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1 / 1)

那个人的背脊在昏暗中细微地动了一下,慢慢挺直,手中叠了一半的衣物被五根手指攥着,没有任何动弹。忽然就开了口:一个在坊头,一个在坊尾――这也要兴师动众搬出家门,有必要么?

有。他确信自己能对答如流,因为这个回答他已经偷偷练习了无数遍。质库这一行不比其他,还在当学徒的人按规矩是不得回家的,为的也是替人保密,毕竟这钱来钱往的生意麻烦大,忌讳多。既要拜师,必先心诚意坚,我若还住家里,对他老人家而言也不够敬重。再说……

他顿了一顿,继而轻快地笑起来。

再说,住家里老没意思,天天对着一张脸,多久也会腻味的不是?

靳珠也笑,笑声冰冷。停滞的手劲练地一抖,将衣料震开。一阵尘埃跌了出去,撞破屋内所剩无几的光线。全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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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两相沉默,门口忽地来了一个人。来人原是他师父门下一名寄宿打杂的小厮,混熟了脸,也学了点经营质库的皮毛,偶尔在春秋换季的时候和铺中其他伙计一起轻点货柜。那人知道他是靳家的么子,便殷勤地过来瞧两眼,看看有什么要跑腿的活儿。

那小厮立在门边,笑嘻嘻问他:公子若有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说话。

他微微一笑回了头,字字句句皆是调侃:脸生得那么俊,谁舍得使唤你?日后我住这儿,见面的机会愈发多了,还请这位哥哥多担待些。

那人把脸一红,一面笑着骂他嘴上抹了蜜,一面去别处忙活了。

他目送那人离去,刚一回头,忽然见到靳珠已转过脸来,钉子似的目光直刺他的脸庞,一声不吭。气氛仿佛一下子凝固了,滴水成冰。他的脸上没有惊,也没有慌,表情天衣无缝:都习惯了,只要见到长得好看的人,就忍不住多亲近些。这小厮跟了我师父有四、五年了,还小我一岁,模样尤其好,讨人喜欢。

靳珠的唇抿成一道直线,似乎随时会断。

哎,三哥,你别恼啊。他忽然上前一步,伸出手,眼看便要轻薄地摸一把靳珠的脸。要说模样长得好不好看,依我说,每一个人能比得上你靳三公子――

蔡申玉!靳珠赫然冷冷喝出他的名字。

他的手不为人知地微微一抖,靳珠早已无情地打开,折身回头,将箱盖上还杂乱无章的衣物猛地一把拨翻,统统推入方匣,不再作任何整理,由它们乱糟糟的一片狼藉。

他没有把手收回,而是悬在半空中,维持着伸出去的那个姿势。脸上的笑容毫无喜悦,唯一的用处便是麻痹自我,麻痹胸口上入骨三分的痛楚。

他看着靳珠的背。靳珠低下身的时候,背上的轮廓便会清晰地借着衣服铺开,线条下笔遒劲,收笔有势。一个很温暖的背。他小时候最喜欢佯装扭了脚,死乞白赖,非要找那个人背他。那时,暖和的体温透过衣料,只需稍稍趴下,人便可以在那阵暖意中化作一汪春水。

手指往前动了一动,离那块背不足一寸。指尖顺着那道让人怀念的轮廓慢慢滑了下去。自始至终,没有打破彼此间的一寸之隔。

简直就像在放肆地,毫无忌惮地爱抚那里。

虽然,那不过是一个自欺欺人、什么都触摸不到的动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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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时,靳珠像是有所觉察,突然冷不防挺直了背,一下子站起身。手指不及抽回,蓦然撞在了那个人的背上。他心中一紧,匆匆忙忙挥开手,却不慎将搁在桌面的一只青竹笔筒打翻落地。笔筒哐当一下摔得响亮,也摔得他一脸苍白。

靳珠回头看住了他。

啊。他短促地叫了一声,掩盖了惊惶,而低头寻找笔筒的动作及时避开了对方的注视。幸好笔筒掉得不远。他弯下身,想要去捡。

突然,靳珠一把扼住了他伸出去的手!

