雪芹写到金麒麟的时候,脂砚斋就有批语,说这牵扯到以后有一个射圃的情节。前面第七十五回里面,已经写到了射箭,还记得吗?贾珍召集一些贵族公子,在天香楼下设一个箭道,在那习武。那么在八十回后,会有一些武戏,会写虎兕恶斗,这场恶斗会造成贾元春悲惨地死去。

除了这些政治性内容,曹雪芹还会把笔触更广更深地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就故事展开的空间而言,就会更多地超出荣、宁两府,出现若干前八十回里没有的舞台,比如狱神庙。而那些前八十回里出现的在两府以外居住的人物,包括像醉金刚那样的市井人物,会有更活跃的表现。因此在后三个情节板块里面,它不可能拖沓、冗长、沉闷,节奏会加快,情调绝不会是闲适的,更不可能转悲为喜,它会氤氲出越来越浓烈的悲剧气氛。

有人就会说了,你这样讲,你是不是自己想续《红楼梦》,你是不是在讲续《红楼梦》啊?那么现在我正面回应一下这个质疑,我当然有续《红楼梦》的自由,任何一个热爱《红楼梦》,想去续的人,都有续它的自由。当代也有人续了《红楼梦》,出了好几种,你可以找来看。但是我现在讲的,确实并不是讲我自己续《红楼梦》的一个文本,我讲的是对八十回以后曹雪芹笔下真故事的探佚,力图通过探佚,首先跟大家一起重温前八十回里面的一些内容,一起进行文本细读,我把我文本细读的心得告诉大家以后,起码有一部分对你还是应该有所触动的,可能你以前就从来没有那么细读过。所以我的讲座,并不是说我离开《红楼梦》,去单讲我个人对八十回后的想象。续书是允许续作者他去想象的,他当然要根据前面已经有的内容去发挥想象。但是探佚就要受到严格的限制,还是应该在已有的那些文本的前提下,在已有资料的支撑下,去探索曹雪芹的原笔原意,续写和探佚是有区别的。任何人续书,如果你没有找到曹雪芹当年留下来的八十回后的文稿,都不可能达到完全的复原。因为曹雪芹写作上有一绝,就是他所写到的人物情节,并不完全通过回目体现概括,也不一定在前面埋下伏笔,在很多回里面,你可以看到很多回目所概括的内容以外的,自然生发出来的故事。他笔下会出现很多你意想不到的小角色和你意想不到的过场戏。

现在只举一个例子。你比如说他有几回写大观园里面的内部矛盾,下层的纠纷,写到内厨房控制权的争夺战。大观园里面后来设了一个厨房,专给住在大观园里面的贾宝玉和一些小姐们,当然也包括李纨贾兰母子,以及他们的丫头们来做饭。这个厨房的主管是柳家的。这是个肥缺,不仅掌握厨房还可以从中谋取自己的利益。其他的小姐丫头,如果这个掌管厨房的跟我好,那提供给我的餐饮就会比较好,除了定时以外,还可以获得很多的方便。所以就发生了一场大观园的内厨房的争夺战。有一个丫头大家一提就知道,司棋,迎春的首席大丫头,迎春是一个很懦弱的小姐,司棋却很强悍。有人说我知道,司棋就是跟她的表弟,月夜在大观园偷情的那位。咱们不说那段。要知道司棋不但爱情上很勇敢,争斗厨房控制权上也很厉害,她带领一群小丫头,冲到厨房里去打、砸、抢。她要掀翻柳家的厨头的地位,她有一个婶娘叫秦显家的,她想方设法要让秦显家的去当厨房的头。这些情节流动,在那几回有的回目上,有的体现出来了,有的就没有体现,而且前面也并没有明显的伏笔。

