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必。”九厥狡黠一笑,摊开手掌,一盏纤小精致、雕成羽翼形状的朱红灯盏浮现而出。
“观时女仙的朱雀灯?”我一惊,脱口而出,继而贼贼地一眯眼,坐到他身边,“偷的?”
“切!”九厥不屑地白我一眼,“三界之中,我粉丝成群。不过借用一盏灯,有何难!”
他引进杯里最后一滴酒,转着酒杯,自言自语般道:“个人的一生里,都有一个必须要
去的地方,一个必须要见的人,一分必须要正视感情。妖怪也一样。”
他突然庄重的神态很快又恢复到惯有的变态,坏笑:“其实我只是想做个实验。”
"在这里修一座小房子,外头围上栏杆。然后在屋后开一块地,种菜。”她歪着脑袋,晃悠着双脚,随意却又诚恳地比划着,“然后在那里,修个牛棚羊圈鸡窝什么的,还要养一只牧羊犬,然后每天带着羊群去放牧,羊儿吃草,我就坐在山坡上看书,狗狗在前头跑来跑去。”她与我说越来劲,脸颊在夕阳下偷着明媚的玫瑰色,“当然啦,身边最好还有一个人。我们牧马放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隔三差五出去旅行一下,逛逛热闹的集市,或者回到喧闹的城市花天酒地一番,沾染一点人间烟火,然后再回到我们的家,继续恬恬淡宁静的生活。”
“以后这房子会变成一座牧场,因为他们养的动物越来越多。有个傻瓜每天都会做很难吃的饭菜,然后整天像一只乌鸦一样缠着别人聒噪不止。有一天,他手忙脚乱地给马儿接生,看着刚出生的小马,她居然又哭又笑。”他看着她一脸憧憬,自然而然地接过话头,指着前方道,“就在那里,她就如患了失心疯一样跳来跳去。”自若的神态,仿佛他真的看到了他所描述的情景。
“我的形象哪会这么败坏!”她白了他一眼,旋即一愣,说,“咦,这些话可不像是玉面鬼王该说的吧?”
“这样的生活很好。”他仰头倒在干草上,深深的一个呼吸,惬意的望着天空,虽是回应,更像是跟自己说话。
一路上,在她的纠缠下,他断断续续的告诉了她许多事。包括他的身份,叶霓裳,他们即将成婚的事实。他跟谁结婚,这并不关他什么事吧?她要做的只是牢牢“粘住”他,拿回灵犀剑她就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了,这里的一切不会在她生命里留下任何痕迹。因该是这样才对。但为什么现在一些固有的,觉得不可能会有变动的念头,仿佛被那片夕阳融化了一般,开始动摇。那一场她想象中的生活,木屋,栅栏,羊群,还有那个陪在身边的人,突然从轻飘的虚无变得有了重量,慢慢沉进她的心里。如果真的可以天高云阔,木马扬鞭,岁月静好;真的可以相知相惜,携手到老……那找不找得到灵犀剑,回不回得去,又有什么关系?!她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大跳,赶紧转了话题,“你很爱你的未婚妻吧。”
“十岁之前,我甚至讨厌她。”沉默了半响,他笑笑,“我父母与叶家是故友。他们去世之后,霓裳的爹从乞丐堆里把我找了回去。那时她是富家千金,骄傲跋扈,终日对我颐指气使。后来,也许是年龄增长之故,彼此间的感情有了变化。她对我渐显温柔
,而我也总想把最好的给她。这样算不算爱?”
她摇头:“我也不知道。”他转过头,
等疲倦的马儿吃饱喝足,他们又将踏上行程。其实他想留下来,建一个牧场,心无边界,看云卷云舒、自由自在,是他最真实的愿望。许久前他曾跟叶霓裳说过,却被她讥笑,说他胸无大志。她想要的,跟他想要的,从来不一样。
丁小错学他的样子,躺下来看天,嘴里反反复复哼着一首老歌里的几句
我想起你描述梦想天堂的样子,
手指着远方画出一栋一栋房子。
你傻笑的表情又那么诚实,
所有的信任是从那一刻开始。
他从没有听过那样的曲子,但他喜欢上了歌词,也喜欢她安然哼歌的样子。奇怪的是,在那一场想象出的生活里,那个与他一同策马同行穿风踏雪的人,不是叶霓裳。
《月老爱情指南》里有一条说的是当你爱上一个人时,会自然而然赞同并延续对方的梦想,哪怕只是一场看似是随意的闲
丁小错到现在依然不能接受,自己从一个马桶里调到另外一个时空的事实。那只邪恶的树妖说什么来着,对,她给了自己一道符,让她贴到吞掉项链的马桶上,还叫了她几句古怪的咒语。然后……眼前有无数犀利光芒闪过,那个马桶在眼前华丽丽地裂开两半,露出个发出诡异白光的洞,一股根本无法挣脱的吸力涌出牢牢地卷裹住了她,一把将她拽进了洞里。
她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女高中生,变身成北宋乾兴年间的草根平民!在她愤慨“穿越”这种俗气的现象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在她恍然大悟灵犀剑是穿过了时空缝隙落在这座古城里,在她更一步意识到北宋人民对人名币毫无觉悟时,天可见怜,她也会饿,也要吃饭的!
