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过于深入地探讨我们这一代人的特质,因为诸如此类的论断已经太多太多,简言之,七十年代人现在正处于一个最有潜力,但也最有压力的时期,事业上、家庭中莫不如此。而偏偏这一代人身上从小就铭刻着由时代造成的矛盾烙印,开放与保守的矛盾,进取与稳重的矛盾,传统观念与时尚潮流的矛盾,良知未泯与龌龊现实的矛盾……这许许多多的矛盾体,让我们在面临选择时难于决断,承受压力时无所适从。

这个时候,让我们索性静下心来,怀怀旧。

怀旧是一剂中药,它不能让七十年代人药到病除,更给不出解决上面那些实际问题的锦囊妙计;它所能做的,只是让我们找到自己的“根”在哪里,让我们固本培元,凝神正气,从而在面对现实时,有一份平和的心态,有一番冷静的判断,有一个坚定的选择。

就像“临行喝妈一碗酒,浑身是胆雄赳赳”,看到家,看到母亲慈祥的脸,心里自然就踏实了,脊梁也挺直了,家,是我们的根。

回头看看我们曾经走过的岁月,同样,这也是我们的根。

把根留住,一路走好。七十年代人的时代,才刚刚开始。

是为序。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于半鱼斋

70年代的偶像色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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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的偶像色彩:我们也有自己的明星

我基本没有偶像过谁,但是偶像却一直像生命中的色彩伴随着我。

绿色,一个新鲜的偶像时代。

那应该是读中学的时候,齐秦、《啤酒雪茄顶呱呱》之类的才来没多久。那个叛逆的年纪,跟随着高年级或者社会上的年轻人,一概以绿军装为荣,绿军帽里面得塞上报纸,武装带一定要带编号的,黑布鞋,军挎上面绣着各种文字,如:仇、恨、龙、虎等。绿色是我的第一个偶像颜色,以致于我现在回想那段时间的生活,好像天空也是绿色的。如果一定需要,我可以说出很多关于那个时代绿色的偶像来:齐秦的第二个专辑封面上就是绿色的背景;那个时候随便放眼都是绿色的植物,虽然品种没有现在这么好,所以那时候的MTV很多都是在绿色的野外;为了竹子开花,被程琳感动过……

绿色也是个充满希望的,生命的颜色,一切都那么的新鲜,如同我在86年的某一天畅想未来时的心情,如同2004年看见好友女儿天真的笑脸。

红色,一个激情的偶像时代。

崔健《一块红布》,电影《红高粱》,红色的春节联欢晚会。当生命诞生,开始发育发展的时候,激情、思想、性格就好像岩浆一样火红地喷发出来。曾经幼稚地认为如果没有崔健、王朔、张艺谋,中国的文艺将倒退100年。

为了配合崔健头上那块红布,也曾经有过红衬衣、绿军裤、黑布鞋的打扮;为了赶上王朔的痞子样也曾经穿过红色的拖鞋招摇过市;看了《红高粱》也曾经在黑板报上只留下一个大大的“红”字。那个时候无所畏惧,什么都不怕,只怕老师和家长不允许再穿着红衬衣,红拖鞋到学校里面写那个“红”字。

红色是个激情澎湃的颜色,当一切归为沉静,红色也便成了记忆中一抹娇艳的花朵,怒放在某个角落;直到有一天你路过才发现这红色曾是那么的不可一世,黯然神伤起来。

蓝色,一个纯洁的偶像时代。

《大海那边的歌声》-第一个港台MTV合集、小虎队、草蜢,现在说起这些名字也都是蓝色的感觉,挺纯,挺真的。心仪的第一个女孩子也是蓝色的,那天她穿着蓝色的连衣裙,很夸张地带着两个蓝色的气球来上课。

这个时期已经没有了偶像的概念,但是比起现在错综复杂的偶像来,还是可以用手指数过来的。当时地下乐队在做很蓝色很纯洁的音乐,起码我这么认为,后来摇滚再没出现“菊花古剑和酒”,再没出现“无地自容”。曾经在一个蓝色的笔记本里面记录着各地的乐队组合、歌词,以及自己认为感伤的酸文涩句。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也是一种蓝色,是一种略带感伤的纯洁的蓝,无邪但是多情,纯洁但是无法掩盖住那阵阵的冲动。