其中有一个分支的情节,它分布在第六十回和第六十一回之间,写到一个什么角色呢?叫做留杩子盖头的小厮。什么叫杩子?就是马桶。在清朝有一种未成年的小男孩,会把头顶周围的头发剃干净,留下一个马桶盖形状的发型,叫杩子盖。这个留杩子盖的小厮,是看守大观园后头一处角门的。柳家的从她哥哥嫂子家里面出来,回到大观园,到厨房去管事儿,在角门那里碰到了留杩子盖头的小厮。这个留杩子盖的小厮是很小的一个角色,前八十回里就出场这么一次,但是写得非常生动。他跟柳嫂,就贫嘴滑舌,意思就是说:你现在从哪来?不像从你家来啊!因为柳家的确实不是从自己家回来,是从她哥哥嫂子那里回来。小厮意思就是说,你行踪可疑啊,是不是找野老儿去啦?这个柳家的也挺强悍,说我找野老儿怎么了?我找野老儿你岂不多得一个叔叔吗?两个人就油嘴滑舌斗嘴。然后小厮就提出要求,说你是不是把里面园子里面的杏子摘些来给我吃?那么读者立刻就会想起来,在前几回里,写到贾探春、宝钗,在大观园里面实行了责任承包制,果树都是分给具体的婆子来管理,因为这些人获得责任岗位以后,能得到很多利益,所以他们就特别尽心,就不许别人偷李子偷杏,柳家的就说:你没看那一个个的,眼睛都跟黧鸡似的,那天我从树下一过,招手撵蜜蜂,好家伙,那边就叫唤起来了..她不答应小厮的要求,小厮就开始揭柳家的隐私,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家的事儿?你的闺女柳五儿不就想到怡红院去吗?柳家的因为是贾府的世奴,她女儿到了一定年龄以后,就要分房,分到一定的空间里面去伺候主子。柳五儿因为身体弱,有病,该分配的时候没有分配,现在病养得差不多了,待分配。分配就需要谋求一个好的空间,你要分到赵姨娘那个屋,就糟糕了。哪儿最好呢?怡红院最好。怡红院不光是待遇最好,怡红院主人贾宝玉特别好,贾宝玉放了话,说我这儿的丫头年龄大了,不交给府里的总管分配嫁人,而是由她们的父母领去,自由选择前途,虽然出去的丫头会面临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包办婚姻,可是能有这样的前景,总比随便地“拉出去配小子”好,她们的父母,也因此有希望找到比较好的女婿。柳家的觉得把自己的女儿送到怡红院去是最好的,确实在谋划这个事情,希望达到目的。留杩子盖头的小厮揭她的隐私,柳家的就恼羞成怒。揭露隐私人人都怕,这个是说不出来的,是不能公开的,只能私下去谋取。留杩子盖头的小厮就说:别看我在这里听哈,我里头也有两个体面的姊妹,什么事儿瞒得了我们!他就写出了一个很森严的贵族府第里面,最下层人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这种最下层小人物,也有他们的利益追求,也有他们的消息来源,也有他们互相辖制的因素。

像这样一段分在两回里写出的分支情节,前面没有伏笔,回目里面也绝对没有概括,不读到曹雪芹的原文,凭想象,那是无论如何想象不出来的。但是曹雪芹写出这样一个留杩子盖头的小厮,写出这样一段生动活泼的分支情节,绝对不是废文赘笔,是对回目中概括到的那些大情节的必要的补充,起到很大一个作用。什么作用呢?现在有些人读《红楼梦》,他古为今用,说现在我们搞改革,我们搞承包责任制,《红楼梦》里面早有先例,对贾探春、薛宝钗她们的新政,一唱三叹。但是曹雪芹他写贾探春和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实行责任承包,虽然确有肯定的成分,不过在文本叙述上,他把握平衡,早在前面相关的情节里面,他就通过下面那些仆役发出这样的抱怨:才倒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王熙凤人家恨她,说她是一个“巡海夜叉”。王熙凤那个时候身体不好,歇病假,最后是由“三驾马车”替她临时地管理荣国府,就是一个庶出的闺女贾探春,一个外姓的亲戚薛宝钗,还有一个寡妇李纨。按说是三个很善良的人,在许多读者心目当中都是很美好的,但下人们私下里就毫不客气地称她们为跟“巡海夜叉”一样可恶的“镇山太岁”。所以说,曹雪芹的写法是很辨证的。他没有完全肯定探春、宝钗推行的那一套。那么他通过这个留杩子盖头的小厮这段情节,就进一步告诉读者,这种责任承包制的新政也有很多弊端,它也使得下层之间的矛盾更加地犬牙交错。

那么像这样一些内容,如果我们不看到曹雪芹的文本本身,我们怎么探佚,也探佚不出来。我这段话不是废话,是想告诉你,虽然对八十回后丧失的内容我们可以探佚,但是我们现在更应该将精力多多用在阅读前八十回上,精读、细读,以前对前八十回里所忽略的一些细节,比如说留杩子盖头的小厮的相关文字,就应该细读细品。