他那瞬间只不过一僵,整个人已经被大力拽了过去,硬生生摔入一个结实的怀抱。手下意识甩开,可得到的是更狠毒的回应,布下天罗地网,根本不给他任何退缩的余地。还没有反应过来,人已被一对手臂牢牢抱住。他心中咯噔一下,再无挣扎,只是浑身硬得像一块石头,半晌不曾动弹,唯独听到自己急促的抽气声。

屋内太暗。刚才还在地上打转的笔筒已经停了,怯怯地躺着。

那个拥抱明显用了很大的力气,以至于最微弱的光线也能轻易将两个人的轮廓连在一起,分不出彼此。像极了春蚕结下的最后一个茧子。丝丝相扣,却看不出半分缠绵。

离上一次这样拥抱,已经太久,记不清了。

果然还是很暖。他莫名其妙想到的竟是这么一句话。

明明最不该出现的就是这样一个念头。可这个念头出现的时候,他却红了眼圈,一滴热泪兜兜转转,终究不能如愿止住,沉甸甸地滴了一颗在靳珠肩头。靳珠一直没说话,只是默默抱着,最后,抬起右手在他背上闷闷地拍了几下。作为一个兄长,在与即将远行的弟弟道别的时候,相顾无言的那种拍法。

小鱼,祝你早日成为实礼库的当家。靳珠闭了眼,木讷地吐出几个字。哥走了,你保重。

不要走。三个字已上喉头,他却说不出口。

靳珠缓缓把手放了下来,最后替他理了一次衣襟,从他身侧擦肩而过,迈出了门,消失在早春稀疏的日光里。

他等人走得远了,忽然膝头一松,麻木地跪坐在石砖地上。

地上唯有那只笔筒陪着他。他浑浑噩噩坐了半晌,形单影只,望向那一截孤伶伶的竹筒,傻子似地问:我活不长,你知道吗。

可惜笔筒是个哑巴。他问了一百次,那截竹子就用一百次的沉默回答他。

问完了最后一次,他不再追问,像个孩子那样任性地把笔筒整个抱了过来,掖在怀中。

哥。他喃喃自语。哥,我不知道……不知道自己还能陪你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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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的第三年,他带回一坛荼花酌。

白醪做的酒底,添上桑叶,艾草,还有一点姜皮。黄澄澄的一盏,入口味清而遒爽。为了酤到这坛好酒,他不惜花费一笔数目可观的钱,四处寻觅,走遍十二里坊,最后亲自上门提了回来。

找一坛好酒不易。找一个对座而饮的理由却是难上加难。

他找了那个理由三年。那天,他终于出了师,正式接管实礼库,铺中上下都改了口,直呼他为当家。他跪别返乡养老的恩师,给伙计们派了十贯赏钱,换了一身端整衣冠,携酒而来,迈入靳家的门槛。

自从他三年前搬出这里,没过多久,靳珠便不知从哪儿捡回来两只幼猫,日日相伴,与猫儿逗趣玩耍,经年累月下来,倒是一心放在那对小猫身上,对偶尔回家一趟的他反而形同陌路。当他提着那坛荼花酌,半认真,半戏谑地说要请那人喝酒,那个人正坐在后苑的一条板凳上,慢条斯理地给怀中的两团小猫梳毛。从头到尾没有看他一眼。

蔡当家难得开口,我怎么好拂了你的面子,扫了你的兴。靳珠淡淡一笑,口气生疏客套。

他苦笑,双眼一直盯着地上一颗无光的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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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盈满,正是十五。

院子里曾有他孩提时种下的锦葵,花开结子,子落生根,周而复始,墙根下已是长满那些紫色的小花。他扫了一张干净的石桌,布上碗筷,将几碟精致的小菜端了过来,无一不是印象中靳珠爱吃的东西。末了,把盏斟酒,斟到七分满的时候便停了,轻轻推到靳珠面前。