黄色,一个不知所措的偶像时代。

谭咏麟、张国荣、张学友……一个个天王巨星的专辑不知疲倦地盘剥着我们的钱包;录像机、LD、VCD、DVD……科技已经把偶像延伸到每一个生活的角落。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已不再流连音像店,不再寻觅海报。是成熟了,还是被这个偶像的时代淘汰了?谁主动,谁被动?好像也并不重要了。黄色,成熟的颜色,不再需要偶像们告诉你:这个冬天不太冷,你该穿什么了。大街上突然鲜艳起来,好像黄色一直在这个世界里面充当导演的角色,让那些单纯的颜色不再单纯,让那些偶像们马上找到了突破口,海啸般杀了进来,一不留神自己就没有了方向。

黄色是个诱惑的偶像颜色,一切的一切都可能成为诱惑,当黄色到来的时候你准备好了吗?

白色,一个回归的偶像时代。

喧闹过后,一切归于沉寂。于是喜欢听《那白衣飘飘的年代》,于是无数遍地看着《大话西游》跟着电影背着台词,于是最后发现原来自己就是自己的偶像,不需要刻意的模仿,不需要幼稚的期盼,什么都不需要。原本五颜六色的记忆,好像刷上了石灰,原来白色可以盖住一切,就像《冬季恋歌》里面那样的雪白。

70年代的偶像色彩(2)

喜欢看白色的女孩子,喜欢用白色的洗脸巾,喜欢白色的云,喜欢白色的一切,终于从起点又回到终点。不可思议地回归到了白色的时空,一切又茫然起来了。

偶像的色彩,似乎和回忆的色彩同步,更代表了曾经那一段鲜活的生命色彩。我的偶像色彩啊,我们的青春年代。

触摸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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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曾是我们的精神食粮

对于一颗被岁月的风雨吹打得略显困顿、稍觉疲惫的年轻心灵来说,最好的抚慰莫过于对童年情趣的回忆了。

不知你可曾有过这样的体会:在纷繁喧嚣之暇,在万籁俱寂的夜里,捧起一盏香气四溢的清茶,不经意间扯出一段段童年的记忆,细细品嚼。此时,许多充满童稚的身影、粘满泥水的小脚丫、流着鼻涕的脸颊、带着补丁的旧衣衫……就会断断续续、重重叠叠地走到你的面前。像是执意要你索回那种曾经有过,可如今又远离许久的洁净、淡雅、无邪的影子;又像是在刻意为被世俗喧嚣纷扰得有些焦虑的心绪,注入一丝久违的宁静,让你可以在宁静中回味那种渐渐远去了的儿时的天然味道。

年幼时,好像天天在盼着长大;盼着有一天能看到远天浮云下面的那片一望无际的绿野,触摸群山众壑背后的那片蜿蜒叠嶂的峰峦;盼着早一天褪去孩童稚嫩的天真,成为一个站立起来的人,走出校园、庭院的墙,去看看城外的城、天外的天和蓝外的蓝。

而当似水的流年真把你带进成熟的时候;当你经过十几年的学校生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属于你的那一席位置,有滋有味地享受了一段畅意适怀的生活以后;又或是某一年的某一天,你在夜深人静的清风中,在高朋满座的应酬后,忽然会让生命在刹那间蓦然回首,让已经成熟的理性与曾经有过的稚嫩童真怦然谋面,让自己静静地做了一回老成少年,你才发觉,曾经遥望过的那朵白云并不遥远,曾经层叠的山峦也无奇绝。

原来,无论是城外的城还是天外的天,都未必真有蓝外的蓝。原来,成熟的生命并不一定会带来更多的企盼,回首童年,同样有一片明朗的天。原来,失掉童年希望、憧憬和期盼的日子,竟是如此的余味晦涩、色泽黯淡。于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在童年的回忆中踱步,喜欢上用纯真的心绪去触摸生命中最最洁白的一天天、一件件、一段段。

