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 / 1)

“所以,你送他一个昼夜交替,日暖月华的世界。”枯月挨着她坐下来,第一次用很正经的口气与她对话。

“对啊。”落叶用力点头,“KING为我做了很多,很多很多。还有整个月城,如果没有他,这里的妖怪们可能早就成为丹炉里的药材,或者更凄惨的下场。他好像,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她的大眼睛里,有光闪动,“我能做的,就是快乐地活着。然后,尽量把我的快乐送给他。”

枯月沉默片刻,把画纸小心卷好,还给落叶。

“他会喜欢的。”他喃喃说。

夜,四下倶寂。

枯月坐在房间的窗台上,敲着键盘。“交易终止。酬金奉还。”他点下发送。

“理由?”对方很快回复。

“我爱上了这里的一个酒吧。”

“有何特别?”

“酒吧的老板,永远只在吧里放一首歌《Butterfly Kisses》,那是一首父亲专门写给女儿的歌。 ”

“杀手似乎不需要太多的艺术细胞,更加不需要感情,你犯了大忌。”

“但你需要。蝴蝶摇椅完成了,连颜色都上好了,很漂亮。他说,花了一千年的时间。”

至此之后,对方再没有任何回复。关上电脑,枯月静静躺在床上。

昭虹界里德生活,他的家,父母,哥哥,妹妹,所有他一直在强制忘记的场景,渐次清晰。如果当年,他选择回头而不是逃跑……会怎样?

他在人间苦苦修行,换了一身高深本领,他诛杀妖魔,狠绝无匹。那些丑陋凶恶的妖怪,每一只都让他想起那些将父兄与妹妹化为灰烬的敌人。可是,杀了那么多,他还是无法快乐。父亲和哥哥,以及所有与昭虹界共存亡的所有同族,他们才是为了保护家园与亲人而生的,真正的夜蝶武士。而他,什么都不是,只是个可耻的逃兵。

他在全世界买下了无数房子,只是想找回一个家。但,房子只是房子,再多,也不是家。

想起靳飞羽,想起落叶,枯月情不自禁地开始哼起那首听了上百遍地《Butterfly kisses》。

他开始庆幸自己来到了月城。或许,他可以为这个地方,以及某些人,做些什么。以一种真正正确的方式。有些遗憾,对他而言已经永不可弥补,但对别人,或许还有挽回的余地……如果这样的话,为什么不去做?

凌晨,天微明。枯月悄然离开月城,他要去取回寄存在别处的一件东西,一件曾被他视为耻辱,无力背负的东西。

月城外的沙土,滚滚而起。

云层厚重的天空下,数十架形状奇怪、装备先进,类似战斗机的飞行器在嚣张盘旋。

默站在宽大的机舱中,俯瞰着脚下这个像老照片一样的城市,面无表情。

“默小姐,该你替我们解开这里的防御结界了吧?”实验室里的大胡子男人,脱去了西装,穿了一身墨绿色军装,难掩兴奋地催促。

默不说话,一动不动地保持着同样的姿势。

“我们可是有协议的!你现在该不是反悔了吧?”大胡子变了脸色,“默小姐,如果是这样,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闭嘴。”默冷冷道,“我自有分寸,不用你来对我说教。”

黝黑的机群,无声无息停靠在云朵下,像张开翅膀,随时准备扑向猎物的秃鹫。

月城里,一片寂静。靳飞羽跟落叶,紧靠在Butterfly Kisses里的沙发上,睡得正香,完全没有要醒来的迹象。

他们面前的桌子上,摆着那张空空的,但却包含了一整个世界的画纸。音箱里,依然是那个温柔的男声,一遍又一遍唱着《Butterfly Kisses》。

枯月睡过的床上,空无一人,窗台上,挨个摆着几个打开了盖子的蓝色小瓶。瓶子里,曾经装着最有效的妖怪催眠雾。他释放的剂量,足以让整个月城昏睡到今天日落……睡一觉吧,睡醒之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六章 浮生物语·灵犀

楔子

丁小错一连三天没去上课

她像一只掉进火锅里的蚂蚁,蹲在位于市中心那家最大最豪华电影院三楼的男卫生间里,对着一只马桶长吁短叹她把师傅交给她看管的灵犀剑弄丢了!

这也太衰了点吧!这把剑一直以一个小光团的形态躺在项链坠里,挂在她脖子上好几百年了。期间她经历过无数次剧烈运动,比如被师傅像个保龄球一样往天上扔,比如学校运动会等等,这条链子都像长在她身上似的牢不可破。哪晓得那天晚上她不过是看完一场《阿凡达》,有点内急就图方便溜进影院的男卫生间,正要翻开马桶盖,脖子上的赤金链子竟然莫名奇妙断开了,掉进了马桶里。

当时马桶盖还没翻开,也就是说,那条装着灵犀剑的链子,穿过了厚厚的盖子消失了……她那个酒鬼师父曾跟她言之凿凿剑在人在,剑不在……永远有多远,你就滚多远!完了,这次真完了,要是被她的小气师父知道她跟人打赌赢了一张《阿凡达》3DIMAX电影票却没有上缴给他老人家再加上弄丢了灵犀剑,两条大罪,她上吊百次也不足以平民愤。怎么办?找人江湖救急!

当然,除了我这只开甜品店的千年树妖,还有谁能帮她?逼着丁小错买了一打甜的腻死人的香草松糕后,我告诉她,她的链子大概是掉入了时空的缝隙。要找回,只有跟着它到“那个世界”去。她不寒而栗地打了个喷嚏,抱着一整盒香草松糕回去了

翌日,阳光灿烂的星期天。胖子跟瘦子很灰姑娘地挥舞着扫把与抹布,鬼鬼祟祟在我跟九厥身边盘旋,努力窃听我们的谈话内容。

我得承认,这么多年了,每次见到这个天生一头湖蓝色头发的男人,我都会暗骂,这老东西,还是帅得惊天动地!早在我刚刚修成人形的时候,便结识了九厥,他常常来我居住的浮珑山,找另一个男人下棋。那时候,我无限讨厌他一口一个小树妖地叫我,但以后却因为有了他一次又一次的相助,我才安然度过。谁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我跟九厥就是领军人物!

“能采访您一么?”我坐在他对面,夸张地举起啃了一半的什果奶油甜筒,伸到他面前,“请问,丁小错是你的徒弟,还是欠你钱的路人甲或匪兵乙?”

“徒弟啊。”九厥喝了一口杯里的红酒。他的饮料,历来只有酒,没其他。我收回“话筒”,挑眉质问:“哪有师父故意整蛊徒弟的?那条装着灵犀剑的链子分明是你搞的鬼!让她来找我帮忙,也是你故意下的套!”

“徒弟的业余作用就是被师父整蛊。谁让她私吞《阿凡达》的电影票!”

“你的人品果然像你的头发颜色一样变态。”

“谢谢夸奖,你的冰激凌要化了。”

我一口吞了甜筒,没好气地说:“你这样把她扔进另外一个时空,不怕她出事?”

“别忘了她是一只灵犀,还在月老身边服役过。她应付得来。万一应付不来,那就活该倒

霉。九厥边喝着从来都不给我付钱的霸王酒边问,“你信不信命运这个东西?”

“信命,不认命。”我答得干脆。

“呵呵。”他的眼神突然延展得很遥远,“如果有机会重来一次,既定的命运,是否能被改写?”

“没有如果。”我摇头,“已经发生的,无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