说到这,咱们又该往后说了,既然后面还有三个情节单元我们探佚只能按单元来探佚,不可能探佚到像留杩子盖头的小厮那样的一些文字那么很显然,整个贾氏宗族的处境就已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这种情况下,贾家就会获罪,皇帝就会派人抄家了,而且曹雪芹笔下的抄家,可不会像高鹗笔下的那样,高鹗也写了抄家,那个抄家最后,北静王一来,就跟挠痒痒一样,完全成了一场虚惊。很快地,贾家就沐皇恩、复世职、延世泽了。曹雪芹会写到皇帝治贾家的罪非常狠。如果说在下面一个情节单元里面,将会写到贾家被皇帝治罪,那么应该是一些什么罪?有人说一百二十回里面,高鹗不是已经写出皇帝治贾家罪的原因了吗?高鹗在他的后四十回里面,所写出的是些什么原因呢?你有工夫回去翻一下。那些原因究竟是不是呼应了前八十回的伏笔呢?如果不是的话,那么曹雪芹又会写出什么样的原因来呢?请听下一讲。

第五章 第八十二回至第九十回之谜[1]贾家获罪之谜

上一讲最后我跟大家说,曹雪芹的全本《红楼梦》在八十一回以后,他会写到皇帝对荣国府、宁国府的打击。有人说高鹗他不是也写了吗?高鹗写了皇帝下令查抄贾家,正面写了抄荣国府,也交代了宁国府被抄,特别是贾赦住的那个院子被抄。但是高鹗关于宁国府、荣国府和贾赦获罪的那些具体的交代,总体而言,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的。

你如果熟悉高鹗的续书的话,你会发现,高鹗把贾赦的罪定得最重。贾赦两宗罪,一个是他私自结交外官,他和平安州的节度私自来往。在清朝,尤其在康雍乾三朝,这是皇帝最不能容忍的。高鹗这样写是有根据的,他是根据曹雪芹在前八十回的伏笔写出来的。前八十回,你记不记得在关于尤二姐、尤三姐的这段故事里面有一笔交代啊?为什么王熙凤能够到花枝巷去把尤二姐骗到荣国府?贾琏当时不在,贾琏到哪儿去了?贾赦派贾琏到平安州去找节度,所谓去办事,去的时间还比较长,有半个月。

这笔交代,既是故事发展的需要,让贾琏出差,好让王熙凤从容地将尤二姐“赚入荣国府”,遭受折磨后“觉大限吞金自逝”,同时也确实是埋伏下一个伏笔,你一个京城贵族,你居然私自派你的儿子到平安州,去跟皇帝外派的官员之间去发生关系,这是触犯王法,早晚会发作招祸的。因此高鹗他写贾赦因为这个事惹得皇帝生气,皇帝就派人来抄家,他这一点应该说写得合理。

那么在高鹗的笔下贾赦还有一宗罪,叫做恃强凌弱,他强占民户手里的财宝。贾赦知道有一个破落户叫做石呆子,这个石呆子虽然家境很贫寒了,但是他收藏了很多古代名画家、名书法家绘制的古扇。贾赦知道这个情况以后就想霸占这些古扇。他借贾雨村的力量,贾雨村“乱判葫芦案”以后,到京城当官,就到贾府去联宗,他虽然也姓贾,跟宁荣二府其实并没有可以查证出来的血缘关系,就因为当时宁荣二府有势力,贾元春在皇帝身边得宠,贾雨村就跑去攀附,跟贾赦、贾政、贾珍打得火热,每次到了荣国府,还一定要见荣国府未来的继承人贾宝玉。贾雨村为了讨好贾赦,就利用手中权力,把石呆子抓起来,说他拖欠官银,因此没收他的财产,将财产归官,石呆子那些珍贵的古扇,就给抄没了,抄没以后,贾雨村就拿去献给贾赦。这当然是一个很恶劣的行为。在清朝虽然这些贵族、富豪经常做这种事情,但是按当时的大清律,起码从法律条文上看,这也是不对的,构成一宗罪。