城里大大小小的酒楼店铺里,招工告示上都明确表示要男不要女。幸而她还不太笨,偷来一套男人衣帽换上,大摇大摆进了这家客栈,在开出只要管饭不要工钱后,成功挤走别的应聘者,成为这家“一间客栈”的实习店小二。
今天是第七天,没有灵犀剑任何消息。这几天,汴京里的人流量明显多了很多,本地居民,外来客商,潮水一样在城里穿梭。丁小错听店里的伙计说,七日后是上元灯节,为这一年一度的盛会,各方来客纷至沓来。
那,他也是来观光的?丁小错的目光,投向拿个临窗的位置。那男人是昨夜来一间客栈投宿的,跟城里人的打扮不太相同,立领窄袖,黒衫高靴,仆仆风尘,没有多余的行李,只有一个包裹,一方三尺长一尺宽的狭长木盒。那木盒从不离他的身。
现在是晚餐时候,店里人声鼎沸,来用餐的客人络绎不绝,丁小错便给客人上菜,边时不时朝窗边偷瞄一眼。
他靠在椅上,微偏着头,乌黑微卷的头发用一根灰色麻绳不羁的系在脑后,看似悠然地观望着窗外景色,叫的酒菜一口未动。外头,斜阳正浓,逆光而视,男人挺秀的轮廓,剪影在一片暖黄的窗口上。她看得入神,他的影子,似乎从窗前挪进了心里,不期然勾起一抹奇怪的牵念。
“臭小子!发什么呆!客人催呢!”猪头掌柜一烟杆敲在丁小错头上。
“是是是!丁小错端着酒菜,想都没想那男人面前,“客官您的菜来啦!”
“送错了吧?”男人转过头,瞟了满脸堆笑的丁小错一眼。她这才彻底看清了他的模样,那张脸,具备了一切可被鉴定为丰神俊朗的条件。俊美之外,一身浑然天成、不怒而威的震慑,便如一只小兽,暗暗蹿进你心里。然而,此刻蹿进丁小错心里的,不只是那一只“小兽”,他的眉眼,他的声音,他的一举一动……
“我……是不是认识你?”丁小错突然问。
“怕是小个认错人了。”他低声且礼貌地回答她
“我一定见过你!丁小错不知哪来的执着与肯定,自己都吓了一跳。男人不再理会她,把头转向窗外
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从远处靠近,一队身着胡服的商旅,行色匆匆从北市而来,路过客栈时,丁小错看到了在满货物的马匹,为首那匹马上,端坐一个薄纱遮面的绿衣女子。一色的深黑乏味之中,那碧绿如玉,甚为鲜艳。
马队在客栈门口短暂停留,绿衣女人下马,对身后的同伴低声交代几句,独自进了客栈。她落座在他的对面,似是再相熟不过的朋友。丁小错故意慢慢吞吞地把送错的饭菜短道邻桌,拼命竖起耳朵听身后的动静。
“东西呢?”女人的声音,温婉到甜腻。
“人呢?”他的手,扶在木盒上。
女人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以掌覆于其上,挪开来,那薄薄的信封深深嵌入了实木的桌面里,那层薄纱下,浅笑拂动:“北堂垦,都说你是个多情种子,果不其然,为了叶霓裳那个女人,什么都肯做。”
北堂垦?丁小错手下一滑,酒壶斜倒,洒了一桌。这名字真耳熟。
对方的讥讽,他似是全不放在心里,唰一下将木盒横放到绿衣女人面前:“灵犀剑是你的了。”
无尽原上,密布着无数高大诡异的天然石柱,将这片不毛之地割裂成路径交错的迷宫。抵达的时候,是正午。
北堂垦放缓了速度,从北面那两块张牙舞爪的巨石之间穿了进去。丁小错的眉头从未如此深锁,从她一进入这片石林开始,一种难受的压抑就像只粗糙的大手,紧紧攫住了她的心脏,有点喘不过气。
天气并不差,可这里却是个阳光照不进的地方。身边那些嶙峋怪异的石柱,像盘踞于此的妖魔,隐匿在一片死气沉沉的颜色里,透着危险的气味。但丁小错的难受,不是因为恐惧,而是悲伤,像一滴墨掉进水里,从一个点,扩散出一整片阴霾。尤其当他们穿出石林,一块直指天空、形似出鞘之剑的山壁横陈而现的刹那,这种悲伤骤然浓重。那如剑的山壁,刺入的不是虚无的空气,而是她的心!她慌忙将头转开不敢多看,手心里沁出里冷汗。北堂垦觉察到她的不妥。
“怎么了?”他问,怀里的她呼吸不匀,瑟瑟发抖。
“啊……没事。”她赶紧摇头,搪塞道,“可能我有点晕马……”普天之下只有丁小错能创造出“晕马”这种名词!北堂垦笑出了声。丁小错愣了愣,这是她第一次听到他这样笑出来。她没回头,把头埋得更低。越往前越不安。
一座用石条建成的,堡垒般雄伟的大宅,霸道地出现在视野之中。谁会在这片荒原上修筑如此奢华的房子?丁小错咂舌。远远的,一个人影朝他们迎来。
叶霓裳的确是个艳惊四座的女人。美的贵气,美的锐气。连看人的目光,都似带着玫瑰刺。她扑到北堂垦怀里,嗔道:“怎么现在才来。”
“没事吧?”他轻扶住她的双臂,不着痕迹地略略拉开两人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