有人说,这是一种逃避生活的心理,是畏惧现实、意志柔弱、身心衰老的表现。可如今,世间绝大多数的同类,正拥挤在一条物欲铺筑的狭窄、昏暗的街巷中前行,倾尽一生的努力,默默地为自己寻觅着精神的梦乡和身心的归宿。当有一天我真的在这种狭窄和昏暗中惊醒,开始鄙视和厌倦被物欲、贪婪、堕落熏染得面目全非的世俗种种,开始向往物欲街巷之外的碧绿、橙黄和蔚蓝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能重新享受一下曾经有过、并一生眷恋着的明媚春天、绚丽花朵与和煦微风呢?为什么就不能用内心的童稚与单纯去抗拒已经失掉了本色的重重诱惑呢?为什么就不能在童年的回忆中,让生命的本色得到回归和重生呢?如果说这是逃避,我宁愿在物欲面前躲藏;如果说这是畏惧,我宁愿在名利面前颤抖;如果说这是衰老,我宁愿抛弃世俗的年轻;如果说这是柔弱,我宁愿成为追求质朴生命的幼齿少年。

我依然在童年的回忆中踱步,不能止步,也不想止步。于是,儿时曾经让人垂涎欲滴的糖果的香甜、酸枣的脆爽、小豆冰棒的清凉、麦乳精的甘醇……又在嘴边飘出撩人的香;于是,天空飘动的风筝、雪地穿行的滑车、手里紧握的弹珠、地上疾转的陀螺、曲身待发的弹弓、呲牙瞠目的蛐蛐……又在心中荡起了款款情趣。我要把童年的所有都回忆起来,记录下来,让它们留存在我的眼底,萦绕在我的耳边,深藏在我的心里,浮现在我的梦中。

我深信,自己纯正本色的生命,只属于那个嘴里含着糖豆,手上推着铁环,身上斜挎着帆布书包,心里暗暗盘算着生命远行计划,在洒着蒙蒙春雨的土地上行走的清纯少年。我的真正质朴自然的生活,只存留于那个早已离我远去的童年之中。

弹指神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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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武林高手曾是70人的终极梦想

过年回老家,在旧居整理东西的时候,发现了小时候在阳台水泥地上凿的五个规则的圆洞,右手的食指和拇指突然一阵痉挛-在这一刹那猛然理解了《赌神》里周润发回忆起自己原来是赌坛高手的心情-本人已经下意识地摆出了一个打玻璃球的专业动作。想当年这游戏风靡大江南北,十个男孩九个打,剩下的一个也在就地挖洞,只可惜未能发扬光大,如今小孩的兴趣,早已转向gameboy和网络游戏了。

我家阳台上的五个洞,就是凿出来练打玻璃球的准头用的。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打玻璃球是一项典型的户外运动,受天气的影响特别大,遇上刮风下雨就没法进行了。但是,从小我就深知“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所以但凡这样的天气,就在阳台上刻苦练习。

玩过这个游戏的人都知道,水泥地上打玻璃球非常地不好控制,摩擦太小了,稍不注意球就会滚的很远。而且,在阳台上打过玻璃球的人更会发现(这样的人古今中外恐怕没有几个),阳台的地面是斜的,非常不适合打玻璃球。小的时候以为是盖房子的眼斜,把阳台修歪了,天天埋怨,后来大了才知道这样设计是为了方便排水。

练习虽然艰苦,但更苦的却是要忍受家里人的非议。阳台地上无缘无故多了五个洞,家里大人当然要问个明白。当时《射雕英雄传》正在热播,不懂事的姐姐便说我在练九阴白骨爪。家里大人又是心痛又是担心:心痛的是小孩居然用手指在水泥地上抠出五个洞来,那手指还不抠坏了;担心的是小小年纪就练这么邪门的功夫,大了如何了得?爸爸对金庸的《射雕英雄传》略知一二,便找我谈心。当时,打玻璃球是遭到家里反对的。一是家里一副好好的跳子棋已被我打坏好几颗了(足见我练习之刻苦);二是打玻璃球要爬在地上,裤子也被我磨坏了好几条。我当然不能说阳台上的洞是用来练打玻璃球的,只好说是在练“弹指神通”。家里一想好歹是正派功夫,居然也不管了。

有志者事竟成。似我这般练法,周围的小孩当然不是对手,不久我便渐渐在附近小有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