贾赦侵占石呆子古扇这段情节,是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写的。他没有正面去写,这段故事也没概括到回目里。他是侧写的,但是非常重要。是在第四十八回,那一回写到薛蟠想调戏柳湘莲,柳湘莲不干,把他给打了,打伤以后,他就回家疗治。早在更前面,写宝玉挨打,书里面就有一个细节,就是因为薛家是替皇家采买东西,包括采买药品,所以手里有非常好的棒疮药,薛宝钗去探望被打后的宝玉,用了什么样的肢体语言呢?她手里托着一个药丸,就是专治棒疮的。薛蟠被打了,他家里的棒疮药当然就要拿出来用,那么就有另外一个人到他们那去讨要棒疮药,谁呢?是平儿。平儿为什么去薛家要棒疮药呢?一来知道薛家有这种特效药;二来,平儿跟薛宝钗讲了情况,说我们贾琏二爷被打了,为什么被打?就是因为开头贾赦是让贾琏给他把石呆子的古扇弄来,贾琏没弄来,贾雨村通过手中的权力,制造冤狱弄来了,于是贾赦就质问贾琏,说人家怎么就弄来了呢?贾琏虽然也是个很糟糕的人,可是在这件事情上,他多少有点儿良心,就说为这么点事儿,把人家弄得倾家荡产也不算什么能耐。贾赦一听气坏了,不知道当时操起个什么东西,把贾琏给打伤了,需要治棒疮,所以来问薛家索要。平儿还对薛宝钗这样骂贾雨村:“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认了不到十年,生了多少事出来!”高鹗的续书里面,他交代贾赦的两宗罪最后都被人检举揭发,惹怒了皇帝,所以导致了抄家。

高鹗写宁荣二府被抄,正面写到荣国府,侧面写到宁国府。宁国府被抄以后,尤氏及贾珍的姬妾,包括贾蓉续娶的媳妇,全都没有地方待了,只好哭哭啼啼跑到荣国府来借住。宁国府贾珍为什么被抄呢?高鹗的写法非常可笑。怎么可笑呢?他说皇帝抄贾珍是有三宗罪。

第一宗,强占良民妻女不从致死。话说的很严重,其实指的是尤二姐之死。那么大家仔细想,是谁偷娶了尤二姐?不是贾珍,是贾琏,是贾琏包养二奶,包养的空间是在宁国府里面吗?不是。当然也不是在荣国府里面,是在花枝巷。后来尤二姐就被王熙凤骗到荣国府去,遭受迫害“吞生金自逝”,就是梗着脖子把金块吞进去,那种自杀的方式很惨。就算贾珍有责任,贾珍也顶多是个胁从犯,主犯应该是贾琏,这宗罪应该算到贾赦他们那一房。可是高鹗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说贾珍获罪,第一宗罪就是尤二姐的事儿。尤二姐的事儿当然后来闹得很大,闹得很复杂,因为王熙凤当时觉得自己很有权势,为了让贾琏难堪,让尤二姐的地位受到彻底的毁灭性的打击,她就唆使她的亲信仆人旺儿,找到当年尤二姐的未婚夫张华,让他出面去官府告贾琏,说尤二姐原来是跟他订婚的,贾琏强娶是违法。其实贾琏偷娶尤二姐之前,尤家是跟张家解除了婚约的,张华在字据上划过押,也拿了退亲的银子。张华开始不敢去告,那时王熙凤气粗,让旺儿跟张华说,就是告我们家谋反也没关系,那时候她只以为贾元春在皇帝身边得宠,官府都得听她摆布,只图闹得贾琏没脸、尤二姐无容身之地,她不去考量以后会不会给自己惹出祸端。权势正旺的人总是根本不把道德法律放在眼里,但是在权力斗争当中,你的对立面,却会利用所谓王法,来弹劾你,你的权势走下坡路了,那就更会有许多人以冠冕堂皇的道德、法律的名义,“破鼓万人捶”“墙倒众人推”,这是后话。当时,王熙凤指使旺儿,旺儿再唆使张华,跑到官府去告,闹得沸沸扬扬。后来张华觉得官司闹大了,害怕,就逃跑了,王熙凤还指使旺儿去追杀灭口,旺儿由于良心未泯,没有下这个狠手。这个事儿到后来,贾家的对立面,政敌什么的,就给告发了,皇帝肯定震怒,责令追查,当然是一宗罪。可是这个罪,大家想一想,应该是贾琏、王熙凤的罪,但是高鹗写得很滑稽,他却把它说成是宁国府的罪,贾珍的首罪。

还有一宗罪,我不知道高鹗是怎么想的,他凑不出数,乱凑。说尤三姐死了以后,私自掩埋,没有报官。尤三姐自刎而死。她是自杀,自杀以后就掩埋了。他就说现在皇帝来追究了,怎么没报官呢?你没到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就私自把她掩埋了,违法。就算当时贾珍做了这么个事情,这算多大的罪?更何况尤三姐自刎和贾珍真是没多大关系。尤三姐暗恋柳湘莲,贾琏知道以后,就帮着撮合这个婚事,最后柳湘莲反悔,尤三姐就用柳湘莲的鸳鸯剑自刎了。经办掩埋尤三姐的应该是贾琏。硬把这么一条罪名也搁到贾珍头上,更加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